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則來源于《北京晨報》的新聞,新聞中說【艾滋病高流行地區要增加定點醫院數量,通過“大專科、小綜合”模式,配備急需的手術設施設備,組織醫院會診等,努力解決患者手術難的問題。2012年先在高流行地區通過醫療救助解決對艾滋病病人機會性感染治療費用個人負擔過重的問題。要調整基本醫藥目錄,增加艾滋病病毒及抗機會性感染治療藥品種類。有關部門要抓緊研究適當補助基本生活費的具體辦法,努力為受艾滋病影響的兒童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均等的教育機會和便利的醫療條件。國家正在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支持各地將符合條件的艾滋病患者家庭全部納入城鄉低保,提高補助水平。國務院將派出督察組,赴艾滋病高流行地區,督促落實各項政策,解決工作中的問題。】、【應該盡快研究將艾滋病等血源性職業暴露納入職業病范圍,予以工傷保障;同時,研究將基層艾滋病防治一線人員的崗位補貼或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要抓緊清理現行法律法規,凡是有歧視艾滋病的條款,都要抓緊修訂】
看了上面的報道,特別是這句“盡快研究將艾滋病等血源性職業暴露納入職業病范圍,予以工傷保障”本人不由得笑了。
醫生手術時不慎感染,之前“工傷”難道成問題嗎?
警察抓捕艾滋病病毒攜帶者的犯罪嫌疑人不慎感染,之前“工傷”難道成問題嗎?
為什么某院突然要“工傷”呢?
有了!
某院去年不是常務會議決定“引進”外籍艾滋病患者嗎?
這些被某院“引進”的外籍艾滋病患者來到中國難道不發揚“大愛”精神嗎?“張開懷抱”的“市場”難道不能“引進”他們的“技術”嗎?
當然,這是一個動輒“雙贏”的特色時代!
這些被某院“引進”的外籍艾滋病人自然也要“雙贏”!要“切磋”!要“傳經送寶”!
既然謂之“雙贏”,除了這些被某院“引進”的外籍艾滋病人之外,肯定還有另外一方。
那另外的一方,難道不屬于“血源性職業暴露”嗎?特別是在方舟子鼓吹“那個時期”也可以“工作”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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