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碑劇”必須深刻反思
方正縣人民政府為“日本開拓團”立的碑墻,在廣大民眾的一片怒討聲浪沖激下,終于在8月6日夜里偷偷地拆除了。這是人們予料的一個必然結果。因為任何違反歷史正義,傷害國家和民族尊嚴,與廣大人民意愿倒行逆馳的事,注定是搞不成的,必定是要失敗的。方正縣官們干的這件事,最后落得個灰頭土臉,難說不是身敗名裂。這個“碑劇”的產生,確應引起有關各方面的反思。
首先,“碑劇”的產生,應當提醒我們:在我們今天的“有特色的”中國,是不是就可以忘記我們國家和民族過去那幾十幾百年的苦難與斗爭的歷史?這是一個很明白卻是一個很根本的問題。歷史是決不可以忘記的。革命導師教導過我們:不能忘記歷史,忘記就意味著背叛。遠的不說,就說自1931年“9.18”以來,中國人民慘遭日本侵略者長達十四年的的欺凌和屠殺。其中包括日本開拓團,那些侵略者的武裝“移民”,他們干盡了奪占中國的土地,欺壓中國農民,充當日本侵略軍后備幫兇的壞事。難道這段歷史方正縣官們會不了解,會“忘記”嗎?然而,“碑劇”的產生事實說明,出于某種原因他們是真“忘記”了。因而,他們的行為確實是“意味著背叛”。是對歷史的背叛,是對國家和民族尊嚴的背叛。
其次,這“碑劇”的產生,應當提醒我們:我們的上級組織部門究竟應當為廣大人民選定什么樣的領導干部,讓什么樣的人去代表人民執政,安排到政府和權力機關部門的領導,究竟要以什么思想去執政掌權?像方正縣官們干的這樁事,表明他們在政治大是大非上居然還站到“背叛”的立場上去,不能不使人懷疑他們的基本政治素質是否合格?姑且也許曾經是好的干部,然而能夠搞出“碑劇”,只少說明他們的政治品質是有隱患的。我們的上級組織部門,我們的執政思想,確應反思,我們將如何向人民交待,今后將如何扭轉和避免此類“碑劇”的發生。
其三,這“碑劇”的產生,應當提醒我們:在我們當今改革開放的一切經濟活動乃至相關的宣傳活動中,還應不應該維護和堅持歷史上敵我大是大非的原則?如果為了經濟的利益就可以拋棄政治原則,乃至將昔日敵人的惡行也化為善舉,為敵作歌,只為了換取人家的一點施舍。這種勾當與其說是引資招商,拉動經濟,莫不如說是一種奴顏卑骨,賣國求榮的可恥行徑。方正縣的“碑劇”如果不是為了這樣的交易,還是為了什么呢?人們氣憤地罵其為“漢奸”,確也應該讓他們醒一醒了。
其四,這“碑劇”的事,還連帶提示我們:究竟應當如何看待人民群眾維護歷史正義,捍衛民族尊嚴的行為?這次在廣大人民對“碑劇”的怒討聲中,有五位普通老百姓千里北上,怒砸恥碑,表達了萬眾國人的意愿。這的確是一個“見義勇為”的正義行動。因而“五壯士”的義舉受到人們的普遍贊譽。然而也有很少數人,其中最惹人討厭的是央視那個姓白的“評論員”,他竟對五壯士發出“三不”(什么“不值,不可取,不提倡”)的奚落。他說這是什么“暴力”,即使是正義的也是“暴力”,因而是“觸犯法律”的。對于白某人這含著鴉片的混話,廣大網友已是罵得他狗血噴頭,在這里就不引述了。我想補充的是,抗日戰爭是反對日本帝國主義侵略的偉大正義戰爭。這場戰爭的侵略者已被掃進了歷史的垃圾堆。“開拓團”就是其中一塊這樣的臭垃圾。這場戰爭的性質早已在國際公法中有了定論。那些戰販們已受到了國際法廳的審判並受到嚴歷的制載。那么在今天的中國還有人違背國際公法,居然為“日本開拓團”立碑,這又合什么“法”呢?那些縣官們仗持是官府,他們挑戰歷史,踐踏正義,可恥地立這個碑墻,這就“可取”、“值得”“提倡”嗎?官府興師動眾,勞民喪財,一心孤行建這個反動的碑墻就不是“暴力”,就不“觸犯法律”嗎?是什么邏輯,什么法律說縣政府立這樣的碑就是合法的,而人民群眾砸掉這樣的碑,就是“不值,不可取,不提倡”的“暴力”,以至“觸犯法律”了呢?這不是對官是個法,對百性又是一個法嗎?在中國,治官治民還有兩個法嗎?白某人玩弄“暴力”、“法律”的嚇人名詞,是不可能潑滅人民群眾心中勇于撲打反動邪惡的怒火的。也好,這白某人的言論也提醒人們,當今也要警惕一些貌似公正的偽君子的說教呢。
方正“碑劇”以鬧劇始,以喜劇終,然而人們還必須將其作為一場“悲劇”而進行深刻的反思啊。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