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證人格
李玫瑾因為有不恰當的言論而遭到網友圍攻,卻百般狡辯,又有人幫助鳴冤叫屈,昧著良心瞎嚷嚷,見怪不怪。他們忘記了“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的道理——只憑這一條,喊冤者就不冤。
她因為經常上電視,自封“專家”,就目中無人,自護自短,死不改悔,越描越黑,自然會惹惱廣大網友,有何冤哉!人格,是逐漸形成的,往往需要在關鍵時刻得以驗證。
最近聽一位老同志說,他老伴突然去世,對大兒媳打擊最大(有三個兒子,無女);大兒媳過去常在懷里給婆婆捂腳。我說:那一定是婆婆當得好;不然,怎么能有這種感情呢。我參加了逝者的遺體告別儀式,簡樸,卻相當隆重,去的人很多。當時我就產生了一個看法:這最能驗證人格。其實,我過去對她的了解和評價只有四個字:勤勞、善良。這樣一位老人,極為普通,無權無勢,但決無可能遭遇圍攻。如果李教授不極力狡辯,能爭論得如此熱鬧嗎!
李教授稱藥家鑫為“這孩子”,顯得親切,能拉近距離,似乎無可指責。我就向她學習:“這孩子,你不應該這么自稱‘專家’,把自己的專業說得神乎其神,沒理辯三分。”因為她生于1958年,而我生于1941年,雖然地位沒有她顯赫,望塵莫及,按年齡論,完全能當叔叔,所以敢這么說,顯得親切。
依仗有個教授頭銜,就自以為滿腹經綸;其實她不一定知道自己能吃幾碗干飯。現在教授之間的學術水平差距極大,人格更是不同;那些自以為是者,多數是飯桶。
我們不妨看一看她都說過什么(據《京華時報》4月11日載“答記者問”):
“由于平時情緒不好時會用手指砸鋼琴鍵盤來發泄,藥家鑫連扎受害人八刀,是他的一個習慣性機械動作。”(簡評:今后對殺豬的、賣肉的、廚師們、彈琴的可得提高警惕!)
“藥家鑫的犯罪動機是擺脫麻煩,擺脫這個麻煩可以有很多種手段,他也可以開車倒著軋回去。”(簡評:看來藥家鑫還不夠老到;但開車倒著軋回去就不算殺人么?)
“要是他真想置人于死地,完全可以一刀斃命就跑掉,但他為什么要原地扎了八刀。我的解釋就是這一點跟彈琴有關,他把平時所熟悉的動作非常利索地再現出來,這源于他彈琴的背景。”(簡評:這么說,藥家鑫并無殺人的主觀故意,殺人是“源于他彈琴的背景”。請問:有的案例砍人幾十刀,那一定是剁肉餡的吧?)
“研究者的工作就是,把他們當做正常人來對待,來和他們探討那唯一一次的荒謬行為是怎么發生的。”(簡評:并沒參加判案,說“唯一一次”,有何根據?)
“按照網友的理解,我是在給藥家鑫開脫,我應該和藥家鑫一起被槍斃。”(簡評:這樣辯理,有失人格!尚未發現有誰說話這么極端,無法證明她“沒有信口開河”;看不出她“有禮有節,不失風度”;也不能不痛不癢地說“失之嚴謹”。)
“很多人對我的謾罵和批評,其實是對犯罪心理學的不了解。”(簡評:這是地地道道的“專家”口吻;這種話,恐怕李四光、錢學森、吳文俊、袁隆平等幾位前輩都不敢講;而李玫瑾卻敢講,還知道天高地厚嗎!)
“別看我是女性,我的專業讓我見過的邪惡的人和事太多了。”(簡評:這句話相當厲害,果然是教授,罵人不帶臟字,卻十分陰毒;而有人卻說她“有禮有節,不失風度”,可見他們是一個戰壕里的,只怕是“畫虎不成反類犬”,會幫倒忙。)
“現在社會上流行罵專家,我覺得這是社會的悲哀。”(簡評:這句話說對了,但“罵專家”包括她自己。可見她又是個手電筒——光照別人。)
“因為專家是深入專業的研究者,他在自己專業領域說的話,肯定是有長期研究背景的。因為深,可能有些窄,但不可忽視。”(簡評:這樣說話讓我覺得悲哀。如此自詡“專家”,又怕被“忽視”,表現得非常自負,卻又內心空虛。“有長期研究背景”,“因為深”,卻“可能有些窄”,“不可忽視”——這個邏輯比較深奧,需容我慢慢領會;現在我所擔心的是,如果她再“研究”幾年,怕是只剩下一條條啦!)
“我說‘彈琴導致藥殺人’,……是你在別人的專業領域當中太自負。”(簡評:創造了如此奇怪的殺人“理論”,反說別人太自負,有這么狡辯的嗎?悲哀呀!)
“從馬加爵案到邱興華案,我都沒少挨罵,包括楊佳的案子。”(簡評:這怨不得別人,而是因為她死守謬誤,自恃有專,目無正義,胡攪蠻纏;企圖把理論游離于社會之外。)
“作為專家從一個角度去研究問題,不是所有人能理解你。”(簡評:這是典型的自負!)
“我覺得最不可思議的是我們有些教授,我這么平和的給他講道理他聽不懂,他甚至在攻擊我的為人、人格。”(簡評:這又是典型的自負;恰恰驗證人格。)
“我們現在大學老師的浮躁以及網民的暴躁,是我們當今中國社會轉型時期的一個整體的溫度計的體現。”(簡評:由于真理具有相對性,群眾往往代表真理;倒是她自己應該照照鏡子,不應該固守精英們的觀念。)
“特別擔心社會輿論對藥案的‘判決’。”(簡評:這似乎泄露了天機,藥和他有何相干?殺人償命的案件有很多,她都擔心嗎?)
“他吃的這碗飯,干的這個活,就應該替藥家鑫說話。”(簡評:這又是一個謬論!法律是維護正義的,而法律又依賴良知。誰給飯吃就替誰說話,那只能是為富人服務,沒有正義感,也就沒有人格。即使是一個辯護律師,也應該維護法律,而不能見奶叫娘。)
“我的研究和我的職業操守告訴我,當我發現案件背后的原因和問題時,不告訴社會,不告誡大家,就是失職。”(簡評:這叫說漂亮話,但必須把堅持真理作為前提。)
“覺得生活當中還有很多并不需要你去討好,就認可你的人。”(簡評:這句話很有意思。換一種說法是:要想獲得別人認可,就需要去討好,但也有例外。——不打自招!)
藥家鑫明明是喪失人性,李玫瑾卻一再強調他是“受過良好教育的人”,這是地道的主觀唯心論。她的根據和標準是什么?因為是大三學生就斷定“受過良好教育”嗎?她自己有個“教授”頭銜,就能證明有水平嗎?《三字經》說,“子不學,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孔慶東教授嚴厲質疑學校教育,是非常有道理的,不然辦學干什么?。
對仗義執言者,他們一概排斥,指責完孔慶東,又指責李承鵬。別人伸張正義,他們是“理性的分析”,講各種歪理。如果我是受害者家屬,心里一定拔涼拔涼的。
我不知道李承鵬們有什么意愿,但認為李玫瑾確實站錯了隊,說錯了話,傷了別人的心。那個“隊”,就是老百姓的對立面,我殷切地希望她趕快站回來。這樣打“文仗”實在無聊,出盡了洋相;始作俑者應該主動認錯,收場,再學習。
為防止斷章取義,我們再看她還說過什么:
“他拿刀扎向這個女孩的時候,我認為他的動作是在他心里有委屈,在他有痛苦,在他有不甘的時候,卻被摁在鋼琴跟前彈琴的一個同樣的動作。”——李玫瑾評藥家鑫
“馬加爵的殺人行為,與貧窮無關、與歧視無關,應該對此血案負責的,不是社會而是馬加爵本人。而現行的法律,也沒有任何條文規定,在犯下此種罪行后,僅僅因為貧窮就可以減輕處罰。”——李玫瑾評馬加爵
“做出犯罪行為不一定需要巨大的冤屈,也不一定需要合理的理由,很多犯罪就是很愚蠢的。”——李玫瑾評楊佳
上述三段話,這位“專家”把她的愛憎和“專業知識”表達得淋漓盡致!這就不僅僅是“站隊”的問題,實在是階級感情問題(情原諒,這個提法有點過時,但我找不到更為恰當的詞匯),對待年齡相當、性質相近的殺人犯有截然不同的態度,也實行“雙軌制”。藥犯有鋼琴彈,有汽車開,就不會是窮人;而馬犯和楊犯是窮人家的孩子,“是很愚蠢的”。——真是——“惡狗單咬叫花子”!(再請原諒,這僅是一個比方)
請看網友們是怎么說的:
“照這么講:廚師、屠夫、獵人殺人就很正常啦。因為他們的職業習慣用刀、槍等利器,而且招招致死的。看來心理學研究到這個份上,該回家種田才對。(插話:種田能行嗎?她可能堅持說麥苗是韭菜;也可能將好苗和雜草一起薅掉。)少這兒裝腔作勢、提高聲譽了!”
“人與動物的區別就是控制自己的情緒和有害動作。明明就是簡單的逃避責任、故意殺人,偏偏找出這么多的廢話、廢理論來擾亂大眾視聽和判斷,渾水摸魚撈名利太過分了!”
“‘他練琴是不快樂的,是機械的,有一種痛苦和無奈一直伴隨著他。’于是廚師、屠夫、獵人因為他們的職業,經常用刀、槍,一種快感一直伴隨著他們,他們見誰都想快感一下。”
“李玫瑾是意思不就是想說藥家鑫捅人時意識模糊,神志不清,長期壓抑的結果;目的不就是為罪犯開脫嗎。遭到絕大多數人質疑、駁斥后,一看不妙,又想反悔。一邊裝委屈、裝理性、裝冷靜、裝高深,賣弄斯文;一邊百般狡辯,百般抵賴。……,真不要臉透頂了。”
“李玫謹啊,別做教授了,去做QS吧!不用升級,因為你和QS一樣沒有人性!”
“真不知道李教授的心是什么材料做的。”
此外,還有一個特別微弱的聲音:“支持李老師,反對謾罵!”——是的,不應該謾罵,我贊成;但你支持她的理由是什么呢?
“人非圣賢,孰能無過”,每個人都是在批評中成長;拒絕批評,就沒有希望。我覺得,她一系列的言論和辯解非常可悲,應該把那頂帽子摘下來,很需要對她進行再教育。少數為她打抱不平者,擺出一副“精英”的派頭,用十分晦澀的語言,賣弄不知從哪里販來的“理論”;并非堅持真理,而是維護謬誤,尤其可悲!一個叫韓XX的媒體評論員最具代表性。他創造了一個“理論”,叫做“殺人行為的‘可理解性’”,那只在戰場上、法場上和把人逼到走投無路的情況下才能成立;居然大言不慚地發表這樣的辯護詞,恐怕會天下大亂,表明他們是一丘之貉!那位精英“教育”“公眾對專家的言論并不需要‘信任’”,我就想問:你讓公眾信任誰呢?站在講臺上夸夸其談,只是為了撈錢么!
我并非初識李玫瑾,知道她有一篇最能暴露靈魂的博文,有人寫了一篇文章加以反擊,題為:《袁騰飛是邪惡,李玫瑾是陰毒》,引述如下:
作為專家,李玫瑾近年來分別對云南馬加爵案、上海楊佳襲警案、陜西邱興華案、福建南平校園案等重大刑事案件做過所謂“問卷調查”和“大量研究”,她的基本論調是:這些罪犯都是“個人恐怖主義”行為,其犯罪根源與失業、貧窮、弱勢、受歧視、精神狀態無關,更與社會無關。
讓我們來看看她2010年5月3日的一篇博文吧,全文如下:
捫心自問:是社會可惡還是人更可惡?(2010-05-03 17:24)
現在的社會,因為網絡的平臺,說話的空間越來越大,
以至,一點屁聲也會傳得很高,很遠……
人的一生,再幸運的人也會有委屈、有無助、有危機……
可現在,
無病的人也會大聲呻吟,讓全世界的人知他屁大的痛苦…
屁大一丁點兒的事,不僅自己要炸、還要讓別人與他一同毀滅…
好像天下在他出生時,都應奉上最好的工資?漂亮的女人,寬敞的房子?……
自己以夢度日,還要咒罵讓他夢醒的社會,
有點嘴上功夫的學者,更是將對“社會”的刻薄視為自己的能耐……
罵“社會”的人:有本事你自己不要在這個社會中生存,
問問自己:為給你容身的“社會”你做過什么?
甚至,有人將刀舉向無辜的孩子之時,
有人,卻在那里努力地將罪歸于社會……
有種的:你別在社會中生活……
——此文用語不雅,也算是久聞惡臭后的一種反應吧,不勞大家一起聞惡了,免評!!
原文出處: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b785f0100jjay.html
前有深圳海事局大員林嘉祥(自稱與深圳市長一個級別)罵百姓為“屁民”,今有公安大學教授視百姓的怨言為“屁聲”,百姓的事為“屁大一丁點兒的事”,這樣的呼應還真算得上和諧。
* 罵“社會”的人:有本事你自己不要在這個社會中生存......
* 有種的:你別在社會中生活……
“一點屁聲”就該憋著,“屁大一丁點兒的事”就該忍著,不憋不忍你就不配活著。
這位知名的專家堪稱陰毒啊。陰毒之處就在于,事實也正是朝她所希望的方向不斷發展——接二連三的校園慘案、一人殺害多人案的兇手均符合她的這個推斷。唯一令李教授困惑不解的是,這些窮兇極惡的亡命之徒,為什么在自己不想活的時候,還要去大開殺戒、濫殺無辜呢?
銹浪試圖幫李教授解解困惑,沒準能起點消陰排毒的作用。
1、這些歹人不是天生的歹人,你我他既是你我他,也都是社會的一員,你中有我,我中有他。
2、常態下,絕大多數人是能憋能忍的。當不能憋不能忍的概率陡然增大時,只能說明常態已轉化為非常態。
3、.憋不住忍不了的結果:一部分升華為精神病人,一部分當然如李教授所言——不活了。
4、于是,自殺率屢創新高。自殺者在同情、嘆息、鄙視的繁雜情緒中銷聲匿跡。
5、想不開的人往往會將“屁大一丁點兒的事”放大為天大的事。當然,也不排除在別人看來“屁大一丁點兒的事”,對當事人來說就是天大的事。
6、想死的人往往是很消極的。當社會上一些消極現象如:上壓下,官疏民,富欺窮......與之心態的消極影像發生重疊時,自殺就會升級為“個人恐怖主義”。兒童是弱勢中的弱勢,其次是婦女——所以你的“個人恐怖主義學說”就侵害對象而言還有二分道理。
7、近期多起殺戮案兇手的典型特征,就是底層的弱勢群體。造就這種變態罪犯的如果不是本拉登的基地組織,那就只能是我們所處的社會了。
8、相反,如果什么時候頻頻出現老板殺員工,富翁殺乞丐,官長殺下級之類案件,就肯定說明社會走向了另一個極端。
9、針對近日發生的多起針對兒童的襲擊事件,溫總理表示:我們不但要加強治安措施,還要解決造成問題的深層次的原因。
以上幾點,不知李教授能否接受?
最后,銹浪還想多說一句:
女人陰柔一點是本分,陰毒一丁點也能說得過去。而像李玫瑾這樣以陰毒立身、以陰毒治學、以陰毒著稱的所謂權威,再輔以大眾傳播,其陰毒之毒的危害正不亞于邪惡。(引完)
可以看得出,李某人很會“保皇”,主要表現是:用尖刻的語言反擊批評者,不讓別人揭露社會弊端,不許受害者呻吟,不讓別人批評社會和他們那些人的言行。質疑社會和批評政府是同義語。批評,如同打掃房間和洗臉,是為了干凈和健康,怎么就不應該呢。我認為,絕大多數批評都是出于好意或義憤,和煽動鬧事不是一回事。我體會,她一定是個既得利益者,極力向給予者表示效忠;我不好意思說她是什么,誰都明白。歷史上,凡是忠臣都能尊重事實,敢于揭露瑕疵、仗義執言,但往往不得勢,卻能推動歷史前進。她的作為,其實是為個人打算,只要對她有利,就竭力維護;當國家遇到危難,卻未必堅持忠誠。如此,這種人雖然不一定賣國,肯定是個誤國者。
我忽然想起了刁德一的一句唱詞:這個女人哪……不尋常!(201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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