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日前出臺《中共廣東省委關于加強市縣領導班子建設若干問題的決定》(討論稿),擬禁止裸官擔任黨政正職和重要敏感崗位的領導職務。這個文宣一出,網上是歡聲雷動,喝彩連連,而在我看來,禁止裸官擔任黨政正職是明修棧道暗渡陳倉,意在讓裸官合法化。
該討論稿除了禁止裸官任黨政正職,還提到“重要敏感崗位”,而啥崗位“重要”,啥崗位“敏感”,并無確切定義。明確禁止了的尚且變相對抗,本來就含糊不清的,和擺設沒啥兩樣,故這條禁令的忽悠成分再明顯不過,《北京晨報》用《廣東擬禁止“裸官”擔任黨政正職》為標題是正解,如果你還是被“重要敏感崗位”忽悠到了,那叫活該,不是人家狡猾,而是你太笨。下面我們接著說“禁止裸官擔任正職”。
所謂裸官,指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國(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國國籍或取得國(境)外永久居留權的公職人員。除特意從外面聘請進來的技術專家外,其余的人裸了以后本來就不應該擔任任何黨政官職,在職的要一擼到底,未在職的不允許提拔?,F在你來個“禁止擔任黨政正職”,意思是說,雖然是裸官,只要不是正職,其他的都可以擔任,各級班子不能因為他是裸官而影響正常的提拔。有句話叫什么來著?對了,法無禁止表示允許。
不少與會代表都表示,“做領導就得有所犧牲”??吹竭@句話我就想對那些“與會代表”說粗話,因為這句話完整的解讀是“領導干部將家屬統統送出國是應該的,留在國內那叫‘犧牲’”。在記者報道無誤的前提下,建議廣東省委省政府將說過那些話的“與會代表”全部給撤了,一個都不要留下。
領導干部有家庭成員出國不能說明什么,畢竟平民家庭也有出國的,領導干部沒必要低人一等,但家庭成員都出去了成為裸官一個,要么是貪污受賄,要么是對國家沒有一絲一毫的依戀,還有一個最重要的:一旦東窗事發隨時可以開溜。這種人怎么還可以擔任黨政職務?
是不是廣東省“不少與會代表”已經成了裸官,沒法統統革去官職,迫不得已變相合法化?裸官就應該見一個撤一個再報紀檢委、檢察院摸一摸,怎么還能繼續擔任除正職以外的其他官職呢?莫非廣東公務員都不愿意當官,非得讓裸官發揚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犧牲”精神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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