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是誰在嚴重違背法律精神
中國警方7日對外表示,艾未未正因“涉嫌經濟犯罪”接受警方調查,一些西方媒體在第一時間質疑中國警方的說法,堅持用自己的邏輯解讀并試圖影響中國。
此前西方輿論不顧艾未未家屬及境外媒體都知道艾未未被警方拘押的事實,一直稱艾未未“失蹤”,用這個詞的特殊含義將中國政府比喻成“綁架者”。現在他們又先于中國法庭的調查斷言“涉嫌經濟犯罪”不能成立,宣稱這種調查“非法”,但恰恰是他們的做法,在嚴重對抗基本法律精神,是試圖制造“民主斗士”法律上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只要他們在中國從事政治對抗活動,他們就可以超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擁有“豁免權”。
美德等國官方6日再次就“人權”公開指責中國,韓國光州市市長也公開干預艾未未案件,就像是“中東革命”以來歐美國家對外干涉“剎不住車”,他們對艾未未事件指手畫腳的隨意樣子達到了一段時間以來少見的地步。
艾未未被拘押,說到底是中國每天大量司法案件中的一個,它的審理公正性不會與中國所有案件公正執法的平均值有很大差距。中國法律在保障這個13億人口大國的基本秩序,在保障中國民生、各種制度建設等人權促進元素的平衡發展,也在保障能夠產生購買美國國債的那些外匯的經濟秩序。中國法律是一個整體,對艾未未案的圍攻是對中國法律的全盤否定。這和西方糾集一群人燒中國最高法院的大樓沒什么兩樣。
中國法律是這個國家的骨骼,西方試圖影響艾未未案的審理,就像要給這個骨骼加上電動裝置,遙控器握在他們的手里,讓中國成為大而聽話的玩偶。舉望當今世界,這樣的小玩偶已經比比皆是。
中國是安全的,否則“自由慣了”的艾未未也不會從美國回到中國,西方的外交官、商人也不會把中國當成“最適合發展”的地方之一。但安全的地方都有一個特點:它只對守法者是安全的,對喜歡“玩玄的”人來說,安全會有底線。艾未未因“涉嫌經濟犯罪”接受警方調查不意味著他肯定就能被定罪,但他是否有罪應當去法庭上說,西方的外交和輿論壓力不應成為是否給他定罪的籌碼。
中國早已過了出重大冤案的時代,少數人覺得冤,一是貪官,認為自己雖貪卻有功,二是少數所謂“政治異見人士”,認為中國的法律本身就是非法的,因此對他們來說“什么都不是”。艾未未曾說,中國人處在一個“黑暗”、“瘋狂”的時代,這不是大多數中國人對自己祖國的感受。
艾未未如果被最終認定在經濟上犯罪,這和他是否宣揚“民主”無關,如果硬要扯上點關系,那就是任何人從事政治活動,屁股更要干凈些。如果被證明他無罪,對他的無條件釋放也應超越政治,如果也要扯上點關系的話,那就是,當局今后抓任何涉嫌犯罪的公眾人物都應更謹慎,證據須十分充足。
艾未未案是他個人的人生大事,出于對他個人的同情,我們期望他能過這一關。從全社會的角度看,我們相信這不可能是中國的一件大事,無論艾未未案的結局如何,中國都將前進,社會很快會把這件事忘掉。
環球時報社評:法律不會為特立獨行者彎曲
被稱為“前衛藝術家”的艾未未據信近日被中國警方“帶走”,西方一些國家的政府和“人權機構”迅速出面干預,要求中方立即釋放艾未未,并將此事上升為中國“人權惡化”,艾未未則被稱為“中國人權斗士”。
在沒搞清楚真相的情況下,就將中國司法的一個具體案例上綱上線,并用激烈的評論攻擊中國,這是對中國基本政治框架的輕率沖撞,也是對中國司法主權的無視。西方這樣做,是故意把一個簡單的案例放到國家政治甚至國際政治的不相稱位置,擾亂中國社會的注意力,并試圖修改中國公眾的價值體系。
艾未未是近年來十分活躍的“行為藝術家”,也常被稱“前衛藝術家”,是中國社會的特立獨行者。他反藝術傳統,喜歡出“驚人之語”和“驚人之舉”,也喜歡在“法律的邊緣”活動,做一些普通人搞不太清楚“算不算法律上出格”的事。4月1日他出境取道香港去臺灣,有報道稱他“手續不全”,具體情況不詳。
由于艾未未喜歡我行我素,經常干“別人不敢干”的事,而且他的身邊聚集了一些類似的人,他本人大概清楚,他很多時候離中國法律的紅線不遠,或許他喜歡這樣的感覺。客觀說,在如何對待他這樣的人的問題上,中國社會的經驗并不多,法律的判例也不多。但只要艾未未不斷“往前沖”,他有一天“觸線”是很可能的事。
十三億中國人中,有幾個艾未未這樣的桀驁不馴者,是再正常不過的事。藝術可以強調無數例外,法律卻強調對例外行為的限制和管束。沒有艾未未這樣的人,或法律不給他們的“突破”設立邊界,這樣的中國都是不真實,也不可能存在的。
西方在無視中國司法運行的復雜環境,也無視艾未未個人行為的復雜特點,將他“被帶走”這件事,用一句簡單的政治口號說成是中國的“人權惡化”。“人權”真成了西方政客和媒體手里拎的一桶漆,見什么抹什么,他們在抹掉這個世界各種細致的分辨率。
“人權”這么基本的概念,被西方搞成了仿佛同中國如此偉大的經濟與社會進步互不相容的東西,這是天大的笑話,也是西方在所謂“人權”問題上向中國施壓時,遭到中國民眾厭惡的根本原因。中國的民生在發展,公權力受到的監督越來越多,公眾通過互聯網發表意見蔚然成風,這些都是能抹殺的嗎?艾未未一個人的際遇,包括其他幾個中國特立獨行者的際遇,與中國的人權發展和進步,根本就擺不到同一個天平上。
艾未未“被帶走”的具體事情估計很快會明了。但總的說來,艾未未如果選擇與普通人不同的對法律的態度,法律不會因為西方輿論的批評,就在一些“特殊的人”面前繞彎,做讓步。歷史將對艾未未這樣的人做出評判,在這之前,他們有時會為自己的特殊選擇付出一些代價,這在任何社會里都是一樣的。中國作為一個整體在前進,任何人都沒有權利讓整個民族去適應他個人的好惡,這跟是否尊重少數人的權利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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