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東民案《李勁松律師承辦趙東民案公報》說明了什么?
趙東民事件本不是很復雜的事件。但是確引起了全國人民的關注和聲援。正在人們把注意力集中在官方公布的 10月25日 的庭審和如何宣判的時候,10月22日晚突然爆出趙東民被被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被判刑三年的消息。所有有正義感的人會有同一個感受,人民又一次被玩弄了。
《李勁松律師承辦趙東民案公報》告訴我們,判決書是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法院院長張孝民及刑事審判庭庭長劉曉弘等于 2010年10月19日晚 緊急制作出來的?! ?/p>
李律師10月19日下午3點多離開法院時,審判長還明確回答說趙東民案的判決結果現在還沒出來。李律師當晚6點離開西安飛廣州。10月21日回西安,22日上午第二次會見趙東民時確知,審判長等是在10月19日晚8點半左右緊急趕至看守所秘密宣讀判決。而且被秘密宣讀的這份判決落款時間,竟然寫成了10月17日 ?! ?/p>
原本宣布10月25日開庭宣判,卻突然提前且秘密進行?! ?/p>
這充分說明,法院方面很慌張,覺得形勢不妙,問題嚴重。因此第一,先穩住李律師,假稱判決結果現在還沒出來。誤導李律師,才可能有李律師離開西安去廣州的事。第二,緊急商討對策,決定不顧一切,馬上起草判決書,修改定稿打字成文。3點到8點半,5個多小時,已經到晚上了。又匆匆去看守所,宣讀判決。事情不嚴重,不急迫,心不虛,這些老爺怎么可能如此緊張,屁股尿流。下班了還要如此辛苦的工作?當然,這一切,院長是必須參入的?! ?/p>
判決書落款10月17日,必定另有隱情和不可告人的目的,無非是要規避并說明一個什么問題,為下一步二審狡辯做注釋。但明眼一看就知,17日如已判決,也用不著非在19日連夜宣判送達。有理走遍天下,何怕今天明天?如果說10月25日開庭,擔心聲援的群眾大量集聚有發生形勢失控的可能,那也用不著非要在10月19日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的當天晚上去看守所宣布判決結果?! ?/p>
這一事實充分暴露了參入趙東民事件的公檢法和既得利益集團相互勾結,對人民公開實行法西斯專政的本來面目,同時暴露了他們在強大的民意和正義面前的膽怯和恐懼心理。否則為什么不敢在公布的時間公開宣判?為什么要制造假象?為什么要避開與趙東民新聘請的北京律師正面交鋒?
《李勁松律師承辦趙東民案公報》說明了,趙東民事件,完全是利益集團的一個陰謀。趙東民的正義必定戰勝邪惡?!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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