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官員強奸的僅僅是女下屬嗎?
蓬安縣安監局一位名叫陳佳(化名)的女公務員,在與其直接領導蓬安縣殘聯理事長劉習全一起喝酒后被領導強奸一事,近幾天被眾多網友吵的沸沸揚揚。
其實,在現實生活中,凡是做下屬的,為生活所逼迫,恐怕找不到一個自己的意愿沒有被上司強奸的。
雖說是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執政為民,群眾利益無小事,這些新聞報導中的語言,領導報告、視察中的指示、講話,聽起來是那么的讓百姓順耳,那么的激動,那么的溫暖人心。可是一遇到某個百姓的具體切身利益,有多少政客公仆們把這些個體百姓的利益放到了心上。
如果公仆真的執政為民,百姓有講理的地方,何至于冒死千里迢迢到北京上訪,何至于被抓被打被精神病,何至于跳樓尋死,何至于遇到群體事件就象被火星點燃一樣的興奮參與。
從野蠻拆遷導致百姓自焚,從征地到跨省抓捕,從賣企業、賣醫院學校到賣資源,從人民代表到公仆、先富代表人民,有哪一件不是打著為民的口號,而實際上卻讓公仆們及自己的親屬子女先富?
那個靠賣學校、賣醫院讓少數人先富的公仆,被評為改革之星,官越做越大,并且是官做到哪把與其聯營的溫州商人帶到哪,共同參與“改革”——之所以將改革加上引號,這是因為百姓說不清楚是真改革還是真掠奪。而百姓能夠說清楚,并得到百姓歡呼的神木縣醫療改革的書記,卻在政治上被判了刑,被發配去坐了冷板橙。
害民賊往往被吹捧,被賞識、被提撥,即使殘害百姓妻離子散貪污腐敗千百萬元的腐敗分子也罪不至死,甚至還能保外就醫做陶朱公享受一生;而愛民官則往往被潛規則逼得走投無路。
既然享受先富光榮替代了共產主義理想,即使貪污做上幾年牢也能享受到受到尊敬的奢侈生活,那么誰還愿意真心去干“利為民所謀取”的傻事?
既然嘲笑大公無私,以自私自利為經濟發展的動力和改革的理論根據,又有什么理由去指責十八個被法律逼迫不敢救人的路人?
在農村還能找到陳永貴這樣帶領村民共同富裕的村長嗎?還能找到大慶王進喜這樣的企業干部與工人一樣地同甘共苦嗎?還能找到一個象焦裕錄這樣穿戴破衣服的縣委書記嗎?
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無論奸商怎么呼喊吆喝,怎么將爛稻草忽悠成金條,百姓眼中有桿稱;無論怎么維穩,無論怎么今天搬來孔子,明天舉起孝子大旗,后天又搬來幾千年的死尸官德,為什么總是不能得到百姓稱贊和信任?
公仆知,百姓知,神仙知。若說不知,那就是裝瘋賣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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