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被冤是非常中國特色的現象。自南京彭宇案被媒體和公眾關注起,陸續涌現了“江蘇彭宇案”、“湖北彭宇案”、“解放軍彭宇案”,等等,等等。一時間,神州大地“彭宇案”滿天飛,“彭宇案”成為救人被冤的代名詞。救人被冤的基本特點是:救人者反被被救的人或被救者的家屬誣為肇事者,被告上法庭,要求賠償一筆巨款。由于當時只有救人與被救者在場,雙方都拿不出證據來證明自己的主張,法院在判案時本該遵照“疑罪從無”的原則判救人者無罪。然而自“彭宇案”起,中國法律開了一個非常惡劣的先例,救人被冤于是象當年的冤假錯案一樣遍及神州大地,成為當代一道黑暗的“風景”線。遇到老人摔倒,路人不敢上前攙扶,某老人高喊“沒人撞我,我是自己摔倒的!”這才有好心人上前將老人送到醫院。但也有高喊“我是自己摔倒的”,被送到醫院之后,倒地者或者其家屬又重演“彭宇案”的故伎,反咬救人者一口。因此,“13億人扶不起一個老人”的感嘆成為壓在人們心頭的沉重的陰影。
廣東小悅悅事件發生已經整整一周了,18個路人冷漠地離開,于是,人們在關注小悅悅傷勢并為她祈福的同時,一場關于“如何讓愿救人者敢于救人”的討論也開始展開,人們意識到,在目前“救人高風險,訛詐零成本”的情況下,缺乏制度的支撐,個人道德約束力無法改善“社會普遍冷漠”的現狀。怎么辦呢?一場大討論正在網絡上展開。
如何重塑道德規范、修復社會信任?有學者認為,公民道德建設要落在制度的保障上,法律制度、信用制度等必須對做好事做好人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對做“惡”者嚴厲懲罰:國家要制定道德獎懲制度,設立見義勇為獎勵基金,提倡正義、鼓勵正義、嚴懲惡行,尤其是對見死不救的,先從教育為主,惡劣的不僅要罰款還要入獄。
還有學者認為,讓救人者的風險分攤到全社會,由社會力量(包括國家力量)來買單可能是唯一而有效的途徑。立法者可以參照現有法律中的緊急避險思路,盡量降低救人者的責任風險,而設立有效救濟途徑,在責任區分無法明確的情況下,對被救者進行救濟,是對救助雙方的雙重保護,將會有效激勵救人行為的廣泛出現。沒有人會在自身利益無憂的情況下放棄行善。
都說得頭頭是道,面面俱到。但都沒有說到點子上。我們來考量一下被救者為什么甘愿冒著極大的道德風險,甘愿忍受一輩子的良心譴責,也要恩將仇報,反咬救命恩人一口?在被救者和他的家屬面前有兩種選擇:一是自己承擔巨額醫療費,讓自己家里一貧如洗,甚至家破人亡;二是轉嫁危機,轉嫁風險,把唯一可能攀咬的人、也就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反咬一口,讓他代替自己的家人承擔一貧如洗、甚至家破人亡的后果。在人性的丑惡作用下,他們選擇了丑惡的那條路,但明顯在利益上保了自己家人的駕。是人就有弱點,是人就有陰暗的心思。這應了某人說的那句話:在好的制度下,壞人也難以做壞事。在不好的制度下,好人也難免要做壞事。醫療產業化,就是扭曲人性、逼良為惡的罪魁禍首。我們設想一下:如果所有公民都可以享受免費醫療,不管是生病還是摔傷撞傷,都可以實報實銷,那么,所有“彭宇案”中被認為非常下作的、其實也是非常無奈的中國老百姓,還會那么處心積慮攀咬自己的救命恩人嗎?由此可見,醫療產業化真是罪孽深重呵。什么“重塑道德規范、修復社會信任”,什么“讓救人者的風險分攤到全社會”,都是扯淡。只要徹底砸爛醫療產業化,什么問題都沒有了。
目前北大副校長一則“撐腰體”微博走紅網絡:“你是北大人,看到老人摔倒了你就去扶。他要是訛你,北大法律系給你提供法律援助,要是敗訴了,北大替你賠償!”在網友設計的臺詞中,“西南財經大學校長”這樣說:“你是財大人,看見老人摔倒了你就去扶。他要是訛詐你,不用打官司了,學校幫你全部賠償,因為我們是財大的!”—— 都有幾分油滑,幾分調侃,透著游戲人生玩票式的幽默。但是其中也有合理的成分,那就是在暫時不能徹底砸爛醫療產業化的情況下,讓救人成本有著落,也算是退而求其次,其實,對醫療產業化的不點名的批判也在其中了,只是北大學者和財大學者不明說而已。炮制醫療產業化的丑類別假裝聽不懂,“你祖上的脊背都被人指穿了”,是老百姓的直言,難道還聽不懂?真不要臉。
新聞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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