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對槍彈的管控 論火藥的放任
根據國家安全法有關規定和社會治安條例,為了國家的安定團結,為了人民在有緒的和平環境中生活和工作,政府部門對槍彈的管控是十分必要的。有效地遏制了群毆和仇殺等無端的死傷,也控制那些疆藏分列分子對槍彈掌握的難度。雖然這種管控對低層普通人是非常有效,但對那些罪惡團伙沒有多大的作用,近幾十年來時常有團伙之間的火拼和敢同警察接火的情景發生,這個關鍵是什么?應該國家領導人比我們百姓更清楚---政治思想工作。為什么就是貫徹不下來?黨管政治思想作,政府管國民經濟的建設和發展,兩條馬車缺一不可,為什么現在各地都只管GDP 而不管政治思想工作了呢。幾十年前全國火槍氣槍在新華書店專柜就能買到,百姓手中的確也存放了不少,也沒有聽說誰拿火槍氣槍之類的去殺人(起碼少至又少)。以前大家都尊循人死有(重于泰山,輕于鴻毛)為人民服務為革命而死重于泰山,犯法槍斃或者自殺輕于鴻毛,就以此大家知道生命是可貴的,不能隨便去死否則會輕于鴻毛。
現在談談火藥的事; 一年一度的春節將近到來,各種煙火. 天地炮. 百子炮比比皆是,牌子廠家和煙火一樣五光十色數不勝數,銷售渠道也從無規范,就象農民賣青菜蘿卜一樣想放那店門口誰想賣都可以賣; 銷售手機的店. 煙草店. 水果店. 藥店. 廚房瓷材店. 理發店. 雜貨店. 菜市場地攤. 商場超市等等,我國對這些危險品又為什么這么放任自流,雖然說它不能拿來作傷害他人的犯罪工具,它給制作者. 銷售者切帶來同樣的生命危險,每年火炮廠爆炸煙火倉庫炸毀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時有所聞,每年全國由火炮煙火之類引發所帶來損失和危害也真不少見,紅喜事要用它,白喪事也要用它,它不但擾民,還污染空氣和破壞環境衛生。沒有又不行,所謂"中國的民族風俗就不成體統"有些年在市區禁止使用,多數老百姓是舉雙手贊成,至少少化幾百元這些冤枉錢,個別人擺闊用這樣的方式捉"彩頭"以為來年撞大運。(好比央視新樓開播一樣),其實政府部門和單位落成. 開業搞搞剪彩弄幾只鑼鼓敲敲也夠熱鬧了,它又環保衛生又文明省錢何樂而不為呢!別人要用老百姓也反對不了的,主要是國家政府要如何管理,盡量少讓人民的生命財產不受損失。建議國家安全有關部門; 一. 將一切火藥規范到軍工行業,不能讓民間自制煙火. 火炮類的產品。二. 國家軍工廠專門立項制造煙火類產品,民間產品不準銷售。三. 為了傳承民族風俗,每年春節由單位與居委. 鎮村發票供應,定點(消防隊設點)銷售。元宵節過后封存停止供應煙火. 火炮類的物品。四. 有特殊需要得向公安機關部門申請批準方可購買使用。
大家都知道火藥是中華文明的一寶,這一寶我們的祖宗是用錯了地方,也擺錯了位置,而錯得太離普,也錯得太深刻,苦了幾代中華兒女,使一百多年的中華民族受辱,就因為火藥我們祖先發明時沒有用到軍事上,沒有用它來保護中國的疆土,倒被強盜拿去做成槍炮打進我們的國門,中華兒女反思啊。做煙火. 火炮之類利潤相當高1;20以上,讓軍工生產也是全國人民支援國防建設,規范生產質量保證。節約資源減少浪費。盼望有關部嚴肅對待為尚!
張柏毅 2011/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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