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這個標題確實很有些聳人聽聞,但相信這正是很多網友看了昨天最高法院關于死刑適用問題新說法的共同的而且是強烈的感覺,這種感覺同時還伴隨著對最高法院某些人的一種最直接的猜測
不少大法官已經喝麻了。
他們看不清《刑法修正案(八)》關于“醉駕入刑”的法條,以為法律已經開了不入罪的口子,其實這口子正是他們用濃濃的酒氣試圖沖開的。
當然給法律開口子已經是他們的習慣。比如《刑法》關于貪污賄賂犯罪的死刑線,一直是100000元,可是他們多年來越看越迷糊,總以為那里邊還有一個“萬”字,所以不少上了100000000元的貪官都在譏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全國人民乃至革命先烈的憤怒和悲嘆。
現在藥八刀的案件已經處于由最高法院依法核準的最后關頭,其對于整個社會是否會被撕裂是否會形成動亂,已經具有非常明顯的標桿意義。無論從維護法律尊嚴(故意殺人的,處死刑……)還是展示公平正義(別忘了張妙的命也是命),抑或就是為了避免國家出現大的動亂苗頭看,藥八刀都必須被處死,而且不能有絲毫的猶豫。作為一個國家最大的天平的最高法院,對此應當有起碼的清醒和理智,然而最高法院在此時公然認同藥八刀律師最主要的但也最不為公眾所認可的辯護觀點,至少也是“黃泥巴鉆褲襠——不是屎也是屎”了。
這不能不讓認為最高法院要救藥八刀,而且像喝麻了一般不顧一切。其客觀后果,只能是給剛剛搭建起來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劈頭一桶大糞,并且讓老百姓對于國家在法治軌道上長治久安的美夢也被臭醒!
所以司法改革的方向問題,正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無法回避更無法遷就的根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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