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企退職工一直在質疑:
為什么企業養老金水平這么低?難道僅僅是退休雙軌制造成的嗎?
為什么出現了企業養老繳費率世界最高而替代率卻最低的極端反?,F象?
社科院專家鄭秉文說,我國目前是三個人工作繳錢,其中有一個是退休的,“等于三個養一個,每個人繳的錢是工資的28%, 三個養一個這個替代率應該是退休的這個人拿的退休前工資的84%才行,而現在不是這樣,現在僅僅是相當于退休時的50%?!睘槭裁?4%變成了50%,而且實際上只有40%多?
為什么企業養老改革越改替代率越低,由改革前的90%降低到目前的40%多?
為什么養老改革前五十年間退休的企業職工的退休金,本來一直由政府負擔,改革后政府卻一推了之,全部轉嫁到在職的年輕職工身上,形成六十年間退休職工的養老金全部由在職職工十幾年的繳費來承擔的極端不合理狀況?
經過長期質疑和思索,人們終于恍然大悟了!
原來,企業養老存在的水平低下和嚴重不公問題,除了備受詬病的退休雙規制的原因外,養老改革初期應該由政府償還的一大筆對企業老人的隱性負債,或者說應由政府承擔的一大筆轉型成本至今拖欠未付,形成了政府對于企退老人的巨額社保欠賬,這實際上是政府一直在占用、拖欠企業老人的養老費用!
道理明擺著,企業養老既然由現收現付制改為統賬結合的制度,那么新老退休職工的“統”和“賬”兩部分,即統籌部分和個人賬戶部分的資金都應全部到位,才有充足的資金支付能力,才能確保養老金的合理水平,新制度才能正常運行。既然規定繳費率為28%,那么“老人”和“中人”改制前的28%也必須由政府補齊。為什么呢?因為國家為了積累建設資金,過去長期對企業職工實行低工資高積累分配政策,企業職工的剩余勞動創造的價值全部上繳到國家。毛澤東說:“工人工資一個月50元,一年600元,還有7400元上繳國家”。(顧龍生編著:《毛澤東經濟年譜》,中央黨校出版社,1993年3月第1版第635頁)“工人除提供出來的他們的必要勞動之外,剩余勞動所提供的資金,都由國家集中”。(同上書第620頁)上繳資金中當然包括了企業職工的養老醫療等費用。吳敬璉說“在國家承諾包攬國有企業職工的養老、醫療等保險,實行現收現付的情況下,職工的社會保障繳費在發放工資以前已經作了扣除。這筆錢積累在國家手里,用來興建國有企業,職工不需要也沒有個人賬戶積累?!逼髽I職工當年為了支持國家建設資金的原始積累,勒緊褲帶,將全部剩余價值上繳國家,作出了歷史性的重大犧牲,鐵證如山,誰也無法否定。胡曉義公然胡說什么“這是因為這個制度現在承擔著過去計劃經濟時期沒有繳費這樣一個沉重的歷史包袱”,竟然否認繳費的歷史事實,將企退職工的養老費用視為“沉重的歷史包袱”。是無知還是故意?過去實行現收現付制上繳的錢沒建賬戶是事實,但“沒有賬戶”能等同于“沒有繳費”嗎?老職工默默奉獻幾十年,從牙縫里擠出錢來全部奉獻給國家,到頭來豈能落得身無分文養老錢,既無8%,也無20%,完全仰仗年輕人養活?這合乎情理嗎?他們的28%呢?須知,國企的老板是政府,既然企業養老改制了,政府難道不應該給老人們補齊嗎?光說“視同繳費”,政府不出錢,誰能做“無米之炊”?有人會說,不是按照“視同繳費”給老職工發錢了嗎?是的,發是發了,但發了多少錢?哪里來的錢?統籌基金里既無老人的20%,個人賬戶里老人又是“空賬”,一半職工的84%的繳費不到位,僅靠在職人員繳的錢,國家不拿錢投入養老基金,養老基金總額不足,企業養老金水平怎么能不低下呢?替代率怎么能不降低到40%多呢?這個基本的事實,如此簡單明了!那些“社保研究所”里的眾多專家們竟然默不作聲,是視而不見還是有意回避?那個身為副部長的胡曉義甚至公然否定繳費的歷史事實,究竟意欲何為?
可見,當老職工的養老保障由現收現付制轉向統賬結合制后,政府就必須及時償還對他們的這筆社會保障欠賬,他們的“統”和“賬”兩部分都必須到位。吳敬璉說,“顯然,這樣做是既合理又合法的,因為在工資扣除基礎上形成的這部分國有資產產權本來就屬于為這種積累作出貢獻的老職工,在改行個人賬戶制時自然應該將這部分積累還給他們。國家是否償還曾為國有資產的存量積累作出過貢獻、又往往在經濟改革利益重組過程中受到利益損失的老職工的這筆欠賬,是一個關乎數以億計的老職工的基本權益和政府政治信譽的重大問題。”鄭秉文在講到我國養老改革學習拉美不成功的原因時也指出,拉美養老“較好地較好地解決了養老保險制度轉型成本問題,但中國一直未能解決該問題?!?BR>
這筆社保欠賬數額究竟有多么大?請看當年的測算情況:“這種需要由政府負擔的養老保險隱性債務規模很大,世界銀行1997年估計為當年GDP的46%~69%;一些經濟學家的估計為當年的71%至94%不等;國務院體改辦課題組的估計更高達145%。即使假定隱性負債只占中國1997年GDP的30%,其總量也超過2萬億元。對老職工的這筆養老保險欠賬問題不解決,新的養老保險體系無法正常運作,建立社會安全網、保持社會穩定就會成為一句空話。”(吳敬璉:《國有股減持要解決的問題》2002年01月21日 《財經》雜志)很明顯,國務院體改辦課題組作為專設機構,其估算比其他人的估算應該是最可靠的。按照國務院體改辦課題組的估算,1997年的GDP為78973億元,欠賬額應為78973×145%=11.451萬億元,這是1997年的數額,考慮到幣值變化,到了目前欠賬就遠不止這個數額了。還必須指出的是,吳敬璉所說的還賬只是強調做實“個人賬戶”,這是不對的,既然是“統賬結合”,“賬”的部分應該償還,“統”的部分也應該償還,而且是應償還的大頭。全部職工的28%的資金都到位了,不需國家財政花錢,替代率自然會達到84%。在此基礎上,國家財政“蛋糕”再合理分配一部分,就能使企退職工的生活得到很好的保障,并隨著經濟的發展不斷得到提高,真正分享到社會發展成果,從而真正實現尊嚴養老。
要求政府歸還企業老人這筆巨額社保欠賬,十幾年來,廣大企業職工在呼吁,專家和經濟工作者在呼吁,吳敬璉多次呼吁,林毅夫也在呼吁,他們還聯名向全國兩會遞交了提案,今年兩會期間李濱生委員又一次遞交了要求解決對企退職工養老欠賬問題的提案。然而時至今日,并未見政府拿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
由于企退人員養老金待遇嚴重低下,養老金差距日益懸殊,十幾年來企退職工的訴求呼聲持續不斷,愈演愈烈。而政府部門屢屢以“企業與機關制度不同,無可比性”、“資金渠道不同,不好解決”為借口加以拒絕。意思是企業養老金只能由職工個人賬戶和所在企業的繳費形成的養老基金解決,不能由國家財政渠道負擔。我們不禁要問,企業職工作為社會財富的直接創造者,作為國家財政收入的創造者,退休人員的養老費用為什么就不能國家財政收入分擔,國家財政收入的“蛋糕”為什么不應該有企退職工的份額?這樣的制度合理嗎,合法嗎?
誠然,國家財政每年也拿出一部分財政收入補貼企業養老基金。但是政府只是在養老基金發生虧空時才給補窟窿,與巨額欠賬相比補貼金額十分有限。更需指出的是,這種補貼只是在養老金低水平上的補貼,補貼后的替代率也只有40%多。從歷年情況看,財政補貼比例、大概在養老基金支出的百分之十幾左右。如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各級財政補貼分別為971億元、1157億元、1437億元、1646億元。(數據來源于各年《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2009年各級財政補貼的1646億元,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8894億元的比重為18.5% ,僅占不到五分之一的比例。這就是說,企退職工的養老金80%以上是由個人和所在企業的繳費形成的養老基金承擔,各級財政補貼只占百分之十幾,其中央財政負擔部分還要少些。即是所在企業的繳費實質上也是職工的剩余價值形成,并非企業主掏腰包繳納,頂多不過少賺點利潤罷了。由此可見現行企業養老制度確實是地地道道的職工自己為自己養老。
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政府的財政“蛋糕”越做越大,但是其中用于補貼企業養老基金的份額微乎其微。比如2008、2009兩年,國家各級財政收入分別為61330億元、68518億元,這兩年用于補貼養老基金的數額分別為1437億元、1646億元,補貼金額占財政收入的比例分別僅為2.34%、2.4%。這就是說國家財政高達六七萬億的大“蛋糕”,分給5000萬企退職工的份額僅有百分之二點幾的微小比例。
問題在于,如果是在政府歸還了社保欠賬的基礎上,政府的財政大“蛋糕”分給企業老人的份額少一點也情有可原??墒乾F在政府的社保欠賬高達數萬至十幾萬億,每年補貼的數額僅有欠賬額的幾十分之一。這就是說政府財政一方面侵占著巨額的企業養老費用,另一方面每年對養老基金的補貼又微乎其微,如果將每年的補貼算作歸還社保欠賬的話,需要幾十年才能還完。可見,由于國家財政用于企業養老基金的補貼比之于巨額社保欠賬微不足道,而且欠賬還將繼續長期拖欠下去,這事實上就等于政府的財政大蛋糕不僅沒有企退職工的份額,而且還將長期占有企業職工過去的養老費用,或者說反而占有了企業老人的蛋糕。
吳敬璉說:“國家是否償還曾為國有資產的存量積累作出過貢獻、又往往在經濟改革利益重組過程中受到利益損失的老職工的這筆欠賬,是一個關乎數以億計的老職工的基本權益和政府政治信譽的重大問題?!笔聦嵶C明,由于政府長期拖欠企退老人的社保欠賬,造成了企退老人的養老金水平極端低下,月均1300多元扣除個人賬戶返還部分實際只有800多元,與機關事業不繳費的月均五六千元形成巨大差距,極端不公,已經侵害了數以億計的老職工的基本權益,嚴重影響了政府的政治信譽,對社會構成了明顯的不穩定因素。黨中央要求“切實維護群眾權益”,5000萬企退職工的基本權益不容侵犯!政府長期拖欠巨額社保欠賬,侵占企業養老費用,侵害企退職工基本權益的的極端不公現象必須立即改變!隨著經濟的發展和政府財政收入的迅速增加,年均財政收入增加近萬億元,政府已經完全有能力盡快解決這個拖延了十幾年的轉制成本問題,“是不為也,非不能也”!盡快歸還社保歷史欠賬,解決養老巨大不公問題不能再拖了。企退老人余生有限,,不能再讓他們含恨離世了!
溫總理說“如果說把做大社會財富這個‘蛋糕’看作是政府的責任,那么,把分好社會財富這個‘蛋糕’,那就是政府的良知?!倍卣堈鲇凇罢牧贾?,盡快歸還企業老人的舊“蛋糕”,并在此基礎公平合理分配新“蛋糕”,使企退人員也能分享社會發展成果,過上有尊嚴的晚年生活,沐浴到公平正義的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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