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紅歌”妨礙了曬“三公”?
――與 云邊客 先生商榷
梁 新
10月11日 《雜文報》發表了云邊客先生的文章《曬“三公”與唱“紅歌”》。云先生批評說:“國務院今年明令中央各部委于6月底前要公布‘三公’經費,除了科技部于 4月14日 按時公布以外,其余多于7月以后才公布。而且公布者大多‘羞答答的玫瑰靜悄悄地開’,通常選擇在周五、甚至雙休日和子夜公布,可謂‘用心良苦’”。
云 先生在文章后面還進一步剖析說:“曬‘三公’的實質,是官員花錢必須接受人民的監督,把黑箱里的東西放在陽光下。這樣做無疑是割官員的肉,抖他們的丑。更要命的是,這種‘割’與‘抖’,是要高官大員自己去‘親為’,其積極性和徹底性有多大也就可想而知了。不,更大可能的是本能的抵觸,頑固的阻撓。盡管人民對之翹首以待,千呼萬喚。不過,他們為什么又要硬著頭皮去曬?因為國務院有嚴令;互聯網眾目睽睽盯著,畢竟官員還不敢明目張膽地反對監督,畢竟衙門還掛著‘人民政府’的招牌”。
云 先生對某些官員對于“三公”問題的態度的剖析一針見血、入骨三分,直指要害,說出了廣大民眾的心聲,也反映了社會進步的潮流對在制度上遏制腐敗的渴求和強烈愿望。
這些年來,人們除了對貪污受賄等腐敗行為深惡痛絕以外,意見最大的就是“三公”問題,公款吃喝、公費旅游和公車私用不僅大量耗費納稅人交的錢用于享受,更嚴重的是使民眾對政府產生不信任,進而影響了整個社會的健康運轉。甚至可以說,“三公”問題如果得不到及時的妥善解決,遲早會成為一顆定時炸彈。我完全贊同 云 先生對“三公”問題的剖析。
然而, 云 先生在本文中非常牽強附會地把“三公”問題與“唱紅歌”扯一塊,就有點令人費解了。
從重慶開始的“唱紅歌”,到今年“7.1”前后,的確如 云 先生所說,“形成燎原之勢”。也正如其所說的,有贊成者,有反對者。我可以坦率地說,我是“唱紅歌”的支持者,但是我也非常愿意認真聽取反對者的意見,理性地思考一下是否有道理。不過,到目前為止,還真沒有見到有一個人能夠拿出令人信服的反對理由。反對者提出的反對意見無非是出于如下理由:一、“文革”時“唱紅歌”,現在也“唱紅歌”,所以,“唱紅歌”就等于恢復“文革”那一套。二、“唱紅歌”能夠為貪官提供“紅皮”,以掩蓋他們的腐敗行為。三、“唱紅歌”并沒有對某些干部產生教育作用,等等,更滑稽的是這次李雙江的兒子打人,有人也賴到紅歌頭上。而這次 云 先生的反對理由更加奇怪,官員們只積極“唱紅歌”,不積極曬“三公”。
我記得,我曾經先后與幾位雜文界的朋友就上面的反對理由進行過商榷,理由不妨重復一次:一、“紅歌”的名稱雖然相同,但是解放前、“文革”前,“文革”中和現在的內容都是不一樣的,如果僅僅因為名稱一樣就加以反對,就跟“文革”中某些造反派因為劉少奇的《論修養》中出現過“修養”的字眼,于是誰使用了“修養”一詞,誰就被說是同情劉少奇一樣荒謬。二、利用“紅皮”掩蓋腐敗行為的確有其人,但是這跟“紅皮”有什么關系呢?如果有些人非得“拉屎不出賴地硬”,硬把腐敗和“唱紅歌”扯一塊,那好,從重慶開始的“唱紅歌”頂多也就是幾年的事情,那么在“唱紅歌”之前就沒有腐敗了嗎?恰恰相反,我們見到的更多的是某些貪官打著改革開放的旗號搞腐敗,無論是當年利用所謂“價格雙軌制”的“官倒”,還是前些年利用企業轉制,首先把企業搞垮,然后低價買下的所謂“改革家”,他們披的不是“紅皮”吧?我們那些“唱紅歌”的反對者怎么就不提“改皮”問題呢?他們不會提,也提不出來,因為這就如同有個歹徒穿著警服去搶劫,于是有人不是去抓歹徒,而是從此禁止別人穿警服或者要所有警服都銷毀一樣荒謬。三、“唱紅歌”只是一種教育形式,如果只是用此單一的方法,教育效果肯定有限,尤其是對于某些油鹽不進的貪官、庸官。我們現在的官員大多數是在鄧小平理論的指導下成長的,而且是在法制建設逐步完善的情況下當官的,從正面說,對于某些官員,鄧小平理論都對他們產生不了教育作用;從反面說,法律都對他們產生不了震懾作用,我們某些人卻苛求“紅歌”發揮超過其影響范圍的作用,否則就加以排斥,這不就跟要求人們用機關槍來打現在的先進飛機,打不了就說人家無能一樣荒謬嗎?
最后剩下的一個反對理由就是 云 先生提出的某些官員對一“曬”一“唱”的一“冷”一“熱”了。的確如 云 先生所批評的那樣,有些部門對“三公”是采取“蘑菇戰術”,能拖則拖,能推則推,實在拖不過去就云里霧中應付一番。可是這跟“紅歌”有什么因果聯系呢?又跟很多官員熱衷于組織“唱紅歌”有什么因果聯系呢?是“紅歌”必然會導致他們這樣干嗎?還是唱“紅歌”會妨礙了曬“三公”?打個比方,假如我跟 云 先生一個單位,而且他是我的領導,他非常喜歡看足球比賽,但是卻對我們這些下屬關心不夠,我能夠以此為理由反對他看足球比賽,或者認為是喜歡看足球比賽導致他不關心我們嗎?
這些年來,據說在老百姓中產生了“仇官”和“仇富”心態,這種說法有些不夠準確,因為大家仇恨的不是所有官員和富人,而是貪官和靠不正當手段致富的人。而最令我不能理解的就是某些人的“仇紅”心態,說不出像樣的反對理由,卻總是跳著腳在那里反對,至于所謂“動用公款唱紅”,也是一個擺不上臺面的借口,就一個慶祝建黨90周年的“7.1”期間,就算是動用了一下公費,滿打滿算,我想跟平時組織的某些大型慶祝活動差不多,跟這么多年來某些人打著改革開放的旗號所花費甚至浪費的相比,應該連零頭也達不到,用此作為借口,不起碼是小題大做嗎?
綜上所述,對于某些“仇紅”者和某些曾經對“唱紅歌”進行過批評的朋友,如果不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的話,我倒非常希望他們能夠拿出點像樣的反對理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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