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忽悠必讀,
新時代社會管理經典案例(原創,時評)
—上善若海
1983年4月23日,中國記者協會首次向中外記者介紹國務院各部委和人民團體的新聞發言人,正式宣布我國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
新聞發言人作為一種“制度”,其內容涉及政府的重大事項、重要活動、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海內外關注的問題、重大突發事件、公共政策、公共服務、政府決策等所有與公眾利益直接相關的問題,針對這些內容提供的一種接受公眾公開咨詢、質詢和問責的制度安排。
作為各級新聞發言人,也就是民眾俗稱的“官場大忽悠”,如何做好忽悠工作,本文結合一段時期以來官場蔚然成風的社會管理危機公關經典忽悠案例進行了深入分析,在忽悠界似乎約定俗稱的這些案例,雖然死不要臉、卻都是能夠歪打正著值得借鑒。
一、安全案事件頻發,都是臨時工們惹的禍
最近這些年,每當出現事故、安全案事件,或者出現非常事件,官方回應多不是“臨時工”,就是“無證”上崗人員或“已辭職”人員。比如屢屢發生的公安、城管打人事件,就多次出現“臨時工”或協警;屢屢發生的礦山安全事故,就多次出現未經培訓上崗。又比如6月30日,廈門國際銀行就《廈門擔保業現37億黑洞,廈門國際銀行一支行副行長潛逃》一事發出聲明表示,該行曾經辭退一名直屬支行總經理(行長),該行長所涉嫌的民間借貸,純屬個人行為,與廈門國際銀行業務沒有關聯。
無獨有偶,上年11月15日發生在上海靜安區一個28層的高樓特大火災事故,奪取了53條鮮活生命,即使抓捕百人、千人都無法挽回逝去的生命。官方回應,起火原因為 電焊工“無證”上崗違規操作所致,對8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實施刑事拘留。
如目前網友曝光“中華脊梁”頒獎盛典活動主辦方要求參會者交納9800元。主辦方中國經濟報刊協會和中國紀實文學研究會均表示,活動文件系偽造,而活動承辦方、北京國發中科信息技術研究院也稱,文件是一個臨時工偽造的,且該臨時工已于5月份辭職。
二、官員強奸案頻發,都是相互通奸惹的禍
近日,媒體廣泛報道貴州六盤水市前副市長田萬昌到北京戴著口罩遠處指點女兒上訪引起公眾強烈關注。隨后有權威媒體稱:經赴貴州展開調查,并取得前副市長田萬昌本人親筆所書說明材料,證實實際情況并非如此;而是田萬昌的妻子龍立英(龍美伊的母親)背著丈夫私自而為;妻子兒女頻頻上訪,丈夫竟然是不明真相的人。
2010年9月3日官方《龍美伊信訪案件辦理情況階段性報告》指出,龍美伊和周世立于2008年11月在北京的一家KTV相識,后二人不斷來往,多次在貴陽和北京的賓館住在一起。2009年6月13日,龍美伊和親屬到派出所報案,稱其在2009年1月8日被周世立強奸。官方認定:強奸案最關鍵的是現場取證,由于龍美伊時隔5個月才報案,就目前所掌握的證據看,強奸罪不能成立。
看看,既然官方認定了強奸罪并不成立,官員由于和人家發生了關系,當然就都是通奸惹的禍啦。
三、群體性事件頻發,都是不明真相惹的禍
近些年大規模群體性事件的發生,往往有地方政府工作沒有做好,發生問題后處置不當的原因;當時他們總是可以借口群體性事件是少數別有用心的人挑起,可掩蓋自己工作失誤或試圖減輕自己應負的責任,把責任推到“群眾不明真相”。
江上訪村主任錢云會遭碾死一案,官方新聞發布會上,浙江樂清市官方稱,不明真相的群眾在個別人士的煽動下,造成5名民警受傷。
2009年夏天,石首街頭搶尸體事件、翁安溺水死亡事件、某地紀檢檢察官員派出所死亡等等事件,莫不是不明真相地死了人,然后又是一群不明真相的群眾在街頭聚集,再然后不明真相的群眾和同樣不明真相的官方對峙,再然后全世界都關注到手持防暴盾牌的官方在磚雨中潰退,最后是折騰完了一地雞毛,時至今日人們仍然不明真相!事件最終證明當事人蹊蹺死亡,但根子上卻與當地侵犯群眾利益的事情屢有發生,群眾安全感指數很低,干部作風粗暴、工作方法簡單相關。官方公布的最終結論:群眾總是“不明真相”。
同樣,通鋼事件是不是也有企業在重組過程中,沒有照顧到職工利益的問題?老百姓都愿意過安定的生活,在某種程度上說,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最后,依然把群體性事件說成是少數人教唆“不明真相”群眾引發的。
四、殺人償命呼聲頻發,都是公眾狂歡惹的禍
關于藥家鑫捅撞車后8刀激情殺人一案,犯罪心理學教授李玫瑾等專家教授,面對公眾質疑在公共媒體違背良心和公正做人的立場,在央視滔滔不絕滿嘴跑火車述說不能讓公眾輿論左右法律,以民眾“公眾狂歡”把民眾則永遠擋在法律最外圈。
云南21歲女孩吳倩被兇殘捅殺27刀,喉管被割斷,頭部幾乎被砍下;2009年5月19日,昭通中院一審判處殺人惡魔賽銳死刑立即執行。賽銳上訴后,網傳云南高院審理了兩年,至今無果。新近另有消息說,吳倩親戚日前發出求助信和寄發材料揭開這團迷霧:惡魔賽銳已被云南高院二審改判死緩!理由是“鑒于賽銳有自首情節,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本案系感情糾紛而引發,對賽銳可酌情從輕處罰。遂已改判賽銳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云南高院不殺李昌奎,許多民眾認為是為富二代賽銳作鋪墊。李昌奎先奸后殺,事后就連一個3歲的小孩也不放過,把小孩殺死后還不算,還要在小孩脖子上勒緊繩子;一案死刑、二審改判死緩以來,公眾一直在質疑。網上民意投票顯示,97.61%網民要求判處李昌奎死刑。
而近日,云南省高院副院長田成有回應說:“不能以公眾狂歡的方式殺人,殺人償命的陳舊觀點也要改改了。” “這個案子10年后肯定是一個標桿、一個典型。”顯然,云南省高院強調“不要以公眾狂歡的方式殺死一個人”,但公眾對本案質疑在于法院對法律適用是否正確,卻同樣被法官和藥家鑫一案雷同簡簡單單地概括成“公眾狂歡”。
人們想問一下這位田副院長:“你是根據什么來斷定民眾是以“公眾狂歡的方式殺人”的?難道是全國人民在對李昌奎公報私仇?難道是李犯的殺人手段還不夠殘忍惡劣?難道是李犯所犯的罪行根本就夠不上死刑,是民眾硬要法院去判他死刑嗎?”有網友忿忿不平:就算是當年日本鬼子對中國人的大屠殺,恐怕也不過如此罷了!
這一次,顯然云南法院置現實于不顧,不惜將我們的善良民族,描繪成一個殺人狂和喜歡做劊子手的民族。又一次把民眾要求對司法公正的正義呼聲污蔑成公眾狂歡的方式殺人。
您看,綜觀諸多忽悠案例,作為各級新聞發言人,能夠按此官場風氣忽悠、照圖索驥的,沒有功勞也有苦勞,許多同志升官發財、出了問題風吹不動雷打不倒靠的就是這個;反之,那些沒能按此忽悠的,恐怕在如今忽悠成風的官場一定難有立錐之地、無法混跡下去的。
有的同志說,按照上述方式忽悠公眾,這不是教我們學壞么!不是,套用官場時髦的話說,這叫與時俱進、未時先進;這是日益明朗化的潛規則,社會風氣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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