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大旱之望云霓,作為憲法上領導階級的廣大工人階級已經盼望期待了3年的《工資條例》,依然還是“難產”。這在讓人百感交集之余,不能不聯想起毛主席關于“左”和“右”的精辟比喻
才懷上幾個月就硬要生,這就是“左”;
都懷夠十個月還不讓生,這就是“右”。
現在《工資條例》都已經懷夠3年了還生不出來,豈非“右”得相當夠勁!
然而這并非“右”的關鍵處。關鍵在于其中立場、利益上的抉擇態度。如果真心想為廣大工人階級也就是“勞方”謀利益,給他們這個領導階級一點面子和實惠,那就不會為難到如此地步;反過來看這種為難的背后,其實就是在“資”方面前放不下面子說不起硬話。而之所以在資方面前放不下面子說不起硬話,也無非就是屁股沒有坐在中間,更不要說坐在“領導階級'這邊罷了。這不禁又讓我們聯想起毛主席我們黨在過去就社會階級或者階層特別是國民黨人“左”和“右”的劃分標準
站在工農大眾一邊的,叫國民黨左派;
站在地主資本家一邊,叫國民黨右派。
據說《工資條例》難產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是否允許勞方用集體力量去跟資方談判協商,這就讓人更加困惑官方的屁股究竟坐在“左”邊還是“右”邊。同時我們的《工資條例》難產所反映出來的“右”的程度,也就不言自明,完全可以從憲法中把那些中看不中用的語言和諧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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