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著美國背景的《每日經濟新聞》的寫手葉檀女士在7月15日發表文章說,“要解決土地違法,關鍵不是問責土地,而是把地方政府攫取土地的手拿開,讓他們通過公開的稅收生存,而稅收必須遵循法治原則,從根本上讓地方政府回到守夜人的身份認同上來。”
作者自己自設的問題是:土地問責的關鍵是什么?結果作者在文章給出的答案卻是:關鍵不是問責土地。這是一篇整體呈語病狀態的中學生式作文,如果按照標準的閱卷模式的話,這種跑題的文章只能的零分。
有著美國背景的《每日經濟新聞》的寫手葉檀女士在這篇文章里,為她的讀者和不明真相的圍觀者貢獻的有價值的東西其實非常有限,不過就是“華盛頓共識”的葉檀風格的重復表述,雖然時常用一顆“良心”來遮遮掩掩、但本質上卻次次都開出了冷酷無比的自由市場經濟的藥方子。
本次中央進行土地問責,處置的是違規進行土地操作的官員,按照葉檀給自己列出的題目來說,其答案也應該是法治建設領域的話題,在這篇文不對題的文章里,幾乎直到文章的末尾,葉檀女士才拋出她最想表達的一個觀點:“由土地擁有者對地方政府問責顯然成本更低、成效更高。如果土地制度發生變革……”
難怪要如此文不對題!
葉檀女士癡迷于政府的“守夜人”的角色而不能自拔,將政府對經濟的干預視為經濟出現問題的根源,這也是她的經濟評論文章的主要特點之一。尤其是近期,守夜人這個詞語幾乎成了她在很多文章中的口頭禪。因此,如果葉檀女士此時不能很好地對她心目中的“守夜人”進行詳細的闡述,對她的眾多粉絲來說,又干了一件不負責任的事情。
對于一個經濟學知識水平只停留在亞當·斯密的女博士來說,讓其承擔在中國進行“華盛頓共識”的推銷工作,的確是一件非常勉為其難的事情,不管她的作文水平有多么好。
由于國內主流西方經濟學家刻意地一次次歪曲,亞當·斯密在絕大多數西方經濟學知識貧乏的讀者眼中,因其那個著名的“看不見的手”的理論,而成了“自由放任經濟”之祖,國內眾多鼓吹“小政府模式”的政經雜交學者也把“政府守夜人”的發明權因此安在了這個可憐的蘇格蘭老頭身上。但事實是,凱恩斯在其著名的《自由放任主義的終結》一文中對亞當·斯密的評價是:“從亞當·斯密、李嘉圖或馬爾薩斯的著作中也找不到‘自由放任主義’這個詞語。甚至他們中的任何一位,都不曾以一種教條主義的形式表達過這一思想。當然,亞當·斯密是一個自由貿易主義者和18世紀諸多限制貿易措施的反對者。然而,他對航海法令和高利貸法律的態度又表明他不是一個教條主義者。甚至他關于‘看不見的手’的著名段落也更多地反映了佩利的哲學而不是自由放任主義的教條。正如西季威克和克利夫·萊斯列所指出的,亞當·斯密所宣揚的‘天賦自由的簡明制度’,更多地是源于他對世界秩序的有神論的和樂觀主義的看法——正如他在《道德情操論》中所闡述的——而不是來自于任何政治經濟學的陳詞濫調。”
亞當·斯密也當然不是“政府守夜人”的發明者,早在1690年,洛克在其《政府論》中就斷言,“人類在無政府的自然狀態中享有種種天然的權利,但是很少有人能長期在這種無約束的狀態中長期共同生活。在這種狀態中,由于人人都有懲罰他人侵權行為的權力,而這種權力的行使既不正常又不可靠,會使每個人隨時遭受不利,這就促使他們尋求政府和法律的保護,希望以此使他們的財產有所保障。這種需求使他們甘愿放棄各自可以單獨行使的懲罰權力,而將這種權力交給由他們選定的中間人來專門行使,而且要按照社會公認的或由大家授權的代表一致同意的規則來行使。這就是立法和行政權力的來源,也是政府和社會本身存在的意義所在。由于人們將自己在自然狀態中享有的平等、自由和執行權交給立法機關和政府的動機和目的,是出于每個人都更好地保護自己以及自己的自由和財產,因此,立法機關和政府的權力就絕不容許擴張到超出公眾福利的需要之外。由此,洛克認為,立法機關和政府的職能應當僅限于三項之內而不得超越:1、按照既定的、向全國人民公布周知的、經常有效的法律來裁判糾紛;2、搞好公共福利;3、保障本國不受外國侵略并防止外國損害本國利益,向外國損害本國利益的行為進行索賠。”這與亞當·斯密在1776年《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國富論》)中對小政府職能的描述一致,即“第一,保護社會,使其不受其他獨立社會的侵犯;第二,盡可能保護每個社會成員,使其不受其他社會成員的侵害或壓迫,即設立完全公正的司法機關;第三,建設并維護某些公共事業或公共設施,因為公共事業、公共設施收益極小,私人機構對建設或維護這些事業、設施不感興趣,只能由政府建設和維護。”亞當·斯密的小政府理論不過是對洛克的理論進行再敘述而已,如同洛克對這一理想政府形態的設想做了大段前提性的辯解一樣,亞當·斯密對這一理想模型進行再強調時,也是有其前提條件的,即:“當所有優惠或限制的制度被完全廢除以后,最自然、自由的簡潔制度就會自然而然建立起來”,這里所說的“所有優惠或限制的制度被完全廢除”的制度條件,就是亞當·斯密所主張的真正實現全面的、各國一致遵循的國際間的自由貿易制度時代。
如果這一制度前提不存在,亞當·斯密的小政府理論也就沒有存在的基礎。正如梅育新博士所說的,“不必過度相信亞當·斯密或哈耶克描述的那種政府僅僅充當“守夜人”角色情形,更不要以此為標準來對中國政府干預經濟的作用評頭品足,因為那種情形在歷史上從來就沒有出現過,在中國尤其不可接受。擁有強大行動能力(雖然未必輕易動用強力)的強政府從來就是中國歷史上盛世不必可少的要素”,世界銀行在發展報告中也指出:“沒有一個有效的政府,不論是經濟的還是社會的可持續發展都是不可能實現的。”但是,“有效的政府包括哪些內容,這在不同的國家及不同的發展階段相差極大。比如說,在荷蘭或新西蘭有效的作法,在尼泊爾就未必如此。即便處于同等收入水平的國家,在國家大小、民族構成、文化和政治體制上的差異也使得各個國家各不相同。”
歐文 ·E·休斯在其《公共管理導論》指出,“一個關于政府角色的實效主義的新時代正在萌發。人們不再單純地堅持最好的政府應該是規模減至最小的政府,而是把政府看做一個重要的、強有力的機構”。英國的Skinner教授談到亞當·斯密的政府干預思想概括為“守夜人”是否恰當時,認為,這是不準確的。他認為,對于任何一個經濟系統的正常運轉,政府干預是必不可少的,干預的目的是提高經濟運行的效率,因此,凡是對提高經濟運行效率有利的干預行為,都是可取的。對于某一項政府干預是否適當,則要取決于當時的具體情況,沒有永遠適用的一般原則。比如,亞當·斯密曾就政府貨幣發行問題、政府是否應該修建從愛丁堡到里港的運河進行了辨論,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可見,政府的大小強弱,在亞當之后的200多年的實踐中,早已在認識上發生了更深刻的變化,各國學者對此也有了非常理性的認識,絕對不會象葉檀博士一樣整天躺在亞當·斯密的身上做著教條式的大夢。
葉檀等人對政府干預經濟的結果,出于對所謂“經濟學原理”的迷信,從而武斷地就得出效率為負的結論,并以此來欺騙她的讀者和粉絲。但根據克拉維斯·薩莫斯和赫斯頓等人在1984年對115個國家進行了大量的計量樣本統計調查,對大量跨部門的經濟數據進行了二十年的定量分析,得出了政府規模對經濟增長的影響方向是正的,政府規模對其他經濟部門的(邊際)外在影響也是正值的,與其他部門相比,政府部門的要素生產力更高一些等基本結論。實證上,德國政府干預市場力度很大,但仍保持了高速的經濟增長。因此,現在無論是發達資本主義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相信政府規模過大,對經濟活動干預過多,經濟組織就會缺乏活力,整個經濟就會喪失活力,但適當規模的政府仍然起著積極的作用。因此,政府規模必須有一個適當的度,過大,過小都是不經濟的。
可見,葉檀女士用“守夜人”來試圖約束住政府的手腳,只能說其學術功底的不足,其對經濟史也缺乏足夠的了解,當然,我寧可從善意的角度來理解,葉檀在博士研究期間,其經濟史的學習是到亞當·斯密而止的,這也就難免使人感覺她是在戴著一個200多年前的古董眼鏡來解讀現代和當代的世界經濟現象,如同用托勒密的理論來給現代人上天文課,也就難免給人一種時空錯亂之惑。
這就必須要弄清楚土地財政產生的真正原因,這其實是一個用三言兩語就可以說清楚的話題,只是網絡輿論領袖們總試圖借著此話題想販賣太多的私貨,而故意把事情復雜化了。事權與財權的不統一,導致地方政府在履行其職能時出現了錢荒,因此才打起了賣土地使用權的主意。公務員要養活、義務教育要持續投入、社會保障也需要錢的持續保證、城市基礎設施要建設、文化建設要投入、中央的重點工程項目要地方政府拿出配套資金……等等,當所有這些開支都壓在地方政府,而沒有地方財政收入來源的時候,財政就會出現缺口,賣地、變相發行地方債就成了地方政府不得不考慮的選擇。在當前城市化、社會保障大投入的背景下,即便把政府的“三公消費”壓縮為零,在現行財政體制下,依舊必然會出現巨大的缺口。
在當前一片減稅呼聲的背景下,葉檀女士為了自圓其說,不得不逆潮流而提出了征稅的思路,這只能說明其書齋式的寫作習慣沒有得到根除,她筆下的民意是一種有選擇的民意。
破除土地財政,要進行的財政體制改革,而不是像葉檀女士所說的,變成了土地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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