藥家鑫"靈魂 "再現:李玫謹與藥慶衛"暗戀"公開
拓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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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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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烏有之鄉
感謝李玫謹公開了她與藥慶衛"暗戀"的亮相:
新京報<<藥家鑫父親:不能因被曝是富二代就重判>>(http://xian.qq.com/a/20120106/000001.htm)采訪如下與藥慶衛的問答使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犯罪心理學專家李玫瑾教授猶如打了雞血似地直面世人坦言:我最后一次“提”討論藥案的原因:不管是不是學習法律的人,都應該明白此案目前爭議的實質:即使一個人犯了十惡不赦的殺人罪,對其審判也不應增加無關虛假背景材料,更何況有人以此材料掀起網民對藥家及藥本人的憤怒情緒……。誰能否認:這種網絡情緒從未給法庭以壓力?這難道是我們要的公平公正嗎?(來自新浪微博1月8日19:42 ) 我們終于發李玫瑾規避而曲線否定藥慶衛128天"二不一等"對被害人生命及家屬的冷漠事實;"有人"矛頭直指張顯;否定法殺藥家鑫是共和國法律尊嚴與平民大眾呼吁法律面前不分貴賤人人平等呼吁的統一,正是藥家鑫"農民難纏"靈魂的表現:李玫謹與藥慶衛"暗戀"了!
李玫謹何以被注射了雞血似的坦言藥案"誰能否認這種網絡情緒從未給法庭以壓力"?與"這難道是我們要的公平公正嗎?"我們則要問這種所謂"情緒"誰又能否認其正當丶合法性?拋開中國<<刑法>>不廢除死刑的法定原則以所謂"情緒"質疑藥案進而誣指法院判決藥家鑫伏不公平,不公正"與藥慶衛告訴新京報"我也覺得藥家鑫判的有點重"有機地彈鋼琴連續動作相融,可謂之無恥的婚外"暗戀"藥慶衛!反觀李玫謹的所謂"情緒"之說,正在于她故意將這種"情緒"的合法性為前題的因果關系割裂抽象地,孤立地談"情緒",正是誣蔑群眾狂歡處死一個人"同態復仇"之說的翻版。于是,藥慶衛將蘭和狗屁不通的<<代理意見>>分別吧爾狗式地用@送給@茅于軾@賀衛方@鳳凰網評論@南方都市報@南方周末這些人和媒體毫不奇怪,于是藥慶衛狀告張顯侵權案開審前企圖否定藥慶衛128天"二不一等"對被害人生命及家屬的冷漠事實,藥家鑫案辨護人路剛對法院審案的"希望"(見附2)笫二輪的"彈鋼琴連續動作"的西洋拳丶日式柔道丶中國太極拳丶小紅拳連環套路的"組合拳"毫不奇怪...。
李玫謹丶藥慶衛丶藥家鑫案辯護人路剛丶蘭和嘶啞老漢(馬延明)聽好了:要翻案走法定申請再審程序,反之在互聯網上聯手大造輿論挑戰最高人民法院經復核認為的,"被告人藥家鑫開車撞倒被害人張妙又持刀將張妙殺死,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藥家鑫僅因交通肇事將被害人撞倒后,為逃避責任殺人滅口,持尖刀朝被害人胸、腹、背部等處連續捅刺數刀,將被害人當場殺死,其犯罪動機極其卑劣,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后果特別嚴重,屬罪行極其嚴重。...但不足以從輕處罰。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故依法作出核準死刑的裁定。"你們的網上挑戰法殺藥家鑫的言論"超越邊界"有辱法定程序正義嫌涉違法!
感謝藥慶衛坦言"我也覺得藥家鑫判的有點重"與李玫謹所指責的藥家鑫案網民"情緒"之說的公開亮相!
(2012-1-9.16:41)
附:
1.<<藥家鑫父親:不能因被曝是富二代就重判>>(摘錄)http://xian.qq.com/a/20120106/000001.htm
- 新京報:如果輸了會上訴嗎?
- 藥慶衛:可能會吧。但上訴能怎樣呢?藥家鑫案時,我以為最高院能和陜西省高院、中院有不同的想法,但后來看看,想的都一樣。所以上訴,能有多大呢? 但即使不上訴,我也會把全部證據都貼到網上去,讓有興趣了解真相的人都來看看。
- 新京報:但如果判你輸,你覺得公平嗎?
藥慶衛:公平?公平不公平又能如何呢?我也覺得藥家鑫判的有點重,但法院的判決就在那。要是在清朝、明朝,我們一家說不定都要被判滿門抄斬。
只有認。不認咋辦?我是中國的百姓,又不能逃到外國去。常有人給我發私信,讓我關注他們的冤情,比起他們,我算是好的了,應該知足。
2.:<<請藥家鑫辨護人路剛與我們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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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sina.com.cn/s/blog_7480823a0100w74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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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利永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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