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報記者郝成北京報道;32歲的王建軍就職于一家省級電視臺廣告部,“腦白金”展開電視廣告攻勢的時候,他曾向負責審查該廣告的相關領導提出質疑:“當時一些涉及到療效性內容的廣告已經管得比較嚴了,所以我說廣告里面所謂的‘腦白金體’說法是否合適,還有療效方面的一些東西,是不是應該請權威醫(yī)療機構過來鑒定一下,這樣更妥當一些。”而他得到的回答竟然是:“這些不用我們擔心,廣告費給得妥當就行了。”
中美創(chuàng)新聯合國際疑難病研究院院長陳中華認為;虛假廣告應由廣告人承擔一切責任,沒有廣告人發(fā)布虛假廣告,就不會有虛假廣告的廣告主,把廣告人作為一切責任人后,廣告人就不敢發(fā)布虛假廣告的。目前因廣告人大多都是政府屬下的新聞部門,政府屬下的新聞部門與政府屬下的執(zhí)法部門又是平級,政府屬下的新聞部門又是政府屬下的執(zhí)法部門之監(jiān)督者“輿論監(jiān)督”,所以廣告人很少被處罰的,罰的往往是廣告主,可以說政府是虛假廣告的大后臺,也可以說政府和廣告人在演雙黃,讓廣告人叫廣告主做廣告,廣告人掙了廣告費,政府再去罰廣告主,因廣告不吹牛就沒有效果的,廣告主不吹牛就不會做廣告,一吹牛就違法,一違法政府就可以罰款。當然廣告主去掉廣告費和罰款了還是會掙錢的。最后廣告人把部分廣告費上交給政府,政府不但能少為廣告人的生存付錢還能掙錢,就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了,這是虛假廣告暢通無阻的真正原因,政府和廣告人及廣告主掙了錢,卻害了不明真相的人民群眾,希望各級政府要有良知,不要為虛假廣告開綠燈。
昨日《新京報》報道,中國商業(yè)聯合會媒體購物專業(yè)委員會(簡稱媒購委)曝光24則涉嫌違法違規(guī)廣告,并點名批評唐國強、王剛等名人明星,成為問題廣告的代言人。
印象中,這不知是多少次明星代言違法廣告被點名,但這樣的點名批評,似乎并不能遏制明星們代言違法廣告的沖動,甚至,一些人對于頻繁點名已習以為常,他們欺瞞大眾,危害公共利益卻振振有詞,絲毫看不出半點的愧疚。
這真讓公眾備感無奈,那么,明星代言違法廣告為何就治不了?一言敝之,立法慢吞吞,監(jiān)管一陣風。
按《廣告法》規(guī)定,制作、發(fā)布違法廣告的,應承擔法律責任。不過,這只限于廣告主、廣告的經營者和發(fā)布者。該條款對于明星等自然人代言違法廣告的法律責任,只字未提。這正是有明星敢于與社會公意作對,追逐違法利益的底氣所在。后來,《食品安全法》修正了這一問題,但也只是對明星代言食品廣告作出規(guī)范而已。
明星代言違法廣告愈演愈烈,已持續(xù)十來年了,其間《廣告法》修訂一次次被提出,但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樓,關于明星代言違法廣告的制度補丁至今未打上。法律滯后于社會發(fā)展現實,恐怕要為明星代言違法廣告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而法律雖然有缺陷,但這并不是說,對于明星代言違法廣告,就“無法可治”。實際上,監(jiān)管部門通過其他合法手段,同樣大有可為。比如,加強對明星代言廣告事前審查,做好廣告發(fā)布的監(jiān)測,對于違法、違規(guī)廣告代言從嚴處罰相關企業(yè)和媒體。
對于違法代言的明星,雖不便直接處理到人,但至少可以公權部門的名義站出來進行譴責,向社會公布明星代言違法廣告的不良記錄,等等。這些看似軟性的手段,如果運用得當,恐怕比金錢的處罰,可能更能給一些見利忘義的明星以心理震動。對于有些明星而言,他們代言違法廣告或許也是受蒙蔽,也屬受害者,對此,公權部門在告誡的同時,不妨給明星們更多的提醒與指導,讓他們學會識別違法廣告,避免被無良商家利用。
然而,現實卻令人失望,對于明星代言違法廣告,有些監(jiān)管部門往往只見一些虛招。例如,2007年,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管局表示,將在當年底禁止和取締以公眾人物、專家等名義證明療效的藥品廣告。現在來看,這個承諾并沒有完全兌現。再如,曝光明星代言違法廣告的,多為消協(xié)、媒購委這樣的社會組織,監(jiān)管部門似乎總習慣于沉默。
明星作為公眾人物,成名不容易,應珍視自己的聲譽,如果淪落到只顧利益,不辨是非的地步,那么終將會被社會和商業(yè)拋棄。如何改變現在的局面,需要明星們的自覺、自律,更需要公權機關積極介入,懲惡揚善,只有如此,明星代言廣告,方能走向規(guī)范。
現在的新聞媒體大多數是認錢不認事的。象中美聯合國際疑難病研究院的北京合作醫(yī)院實行不收任何押金,治好病一年后不復發(fā)了再收費,這么好的事,新聞媒體為什么不給予報道,為什么不告訴人民群眾。中國政府為什么不向全國推廣,如果全國各醫(yī)院都實行治好病再收費,不收任何押金的政策,病人若發(fā)現醫(yī)院亂收費行為完全可以拒交。把錢權把握在病人手里是打擊醫(yī)藥腐敗的最有力武器.也是解決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的最有辦法。
現在有些新聞媒體和記者完全沒有職業(yè)道德,濫用自己的特權。盡找負面新聞,對黨及政府和人民挑撥離間,甚至敲詐勒索。新聞媒體是黨和政府的喉舌,事關重大,現在出現了很不好的苗頭,應立即制止,現在廣播電視臺.報刊雜志太多太雜,重復辦各種報刊雜志.重復建廣播電視臺.致使互相爭讀者.聽眾.觀眾.過多揭露黨和政府的不良事件.嚴重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還大量浪費物資人員.而且為了經濟利益亂發(fā)非法虛假廣告.坑害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的方針和政策宣傳不夠重視,僅應付而以.對好人好事漠不關心很少報道,比如象我們中美創(chuàng)新聯合國際疑難病研究院的北京合作醫(yī)院為了切實解決病人花錢或沒錢治不了病的后顧之憂,實行不收任何押金,治好病再收費,治不好不收費的措施,這么好的舉措,不但無一新聞媒體給于報道,還常有記者來暗訪是真實后要我出錢做廣告。對那些偶爾發(fā)生的醫(yī)療事故卻常常報道,造成現在病人和醫(yī)生關系十分緊張,希望黨和政府及時整頓新聞媒體.嚴懲不良記者,否則后果不堪設想的.整頓應照以下幾條:
1.盡快壓縮廣播電視臺報刊雜志的數量。 2.新聞媒體要與經濟利益脫鉤.決不能搞市場化,決不能搞有償新聞。 3.堅持廣播電視臺和報刊雜志全部由黨和政府辦,決不能由私人辦,更不能讓外國新聞媒體加入搞競爭。 4.要各新聞媒體以宣傳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好人好事,普法科教類節(jié)目為主,身體健康,戲曲,歌曲,音樂為輔。5.最重要的一點,要重新發(fā)展有線廣播,有線廣播是任何宣傳工具也代替不了的,能強制人民群眾聽.有線廣播應接上高音音響,每個村每條街道接上幾個,統(tǒng)一控制,不得有個人控制.強制人民群眾聽,早上六點至八點播出,晚上六點至八點播出,使人民群到那里都能聽到.當然也要考慮人們休息時間,中午就不要播了.播出內容:宣傳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好人好事,普法科教類節(jié)目為主,身體健康,戲曲,歌曲,音樂為輔.不播任何廣告[真正有好東西可以以新聞方式告訴人民群眾],全部節(jié)目由黨中央國務院制作,省市鄉(xiāng)村,只有轉播權,無任何制作權和自辦節(jié)目,要搞政治性的.決不能搞什么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對國家和人民沒有什么好處的.
其中普法宣傳和健康教育最重要,現在好多人犯法被懲了才知犯法。得了病才知道為什么會得病,如果人知道干什么是犯法的,就不會有人去干違紀犯法的事了。如果人知道怎樣能保持身體健康,就不會有人去做有害身體健康的事了,國家就不用那么多司法人員及建那么多監(jiān)獄和不用那么醫(yī)護人員及建那么多醫(yī)院了。若加上招聘和房產信息更好,能使外出人員盡快找到工作和住處.
若想辦法把廣播電視辦成以科教為主就更好了,廣播電視臺把清華北大那些高校名師的教學課程制作在廣播電視里播放 [直播也好],不但使學生在家聽廣播看電視就能學習,而且還能使人人都能享受高校名師的教育,
另外.我建議中國應實行網絡實名制
網絡實名制能防止不法之徒在網上匿名散布謠言,制造恐慌和惡意侵害他人名譽的一系列網絡犯罪,使廣大網友看到更有責任的言論,有利于建立社會主義信用體系,提高個人信息的準確度,人與人之間的聯系將更方便安全。
中美創(chuàng)新聯合國際疑難病研究院院長陳中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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