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齡:新華社應為子虛烏有的孔慶東“三罵”平反
一
俗話說,真理越辯越明。本人生性好爭好辯。有麗影秋葉網(wǎng)友認為我“有時太不拉里”,“明明挺簡單的一個問題,到你(我)這里就那么拗,非要再整出個不是問題的問題來。”他說的也是實話。譬如有網(wǎng)友指出文明的日本人不罵“他媽的”而粗野的中國人“國罵”就是“他媽的”。我卻整出了一個不罵“他媽的”的“文明”日本人當年卻對我國婦女進行恣意奸淫的問題來了。可以肯定,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國人都會認為這是個問題,可是也有那么一些人就認為這不是一個問題!
再譬如說,有嶺南明月網(wǎng)友把“袁隆平認為當年的中國僅僅一年就餓死4000萬、哈佛大學費正清認為餓死2700萬”當作了真理。理由就是這兩位分別是世界上最大的農(nóng)學家和史學家之一。我又整出了一個“腦子灌漿糊”的問題:
“客觀上只存在著的一個數(shù)據(jù),卻被這兩位整成了懸殊巨大的兩個。這兩人的腦子里,必定有一個是灌的漿糊。先讓他們扯清楚這個問題再說吧。要不,你就替他們作個裁判,看誰的腦子里是灌的漿糊?如果他們兩人扯不清,你也判不清,那么,我就有理由作個結(jié)論,這兩個人的腦子里都是灌的漿糊!!”
二
如今,我又整出了一個新的問題:新華社應為子虛烏有的孔慶東“三罵”平反!有人肯定認為這不是一個問題:新華社不就發(fā)了一篇圍剿孔慶東的檄文嘛,才兩天時間就下架,這還用為他平反?
殊不知,這篇檄文之所以成為一個“問題”,正是由于它兩天就自動下了架!
中華網(wǎng)有一篇《新華社記者黃冠的討孔檄文為何跑到“法制日報手機版”去首發(fā)》的帖子記述了一件怪事:
2011年11月11日 8點27分46秒,新華社記者黃冠的《“教授罵人”有觸道德法律底線之嫌》問世。奇怪的很,首發(fā)不是在新華網(wǎng),而是在法制日報手機版的“法制時評”欄目發(fā)難的。
12分鐘后,該文又出現(xiàn)在人民網(wǎng)的“法治”欄目里。來源是法制日報。
兩網(wǎng)發(fā)的這篇文章,前面都標著“新華社記者黃冠”。文尾都標注著“新華社北京11月10日電”。
本是此文源頭的新華網(wǎng)卻是在一個多小時之后的9點30分才轉(zhuǎn)載。來源標志的竟然也是法制日報。前面的“新華社記者黃冠”卻被省掉了,只在文尾用了個小括號,括著兩個誰也不知是何方神圣的“黃冠”兩個字。
這就怪了。誰都想為“剿孔”出力、奪頭功,可是,誰都不愿意為可能的敗退后果擔責了!
究其原因,新華社所以要推出法制日報首先發(fā)難:一是想借法制日報的“法”給孔慶東來一頓殺威棒,打他一個下馬威,這層意思在“有觸道德法律底線”這個標題上已表露無遺;二是借法制日報的“法”為自己壯膽。讓法制日報為自己作擋箭牌。
話又說回來,法制日報也不是傻瓜蛋,雖然“義不容辭”的打了頭陣,但也多了一個心眼:你新華社的如意算盤打得好,我也必須略施小計,讓你不能逍遙自在。所以,它就在文首掛了一塊“新華社記者黃冠”的招牌,后面又墊了一張“新華社北京電”的底牌。這樣一來,真要到了無法交待的關鍵時刻,你新華社別想順溜走路,我自己則可以輕松脫開。
它們?yōu)槭裁磿绱说摹肮葱亩方恰保窟@是因為他們都明白,孔慶東的“三罵”是子虛烏有,事實上只是他們臆想中的存在。就像伊拉克的“生化核武”只在布什的腦子里存在一樣。當然,他們也不會不明白,將這種“臆想存在”作為向孔慶東“開戰(zhàn)”的理由,成功的機率遠遠地小于失敗!這就不能不考慮風險責任的承擔問題了。新華社想讓法制日報擔責,法制日報也不是省油的燈:必須由你新華社擔責!
一件明知不可為的事而要冒險為之,說明他們剿滅孔慶東的急切心情早已是迫不及待!!
檄文就這樣出來了。剿孔之戰(zhàn)就這樣爆發(fā)了。可是,不到兩天,“假情報”行為就露餡了。繼續(xù)剿下去,就有可能剿成“誹謗”了。于是,檄文趕緊下架!戰(zhàn)事趕緊休了。
三
“三罵”是子虛烏有,真的嗎?一點不假。有被罵記者曹華林為之作證:
曹林華:“(孔慶東接電話時)剛開始挺溫和的。但一聽說我是《南方人物周刊》的,火氣就來了。……我剛介紹完身份,他就來了句“我不接受你們‘南方系’采訪,去他媽的!”然后把電話掛了。”(見《我眼中的雙面孔慶東》)
哪來的對記者“三罵”呢?頂多也就是“一罵”嘛!所謂的“三罵”,是孔慶東事后在博客中說出來的。請注意,是說出來的而不是罵出來的呀!
有人不認可我這個說法。說出來的“罵”和罵出來的“罵”有什么區(qū)別,難道罵不是通過嘴巴說出來的倒是用手打出來的嗎?
確實如此,由于這兩個“罵”都是從嘴里出來的,所以,攪到一起真還有點“難解難分”了。不過,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就可以把它們分得一清二楚。譬如有位先生并沒有殺人卻在別人面前宣稱把XXX殺了。他究竟殺沒有殺人?誰都會肯定沒有殺,只要不是傻瓜!在這里,“殺了人”是行動,表示真的殺了人;“說殺了人”是言論,沒有殺人行動作前提,它不能表示真的殺了人。
同樣,“罵了人”也是一種“行動”,是一次口舌聲帶的聯(lián)合“行動”。表示真的罵了別人。“說罵了人”則是屬于言論的范疇了,沒有罵人的“行動”作前提,它不能表示真的罵了人。
孔慶東在博客中聲稱自己對別人進行了“三罵”,卻沒有事實上的“三罵”作前提支撐他的這一說法,所以,事實上也就沒有這個“三罵”!被罵記者對這一點看得非常明白。
曹林華:“這些(三罵)都是他意淫的。他罵得沒那么夸張,……”(見《我眼中的雙面孔慶東》)
如果還有人認為孔慶東真的開了“三罵”,那就說明你比被罵者更清楚這件事了!
四
孔慶東沒有“三罵”而新華社卻以一個虛無的“三罵”為由頭率領數(shù)十家媒體對孔慶東的“三罵”進行圍剿,不但有明顯的散布虛假事實貶低孔慶東人格的故意,也有明顯的讓孔慶東受到懲處的目的。所以,這是一種十分明顯的對孔慶東的誹謗行為,雖然沒有構(gòu)成犯罪,雖然沒有達到其想要達到的目的,但是,這種誹謗行為是一種客觀存在,對孔慶東的誣篾仍然存在。而且,事實上也還有百分之五的人拿著這個并不存在的“三罵”大作文章,對孔慶東進行辱罵。所以,本人認為,新華社應該對其誹謗孔慶東的行為承擔責任,為所謂的孔慶東“三罵”予以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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