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時事述評】報道:重慶市紀委、組織部等部門10日發布《關于收送“紅包”、超標準使用公務車、違規經商辦企業的紀律規定》,要求對當地收送“紅包”的官員一律先免職。包括,用公款贈送“紅包”的單位負責人、經辦人,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下屬單位和個人的“紅包”,不按規定登記、上交的公務人員一律先予免職,再根據有關規定從嚴處理;未擔任領導職務的,一律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2月10日中新社)。這次重慶政府行文不但懲罰收紅包的官員,而且對于送紅包者也進行懲戒,老百姓拍手叫好。
送紅包是中國禮尚往來的傳統文化習俗,在逢年過節,喬遷新居,婚喪嫁娶,生病住院時,親朋好友表示的一點心意。紅包內所放金錢的多少,經常與雙方交情成比例。紅包是關系維持、鼓勵晚輩、孝敬長輩不可或缺的載體。現在,送紅包往往亦成為官員們慣常使用的貪污手法,異化為腐敗的工具。成了行賄受賄的代名詞,淪落為腐敗的掩體。本來象征吉利和祝福的紅色,漸變為幕后利益交易的黑色。不少單位和個人逢年過節,就借機向上級領導送“紅包”。尤其是各級黨委、政府大院川流不息,成了送禮的最大受益者,助長了消極腐敗之風的蔓延。
年關將至,行政單位每年都會出臺一些“紅包禁令”,給官員、醫生、教師等權力階層收受紅包亮紅燈,警示一下,這已成為一種行政慣例。可效果往往不理想,開始人們給官員送紅包是暗的,發展到現在成明的了,原因何在呢?那就是對送紅包者沒有條款限制。有送就有收,送者與收者是一種互相利用的因果關系。送禮是主動的,受禮是被動的,紅包是有錢的流向有權的,權小的流向權大的。沒有送的就沒有收的,送的存在就會培植收的。因此,對送紅包者,重慶今年明確要從嚴處理,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用公款送紅包、數額巨大、影響惡劣、屢犯不改的,要從重或者加重處理。我認為,這是一個有效的舉措。
為何人們喜歡送紅包給部份領導干部?因為這些被送的領導干部,手中都掌握著實權。比如行政審批、工程發包、資金撥付、干部任用等。他們在權力的運作上,自由裁量權大,說話能算數,沒有硬性的監督制約。用紅包運作一下,就有可能以小換大,獲得成倍、甚至十倍百倍的回報,這就給官員以權謀私提供了可能。領導干部為何敢收紅包?從理論上講,在法治不斷健全的當下,領導干部權力尋租的空間應該越來越小。但是我們也清醒地看到,在體制轉型、物欲橫流的時代,領導干部面臨的誘惑也越來越大。由于相關權力監督與問責機制沒有同步跟進,或者說法不責眾,因領導決策失誤,徇私枉法、中飽私囊,導致國家、人民利益受損、國有資產流失的教訓并不少見。我們的一些官員為了獲取更多的不當利益,視權力為商品,愛搞權錢交易,實行等價交換。比如賣一個“官”多少錢,明牌標價收紅包,買者得官,賣者得利。有的賣榮譽稱號收紅包,讓買者留下香名遠揚,而賣者則暗中受益。有的拿原則做交易,買者用禮金博取歡心,賣者用感情代替政策,為所求之人提供各種便利。
紅包已不再是一種在傳統習俗和文化觀念支配下,進行生產和交換的禮物。而是在市場中,進行買賣交易的商品和貨幣。送紅包和收紅包,最終實現的是有違公平原則的非制度化,和準市場化的利益分配的資源配置。紅包扮演的是一種決定權力碰撞及互換的“潤滑劑”與“催化劑”的角色。掌權者以權換錢,無權者以錢換權,各取所需,各得其所。部分掌權者在物質生活上得到滿足之后,開始尋求精神上和肉體上的刺激,送禮者便見風使舵,用“失足女青年”這個“動感紅包”去誘惑,換取自己所需的權力和利益。我們有些干部對送來的“紅包”來者不拒,導致一步一步走向了墮落,踏上了犯罪的道路,不能自拔。檢察官胡雁忠,在查辦重慶市藥品監督稽查總隊原隊長周軍受賄案,向記者介紹說:“這些官員收紅包已經麻木了”。短短6年半時間里,收受紅包達千余次,每一次紅包少則數千,多則數萬,收受紅包達390余萬元。
重慶紀委官員稱,歡迎黨員干部、社會各界群眾通過舉報電話,及時向重慶市紀委監察局舉報公務人員收送紅包、超標準配備使用公務車、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這就告誡有些官員們,這次對公務人員的監督管理是動真格,下重手進行整治。紅包是“地雷”,千萬踩不得。干部超標準用車,比車型、比配置,其實質是一種公然的腐敗。干部經商辦企業,公開講是利用資源生財;而實質也是錢權交易,一些歪風邪氣由此暗然滋生。正如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指出:紅包問題是溫水煮青蛙,腐蝕了不少干部,超標準使用公務車問題比較普遍,我們不能迷迷瞪瞪,經商辦企業問題,真正攤開了,量是不小的,對黨和政府的影響不可低估。
從最近的“黨風廉政建設及反腐敗民意調查”看,有30.9%的人認為紅包、禮金問題是當前腐敗現象中最突出的問題之一,重慶全市公務人員今年七個月中主動上交“紅包”5500多萬,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薄熙來在重慶進行的“三項治理”,是時代的呼喚。特別是紅包貪腐問題,不下大決心,就永遠也解決不好這個問題。尤其是對于公職人員送紅包,得以提拔重用。而不送禮者即使能力再強,也很難被領導“發現”。久而久之,勢必沖擊黨的干部人事工作原則,造成“因禮用人”的事實。如果公職人員若都行而效之,整日為禮而累、為功利而忙,必定回到封建社會“賣官鬻爵”的老路上去。受禮之風盛行,必定破壞黨和政府形象,損害黨群干群關系,危及民風和社會風氣的健康發展,進而危及黨和國家政權的鞏固。
當前,有些干部仍然執迷不悟,還在堅持收紅包,以為別人不知道就可蒙混過關,拒不申報上交。等待他們的則是“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決不手軟”。如大渡口區原勞動局局長楊某收受紅包10萬元,僅只上交3萬元,大渡口區紀委根據群眾舉報,多方取證,使企圖蒙混過關的楊某,最終受到了黨紀和法律的嚴懲。截至目前,重慶今年已查辦相關違紀案件45件。有力震懾了腐敗分子,堵塞了一些漏洞。為重慶的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良好環境。
為推進“廉潔重慶”建設,重慶的“三項治理”這著栱下的好,好就好在擊中了干部腐敗的要害。特別是對送紅包者也同時懲罰,行賄人從違法成本考慮不敢送紅包。對收紅包者先免職,再給予紀律處分或組織處理,給公權力套上了緊箍咒而不敢收,加大了收紅包問題的治理力度,我認為這些措施都是好的。也是有效的。但只能治標,還不能治本。眾所周知,送紅包已經是一種普遍的亞腐敗風俗。目前揣進腰包而不上交的官員,估計還有不少。我們根本不知道誰在送紅包,誰收了紅包。許多收了紅包的官員一直在觀望,既害怕被查處,想交紅包,又心存僥幸,心疼那些到手的錢不想交出來。于是就持幣觀望看政府如何處理。如果政府能調查出哪些人沒交紅包,并嚴查那些未交紅包者,那他們必然就會老老實實地交錢。如果政府沒有反應,交就交了,沒交的也沒受到什么處理。那么,只有傻子才會繼續上交紅包。光靠舉報查處,只能是被動的反腐。
要徹底消除干部收紅包的腐敗,還需要更進一步鏟除其土壤。要改革目前選拔基層任用干部的任命制。在條件成熟的地方,一律要實行民主選舉,采取公開競爭招聘制。將干部任用權交給民眾。把干部的選拔、培訓、調動、考核的原則、標準、范圍、程序全面公開,接受民眾監督,變長官意志為公眾意志,真正實現選拔任用干部上的公開、公正、公平。推行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和廉政檢查制度,把官員的收入情況、固定資產情況登記造冊,亮出領導干部的真實家底。讓社會明白,促領導清白。只有從源頭上卡住“紅包”的喉嚨,才能從根本上遏制“紅包”痼疾的現象。希望重慶在治理貪腐上,更上一層樓。
(2010-12-1319: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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