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正縣妥善處理“日本開拓碑”事件建言(修改稿)
端陽生
黑龍江省松花江畔,方正縣執政者為日本開拓團(侵略者)數百亡靈立碑刻名祭奠,大錯特錯。近日,該石碑已被愛國者強行砸、潑、拆除。網民又吁請黑龍江省對該縣主要當事人撤職查辦。
端陽生認為,“開拓碑”必須堅決、徹底鏟除干凈,不留痕跡。但也不能就此了結,也應以立碑刻名的方式方法,進一步清除遺患。
老端還認為,選拔與培養幾位縣級父母官并非易事,不能一有失誤就撤職罷官。毛澤東主席始終反對“一棍子打死人”的做法,應當給他們帶過立功的機會。
25年前,老端在山西省忻州市郊外憑吊我國元代著名詩人元好問(字裕之,號遺山),在野史亭看到一塊石碑,頗受啟發。愿借晉人之高招,為妥善處理這一件提供良策。具體辦法是:
不撤職,免查辦,要處理出一點文化韻味。做法是在該縣“開拓碑”立地另立一碑,碑文上書:
中共方正縣委書記劉xx、縣長某某某、人大主任某某某、縣政協主席某某某四人,濫用公款70萬元,為日本開拓者(侵略者)的亡靈立碑刻名,喪失國格,有辱國民,錯誤嚴重。為消除不良影響,銘記國恥,記取教訓,經本縣各界無黨派人士(代表)公議決定:罰上述四人合伙出資人民幣17萬元,立此碑以警示后人。
2011年8月15日
方正縣社會各界無黨派人士(代表)立
附:端陽生25年前的采風錄《有口皆碑彭贊璜——野史亭觀光特記》
今年3月,我去山西省忻州市參加全省政法工作會議。會議末了,應朋友之邀,到城南十幾公里的野史亭去觀光。公元1275年,我國著名詩人元好問(字裕之,號遺山)死后被安葬于此。
“野蔓有情縈戰骨,殘陽何意照空城。”好問先生的“喪亂詩”深刻地反映了國破家亡的可悲情景,具有史詩意義。有人說他是杜甫的繼承者,我以為當之無愧。今從這位詩人的家門口路過,若不去憑吊,必成憾事,故欣然前往。
當我跟隨東道主觀賞了三丈六尺高的野史亭門樓,仔細端詳了 元好問 先生的石刻畫像,瀏覽了甬道兩旁的房室、松柏,然后在亭后一處殿堂之類的墻下停住,默讀一塊嵌入壁內的石碑時,一樁“公案”突然映入我的眼簾。
石碑上刻寫道:“彭公贊璜為本縣知事時馭下不嚴,詭弊多端,當時忻人無一肯過問者。及至民國十一年,映任清查財政一職,被良心驅使,認真清查,揭破黑幕多種。嗣經陳公敬棠、趙公良辰居中調解,遂由彭公出款七百元,作為重修野史亭之費。既可表揚先哲,而又為將來貪污失職者戒,一舉兩得,莫善于此……”
上述碑文簡明易懂:姓彭的知事(相當于縣長),因對部署管理不嚴,致使其下屬官吏舞弊多端,為責其失職,罰他出銀元七百,用于修建野史亭。對彭知事的這一處罰,既不是法院判定,也不是行政長官的制裁,而是幾個被良心驅使的官吏(包括彭贊璜在內)所為,這種精神也算可佳。
時下,常聞某某縣、市,某某廳、局浪費驚人,火災、盜竊事故頻出,給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造成巨大損失。可是,只有極少數直接當事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多數部門領導人則沒事一般,很少有自責的表現。這種官僚主義者,如果能像彭贊璜那樣,從個人的存款折上拿出些錢來,用于修建當地的名勝古跡,修建革命烈士陵園,不也是一種體面的彌補過失之舉嗎?
不知這塊戒官石碑,能給我們當代的立法者、司法者和一些掌權者留下一些什么有益的啟示?
(1986年4月本文被《法制日報》和《山西政協報》先后刊登)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