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總是站在人民對立面
又為李昌奎免死搖旗吶喊
—一曳老扁舟
7月13日,央視繼前不久為藥家鑫免死叫囂而落敗之后,終于還是按捺不住在《新聞1+1》為李昌奎免死搖旗吶喊了。這次,央視又站在了人民對立面。
這次,跟藥家鑫故意殺人案不同的是,央視請來的嘉賓不再是通過藥家鑫一案已經臭名遠揚的李玫瑾,而是北大法學院偽專家車浩。
車浩對云南高院的二審判決很是認同。
他說,此案有自首情節,屬鄰里糾紛,不能說云南高院的二審判決是一個沒有根據的判決。他還說,凡被害人有過錯,被告人有從輕處罰情節,一般是不判處死刑的。
試問車浩磚家,死者、無辜民女王家飛何錯之有?她拒絕了李昌奎的求婚,能算是過錯嗎?我國的婚姻法哪一條款規定女方對男方的求婚必須無條件服從?再說王家飛三歲不到的弟弟應不諳世事吧,他能招誰惹誰了,李昌奎怎么喪心病狂連他也不放過?
對于李昌奎的自首情節,我們更是不敢茍同。他是在案發十四天之后,自己已經被警方通緝四天后,走投無路的情況下的一種無可奈何。就算牽強地認他為自首,可根據相關法律,對于那些犯罪情節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的故意殺人案,自首,并不能成為犯罪分子免死的護身符。
李昌奎犯罪的殘忍手段超乎民眾的想象,嚴重地灼傷了民眾的神經。可為什么在云南高院的黨國官員、非共產黨人士田成有,以及赴建生、北大的車浩等偽專家的眼中,就成了小兒科呢?
好在央視主持人還是略微清醒一些,其如是說:不管我們有什么樣的疑慮,尊重法官的選擇,就是在尊重法律。試問,作為一個法官,如果不能認真履行自己的神圣職責,或蠅營狗茍,或尸位素餐,或趨炎附勢,或循私舞弊,不能甘當社會公平正義的守護神,他們還值得民眾去尊重嗎?在這種無良法官手中炮制出的判決,還值得民眾去擁護嗎?
一個不容爭辯的事實就是,我們國家所謂的司法尊嚴,已經在一大批諸如李玫瑾、田成有類道貌岸然法官的主宰下,已經被蠶食,民眾的法律信仰,也日益消散,法律的公信力,更在迅速流失。97%的民眾對云南高院的二審判決很是失望,一致呼呈要求對李昌奎處以極刑,就是最好的例證。可民眾這種正義訴求,在田成有看來,是對法律的玷污。其實,是誰在知法犯法、玷污法律?是誰在借法律之名,藐視國法、玩弄法律?答案太淺顯不過。
不得不說的是,李昌奎是幸運的。他能不死,是歷史選擇了他。為什么這樣說呢,或許按他的出身,他確實沒有運作空間;或許就算他的家人能湊出幾個小臭錢,云南高院的大法官自然也是不屑一顧的。他們之所以要不遺余力保其不死,是頗具政治前瞻性,有戰略眼光的。這為今后我國的高等法院在處理特權階層犯罪時,有了一個可借鑒的標尺。由此,特權階層在所謂“自首”的名義之下,就可以為所欲為、公然違背“殺人不償命”中國歷史天律了。
也就是說,今后,凡特權階層涉案,不管他犯罪的情節有多惡劣,手段有多殘忍,都無性命之虞。藥家鑫真會冤魂不散。當初,藥家鑫或已經有幸成為其選定不死的一個標本,可他的軍二代身份不僅沒有幫他的忙,反而害了他。
我們知道央視該為誰說話,但還是說點人話的好;不要總是站在人民的對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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