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眾多質疑的樂清“碾壓門”,在溫州警方以“交通肇事”一錘定音后,于網民的不依不饒聲中,“死豬不怕開水燙”了。時隔未超過十天,續集又在河南駐馬店上演,對于“不聽話”的老百姓,繼續“碾壓”。當地水利、公安部門的工作人員,面對發生于眼前的“碾壓”,所做的事情除了“嬉皮笑臉”,就僅僅剩下了“目擊”。若是把汽車碾死人一律認定為交通肇事的話,本次事件顯然又是“交通肇事”。
有居民揭露,當地水利局局長此前曾經講過這樣的話:讓他們拆,撞死一個我負責,撞死兩個我負責,撞死個十個八個的,看誰還敢阻攔?
在這位局長的話語里,分明把“民死”當作理所當然,卻把民生拋到了九霄云外。老百姓的生命在他這種人眼里,根本不是生命。一個縣水利局局長,一條生命可以負責,兩條生命也可以負責,十條八條依然可以負責。只要這種“責任”,只要這種“擔當”,只要這種“氣魄”,被不聽話的老百姓意識到了,老百姓就不敢反抗了,他們就可以為所欲為了。這就是局長大人足以令強盜、殺人犯汗顏的無恥邏輯。然而恰恰是這種官老爺,卻往往被上級領導視為“有工作能力”。這正是某些官員膽大妄為的根源。
水利局局長真地能夠對人命負責嗎?確實能,因為相對于人的生命來說,那種所謂的“責”根本算不上什么責,至多不過是面對鏡頭,掉上幾滴眼淚,說上幾句“對民生關注不夠”、“理論修養尚需加強”、“工作作風簡單粗暴”之類不痛不癢的屁話罷了。再鬧得兇了,就先免職,待消停之后,再予以“重用”。如此而已。天門城管打死拍照人事件中,不是就有城管局長說過“搞死了,領導負責”之類的“豪言壯語”嗎?他又負了什么責呢?問責問成無責,問責問成忽悠,問責問成評功,這是某些官員敢于草菅人命甚至赤裸裸地殺人的另一個重要原因。
難道老百姓的命就這么賤,生來就是被“碾壓”的?
不知道“豪言壯語”局長想過沒有,老百姓除選擇“被殺”之外,還有沒有其他反抗方式?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