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院副院長田成有認為公眾要求判處強奸殺人案嫌疑人死刑是“奴隸制”、“封建制”。封建和奴隸社會里,許多貴族殺死家里的仆人、奴隸、普通百姓,大都不會被判處死刑;而后來隨著社會的進步,權貴如果殺了普通百姓也要被判處死刑。所以死刑范圍從普通平民擴大到權貴是一種進步的表現,是人類社會從封建制、奴隸制進化到現代社會的一種表現—為了讓更多的普通百姓不死,所以才要一些犯罪的精英死;而田院長等精英要求在一定范圍內廢除死刑,如果按照他們的要求廢除或者減少死刑,只有權有勢的人能花錢請好律師或者利用各種辦法來合法避免死刑,這又等于恢復到了封建和奴隸社會精英可以殺人不償命的時代。所以,田院長要求廢除一部分死刑,就等于要求退回封建制和奴隸制時期權貴可以隨意殺人,但自己卻不用受到處罰的時代。要求殺人不償命才是一種倒退的表現。
云南高院和一些極右精英的邏輯是:判處死刑不人道,不判處死刑能保護更多的生命。朱元璋時期殺貪官多,普通百姓不造反,死人不多,而明朝后期貪官和犯罪的貴族被殺的少,百姓起來造反,死人更多。是死刑保護了更多的生命,還是不死刑保護了更多的生命?不判處一些人死刑,是最不人道的,因為不判處死刑,普通百姓心里不平衡,就會去報復,被逼上梁山之后會造成更多人的死亡。法律判處死刑,替普通百姓伸張正義,百姓就不會被逼上梁山;而法律不判處死刑,不能替普通百姓伸張正義,反而會逼迫普通百姓去報復殺人,造成更多人死亡。不判處死刑是對犯罪嫌疑人人道,但對普通百姓不人道。
“精英”不判處這人死刑并不是對他多有感情,他們是想以此為契機,消除死刑對精英犯罪的震懾作用,你想,如果這次不判處死刑了,以后精英殺人、腐敗、搶劫人民等等罪惡都不用死刑。“精英”犯罪嫌疑人不死,以后犯罪的人會更加無所顧忌,那會換來更多的百姓死亡;如果你放棄武力消滅敵人的權利,敵人不會殺死更多普通百姓?所以云南高院法官的思維是:為了精英以后可以不受法律懲處,寧可法律對犯罪嫌疑人寬容,也要更多的百姓付出生命的代價。所以他們的邏輯不是保護所有人的生命,他們只是為了保護少數精英的生命。云南高院某些人的思維就等于說,納粹不放棄武力進攻的計劃,卻要求反法西斯國家放棄武裝,這就是云南高院某些人以及精蠅的邏輯。他們完全是站在了精蠅立場上說話!
云南高院的精英認為處死殺人強奸的犯罪嫌疑人是酷刑。被害人家屬和很多百姓認為這不是酷刑,而云南高原的田成有副院長認為是酷刑,那他站在誰的立場上說話呢?納粹認為對他們領導判處絞刑是酷刑,可反法西斯的人民不這么認為,只有站在納粹的立場上才這么認為。請問院長,犯罪嫌疑人強奸殺人,你為什么不認為是酷刑呢?你反對處死嫌疑人,那你為什么不反對嫌疑人殺人呢?你說你反對,可你沒有制止他殺人強奸,卻反對判處死刑,這不是縱容犯罪?你云南高院無法消除強奸殺人這種對普通百姓的酷刑,卻要求取消對這種犯罪的死刑判決,這不等于剝奪了百姓手里的武器嗎?這不等于支持犯罪嫌疑人對百姓實施酷刑?所以說,云南高院的人等于支持對普通百姓酷刑,卻反對對犯罪嫌疑人判處死刑;納粹支持者反對對納粹領導實行絞刑,但他只是嘴里說法律納粹當年殺人,可他不能用任何實際行動來制止納粹殺猶太人。在云南高院院長眼里,判處犯罪嫌疑人死刑是酷刑,而強奸殺人不是酷刑,所以“酷刑”的說法,證明云南高院的某些領導沒有站在人民的立場上說話。
我國憲法規定權利屬于人民,而云南高原的院長竟然認為多數群眾要求判處死刑不合法,說:不要以群眾狂歡的形式處死XX。請問這個院長,難道要以精英狂歡的方式放縱殺人強奸犯罪嫌疑人?權利屬于人民,法院對人大負責,那人民多數要求判處死刑,而精英反對判處死刑,這說明精英違反憲法。云南高院領導難道不懂憲法?反對多數人要求的死刑判決,就等于公開違反憲法;反對“人民狂歡判處死刑”的本意也是反對人民控制死刑權,是要把人民的權利轉給精英。云南高院的“精英”就不要公開違憲了!
云南高院院長認為,你殺了犯罪嫌疑人,他的家人就會報復殺了你,這會造成冤冤相報的局面。院長不會分析正常人的心理?犯罪嫌疑人家屬看到親屬死刑,雖然心里不高興,但想到他的罪行,就會接受,并不會報復;而不判處死刑,受害人家屬反而因為正義沒伸張,而去報復殺死犯罪嫌疑人,這時候,按照精英的邏輯,為了人道,也不能判受害人家屬死刑,這樣又會引起犯罪嫌疑人家屬報復,這才會引起冤冤相報。所以應該死刑的沒判處死刑才會引起冤冤相報!一些王朝末年,因枉法造成犯罪的權貴該判處死刑而沒判,這就逼迫百普通百姓自己去報仇,這樣最終引起起義,死更多的人,所以該死的沒判處死刑才是不人道和更大的殘忍。云南高院精英難道不懂基本道理了?
院長認為“你殺了他,他還會報復你。”院長這種說法可以看出,他認為犯罪嫌疑人強奸殺人和受害人家屬要求法律懲處犯罪嫌疑人是同樣性質的,他們沒有對錯之分?院長認為,受害人家屬要求依法判處他死刑和犯罪嫌疑人家屬可能去報復殺人都是一樣性質的?按照院長的邏輯,是不是文革后被槍斃的造反派和受害人都是一個性質的?請問院長,是不是你們法院監禁的犯罪嫌疑人和綁架都是一樣性質的?院長為什么不想,如果不判處死刑,受害人的家屬去報復,怎么辦呢?院長怕嫌疑人家屬報復,不怕受害人家屬報復,這是什么立場?如果精英的家人被人殺死,他們也因為怕報復,反對死刑?精蠅讓工人下崗、農民工失地時候咋沒想到人家會報復?怕犯罪嫌疑人報復,不怕受害人以及普通工農報復,這就說明云南高院某些人完全站在了精英的立場上說話。
云南高院精英認為群眾要求死刑是退步。多數人認為進步,他們認為是退步;多數人認為是進步的反法西斯事業,納粹認為是退步。中國是人民的國家還是精英的國家?
院長認為殺人償命過時了,是錯誤的。殺人償命如果過時了,那是不是可以殺精英家人不用償命,農民工殺虐待自己的黑心老板不用償命?精英認為過時了,很多百姓認為沒過時,那到底聽誰的?是不是說以前的觀念如果不改變那就說明錯了?如果按照這種邏輯,是不是以前制定的物權法已經過時了,該廢除了?那精英們能自己做個榜樣給我們看嗎?你們能不能宣布,普通人殺了你的家人和親屬之后,你堅決要求殺人者不被判死刑?
改革以來培育的所謂精英又為我們表演了一番鬧劇!盼望“精英”們能拿出更好的忽悠百姓手段,不要太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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