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臣黃定彬用血寫的青春
1949年,黃定彬經小舅鄢江成介紹進入陳書農( 1927年初,中共四川地下黨領導朱德、劉伯承等發動瀘州、順慶起義。派陳毅去合川,任陳書農師政治部科長,策動駐軍起義。四一二政變后,國民黨密令扣留陳毅,陳書農則暗地資送陳毅出川,蔣介石為此一直對陳書農不滿。1956年,陳書龍給陳毅寫信。中央表示歡迎,被安排為四川省政協委員等,受到毛主席和周總理的親切接見。)公館幫人;1949年8月(黃定彬立功證:中國人民志愿軍第十二軍政治部之印確定入伍時間是一九四年八月),在公館經人介紹黃定彬義無反顧參加了地下游擊隊,從此明白了只有認定一生跟黨走前途才光明的道理。
在新舊中國的分水嶺上,從游擊隊員成長為解放軍戰士的黃定彬參加過解放成都、新津、邛崍、達邑等戰役,隨即開赴重慶酉陽、秀山剿匪后,1950年5月住重慶擔任警備任務,保衛新華日報社印刷廠。
1951年3月,來不及享受打敗蔣家王朝勝利果實的黃定彬成為了中國人民志愿軍中的一員,雄赳赳跨過鴨綠江。軍人意味著流血和犧牲,黃定彬入朝參加“五次戰役”、“金城防御戰”、“六一八陣地阻擊戰”、“上甘嶺戰役”和“東海防御筑城”,曾數次立功受獎獲“功臣”榮譽稱號。
黃定彬血染沙場,他的腰部和頭部都受過重傷,但他比戰友們幸運,因為他盼來了抗美援朝的勝利等來了班師回國。
1954年4月隨部隊回國駐扎在浙江金華,1955年升任準尉副排長,1956年3月升任少尉排長、連的團支部書記。1957年11月28日,黃定彬以少尉司務長實職轉業回鄉。
屬于干部身份又是功臣的黃定彬返回老家仁壽,生他養他的土地會實事求是善待這個英雄之子嗎?
1962 年后再也沒享受干部待遇的黃定彬
對于黃定彬這些從槍林彈雨中洗禮出來的軍人返回家鄉參加地方建設,如何做到馬放南山呢?
當時,國防部明確規定:“凡退出現役交由國家機關分配工作,不論是分配在國家機關、學校、企業等部門工作的干部,均按轉業處理。至于某些個別失去工作能力的,不能交由國家機關分配工作的,才按復員處理。”
1957年12月,黃定彬由組織安排在英頭水庫建設指揮部工作。1958年4月,高家鄉黨總支副書記李文秀把黃定彬從水庫工地通知回鄉,縣武裝部軍事科長(兼文宮區武裝部長)王洪慶同志宣布黃定彬任高家鄉勞武部長。1958年10月,寶豐公社成立,他接受組織安排到了寶豐,繼續擔任公社勞武(武裝)部長兼基干營營長、公社管委會委員、后任公社機關黨支部書記、企業辦主任。
離開部隊的黃定彬當年并沒有失去勞動能力,他也沒有躺在功勞簿上坐享其成,為了響應黨的號召起到了模范帶頭作用。他所擔任的工作屬于干部性質。然而,由于黃定彬堅持黨的原則,給當時的區委副書記和公社黨委書記提了意見而慘遭打擊報復,1962年4月從此失去干部身份和干部待遇。這就給黃定彬離開戰場走上控告上訪之路埋下了伏筆。
1957年7月,國務院下發專題文件,對軍隊轉業干部及復員的副排級以上干部參加工作后工資待遇問題下發了通知:“被分配到鄉一級機關工作的軍隊轉業干部的工資待遇,在按照上述規定確定以后,其高于同職人員的工資的部分,不予降低。”
黃定彬離開部隊前少尉正排級的工資標準是76元,回到地方后他應該升一級。
對黨無限忠誠的的黃定彬認為黨不會虧待自己,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卻感覺到越來越不對勁:我不但沒有享受到干部待遇,而且,政府每年組織對退伍軍人的慰問,我居然被排除在外。 我在炮火硝煙中活著回來,我要求按照政策享受20級干部轉業的待遇,這個要求和聽黨的話沒有沖突吧?
去成都療傷的功臣被戴上投機倒把的帽子
1961年,全國處于三年困難時期。一些干部經不起天災人禍的考驗,完全不顧百姓死活。在一次公社機關黨支部會議上,黃定彬憤恨地提出了批評意見。
黃定彬光明磊落提意見,招來了洶涌澎湃的打擊報復,被他點名批評的干部欲將其置于死地才痛快。
1961年冬,在朝鮮戰爭中的傷情復發,黃定彬不得不去成都治療。對其虎視眈眈很久的別有用心者找到了借口,說他在成都治病是假,搞投機倒把是真!
當黃定彬治病回家后,他們私設監獄,由兩個民兵連長武裝關押其二十余天,最后查無實據。
雖然組織上給了黃定彬的清白,可這伙人還是不放過他,將他全家全部下放回農村去,斷了全家的口糧,上有六十余歲的父親臥病在床,下有沒滿月的孩子。
我是軍人,我的冤屈是暫時的;我是軍人,我更應該按照黨員和軍人的標準從嚴要求自己。這是黃定彬被下放之后給自己定下的死規矩。
正因為有堅定的信念,被迫害回農村的黃定彬反被曙光大隊任命為民兵連長,他發動民兵搶收搶種,半夜三更偷活路干,沒有要一點工分,文化大革命中沒有一個民兵去串聯。后來,他被任命為農機站站長、公社機關黨支部書記。黃定彬還買來了發電機,結束了這個公社沒有電的歷史,之后辦起了多家集體企業。
1979年,在撥亂反正的運動中,黃定彬所謂的投機倒把罪名被全部洗刷干凈,仁壽縣有關部門現根據有關政策精神復查認為,原處理不當,決定將黃定彬收回由社隊企業局安排在高家農具社工作。
從時任公社武裝部長到平反之后安排工作,黃定彬在幾個無法左右的折騰中,活生生從干部變為了農具廠的工人,在解放戰爭和抗美援朝的各大戰役中出生入死的革命功臣從少尉排長變為了工人,他開始想不通了!
革命功臣黃定彬找回檔案又如何?
身為干部的黃定彬沒有享受干部待遇,身為武裝部長的黃定彬被打入投機倒把行列下放農村,平反之后的黃定彬卻連干部身份也沒有保住了。
1980年黃定彬帶上隨軍妻子到縣委找到落實政策辦公室主任(愛妻向政策辦公室主任說過此話:“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和縣委組織部等領導反映。
成為農具廠工人的黃定彬等待黨和政府主動給他恢復干部身份和給予干部待遇,可仁壽縣有關部門似乎淡忘了人民功臣的所作所為,在1986年同意其以工人身份退休了。
以工人身份退休,黃定彬無奈接受這一現實也充滿悲傷的味道。
“1986年,在戰場上多次身負重傷的功臣黃定彬已經是58歲的老人了,各種病痛折磨著這個老人,第二個孩子的工作沒有著落,他不得不遞交了退休申請,被迫讓接班的女兒來負責他的一切福利費用,國家不負擔黃定彬的一切工資以及福利待遇。
人民功臣在斗轉星移的新社會變成了沒人負責的孤兒,退休之后身無分文的黃定彬才恍然大悟,不通過上訪和控告,上級要恢復他的干部身份并落實相關待遇,是萬萬不可能的了。
黃定彬在帶上隨軍妻子不得不自謀生路,愛妻在陪伴他途中遭遇車禍,高位截癱一個月之后含恨告別了人世。盡管這樣,身經百戰的黃定彬還是不屈地走下去,他要通過查找檔案證實自己是干部并非是工人身份。
黃定彬從1986年開始一直查找自己的檔案到了2004年,有關部門幾乎都是給予了其絕望的答案,黃定彬居然沒有檔案,也就沒有任何材料證實其在部隊是干部身份。
萬般無奈的黃定彬尋找檔案的路子只有從部隊入手,他幾乎天天朝武裝部跑(也親自到南京軍區、十二集團軍、三十四旅反反復復幾趟),武裝部領導多次聯系黃定彬當年所在部隊,檔案仍然無影無蹤!2004年的5月31日,武裝部再次查找檔案,就在這個標明了,《轉業干部檔案登記冊》里面,黃定彬父子赫然發現了“黃定彬”三個字,按照編號414查出了黃定彬的轉業干部檔案,但是,干部履歷書上的照片被人揭掉了。
在武裝部“沉睡”了46年的檔案被找到的當天,武裝部副部長(一直堅持檔案不讓黃定彬復印)答復兩天之后等政委回來將檔案材料轉到組織部門。然而當天下午就轉到組織部,黃定彬的檔案號在組織部由52992變成了50184,轉業變成了復員,轉業時間由1957年11月28日變為了1958年1月5日(二00四年六月一日由李志勇副部長提供的“復員”(存根)是歪的、偽造的,不信就找權威機關鑒定)。
轉業依據:
一、2004年5月31日在仁壽縣武裝部檔案室,黃定彬父子和工作人員劉干事在“轉業干部登記冊上”按編號414號找出黃定彬“轉業干部檔案的”;以前一直在復員、退伍軍人里找所以一直找不到。
二、縣公安局戶口本上也記載是“轉業”,國家配糧才有下放農村之說。二00七年四月二十日我在仁壽縣檔案局查出我當年原部隊第十二軍政治部組織處開的黨員關系介紹信(此件復制于仁壽縣委組織部檔案167卷。仁壽縣檔案館。2007.4.20)時間是一九五七年十。黨費交至一九五七年十一月份止。我是一九五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轉業。國家配糧戶口落戶時間是一九五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從浙江金華遷回仁壽縣。
三、1957年12月時任高家鄉信用社會計李啟光在79平反的材料里說:“黃定彬57年轉業回家時是個正排級。當他轉業時,兵役局打電話給公社說要安排黃的工作。因當時未來得及安排,57年縣里就在我們公社修英頭水庫,這時就通知黃暫時到水庫上去當技術員。在這所工作中是國家按月付工資,糧食也是國家的?!?/p>
四、1972年10月1日由中國人民解放軍四川省仁壽縣人民武裝部換發的,把黃定彬的轉業證換成了現在的證件,字第號52992號前面什么都沒填,其他任何軍人都填有什么地方、是干部還是其他職務、是轉業、復員還是退伍。為什么沒填黃定彬的轉業證?因為當時黃定彬還在農村是農村戶口,填轉業又沒在國家單位上班,又不是國家配糧戶口;填復員,證件又是轉業證又是干部;所以只有什么都不填。證據有:吉云秀同志、何成杰同志、王守安同志、劉昌明同志、卿光海同志、邱月杭同志等
總政玉泉路干休所兵團職離休干部羅洪標在寫給仁壽縣委書記的中說:黃定彬是參加過抗美援朝的志愿軍原12軍34師101團的戰士、班長、傷殘軍人,曾被授予“功臣”稱號。1954年,他隨部隊回國后,升任副排長,排長等職。1957轉業回鄉,曾任公社勞武部長,公社企業辦公室主任。1961年他因傷病復發去成都治病,區長說,他是去搞投機倒把,被無辜關押了20多天,并宣布讓他和愛人、孩子全部下放回農村。1979年,縣革委會為他平反,但平反不徹底,把他安排做了三級重工……為此,我特致函給您,深望您在百忙之中親自過問此事,責成有關同志及有關單位為他徹底平反,糾正對他的錯誤處理,按1961年前所享受的待遇,解決他的退休費問題,使他的生活得到改善?!?BR> 通過這個歷史回顧大家不難發現,1957年底以前和1958年之后的軍隊干部轉業政策是有細微變動的,至于黃定彬的轉業時間被人為修改到1958年1月份是否跟這個政策變動有關不說大家就知道。
黃定彬在柳暗花明中找到了自己的檔案,革命功臣找到了自己檔案又如何?
“2006年3月10日,仁壽縣委組織部的答復是: 1958年1月,你經部隊批準復員回鄉,系部隊干部復員而不是轉業。1979年12月,仁壽縣對你受到的錯誤處理和身份進行了復查和甄別,并按照政策由社隊企業局安排你在原所在單位高家農具社工作,身份仍為工人,而不是國家干部??h落實政策辦公室對你的問題處理是正確的。由此,你本人及子女提出的‘確認干部身份、落實離休干部待遇、補償幾十年的經濟損失和醫療費6萬元’等要求不符合政策規定,不能予以解決。”
無奈之下,黃定彬通過法律途徑尋求法律保護,仁壽縣法院對其起訴武裝部不予以立案。黃定彬向成都軍區軍事法院提起訴訟,軍事法院沒有受理黃定彬的訴訟請求。
功臣黃定彬要在網絡上拍賣自己的冤屈
黃定彬在解放戰爭中成長,在抗美援朝中多次立功受獎,在你死我活的戰場上多次受傷。
黃定彬是具有黨齡將近60年的老黨員了,他對黨的熱愛難以言表,而他僅僅是要求根據他在部隊的排長身份解決其干部身份,落實其干部待遇。
因為是時過境遷的緣故,黃定彬理所當然被遺忘。
仁壽縣負責處理黃定彬問題的有關人員沒有上過戰場,他們當然在漠不關心中堅持當年的處理決定。
也因為黃定彬的請求得到落實,仁壽縣要為其蒙冤數十年的冤屈買單,落實黃定彬這么多年的離休干部身份以及補發幾十年的干部薪水,有人眼紅有人嫉妒,當然,等等諸多原因就沒有人肯站在黃定彬立場支持公道了。
今天的黃定彬被搞成了瘋子,精神病和偏執狂;今天的黃定彬還是仁壽縣的上訪老戶【在瘋人院2008年10月1日在黃勇的懇求下,黃定彬向黨寫了“保證書”保證今后不再上訪,同時在10月17日家人(強迫黃勇簽字)向當時的縣委組織部領導、文林鎮黨委副書記李明安等簽協議:黃定彬是精神病,不然不會被放出來。】黃定彬一上訪,有關領導就頭疼,在炮火連天中走過來的黃定彬是人民功臣,人民功臣黃定彬在仁壽縣卻是遠近聞名的上訪老戶,仁壽縣應該為此尷尬。
新中國成立60多年了,改革開放過去了30年。打下紅色江山的老紅軍屈指可數了,參加解放戰爭的軍人一個個離開我們,開赴朝鮮保家衛國的志愿軍人也成為了重點照顧對象。仁壽縣應該為有黃定彬如此功臣感到驕傲,要創造條件讓黃定彬生活(基本生活現在有保障)得更好。
但是,黃定彬要訴清冤屈卻不得不通過網絡拍賣自己的冤屈(包括由鄧小平、賀龍簽發的革命軍人優待證明書等相關原始證件及資料和功勛章,所得善款作為黃定彬“冤屈基金”用以幫助更多冤屈之人),稱自己的冤屈是中國共產黨第一冤。他說他的檔案還在,指揮他戰斗的領導還在,關于他是不是應該落實為干部并享受相關待遇的文件還在,在鮮血染紅的軍功章面前,為什么還不能還他清白之身呢?落實離休干部待遇和補發49年(明年就是50年)勞武(武裝)部長工資;同時申請追究原仁壽縣委組織部副部長、老干局局長李志勇責任和把我關入“瘋人院”文林鎮黨委副書記李明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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