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外打魚船,知向誰邊?
宋公明
大雨落幽燕,
白浪滔天,
秦皇島外打魚船?! ?/p>
一片汪洋都不見,
知向誰邊?
這是毛澤東寫的詩詞。那時,通訊技術比較落后,大雨茫茫,大海茫茫,漁船漂向何方?沒有人知道。但是,那時只擔心漁船受天氣影響,卻并不擔心漁船會被外國人抓去?! ?/p>
然而現在卻不同了,漁船有被日本人抓去的,有被菲律賓人抓去的,這次又被韓國人抓去了。這就令人很奇怪了,我們的海疆到底有沒有邊防和管理?
第一, 我國漁船被抓的地方,邊界是否已經劃分清楚?如果尚未劃分清楚,或者仍然有爭議,那么就應當是“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地區。既然“共同開發”,我方漁船當然也權進入捕魚。可是事實上對方并不和我們爭議,而是只管自己開發利用,采油捕勞,無所不為,而不準我們開發利用,我們也不去開發利用,也不去據理力爭,這是為什么?
第二, 如果邊界已經劃分清楚,我方漁船為什么會越界捕魚?我們的遠洋漁船早已可以到公海捕漁了,市場上有口味很差的洋帶魚出售。現在通訊手段十分發達,漁船出海進行遠洋作業,也可以和基地保持不間斷的聯系,基地可以隨時掌握漁船所在位置,如果接近別國領海,立即就會發出警告。即使是近海漁船,也有機屁愛絲定位系統(GPS),如果不是故意,是不可能進入別國領海的?! ?/p>
第三, 即使有人要故意進入別國領海,難道我國就沒有海防漁政巡邏嗎?海防漁政的任務,一是防止外國船舶或漁船進入我國領海;二是防止國內船舶和漁船越境偷渡走私或非法捕撈。如果漁船可以如此輕而易舉越境,那么偷渡走私豈不是更加易如反掌嗎?我們的海疆還有海防可言嗎?
第四, 即使是我方漁船越界,也應當先警告和勸回。即使是回警告無效而抓獲,也應在第一時間通知我方海防和漁政前來現場共同處理。一方面是共同確認犯罪事實是否存在,另一方面是商討處理辦法。因為如果涉嫌走私偷渡,屬于我方主權管轄的范圍。如果是一般漁政糾紛,也應由我方領回處理。這是主權國家之間的友好和相互遵重。我國對因臺風、機械故章及非法捕撈等原國而非法入境的別國商船和漁船,總是很周到提供人道主義關懷并非??蜌獾亩Y送出境。即使對撞了我方飛機而非法闖入國境的美國電子偵察機,也是好吃好喝招待,然后全部奉還放歸的。俗話說,打狗還得看主人呢,我方漁船就沒有人保護嗎?為何就得眼睜睜看著被別國整得死去活來?外國的漁船商船就沒誤入和故意闖入的嗎?我們為何就不能有來有往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呢?
國威何在?主權何在?臉皮何在?
201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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