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董事長自焚的“未解”與“已解”之謎
5月18日新華網《包頭董事長自焚成謎:資金鏈未斷仍有5億多元》的報道開頭寫得有些生動:“一場慘烈的自焚大火,一堆未能償還的借債,一連串待解的謎團。內蒙古民營企業家金利斌離奇的自殺身亡耐人尋味。內蒙古包頭市惠龍集團董事長金利斌4月13日以自焚的方式,告別了這個世界。”
自焚的事現在已經不很新聞了,但是作為一家資產逾25億元的民營集團的掌舵人自焚,還是比較新聞。特別是這個自焚還帶著許多“未解”之謎。
“時至今日,一些包頭市民仍然不相信金利斌已經死了。他們認為,白手起家的金利斌不會為了幾億元借款就會自殺 ‘金利斌是真有錢,不可能被這點債務逼死’”??墒?,“金自殺地點選擇在福禾豆業生產基地的廠區大院內。警方事后調閱事發地當天所有攝像頭的監控錄像發現,金在向自己身上澆汽油時,所有攝像頭都拍得到,但是當他坐進自己的奧迪A8完成自焚這一過程時,居然是死角,所有的監控錄像里這一過程的空白為時5分鐘。為什么會這樣?”“警方向外界宣布初步鑒定結果為自焚者高度碳化。通俗點說,燒得只剩下一片頭蓋骨,骨骼什么的,都成了白灰?!边@位專業人士質疑,“燒得比殯儀館里還徹底,難度挺高。要知道殯儀館里燒尸體,不捯飭幾下,都達不到這種 高度炭化 效果,這難道不是一個疑點嗎?”“包頭警方和法院調查人員在金死亡后,粗略統計惠龍集團現有的固定資產和賬面資金流,發現依然有5億多人民幣。因此,怎么能說惠龍資金鏈斷裂了?”------這些都還是“未解”之謎。
這些“未解”之謎對警方;對他的家屬和他的債權人來說是比較重要的,但對這些網評看客來說,已經不那么重要了,董事長自焚嘛,不是錢的問題,就是情的問題,肯定不是文革迫害的。但是,大于對這個董事長自焚的一些“已解”之謎有些想法。
一個是根據李先生介紹,這個董事長事業尚不成氣候時,生活極為簡樸,做事也低調。“絕對不是現在這樣奢侈和霸氣外露。”在其看來,成功后的金利斌,“出門必帶七八個保鏢,前呼后擁,每個人還都不喊老板,而是叫大哥,這豈是一個真正企業家的做派?”
一個是他自殺后,根據包頭警方對金利斌身邊人士的問訊 其司機陳述,金自殺當天,曾強迫其喝下一瓶白酒。迫于老板平時的強勢和威嚴,平素滴酒不沾的司機喝得大醉,而金本人卻滴酒未進。
一個是記者在采訪中也進一步了解到,正值人生和事業巔峰狀態的金利斌除了言行頗為“大佬”外,被其手下兄弟直呼為“嫂子”的女人至少有四位。這其中,除了原配所生之子在英國留學之外,其余三位“妻子”中的兩位,因為也為金利斌生下了骨肉而在金利斌的商業帝國中,擁有實質地位。
還有一個是記者在采訪中也進一步獲悉,由于有官員巨額資金參與融資,內蒙古自治區紀檢委已經同步介入金利斌自焚案及融資案調查。各種關于有人已經被調查、雙規乃至逃跑的傳聞滿天飛。
這些“已解”之謎告訴我們,現在我們這個社會可能確實走到邪路上去了。你看,一個人只要有了錢,基本上是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這個董事長“大哥”出門保鏢都要帶七八個,可以強迫滴酒不沾的司機喝下一瓶白酒,那么如果按“西方民主迷”喜歡的“一人一票”來選什么,這個大哥得票率一定不會低。這個董事長“大哥”的“嫂子”至少有四位,而且差不多個個有骨肉,說明法律對他來說差不多是張廢紙。這個董事長能夠得到一些官員的巨額資金參與融資,那么平常還有什么事情可以難倒他呢?
對大多數中國老百姓來說,這些“已解”之謎顯然比那些“未解”之謎重要得多。特別讓人傷心的是,這個董事長的自焚讓大多數還懷抱的那一點點“先富帶后富”的希望,也被強迫著與董事長一起自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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