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軍轉干部,轉業回到地方工作,本來屬于正常的崗位調動輪換!他們的國家干部身份和相應的待遇受國家法律保護!為什么轉業到地方企業后就被以改革為借口,非法剝奪了國家干部身份和待遇呀?他們是否更應該在一年后按原身份和待遇標準按排工作崗位呀?官員被免職是因為(犯罪)有錯在先,被免職罪有應得!企業軍轉干部轉業回地方去企業工作是正常的工作調動!他們在充軍期間,把自己的全部青春和熱血無私的奉獻給黨國家和人民!隨著年齡的增長,他們已經不適應部隊的工作環境;為了國家國防利益著想,為了把崗位讓給年富力強的年輕人,他們無怨無悔,響應黨的號召,服從組織安排,像一顆螺絲釘一樣,被黨擰在企業的崗位上,他們對黨國家和人民有功!他們不虧為新時代最可愛的人!有關部門非法剝奪他們的國家干部身份和相應的待遇,是違法、違背中央政策、蔑視中央領導人的大義不道的行為,太失公正公平!
同為下崗,下崗職工是無辜的!企業軍轉干部是冤枉的!被免職官員是罪有應得!如此厚此薄彼有失公正公平!從法制角度講屬于犯罪有理!守法有罪!獎罰不公!違法行政!
如此下去,我們的國家會能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擁護嗎?我們的黨還會代表工人階級最根本利益嗎?還會保住執政地位嗎?我們的規章制度究竟是為保護強勢集團的利益而建立,還是為保護國家黨和人民利益而建立的呢?
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希望有關部門在制定政策.規章制度時還是要以黨.國家利益大局為重!不要利用人民賦予自己手里的公權力,為自己和小集團謀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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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wu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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