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億保證金”為什么堵不住農民工的“討薪路”?
海南網的報道《跳樓堵路 海南農民工討薪路上無奈的“尷尬”》說:月4日上午,來自湖南衡陽的農民工彭文初向媒體反映:“我們參與建設的海口紫泉花坊小區一半業主都已入住,承建商卻拖欠我們300多個農民工的900多萬元工資遲遲不給,大家都沒錢回家過年,非常著急。”事實上,當時彭文初已和30多名農民工代表在該小區門口站了大半個上午,身邊還有幾堆黃土,堵住了進出小區的車輛。后經媒體了解,是因項目建設單位玩“失蹤”,致使農民工無奈想出“堵路”的討薪方式。 南海網記者了解到,除了“堵路討薪”,有些農民工甚至爬上房屋樓頂或者建筑工地的塔吊,上演“跳樓討薪”的尷尬劇目。經記者粗略統計,僅2011年發生在海南海口、萬寧、三亞、澄邁等地的“跳樓討薪”事件就不只6起。
曾有消息說,為解決農民工討薪難這個老大難問題,海南曾經出臺過“保證金”的好辦法,在《三亞市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管理辦法》后,海南省決定將在全省推廣這一做法,并聲稱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從此將告別海南歷史舞臺。據《海南日報》報道,截至2011年6月底,海南省存入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賬戶金額達到10.2億元。
可是,10.2億元的保證金卻沒有堵住農民工的“討薪路”,還讓農民工用幾堆黃土堵住了無辜居民進出小區的路。這對當地政府來說,不僅是“尷尬”,也是笑話。為什么“10億保證金”沒有堵住農民工的“討薪路”呢?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勞動監察處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除了用人單位單方面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因素外,農民工法律意識不強,不知如何維權;各相關職能部門聯合執法力度不夠,缺乏強有力手段打擊欠薪行為等,也是重要的因素。
“農民工法律意識不強”應該是可以預料得到的正常的的事。如果“農民工法律意識很強”,他們就不會做農民工而去做律師了;如果“農民工法律意識很強”,政府勞動保障部門的一些人可能就要去做農民工了。正因為“農民工法律意識不強”,才需要勞動保障部門對他們進行保障。所以,“10億保證金”堵不住農民工的“討薪路”的關鍵還應該是“相關職能部門執法力度不夠,缺乏強有力的打擊手段”。具體到“保證金”是措施上,可能就是該交的沒有交,該查的沒有查,該打的不敢打,該用的舍不得用,結果又堵了自己的一條路。
現在存在的許多問題,領導說幾句漂亮話容易,拿出一個好辦法容易,就是制定一項法律也容易,但是一做起來就總是變得很不容易了,為什么呢?過去共產黨極高的威信是在“說得到,做得到,全心全意為了人民立功勞”中建立起來的。如果你搞成了“說一套,做一套,總是對著人民放空炮”,那還會有什么威信呢?那還能夠做得好什么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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