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制度:誰把人分成三六九等
養老金是每個人的“養命錢”,在某種程度上也是社會對一個人一生貢獻價值的評價。這種屬于國民收入再分配范疇的社會保障體系,在制度設計上首先應該注重保持社會穩定和維護社會公平,而不是拉大群體差距或帶來更多的社會矛盾。但現行的中國養老制度,卻與再分配原則明顯相悖。
同為金子 為何不同價?
“是金子在哪兒都會發光”嗎?我們看一個實例。南方某報曾報道:2007年上海某位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企業高工,月退休金2006元,某民主黨派機關一普通司機退休金為2550元。事實上,2006元僅相當于機關事業單位同等職稱人員工資(或退休金)的1/3甚至更少。而那些“強勢”的機關人員,他們的退休待遇可能更高。廣州市一位高工提供的數據:截止到2007年7月,該市部分企業副高職稱的退休專家養老金約為930元,相當于當地機關事業單位清潔工工資的一半。進到了不同行業的金子同樣是在發光,可社會對他們發光的價值評價卻不一樣。
這些在工作崗位上奮斗了一輩子,有的還享受特殊津貼的高工,不能說不是企業中的“金子”,能力不可謂不強,貢獻不可謂不大,但是退休了,養老金對他們作出的價值評判還不如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的一個普通司機或一個清潔工。如果這些高工們當初不是去了企業,而是去了政府機關呢?他們真應該后悔!
比較而言,公務員們的福利待遇已步入“共產主義”。與此相反,企業退休職工相對微薄的基本醫療保險,已難以應付人到老年時不可避免的高額醫藥費。非但如此,若企業因故不能繳納醫療保險時,退休人員只能由個人先行墊付醫藥費,最后能不能報銷還是個未知數。這使得退休人員、困難企業與醫保機構的矛盾進一步加深。
此外,由于養老金基數偏低,盡管每年有一定比例的上調,但仍不及物價上漲速度。為了避免退休后的驟然貧困,大多數退休人員不愿意離開崗位,選擇繼續打拼,無奈與年輕人爭利。
某省級科技進步獎獲得者,2007年調整后的養老金為每月1500余元,但每月僅治病的醫藥費就要近千元;原上海第一冷凍機廠的一位高工,曾是全國公認的空調行業權威,80歲高齡還被迫打零工做翻譯來補貼家用;上海市一政協委員說,他的老師—— 一位為當地做過巨大貢獻的企業高級專家,因養老金微薄,出門看病坐公交車都要選擇無空調的。
養老待遇上的差異,使企業退休人員成為社會的一個新的弱勢群體。
到底是“入錯行”惹的禍,還是現行養老體制本身的問題?顯然,后者一定存在著顯失公平的設計缺陷。
公務員,本身并不直接創造稅收,是吃財政的。財政哪里來?當然主要是靠稅收。而企業是最主要的納稅大戶。養老體制的缺陷使得國企在成為財政開支和養老資金積累的主要貢獻者的同時,卻不能同等受益。
運動員兼裁判,難逃“開小灶”嫌疑
1995年,國家對企業養老制度進行社會保障改革,實行了以企業和個人共同承擔為內容的“統賬結合”模式;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則未列入改革范圍,依舊由國家財政完全撥付。也就是說,機關事業單位仍實行福利性質的養老金制度,而企業則實行社會保險制度,即“雙軌制”。
從“福利”、“保險”的字面上就可以看出,這是兩套保障程度高低截然不同的養老制度。它顯然是不公平的。
首先,制度施于個體的負擔不公平。國家財政本身就是來源于企業和個人納稅,而企業職工還需要按自己工資的一定比例繳納養老保險費,即所謂的“個人上繳部分”。這筆錢屬于工作年限內勞動者節衣縮食的儲蓄,相當于“自我養老”。而未列入改革范圍的機關事業單位卻沒有這一項。
其次,制度執行結果的不公平。據中國人民大學一位專門從事研究社會保障的專家介紹:目前絕大部分地區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不繳納養老保險,退休金由財政直接補貼,養老金替代率(即:養老金平均替代率,指勞動者退休時的養老金領取水平與退休前工資收入水平之間的比率)非常高,一般能達到90%以上。而城鎮職工不但要繳納養老保險費,而且養老金替代率一直下降,目前只有50%多,并且還有下降的可能。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替代率則分別比企業高出1.1 倍和 0.8 倍。
2008年,全國月人均養老金只有1080元,遠遠低于機關事業單位的水平。企業職工既需要辛勤工作創造稅收供養公務員,還需要自己掏錢供養自己。結果是,別人白白胖胖,自己卻面黃肌瘦。
第三,制度持續強化的過程更不公平?!半p軌制”持續時間越長,機關事業和企業之間的養老金差距越大。數據顯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費用總額1990年為59.5億元,到2003年已達到1270億元,增加了20多倍,年均遞增20%。從1993年到2003年底,機關事業和企業退休人員的月養老金差距由40元左右拉大到600元,而且該差距還在不斷擴大,到2006年相差擴大到千元之巨。有全國政協委員調查:在2000年至2004年的5年間,全國企業職工的退休金年均增長6.31%,而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的退休金增長速度分別是13.45%和11.67%。不僅如此,機關事業單位連退休人員去世后的喪葬撫恤標準也普遍高于企業人員。2006年,上海市企業退休職工的喪葬費標準是去世前一年本市平均工資的兩倍,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一次性喪葬補償金標準卻是按其病故前20個月工資計發。按照這個標準,企業職工獲得的喪葬費只有5000多元,而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喪葬費則高達60000多元,兩者相差10倍還多。湖南省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人員的喪葬撫恤標準相差竟達15倍。同是為國家經濟建設做出貢獻的人,同是在社會主義制度下的公民,同是在具有“國家性質”的單位工作,只不過社會分工不同難道就可以“同命不同價”嗎?
然而,事實就是這樣殘酷。2005年,上海市社保局出臺了給予企業高級職稱退休人員額外補貼的政策,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人員每月補貼額分別為300元和500元;與此同期,該市對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同類人員也有一次遞增,額度卻高達400元和700元。湖南2006年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退休費每月增加額度標準為,廳局級750元,縣處級450元,鄉科級275元,科員辦事員180元,教授及相當職務70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400元,而企業退休人員月均增長水平僅為80元,機關的一年勝過企業的五年。
即便為同一科技獎項獲得者,在退休待遇上也是涇渭分明。在上海,若是企業員工,一次性補貼數千元,而機關事業單位則以每月增發比例計算,持續到離世。一份統計資料顯示,以增發至80歲為止,二者累積所得相差近14倍。
這公平嗎?眾所周知,稅收是國家財政的主要來源,國家的強大,需要企業的支撐,企業是納稅大戶,而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只屬于享受國民收入二次分配的群體,也就是吃國家稅收的。企業職工辛辛苦苦一輩子,讓企業盈利,為國家納稅,到頭來能夠領取的養老金卻比吃國家稅收的人還少得多,作為社會財富的直接創造者他們無法不寒心。
2007年海南省人大一條題為《關于重視和解決機關與企業養老金待遇差別的建議》中提到: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享受在職工資待遇,并隨著現職人員工資調整而調整。而企業退休人員待遇只及原工資的一半左右,且每次調整,只是象征性的提高一點。2007年該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退休金為600多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退休金為1500多元。
造成上述不公平的主要原因在于養老金制度制定程序上的不公平。政府既是政策的制定者,又是政策的受益者,也就是說,在養老制度改革的過程中,政府既當裁判又當運動員。政府將企業員工推向了市場,卻又將政府機關事業單位職工藏在自己翅膀下面。一個很簡單的道理:如果養老改革是對國家和職工都有利的事,為什么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不參與改革呢?法律面前人人并不平等,難怪有人將中國的養老制度戲稱為“窮人俱樂部”。
一般來說,制定政策的人應該回避政策所帶來的利益,這樣才有可能做到基本的公平??肆诸D在位時給美國總統提了一次薪,但他自己并不能享受加薪的利益。因為美國法律規定,倡導或提議加薪的這一屆政府不能直接享受加薪的好處,尤其是總統。人民不允許作為國家最大“管家”的總統,為了自身的利益向人民討薪。
而在我國養老制度的改革中,作為政策制定者的政府機關,并沒有將自身也融入到改革的行列,看似避嫌保持了客觀中立,但實質卻是從中受益。所以,一些企業退休人員認為我國政府部門在制定養老政策時是“漁利自肥”,有的地方更是出現了企業領導和職工退休前,競相調入機關事業單位的“大遷移”現象。
為什么公務員報考中的熱門職位突破1比4100大關?無非是奔著“工作穩定、待遇穩定、醫療養老有保障”去的。現在大學畢業生中更是流傳著一句順口溜:寧到機關做職員,不到企業做骨干!這是一個民族多么可卑的文化勢頭。
南方某鋼鐵公司的兩位退休干部,曾是早年企業的創建者,2008年,退休金一個是900多元,一個是700多元。東北一些老工業企業的工程師退休金也只有六七百元,而且還要負擔很多報銷不了的醫療費。
緣何“一國兩制”,制度何時統一
在全國政協十屆四次會議上,有委員提出退休金“政高企低”有失公允的問題,“機關退休的處級干部每月2000多元,企業退休的正局級干部只有1000多元?!痹拇ㄩL虹電子集團董事長倪潤峰說他的退休金就是1000多元。
國企和政府機關都是為國家利益服務的部門,國企領導干部和政府機關官員只不過是分工不同,國企領導干部做出的貢獻更大,退休待遇的巨大差異客觀上全盤否定了他們的貢獻。
尤其是國企中的一些高級管理人員,由于組織需要,拋家舍業,為瀕臨破產的企業收拾殘局,不計報酬。結果到頭來退休金還不如機關一個工勤人員。“當年組織上派我來,現在組織不管了?!?BR> 這樣的制度設計不僅不利于國有企業管理人員隊伍的穩定,也不利于國有企業的改革和發展。不合理的養老金制度會讓在企業工作的人們“幡然醒悟”,難怪很多國企領導不能把全部心思放在企業上,而是想著打通關系“跳”到政府機關或以權謀私在退休前給自己攢上一筆。
有一個沒逃過“59現象”的國企貪官,他在懺悔書里這樣講述:“我一直想當個好領導,也是一直這么做的,直到快退休了,一次去市里開會,遇到我以前在政府機關工作的同事,他比我級別低,退休后能拿到的退休金卻是我的幾倍,而且醫療基本上100%報銷。而我只能拿到2000多元,我有糖尿病,很多藥都是自費的,我的心里就一直堵著,我也辛辛苦苦為國家奮斗了一輩子,太不公平了……為了找平衡,我開始撈錢,為了就是退休后能過得好一點……”
被迫行善,國企兼職福利院
如果我們把國企養老金的負擔問題放到整個社會當中去對比,就會看到國企是養老統籌的主要貢獻者,其負擔遠高于其他。
理論上說,企業及其職工繳納的養老保險基金越多,職工退休后得到的退休金應該越多。但是,由于養老保險的計算辦法和國家的政策條件,差距并不是很明顯,國有企業多繳的資金并不能為本企業職工帶來直接利益,而是被“社會統籌”嚴重稀釋,這是非常不公平的現象。
不僅如此,隨著我國老齡化進程逐步加快,養老費用的負荷逐年增大。目前,我國企業退休人員達4000多萬,而且以每年300萬人左右的速度增加,國家每年為此新增養老金支出近500億元。同時,由于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和高速通貨膨脹的影響,國家不得不連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目前,企業月人均養老金首次超過1000元。
但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必然有人要為此買單。國家需要用于社會統籌的養老資金越來越多,而目前養老基金空賬運行的現狀是全國2/3的?。▍^)連養老保險的確保發放都面臨困難,國家財政如果不予補貼,必然要求提高目前能夠收繳的養老資金的社會統籌力度,買單的還是企業和企業的在職職工。
在當前的市場經濟環境下,企業間競爭激烈,大多數國有企業冗員多、負擔重,在競爭中本來就處于劣勢,結果在國企冗員未完全分流的情況下推行養老保險改革,使得許多的老國企不堪重負、舉步維艱。
顯而易見,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不同就業領域的收入水平差距是難以避免的。但是如果政策的制定不從理念和方式上找問題,不從“斬腰齊民”的角度上考慮問題,不顧及一般的公平底線來決定問題,那么,勞動者只是因為所處的社會組織不同,在養老金方面的負擔和待遇就分了高下,則勢必進一步加劇因養老收入差距拉大而產生的不滿情緒。更重要的是,養老制度的決策偏差跟我們“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相違背,它不僅破壞了社會的公平與和諧、造成了社會矛盾,更會給社會帶來巨大的負面影響。
本文主要論述的是國企改革的話題,所以文章中沒有涉及更廣大的群體——農民。其實,養老金對于他們來說,還是一個陌生的字眼。他們用辛勞甚至生命支持了國家的現代化建設,卻在經濟日益發展的今天承受著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差距拉大的現實。
作者簡介:
周濟譜,綽號華夏老人,吉林省四平人。現任北京城鄉建設集團董事長兼黨委書記。
曾先后在商業、金融、投資、證券及房地產等多個行業工作,有豐富的國有、民營、股份制上市公司的企業管理經驗。曾榮獲全國第四屆優秀青年企業家、國務院勞動(民族)模范等光榮稱號,北京市第十二屆人大代表,北京市第十次黨代會代表。
曾著有《商誡》,《一家之說》(上下冊),文學專集《失落的歲月》。
本人個性較強,缺少迎合。談起國企改革時經??跓o遮攔,不畏強勢,多有自己獨到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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