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心樂清村長車禍案的網友,請仔細觀看以下視頻:
(1)CCTV記者對溫州市公安局局長葉寒冰的采訪;
(2)CCTV記者對肇事駕駛員費良玉的采訪;
(3)CCTV記者對第一目擊證人錢成宇的采訪;
(4)樂清市公安局新聞發布會;
(5)溫州市公安局新聞發布會
從這五個視頻中,你能看到巨大的矛盾和問題,現逐一分析如下:
一、駕駛員和目擊證人錢成宇敘述的巨大矛盾:
駕駛員費良玉的敘述是:“在正常行駛中(焦點1:說明當時汽車沒有靜止,而是以一定的速度正常行駛),忽然看到死者從馬路右側向左橫穿馬路。當時他先鳴笛(焦點2:司機的第一個動作--鳴笛),然后先左打方向緊急避險(焦點3:司機的第二個動作,向左猛打方向),并剎車(焦點4:司機的第三個動作--剎車)。
樂清市公安局新聞發布會上說:當時的剎車距離是5.6米(焦點5:剎車距離)
第一目擊證人錢成宇的敘述是:“我離車的距離大約4、5米,看到這個車怎么半天才移動了六、七十公分。……我走過馬路,看到村長已經被壓到輪子下了。”錢成宇的這段描述說明了以下問題:
(1)錢成宇看到汽車時,汽車在緩慢地向前移動,而并不是如費良玉所言:“處于正常行駛中”。
(2)錢成宇應該沒有聽到鳴笛的聲音,費良玉的先鳴笛從何而來?而且在緊急情況下,司機的第一個反應是剎車或避讓,先鳴笛不合常理。這很可能是費良玉本身并不是司機,駕駛經驗少,謊話有些編不圓。
(3)錢成宇并沒有看到費良玉所說的打方向的動作,也沒有聽到車輛的剎車聲。這在如此近的距離下怎么可能?唯一的解釋是費良玉根本就沒有這個動作。那么樂清市公安局所說的剎車距離5.6米可能就是一個謊言。而且樂清市公安局提供的剎車照片中只有左前輪,沒有提供其他三個輪子的剎車痕跡,這也頗令人懷疑。
(4)如果確如錢成宇所說,車輛是很慢地向前移動的話,錢村長就不可能被撞倒。而極其可能地是,此時錢村長正倒在地上,而車子在慢慢地碾壓。
二、葉寒冰局長所說與現場的矛盾
按照也局長所言,當時是車輛的左前保險杠碰到了死者的臀部。這與駕駛員所說的緊急向左打方向避險明顯不符。如果車輛緊急向左打方向,車輛的左前部是無論如何不會碰到死者臀部的。即使車輛保險杠真的撞倒了死者,由于臀部是人體重心位置,人應該被撞出,而不是壓在左前輪下。有誰能把如此高難度的碰撞、碾壓方式模擬出來,讓廣大網民信服?
三、“現場車速無法測出”也是一個巨大的疑問
溫州市公安局記者招待會回答關于車速問題時,說:“現場車速無法測定”。筆者大惑不解:如此簡單的問題怎么難倒了我們專業的公安機關?
首先,駕駛員和副駕駛都在,他們不能回憶出車速嗎?
其次,目擊證人錢成宇已經提供了車速啊--基本是停著的,慢慢移動了六七十公分。
再次,通過地上的剎車痕跡不能判斷出車速嗎?
車速問題應該是太簡單的一件事,為何難倒了我們的公安機關呢?不會是怕車速說出來不能與現場自圓其說吧?
四、肇事司機的淡定與目擊證人的不安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按說,肇事司機應該很不安,但視頻中卻表現得相當淡定;按說目擊證人,應該沒什么可怕的,但視頻表現的卻是神情不安。這巨大的發差,我就不妄加揣測了,權當是一個個體現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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