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警方舉起法律利劍,會不會逼出一個法制社會
重慶警方最近針對警察在執法過程中,受到有錢有勢者的干擾,無良記者和垃圾媒體的造謠中傷,毅然決然舉起雙起法律利劍,向不負責任的所謂輿論監督進行了挑戰,即“今后,凡是報紙歪曲事實真相攻擊我市公安機關和民警的,就以單位起訴當事報社和撰稿人;如果他提及民警個人,且造成后果的,民警拿著證據到法院起訴記者,相關部門和民警所在單位要支持和協助。這就叫‘雙起’,公安機關起訴報社,民警起訴記者。我們不是不懂政治,因為政治上我們沒有駕馭權。但他如果把政治變成法制,這是我們的強項。如果他要把法制過程當中的問題變成案子,咱們搞了這些年案子,他行嗎?搞政治我們只有一半的主動權;進入法制軌道,我們就有了全部主動權;要把這事變成案子,他就是觀眾了。”
這一消息,立即引起網絡的轟動,當然擁護者眾,反對者也不少。不少人駐足觀看,想知道后事如何,要聽下回分解。但現在的情況是,重慶警方只是將啟動這個程序,并沒真正實行雙起。因此在準備階段,勝負如何,只能等待。不少人橫加指責說重慶此舉是“威脅和恐嚇媒體和記者”,是以權代法,好大的帽子扣將來,聽上去很可怕,而本人卻發現,這些扣帽子,打棍子的人,也許是無良記者,也許是在重慶打黑除惡過程中,親屬朋友被打受到影響者,也許他們根本就沒有看到王立軍列舉的為何要實施雙起的事實,僅僅對社會出現貴州張磊這樣的惡警而產生的偏見,所以,就捕風捉影,意氣用事,那么很好,既然這些人害怕引火燒身,既然懷疑這懷疑那,現在咱就拿出法律武器,對待這件事情又何不可呢?比如,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原則。現在誰說重慶“威脅和恐嚇媒體和記者”,那么你提出這個主張,請你舉證,重慶在地方,在哪個方面恐嚇和威脅記者,這不就很好解決了嘛!
從這點看,重慶警方敢于拿起武器對那些無良記者和媒體雙起,有著標本和示范意義,這個意義就是人們天天喊建立一個法制社會,法制國家,如果都拿起法律武器,在憲法規定范圍內說話寫文章辦事情的話,會不會逼出一個法制社會呢?問題是,到目前為上,沒有重慶警方發出消息,對哪家媒體那個記者雙起,所以,把重慶的雙起說成是“威脅和恐嚇媒體和記者”,這怕是武斷不講理,這樣的結論,一旦形成文字,就有著他的負面影響,所以,文責自負,恐怕也就在另外的雙起考慮之中。也所以,重慶警方雙起的做法,這對今后說話寫文章辦事情負責任開了個好頭!本人認為,重慶警方舉起法律利劍,將啟動雙起意義深遠,本人堅決支持,并希望打一個漂亮仗,跟打黑除惡一樣,首戰告捷!
這些年來,由于文人的道德思想底限被金錢和利益沖垮,一些記者真的是沒有良知了,一些媒體也鼓噪而來,弄出許多揭密、內幕、真相等似是而非的消息出來。影響人們正常思維,尤其是對共產黨和開國領袖毛澤東的人身攻擊,甚囂塵上,比如對毛主席的稿費,網上瘋傳幾億,到目前真實情況到底是多少,不應該沒有具體數字,并且是毛主席全部上交中共中央,關于餓死人的問題,有人說餓死幾千萬,都知道是浮夸風者造成的,毛主席并不知道當時真相。但浮夸風始作俑者到底是誰,并沒有追根溯源,弄清真偽,任憑這些人造謠惑眾,還有等等對毛主席的抹黑,影響了整個共產黨的形象,中華民族英雄的形象。毛主席的兒子毛岸英上戰場,為了搶救文件,光榮犧牲,在戰場上的表現,鮮為人知,可是,有人卻造謠說是蛋炒飯,不遵守紀律被炸死的,最后,被逼的高瑞欣之女也不得不奮起反擊,如此等等。
在強國論壇中,比如瘋僧造謠說毛主席將斯大林比作父親,把1555年中國明代地震地震死人情況說成是1955年地震,當時死了多少人,而且出現人吃人現象。一些網站什么謠都敢造,那么,既然這樣,何不都拿起法律武器,都來維護正義,守護中華民族的良知,對這些人進行雙起,讓這人無地自容,承擔道德的法律的責任?
由于毛澤東一生中,一心為了人民,不顧家人,幸福了中國最普通的人民,卻苦了后人,所以毛家人,勢單力薄,而億萬擁護毛主席的百姓們,何不站出來,拿起雙起的武器,跟這些人較量一下呢?這些年來,果然是牛鬼蛇神紛紛出籠,把億萬中國正義之士不放在眼里想怎么說就怎么說,他們目空一切的時代,如果都用雙起來對待,他們的時代就會立即結束了,就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一個充滿正義事業正義的健康社會就會出現在眼前,本網民想,也許有重慶警方的帶頭,真正的法制時代就會到來,而這個法制社會,也可能是逼出來的。不然的法幾五普法,普了那么久,都還不懂法,那就很悲哀,如果真的做到這些,那還真感謝這些記者和媒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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