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褲衩”里的罪惡
吳能恩
央視新大樓自2002年庫哈斯設計通過審批以來,對它的非議在中國國內(nèi)一直存在,這座被美國《時代》周刊評為“十大建筑奇跡”的大樓被中國老百姓戲稱為“大褲衩”。 設計該建筑的荷蘭建筑師庫哈斯在新書中承認,他的設計其實是個色情玩笑———主樓和輔樓分別象征著“女臀”和“男根”。這一自白,從此 將中國人對央視大樓擁有的全部驕傲和信心重重摔打在地上!
如果說這表面的丑惡至少還可以被原諒的話,那么,從“大褲衩”里源源不斷傳輸出來的錯誤思想意識及觀點,就更把“大褲衩”推上了罪惡的深淵!
作為國家最高級別的電視媒體,首先要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前提下為黨和人民服務.要宣揚正義的、積極的、正確的思想和意識形態(tài)。然而,“大褲衩”沒有這樣做。他們鼓吹西方普世價值,鼓吹新自由主義。他們篡改和歪曲歷史,詆毀毛澤東主席污蔑革命先烈!
早在幾年前,以反黨反國反毛澤東思想為終極目標的漢奸走狗袁騰飛之流被邀請上了“大褲衩”的“百家講臺”。 “百家講壇”的定位是普及歷史知識,可袁騰飛和“百家講壇”不斷用虛構的歷史和錯誤史實來忽悠觀眾。他們對基本史實都沒搞清楚,還不懂裝懂,信口開河。講到中國盛世的覆滅時,還嬉皮笑臉,眉飛色舞。對中國歷史與文明的態(tài)度十分輕浮、草率,極度不負責任。而這一切,要是沒有“大褲衩”的支持或默許,袁騰飛能隨便胡言亂語? 當然了,又是誰在支持和默許央視,這就不得而知了。
今年五月,因為藥家鑫故意殺人案,“大褲衩”請來所謂的嘉賓李玫瑾。在和主持人的一唱一和中,她們多次使用“這孩子”一詞,對一個窮兇極惡的殺人惡魔百般疼惜!極盡惺惺相惜之柔情!其做作之嬌態(tài),無不讓人嘔吐。她們曰藥家鑫殺人的八刀是“彈鋼琴的習慣性動作”。
無獨有偶,7月13日,“大褲衩”又為李昌奎免死搖旗吶喊了。 這次,請來的嘉賓不再是李玫瑾,而是北大法學院的車浩。車浩對云南高院的二審判決很是認同。他說,此案有自首情節(jié),屬鄰里糾紛,不能說云南高院的二審判決是一個沒有根據(jù)的判決。他還說,凡被害人有過錯,被告人有從輕處罰情節(jié),一般是不判處死刑的??纯?,這都是些什么貨色!
關于兩案的是非曲直我不想在此贅言,我相信讀者諸君心中自會有一桿秤。我只想說的是:這明明白白一目了然的案情,怎么到了“大褲衩”里就變得樸素迷離?他們?nèi)绱速u力的“拯救”該死之徒其用意何在?這才是我想要探究的問題!
以賀衛(wèi)方、李玫瑾、車浩等為代表的法律精蠅們不惜把大量的精力花在一個個與他們看似毫無關聯(lián)的死刑案件上,表面看來他們是出于人性的思考力求慎殺少殺,是慈悲為懷。并說:“民意不應該干涉司法結(jié)果!”但是,他們的豬腦子想過沒有:無辜的受害者難道就該殺?他們想努力開不殺之先河其深意何在?是為了資本官僚特權階層以后可以更加瘋狂的作惡多端殘害人民大眾?倘使此先河一開,那不就為他們見不得天的惡行找到了最好的理由和依據(jù)?也就是說,今后,凡是資本勢力特權階層涉案,不管他犯罪的情節(jié)有多惡劣,手段有多殘忍,都可統(tǒng)統(tǒng)予以免死!
而此時“大褲衩”主持人也乘熱打鐵:“不管我們有什么樣的疑慮,尊重法官的選擇,就是在尊重法律!”云南高院的二審公正嗎?對于一個不公正的判決結(jié)果憑什么里理由要民眾去尊重?對一個一個不尊重法律的昏庸狗官憑什么理由要民眾去尊重?說民意不應該干涉司法結(jié)果,如果法律違背了民意還要這法律作甚!面對這些罪惡的言辭和觀點,“大褲衩”一而再再而三的支持縱容,這讓我想起了去年網(wǎng)絡的一句流行語——你倒底在為誰說話?
國家之最高喉舌,其所作所為如此令人發(fā)指,竟然無人問津。這難道不是一個奇怪的現(xiàn)象?如果有一天,人民大眾撕下“大褲衩”的遮羞布來,隱藏的骯臟齷齪,又如何面對炙熱的太陽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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