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雙匯目前給出的說法,雙匯要求的是“出肉率70%”,并未要求“瘦肉率70%”,也未對收到的豬的瘦肉和肥肉進行區別對待。
關于“出肉率”,一位自稱“老雙匯人”和“技術人員”的匿名跟帖者在跟帖中是這樣說的:
“看到一所謂“知情人士”爆料:“雙匯要求瘦肉率須達70%,豬農被迫用藥”,作為雙匯一名技術人員,針對該說法,想從技術角度就這個問題探討一下,以正視聽。
首先,我們應明確幾個概念,即出肉率、瘦肉率和分割肉出品率。
我們通常說的“出肉率”是指屠宰后豬胴體重量占毛豬重量的百分比,這個比例一般在65%-70%之間。
“瘦肉率”是指生豬各部位的瘦肉重量占胴體總重量的百分比,根據生豬品種及生豬改良情況不同,瘦肉率的指標一般在35-58%不等,國內外從未有瘦肉率達到70%的報道。
“分割肉出品率”:是指分割后1#肉、2#肉、3#肉、4#肉的重量占分割白條重量的百分比,這個比例一般在35-40%之間。
這是幾個截然不同的概念,雙匯從未在合同中要求瘦肉率需達70%,也從未誤導豬農瘦肉率必須達到70%;作者有意把“出肉率”替換成“瘦肉率”,不知道是對這幾個概念不理解,還是有意混淆視聽,誤導消費?。
在此,還需要特別說明的是:雙匯從未在廣東惠州建過任何工廠,也不存在“雙匯惠州工廠”的說法。該“知情人士”冒天下之大不諱,公然謊言與眾,混淆視聽,欺騙善良民眾,不知是何居心?”
本網友在這里首先要指出:
1)“不存在“雙匯惠州工廠”的說法”確實是事實;
2)在網上可以找到《河南雙匯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鮮凍品事業部惠州分公司(點擊進入)》;
3)點擊上面的超級鏈接,可以看到該公司的如下信息:
“公司名稱 河南雙匯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鮮凍品事業部惠州分公司
經營模式 生產加工、經銷批發
所在地區 廣東省 惠州
主營產品 鮮凍肉類 鮮凍肉類 豬副產品 鮮豬肉 凍牛肉
主營行業
公司注冊時間 1981
法定代表人 萬隆
工人數 1000
年營業額 人民幣 1 億元/年
是否提供OEM加工 否
聯系人姓名 殷永照 先生
固定電話 0752-2326008
傳真 0752-2326008”
經查,“0752”是廣東惠州的電話區號。
由此可見:雖然“不存在“雙匯惠州工廠”的說法”,但是,在廣東惠州確實有這么一家“河南雙匯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鮮凍品事業部惠州分公司”,它是負責“生產加工、經銷批發”“鮮凍肉類、鮮凍肉類、豬副產品、鮮豬肉、凍牛肉”的!因此,在這件事上,相關報道并無問題。
再來看“出肉率”的問題。按照這位“雙匯人”的說法,“雙匯從未在合同中要求瘦肉率需達70%,也從未誤導豬農瘦肉率必須達到70%”,只是要求出肉率達到70%。此外,還有人指出:根據出肉率的定義,體重較大的時候,肥豬比瘦豬的出肉率還高。
那么,這里就存在一個無法解決的問題了:既然雙匯只是要求“出肉率”,并未對瘦肉肥肉進行區別對待,而且據說“肥豬比瘦豬的出肉率還高”,那么,養殖戶們給豬喂瘦肉精,究竟能得到什么好處呢?
本網友認為,只有一個可能的答案:雙匯雖然沒有要求“瘦肉率70%”,但是卻對“分割肉出品率”提出了較高的要求,而后者只能通過給豬喂“瘦肉精”才能得到滿足!
按照這位“老雙匯人、技術人員”在上面給出的說法:
1)“出肉率”是指屠宰后豬胴體重量占毛豬重量的百分比,這個比例一般在65%-70%之間;
2)“分割肉出品率”是指分割后1#肉、2#肉、3#肉、4#肉的重量占分割白條重量的百分比,這個比例一般在35-40%之間。
“1#肉、2#肉、3#肉、4#肉”又是指的什么呢?這位“技術人員”似乎不打算讓大家知道。
經本網友搜索,找到了如下介紹:
“頸背肌肉(簡稱1號肉)指從第五、六肋骨中斬下的頸背部位肌肉;
前腿肌肉(簡稱2號肉)指從第五、六肋骨中間斬下的前腿部位肌肉;
大排肌肉(簡稱3號肉)指在脊椎骨下約4-6cm肋骨處平行斬下的脊背部位肌肉;
后腿肌肉(簡稱4號肉)指從腰椎與薦椎連接處(允許帶腰椎一節半)斬下的后腿部位肌肉。”
我們通常說的“肥肉”就是指豬身上的脂肪,“瘦肉”則是指豬身上的肌肉。
很顯然,“1#肉、2#肉、3#肉、4#肉”就是豬身上比較強壯的那些“肌肉”,大致上就是我們通常說的“瘦肉”。
因此,“分割肉出品率”這個專業術語,其實大致上就是我們日常所說的“瘦肉率”了。
如果雙匯要求養殖戶提供的豬“分割肉出品率”必須達到70%,那么,與“這個比例一般在35-40%之間”相比,確實是提高了近一倍了!
有人可能要問:如果雙匯只要求“出肉率70%”,又怎么可能要求“分割肉出品率70%”呢?
這就需要注意這兩個術語的定義了:
1)“出肉率”等于“白條+頭頸腳”的重量除以總重量;
2)“分割肉出品率”等于“1#肉、2#肉、3#肉、4#肉的重量”除以“白條重量”。
很顯然,這兩個比率的分母是完全不同的,前者的分母是豬的總重量,后者的分母是屠宰分割之后的“白條”的重量。
因此,兩個比率要都達到70%是可能的。
出肉率70%,按照雙匯的說法,是防止養殖戶給豬注水或灌沙來冒充豬肉,這確實是事實。
而“分割肉出品率”如果也要達到比如70%,那就需要豬在生長過程中更多地長肌肉而少長脂肪,這就需要“瘦肉精”來發揮作用了!
本網友認為,廣州日報的報道里那位“知情人士”對記者所說的“瘦肉率70%”,多半就是指“分割肉出品率70%”。
從那位“雙匯技術人員”給出的數據(“這個比例一般在35-40%之間”)和報道中提到的“比通常比率高了近一倍”來看,應該是對得上號的。
為什么“知情人士”不說“分割肉出品率”呢?這應該是考慮到記者和讀者們對專業術語的理解程度。
日常所指的“瘦肉”,其實大致上就是指“1#肉、2#肉、3#肉、4#肉”,因此,用“瘦肉率”是符合日常語言的含義的。
而如果使用“分割肉出品率”這個術語,肯定沒人知道是啥意思。
那么,記者在報道里就必須給出這個術語的定義,然后再解釋一番“1#肉、2#肉、3#肉、4#肉”各是啥意思,這對于記者寫稿和大部分讀者閱讀都不方便。
綜上所述,本網友認為:
1)在“雙匯問題”里,“養殖戶的私欲”當然是有一定的責任的,但是雙匯本身的責任絕不僅僅限于“檢驗不力”;
2)“知情人士”爆料中的“瘦肉率”是通俗提法,對應的術語應該是“分割肉出品率”;
3)廣東省惠州確實存在“河南雙匯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鮮凍品事業部惠州分公司”,它不僅從事銷售,還從事“生產加工”,因此,實際上“雙匯惠州加工廠”也是存在的,只不過是這個“惠州分公司”的下屬加工車間而已。
最后,昨天某幾位“雙匯員工”在“雙匯是在操縱輿論么?”的帖子里要求所謂“對雙匯放冷箭的人”站出來說出自己的姓名身份,本網友認為,這種要求是沒有什么道理的。
你們這幾位“雙匯員工”不過就是報了自家姓名,而且根本就沒法核實。而且,你們有雙匯集團的“法務部門”撐腰,打起官司來也不是啥個人行為,那些“放冷箭”的“知情人士”可未必有私人律師。雙匯集團雖然可能面臨倒臺,但是這么大的一個公司,如果真的鐵了心要專門對付幾個有名有姓的人,那也不是辦不到的事情。
sccs8888網友在《
很可惜的是,早在2006年5月12日,雙匯集團就已經成為由羅特克斯公司全資擁有的外商獨資企業,并于2006年12月7日獲得商務部批準,2007年1月5日在漯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變更登記!而這個“羅特克斯公司”則是美國高盛和鼎暉Shine公司為了收購雙匯集團而專門在香港注冊的外資公司。
因此,“雙匯”這個商標,從形式上雖然暫時還算是“民族”(暫時還沒有更名為某個洋文),但是,雙匯集團早在2006年5月12日就已經不是“民族企業”了。
有人這樣為之辯解:這次的股權出讓交易是為了實現徹底改制,也就是所謂的“MBO”(“管理層收購”)。根據相關協議,高盛和鼎暉雖然實現了100%股份控股,但是雙匯集團的實際經營權仍然在萬隆和管理層手里。
本網友的回答是:這只是說雙匯的管理層仍然是中國人,但是所有權早已成為了外國公司。如果這樣的辯解能夠成立,那么,那些在華外資企業,管理層的大部分人都是雇傭的中國人,難道這些在華外資企業也統統算作“民族企業”?
沒想到還真有這樣認為的網友呢。左右互搏網友就在跟帖里引用溫總理的話說:“[ 左右互博01 ] 于2011-04-08 13:46:30 上帖 [ 發短信 ]
溫家寶:“所有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注冊的企業都是中國企業,它們制造的產品都是中國制造,它們研發的創新產品也都是中國創造。在中國境內注冊的外資企業都享受國民待遇。同時,中國的政府采購,對外商投資企業和中資企業在中國生產的產品一視同仁、平等對待。””
左右互搏網友引用的這段話,確實是溫總理說的。可惜,這段話是無法成為雙匯打“民族品牌”這張牌的依據的。
為什么這么說呢?
“所有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注冊的企業都是中國企業,它們制造的產品都是中國制造,它們研發的創新產品也都是中國創造。在中國境內注冊的外資企業都享受國民待遇。同時,中國的政府采購,對外商投資企業和中資企業在中國生產的產品一視同仁、平等對待”是中國政府在WTO協議中做出的“國民待遇”和“政府采購”的政治承諾,只能用來制約中國政府的行為。也就是說,只要中國政府頒布實行的法律法規能夠使“在中國境內注冊的外資企業都享受國民待遇”而不予以歧視,政府采購計劃也“對外商投資企業和中資企業在中國生產的產品一視同仁、平等對待”就可以了。
然而,如今的雙匯集團,如果要打“民族品牌”,其對象是中國政府么?顯然不是,而是廣大的消費者。
那么就有一個問題:廣大的消費者會不會認為“在中國境內注冊的外資企業”也是“民族企業”?會不會認為它們的品牌也統統都是“民族品牌”呢?
遺憾的是:無論廣大消費者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是“是”還是“否”,雙匯集團都無法再打“民族品牌”的旗子了!
如果廣大消費者回答“否”,那么,雙匯集團已經成為外資企業,當然不算“民族品牌”。
如果廣大消費者回答“是”,那么,雙匯集團雖然仍然算“民族品牌”,但是,這樣一來雙匯的那些包括雨潤在內競爭對手也統統都是“民族品牌”了!
“挽救民族品牌”的前提是“民族品牌”很少,現在既然有這么多的“民族品牌”可供選擇,廣大消費者為何一定要來“挽救”雙匯這個“民族品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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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利永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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