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村鎮干部涉輪奸少女續:被定性為嫖宿幼女
本報漢中訊(記者何杰陳興王)本報昨日報道了“略陽4男子涉嫌強奸12歲少女”一事,記者獲悉,該案已被略陽警方定性為“涉嫌嫖宿幼女罪”,目前已有7人被警方刑拘。令人震驚的是,這起嫖宿幼女案竟然是被害者同學充當了“中間人”。
初三女生介紹賣淫收取“中間費”
“這名12歲的女生是和另外一名女生去‘做生意’的,在這個過程中,她是自愿的,而且好像還收了人家的錢。”昨日下午,有知情人稱,這名12歲的女生其實是在他人的引見之下,和這些村鎮干部取得了聯系,才被人帶去開房的。
隨后,一名檢察機關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名12歲的初一女生是被本校一名初三的學生帶出去,介紹給了這幾名嫌疑人。而這名初三的學生也是為了撈取“中間費”才拉皮條的,而且這起嫖宿幼女案也早已在略陽警方的調查中。
昨日下午,略陽官方提供的材料上對此也作出了回應:程某伙同縣某中學兩名在校學生介紹兩名學生賣淫和魏某等6人嫖宿其中一名12周歲的幼女情況屬實。
據稱,20歲的程某系略陽縣農民,此前也是該中學的學生,和學校14歲的初三女生高某、15歲的汪某認識,他通過這兩名女生又在學生中物色合適的“目標”,并介紹她們外出賣淫。
參與嫖宿者有村鎮干部和包工頭
早在10月14日,略陽縣公安局就接到舉報,稱有人在引誘、介紹一名中學生賣淫。接到報案后,略陽警方馬上就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的專案組,對案件展開調查。
警方在偵查中發現,程某等3人介紹了兩名學生賣淫。
9月18日,略陽縣郭鎮西溝村原村支書魏某在略陽城區一賓館內嫖宿12歲女生,10月11日晚,郭鎮兩名鎮干部在某酒店先后對同一幼女嫖宿,該幼女正是和魏某發生關系的12歲女生。
10月28日,略陽縣公安局依法立案偵查,并陸續對涉嫌介紹賣淫罪的程某,及涉嫌嫖宿幼女罪的魏某(原西溝村村支書)、趙某(原郭鎮干部)、蔣某(原郭鎮干部)、孫某(農民)、林某(十天高速某施工隊負責人)、趙某(農民)刑事拘留。
案件暫定性為“涉嫌嫖宿幼女罪”
“關于社會上‘輪奸’的說法并不準確。”一位民警解釋說。他說,犯罪嫌疑人對女生未滿14歲到底知不知道?這些男子在和這名女生發生關系時,知不知道該女生才12歲,還有對方是否自愿,而且有沒有收取錢物,這都涉及到對案件的定性。
“這些嫌疑人都是先后和該女生發生關系的,這不符合刑法中‘輪奸’的定義。”該民警說,“所有的這些還都需要進一步的調查和取證,根據目前我們的調查結果,我們將案件暫時定性為‘涉嫌嫖宿幼女罪’。”
民警也對“輪奸”導致“大出血”的傳言予以糾正:“在我們接到報警和偵破的過程中,該女生并未出現什么‘大出血’的情況。”該民警推測,可能是該女生的例假,引起了大家的誤解。
公安機關在偵查破獲此案后,已于11月26日對涉嫌嫖宿幼女罪的魏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向略陽縣檢察院提請批捕,目前檢察院正在對案卷進行審核。
介紹初一女生賣淫的初三學生高某、汪某已被公安機關另案處理。
新進展
略陽縣委常委會昨晚決定
給予郭鎮黨委書記、鎮長等3人嚴重警告處分
記者獲悉,略陽縣委、縣政府于昨日上午對此案召開專題會議,要求公檢法緊密協作,依法從快從嚴懲治犯罪嫌疑人。同時責成縣公安局對旅店、賓館等服務業進行大檢查、大整合;縣教體局開展進一步加強校園安全管理;縣紀委、監察局加大對鎮村干部的教育和管理。
昨晚8時30分,略陽縣委召開常委會,決定對郭鎮黨委書記、鎮長、紀委書記等3名領導干部分別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略陽縣人勞社保局對涉嫌犯罪的郭鎮干部趙某、蔣某作出停職決定。
相關新聞一
陜西略陽縣4名村鎮干部輪奸少女 受害人年僅12歲
最近,略陽縣街頭巷尾不少人在議論和相互傳遞著這樣一個信息:當地4名男子,還都是村鎮干部,把一名上初中的女娃強奸了,致女娃大出血送醫院治療……記者從有關方面獲悉,該縣警方近日的確刑拘了4名男子,具體案情正在調查取證。
網友發帖
曝村鎮干部輪奸少女
11月25日,一則名為“聽說略陽縣郭鎮出了幾個××!”的帖子出現在漢中貼吧,引起了網友的關注,紛紛表示憤慨。該帖原文如下:
“在兩個星期前,陜西省略陽縣郭鎮,一名村長和3個鎮ZF工作人員吃完飯喝完酒之后決定出去消遣,然后就到學校××了一名14歲的鎮上女學生,致其大出血……希望大家將此帖頂起來,引起漢中所有人的注意,用網絡的力量將他們繩之以法!謝謝大家!”
11月28日,記者在略陽縣搭乘一輛出租車,司機很肯定地說,這件事是真的,大概發生在11月中旬,在略陽縣一酒店,4名男子將一名不足14歲的少女輪流施暴,致其大出血。該司機還說,這4名男子系略陽縣郭鎮村鎮干部,已被警方抓走。
另有知情人士向記者介紹得更具體,事發地點為略陽縣電廠路的東昊大酒店,少女大出血后被送至略陽縣天津中醫院進行搶救。其中一名男子系郭鎮西溝村黨支部書記,另3名男子系略陽縣郭鎮公職人員。
當天下午,記者在東昊大酒店和一服務員聊起此事,服務員對記者的疑問顯然有些警覺,表示:“我對這個事不太清楚。”隨后,該服務員又補充說,那是客人把人帶進來的,和酒店沒有關系。
村干部稱原村支書被抓
兩天內,記者在縣城內走訪接觸了不少市民和公職人員,對于這起“公職人員輪奸未成年少女案”,除了出租車司機等人所流傳的版本之外,還有其他版本在流傳。
其中一些公職人員稱,當晚4個人帶到賓館的不止一名未成年少女,大概有三四名,只不過12歲的這個女孩出的事更大。或許是發生在自己身邊的緣故,在郭鎮鎮政府周圍,群眾對此事掌握得似乎更為“詳細”,幾名群眾告訴記者,出事的共有4人,一人是郭鎮西溝村支書,姓魏;兩人是鎮政府的工作人員,一人姓蔣,一人姓趙;還有一人是修建高速路的老板。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郭鎮西溝村。一名村干部稱,他已經聽說了此事,“是我們原來村上的支書魏某,40多歲了,我們兩個一起工作已經好多年了。”他說,魏某已任了兩屆村支書,他出事后,新任支書已經上任。
該村干部說,大約在一個月零幾天前,村里石某家辦喪事,他還和魏某一起吃了酒席,魏某還稱他第二天要到縣城去辦點事。第二天中午,該村干部接到鎮政府打來的電話,詢問魏某的另外一個手機號,說有急事要和魏聯系。“我就給老魏打電話,整整打了一個下午,兩個手機都沒辦法打通。”
石某的家人則稱,他們家辦事是在10月26日,“就那天他(魏某)說他要去縣城。”該村干部分析說,應該就在26日當晚,老魏就出事了,和其在一起的除了兩名鎮政府的工作人員外,還有一名“高速路老板”,現在老魏已被公安局抓了。
郭鎮街道上一名飯店老板則稱,鎮政府工作人員趙某和蔣某經常到他的飯店來吃飯,兩人大約都是30多歲。“出事之后再沒有見過他們,聽說已經被抓走了。”
警方確認受害者系12歲女孩
當記者向略陽天津中醫院一名醫生求證此事時,該醫生猶豫再三后稱,他對此并不清楚。據知情者透露,受害者是略陽縣某中學在校學生,記者電話聯系略陽縣某中學校長,但該校長的電話一直處于無人接聽狀態。
記者輾轉聯系了略陽縣公安局和檢察院的兩名工作人員。警方人員稱,4名男子已被警方刑拘,案件正在調查取證,受害者是一名12歲的女孩子。目前,他們已被告知不得將案件向外界透露。
縣檢察院工作人員也稱,案件正在調查取證,受害者的確才12歲,當晚遭到了4名男子的輪奸。
有知情者告訴了記者受害者的家庭住址,是一個很小的村子,為了避免給小女孩和其家人造成更大的心理創傷,記者放棄了對受害者和家屬的采訪。
本報記者何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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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10男子輪奸年僅13歲少女被警方提請批捕
廣西玉林市博白縣公安局向媒體透露,當地一名年僅13歲的少女被網友邀到縣城,慘遭李姓、鄧姓等10名男子輪奸。11月15日,涉案的10名嫌犯被警方提請檢察院批準逮捕。
警方介紹,今年10月21日晚, 李姓男子等人約女網友小花到博白縣城游玩。涉世未深的小花帶11歲堂妹前往博白縣城與他們會合。吃夜宵的時候,李姓男子與鄧姓男子密謀,要趁機把小花灌醉,以便大家樂一樂。從未喝過酒的小花,很快就喝醉了。李姓男子等10名男子隨后對小花實施輪奸。小花的堂妹眼看著姐姐被欺凌,跑到街邊痛哭。
10月22日凌晨1時,博白縣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在巡邏中發現小女孩痛哭,就上前詢問情況。在女孩的斷斷續續陳述中,民警們了解到,她的堂姐正在縣城某賓館被人關在房間內,還被脫光了衣服。
民警們迅速趕到女孩所說的賓館房間,看到房內有一女兩男,女的大約十三四歲,一絲不掛地躺在床上,已經不省人事;一個男孩脫光下身站在女孩的床前,另一個男孩則呆坐在另一張床上。民警們立即打電話叫救護車,把女孩送到醫院救治救治。與此同時,民警們把兩個男孩帶回派出所問話。
當天凌晨2時,博白縣公安局副局長李浩率領民警,兵分幾路,連夜把涉案的其他8名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
警方透露,以李姓男子、鄧姓男子等人為首的輪奸團伙共10人,他們最大年齡的24歲,最小的17歲。(陳繼新 楊志雄)
11月20日,搶劫、輪奸犯罪嫌疑人王守偉被押解回蘭州。(攝影:趙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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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搶劫輪奸嫌犯隱匿福建開面館 警方破案抓獲
20日18時40分,在逃重犯——搶劫、輪奸嫌犯王守偉被押解回蘭州,結束了他8年隱匿逃亡之路。
記者從押解現場了解到,2003年8月26日凌晨1時許,蘭州市西固區發生一起搶劫、輪奸案。時年22歲的犯罪嫌疑人王新成伙同29歲的王守偉,在西固區孫家莊橋東大坡對受害人劉某實施搶劫后,又將劉某劫持至工農村鐵路北側一暖氣地下管道內輪奸。
案發后,警方迅速抓獲犯罪嫌疑人王新成,但王守偉一直在逃。今年年初,有人在福建省石獅市一蘭州拉面館見過王守偉。根據這一線索,抓捕小組于11月8日前往石獅市對王守偉實施抓捕。民警通過對當地警方登記的近百名甘肅籍在石獅市經營蘭州拉面館的暫住流動人口進行比對,發現一名為“徐強”的人與王守偉體貌特征十分相似,遂前往該面館核查。
但警方發現,該面館已于半年前轉讓他人,經營者不知所蹤。警方經周邊走訪與辨認,鎖定“徐強”就是王守偉,并掌握其可能前往福建漳州市經營蘭州拉面館的重要線索。由于漳州市大量的拉面館均未注冊,警方經對漳州所有拉面館逐家排查,終于在該市薌城區元光南街一蘭州拉面館發現王守偉,警方于11月18日晚將其抓獲。王守偉對其8年前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趙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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