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管理及其創新,必須糾正云南揭批查制造的冤假錯案,給受害者以生活出路。
——致十一屆全國人大,全國政協第四次會議的
公 開 信
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社會管理及其創新專題研討班,于2月19日開班,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央研討班上發表了重要講話指出:
“社會管理及創新的目的,“以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突出問題為突破口,維護人民群眾的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持社會良好秩序,確保社會既充滿活力,又和諧穩定。”社會管理的基本任務“……解決社會問題,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應對社會風險,保持社會穩定等方面。”
胡錦濤總書記對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講得多么好啊!他說:“要堅持思想上尊重群眾,感情上貼近群眾,工作上依靠人民群眾,把群眾滿意不滿意作為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要以人民利益為重,以人民期盼為念,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始終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關系”我們急切希望能在云南落實。”
根據胡總書記的講話精神,我們向“兩會”呼吁:社會管理及其創新,必須糾正云南揭批查運動派性和權力相結合制造的冤假錯案,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必須全面貫徹落實中發(1982)9號文件,給揭批查受害者以生活出路,解決社保、醫保等生存權利。我們對社會管理最最不滿意的是: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規定的,對揭批查申訴案件“不受理、不復查、不糾正,錯了也不糾正的‘三不政案’。
為了進一步使“兩會”代表、委員了解云南揭批查制造冤假錯案的情況,我們第13年向“兩會”再報告如下:
原云南省委副書記李啟明同志,1984年在《紅旗》雜志第22期發表了《要敢于解決領導班子中的派性問題》文章指出:“有少數同志,包括高級領導干部,至今沒有擺脫派性的影響,自覺不自覺地帶著派性觀點看人處事;有的仍然熱衷于搞派性,甚至陷了進去,不能自拔。
派性和權力相結合,造成了嚴重的后果,危害了黨的團結統一,使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能得到貫徹。”李啟明副書記是在揭批查運動期間,從外省調來的,目睹云南揭批查派性和權力結合的危害,發表了此文。
一
云南省委派性和權力相結合,把“文革”中的一派群眾組織打成“幫派體系”,制造了大批冤假錯案。
中共云南省委機關報《云南日報》1979年2月23日社論稱:“云南清查、粉碎了‘以朱克家、黃兆其、劉殷農為頭目,以把持軍政大權的那么幾個人為后臺的幫派體系’”,《社論》明白無誤地宣布了,云南不是清查有牽連的人和事,而是站在派性立場上,把“文革”中一派群眾組織打成了有后臺、有頭目的“幫派體系”,以派劃線,借揭批查運動之機,打擊迫害從中央委員到基層工人、農民。用極其殘酷的專政手段,實行派性報復、鎮壓。
云南揭批查不是清查有牽連的人,而是“一樁樁一件件地清查‘文革事件’”,據云南官方出版的《云南五十年大事記》第293頁記載,云南“調了2萬多名干部,用了八年多時間,清查了‘文革中發生的重大事件1816起’”。強加給一派,成為“幫派體系”的罪名。全省各地將150多萬人弄進“學習班” 審查 ,交代‘罪行’,受到批判、斗爭;使15萬多人受到黨紀、政紀,開除公職處理;5萬多人被判刑,其中判死刑2人;審查中被打死、逼死、逼瘋達1000多人。
例如:
單位名稱 |
共有干部職工數 |
判刑人數 |
開除人數 |
玉溪地區人民銀行中心支行 |
35人 |
5人 |
|
玉溪文化館 |
10人 |
2人 |
1人 |
玉溪縣煙葉站 |
22人 |
4人 |
1人 |
玉溪縣商業局機關 |
16人 |
4人 |
1人 |
玉溪師范學校 |
25人 |
5人 |
2人 |
備注:其中玉溪師范學校校長林為淦,患腸癌剛手術后,不顧其病體,以“現行反革命”抓捕入獄,在獄中折磨致死。 |
二《云南日報》主編批判派性,被撤職。
《云南日報》主編夏雨同志,根據鄧小平“文化大革命是錯誤的,‘文革’中的兩派群眾組織都是錯誤的”的講話精神,在《云南日報》上發表了幾篇《‘文革’中兩派都是錯誤的》的評論文章。“文革”中省級機關的一個派頭頭,已成了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長兼宣傳部長的王興田,看了火冒三丈說:“什么兩派都是錯誤的,不是思想糊涂,就是別有用心。”王興田拿了評論文章,找到省委副書記普朝柱,大發雷霆說:“要查一查,這些文章是誰寫的,這個觀點我們是不能接受的,一定要嚴肅處理……”
省委副書記普朝柱到《云南日報》社,得知是主編夏雨寫的,省委立即撤了他的職。夏雨同志把情況反映到新華社,新華社報告了中央,中央領導批示:“此人太出格了,不宜擔任省委兩部長職務。”本來是“三種人”,理應清除出領導班子,但派性和權力相結合的云南省委,把王興田調到昆明市委當了市委書記。
云南省委始終堅持一派是正確,是清查運動的領導者,另一派是 “幫派體系”、 清查對象,這樣的組織路線、思想路線的人把持了執政地位,勢必變本加厲利地鎮壓不同觀點、意見的干部、群眾,鞏固其竊取的權力,這也是云南社會矛盾長期以來,不能化解的源頭性、根本性問題。
三.強迫群眾簽名,“要求槍斃楊秀杰、羅慶明”。
云南玉溪揭批查運動中派性和權力相結合,殘酷鎮壓群眾的手段,是舉世罕見的。
楊秀杰是解放前參加革命的老同志,是玉溪地區江川縣民政科干部,羅青明是中學體育教師,都是轉業軍人,都建立過軍功。因為觀點不同,揭批查被關押審查、刑訊逼供、嚴刑拷打,遍體鱗傷,批斗大會上都無法站立了。為了“粉碎”他們,派性和權力結合的縣委出一“妙招”,“發動群眾簽名,《強烈要求槍斃現行反革命、幫派骨干楊秀杰、羅慶明》。
他們動用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的三級權力規定:“凡在《強烈要求槍斃現行反革命、幫派骨干楊秀杰、羅慶明》的“萬民折”上簽名的,生產隊分配及各戶口糧照發,凡不簽名的,就是支持現行反革命,不給口糧。”
對政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干部、群眾,在工廠勞動的工人規定:“凡不在‘萬民折’上簽名的,不發工資,停止工作,徹底交代、審查與現行反革命分子的關系”。在此脅迫下,誰敢不簽名啊!?江川縣《強烈要求槍斃楊秀杰、羅慶明》的“萬民折”,就成了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依據”,楊、羅就死于派性和權力結合的“萬民折”。
沒有判決書,沒有上訴期、沒有核準等等法律程序,在槍斃楊秀杰的前一天夜里,縣里派人到楊家,要求其妻子曾瓊仙簽字與楊秀杰離婚,曾瓊仙不同意,縣里的人威脅說:“不離婚,就要斬草除根,簽不簽?”,并規定說:“明天就要槍斃楊秀杰了,你們不準出門,也不準去收尸……”曾瓊仙為保護其幾個年幼的孩子(最大的僅13歲),只得忍辱、忍悲、忍氣簽下名。楊秀杰、羅慶明被槍斃后,至今家人都不知其尸骨何在。這是驚天的謀殺大案,死于派性和權力結合的法西斯專政。
四.從兩份“判決書”,看云南執政、執法
中共東川市委文件
刑字(1979)185號
關于楊松年傷害案的處刑決定:
經中共東川市委常委會議1979年12月1日研究認為:楊松年在“劃線站隊”期間,毆打27人,其中3人致殘,并利用權力,貪污公款960元,與傷害罪合并論處,據此,決定對楊松年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中共東川市委員會(公章)
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四日
對反革命犯羅廷祖的決定
經縣委常委會1978年4月21日會議研究決定:對現行反革命犯羅廷祖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中國共產黨普洱縣委員會(公章)
一九七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這兩份判決書的共同特點,所判楊松年、羅廷祖刑的,都不是《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審判機關——人民法院,而是當事人所在地的中國共產黨的地方黨委。黨委發“判決書”判刑,是違憲、違法、依黨代法的違法行為。
撇開楊松年否定其犯罪的申訴,從中共東川市委刑字(1979)185號刑事“判決書”看,如此“判決書”,不是僅此一份的偶然,此“判決書”之前,已有184份,此判決書后又有多少?云南揭批查判刑的過程,是以單位成立的派性“專案組”搜查、拼湊、編造“材料”,黨委判刑,法院蓋章。
1979年12月,是《刑法》、《刑事訴訟法》在1980年實施的前夜,為了突擊搶判,連法院蓋章都來不及,由中共東川市委直接下判決書就更“便捷”了,大概就是這個“理由”吧?其執政低能、執法無知,鎮壓人民兇殘。
從中共普洱縣委的“判決書”看,“判決書”內容共計42個字,不要任何犯罪事實,普洱縣委常委“任命”羅廷祖為反革命,馬上判處六年有期徒刑。這就是普洱縣委派性加權力相結合的“依法判處”。
五.派性和權力相結合,推翻黨中央的決定
云南揭批查問題嚴重,群眾反映很大,黨中央總書記胡耀邦和中組部長宋任窮,把云南省委安平生書記、李啟明副書記找到北京,對云南問題胡耀邦批評說:“云南的揭批查與黨中央的做法不一致,中央已經在批判“兩個凡是”了,云南還在搞揭批查;中央已經開展“真理標準”討論了,云南還在搞揭批判,中央已經開展整黨了,云南還在搞揭批查。云南搞揭批查,尤其是把一派群眾組織打成幫派體系,是非常錯誤的,中央本來想下個文件,要云南省委糾正揭批查的錯誤,討論考慮再三,還是把你們找來,由你們自己糾正自己的錯誤比較主動。”
安平生、李啟明回昆后,省委決定在連云賓館召開省委擴大會(地書會)。安平生傳達了黨中央的指示和對云南揭批查的批評,并代表省委作了檢討。通過中央指示的學習,提高了認識,省委秘書長于佐同志發言說:“把一派群眾組織打成‘幫派體系’的做法,省委是錯誤的”,他還揭發了一些問題;有的同志也作了檢討;有的人推卸責任;也有人頑固抵制;在快要統一認識,解決問題時,陷入派性不能自拔的人,搞非組織活動,偷偷將會議文件、發言、簡報拿鄧小平堂弟鄧小初家,要鄧小初立即拿著資料進京找鄧小平,向鄧小平講述了會議情況說“云南要翻燒餅了”。鄧小平聽了說:“問題要解決,但不能翻燒餅”。
鄧小初向省委匯報后,派性和權力相結合的省委,只傳達了“不能翻燒餅”的一句話。傳達貫徹中央精神、糾正云南揭批查錯誤而召開了40多天的省委擴大會,在沒有人宣布散會的情況下,一轟而散,不了了之。
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于佐同志,因在會上按中央精神講了真話,揭發了省委的錯誤,立即遭到打擊,撤掉了他的職務,領導找他談話,給他兩個選擇:調到省人大財經委員會工作;或到中央黨校學習,于佐選擇到省人大財經委工作。報到時被拒絕說“我們人大不要‘叛徒’”。于佐同志欲哭無淚。省委又將他派到中央黨校學習,學成回來后,省委一直不安排他的工作,直到離休。
派性和權力相結合的云南省委,貫徹黨中央的決定的會議,競敢半途而廢,不了了之!執行黨中央決定的干部,就要遭打擊迫害,全省那么多的干部群眾受冤……。李啟明副書記看透了云南省委派性和權力相結合危害性、嚴重性,寫了《要敢于解決領導班子的派性問題》文章發表在《紅旗》雜志上,與派性作堅決的斗爭。不久,他也被排擠走了。
最后,我們要求全國人大、政協,敦促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撤銷“三不政策”,按中央政法委決策部署,“全力推進涉法涉訴信訪積案清理評查工作”,對揭批查申訴案件清理評查,做到全錯全糾,部分錯部分糾,不錯不糾。順利完成信訪結案清理、評查、終結程序。只有公平正義,才能和諧穩定。
我們要求全國人大、政協敦促云南省人民政府,全面貫徹落實中發(1982)9號文件,對揭批查受害的涉訴人員、雙開、清退人員、被判刑、處理的農村干部、群眾,給以生活出路,解決社保、醫保的生存權利,只有解決生存問題,才能促進和諧穩定。
在隆重紀念中國共產黨建黨90周年之際,還清久拖不決的法律債務,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實際行動,落實胡錦濤總書記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只有公平正義,化解社會矛盾,才能和諧穩定。為2012年黨的18大召開,創造良好環境。
最近,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中央綜治辦主任陳冀平同志接受專訪時指出:“ 一些西方敵對勢力對我實施西化、分化的圖謀愈演愈烈,打著維權的旗號,借機插手人民內部矛盾,蓄意制造各種事端”,這是值得我們警惕的。我們懇切要求全國人大、政協,要切實加強監督各級政府、部門,負責任地處理好人民內部矛盾,落實好黨的各項政策,做好新形勢、新時期群眾工作,不要讓西方反華勢力有任何插手人民內部矛盾的機會,否則,就會幫助敵人。
致信人:李樹林 安矩祥 黃傳華
包亞芳 馬守良等
201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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