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到云南宜良“千畝人工湖”施工地點,記者看到大片土地已被挖開,中間有幾個水坑,大小不一,一些工人正在施工,新修的道路周邊擺放著綠化苗木,項目大開發的架勢已經擺開。(2011年05月03日 新華網)
正在開發的“千畝人工湖”平面圖(4月21日攝)。新華社記者 楊宗友 攝
近日,云南宜良“租用千畝農用地建造人工湖”事件備受關注。“新華視點”記者進行追蹤調查了解到,該項目全稱為“南盤江宜良城區段水環境治理人工濕地項目”,經縣委、縣政府研究確定、縣規劃委員會審定。項目采取租地方式,租了狗街鎮和匡遠鎮幾個村近600戶農民的千余畝土地,一畝地租金1800元,期限18年,每五年租金遞增10%。但這個政府認為“效益顯著”的項目,卻遭到部分村民的強烈反對。有村民含淚說,“我們要贍養老人、撫養上學的孩子,拿走了我們的承包地,今后該怎么生活?”“1800元一畝的租地標準,政府是怎么定的?18年租地期限滿后,我們又該怎么辦?”
其實,類似宜良“租用千畝農用地建造人工湖”事在我國各地并非罕見。只不過有的是造山,有的是造龍,有的是造海罷了。因為占地特多,所以不可能得到合法批準,只能各顯其能,或搶占,或以租代征。何以至此?無非是當地官員披著漂亮外衣——發展;主管部門當高參;上級部門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再加上瞞天過海、暗渡陳倉的慣用伎倆。
君不見在宜良縣政府看來,項目開發目的一是治理南盤江污染,二是解決部分村民增收問題。有關領導表示,當前各地都在借統籌城鄉發展,加快農民變市民,這個項目周邊的村子很快將成為城中村面臨改造。搞千畝湖開發,就是推動城市化,而“城市化將遠遠大于目前種植幾分田的效益。”并且誰搞得大,搞得另類,誰的政績就大,往往就能得到快速提升。筆者所在的市,近年來,在創建新城過程中就搞出了“五湖四海七十二湖工程”,在大大提升城市形象的同時,也讓主要官員大大露臉,從而成為再升一步的階梯。
對這種政府租借農民土地建湖事件,當地國土資源局是什么態度呢?從副局長岳平的說法可見一斑:這個項目,選址在城市建設拓展區范圍內,土地性質是一般農用地,不屬于基本農田保護區范圍,用地方式為租用地。其實,行中人都清楚,即使在“基本農田保護區范圍”又如何?還不是一個調整就完事。再說,要是你管地的,敢和政府搞對立,你還打算干下去嗎?
工程如此浩大,難道上級政府就不會發現?非也!在聰明的大官員心中更有自己的如意算盤:你下面搞出政績來,自然有我的一份;即使有人告了你,責任由你負,卻并不會影響我的升遷。我為什么不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時下,我國監督耕地變動的衛星天天在轉,可那些造海、造城的工程為什么天天在建?!要說上面不知道,鬼才相信?
至于下級“官員”呢?針對為何不召開村民大會的質疑,龍華村黨支部書記許建平更是直言,農村工作不好做,各有出發點,如果一家一戶做工作,那什么事都干不了。乖乖!還用我多言?
在這種上下利益攸關、密切合作下,千畝良田變湖泊也就順其自然了。不過為了安全起見,他們還是留了一手。當地官員詭稱,挖湖不改土地性質,部分手續正在報批。“不是搞房地產開發,而是產業結構調整。項目于2010年6月30日獲得了昆明市農業局同意的批復。”只是,假的就是假的,偽裝不會長久。記者從項目指揮部墻壁上的幾張遠景規劃圖上看到,在人工濕地周邊將建許多樓盤,有高層建筑也有別墅和漂亮的綠化景觀,看上去規模浩大。
對此,宜良縣委副書記、指揮部指揮長張貴平解釋說,在《宜良縣城市總體規劃修編(2004-2020)》中,將規劃8平方公里的東城新區,其中除了水產項目、人工濕地和配套的綠化工程外,還有5平方公里的預留建設用地將來是要搞房地產開發的,但開發前會嚴格按相關政策進行審批、征用、收儲、土地招拍掛等。至于千畝湖開發項目,目前一些手續正在加緊報批。在政府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的現實下,邊占邊報,甚至只占不報,不正是一些官員的慣用手法嗎?
山東省陽信縣國土資源局 邱海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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