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傳國案:科學新聞總編參與落井下石。
http://zhiyanle.blog.hexun.com/57145954_d.html
直言了,2010-09-27。
(本文同時發至不良信息舉報中心和相關主管部門)。
網友轉來了《科學新聞》雜志總編輯賈鶴鵬的一些文章,感慨地說,以“科學”的名義扼殺科學,以“打假”的名義“打真”,而如此荒唐事情發生在科學院辦的《科學新聞》;在國內,媒體對肖傳國施暴的“媒體暴力”嚴重程度超出你(我本人)的想象,中國科技學術發展面臨的社會環境比你(我本人)說的要糟糕得多。
我讀了《科學新聞》雜志總編輯賈鶴鵬的文章,確實,感到他們對肖傳國搞的謠言誹謗的言行十分荒唐,根本就沒有從事科學知識媒體的起碼樣子。該雜志總編賈鶴鵬直接間接地參與方舟子對肖傳國搞造謠誹謗之媒體暴力行為、已有些時候,這里就不做面面俱到的評論,單就他最近文章所搞的特別明顯的造謠誹謗而簡單說說吧。
肖傳國被抓,一些媒體起哄式報道,用的是“大快人心”的文·革·式語言,用的腔調就是方舟子和他的律師彭劍炮制的案情說法:肖某外科手術是學術作假而被方某揭發而沒當上院士,所以肖某搞暴力報復(打人)。于是,正如許多網民核實后的批評所說,院士資格由一個身份作假的和“長期居住美國”的無業人員方舟子的不實之詞來影響,那中國的科學院也太混飯吃和太混蛋了;而且,沒任何確鑿證據證明肖某學術作假,那案情是偽造的、是對肖某搞栽贓。再于是,方舟子同伙們就玩命拼湊謊言、試圖證明肖某外科手術是“假”,其中跟著起哄的包括《科學新聞》雜志總編輯賈鶴鵬。舉例:
一、賈鶴鵬對FDA-/NIH-是不懂裝懂地搞造謠惑眾。
賈鶴鵬文章說:“我有幸傾聽了肖傳國教授在清華的演講,在聆聽他的豐功偉績的同時,也發現肖教授說他是2008年4月份從美國NIH(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獲得了對肖氏反射弧進行臨床應用的批準,而肖教授如果表述正確,那么這個‘應用’可能是非法的,因為NIH只管研究,管不到治病救人的臨床應用。”他還給了根據,說:“這里存疑之處是NIH作為一個科研機構是否有批準臨床應用的權力,竊以為這應該是美國衛生部或者FDA的角色,不過在沒有證據之前暫且保留。”
事實:賈鶴鵬那是搞造謠惑眾。這是美國FDA-對該機構職責的法規的通俗解釋說明:
While FDA regulates medical devices and drugs, FDA does not regulate the practice of medicine and does not have a registry of doctors. FDA does not know of any government agency that can provide a referral for any medical procedure. (來源:FAQs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FDA網站;連接:http://www.fda.gov/MedicalDevices/ProductsandMedicalProcedures/SurgeryandLifeSupport/LASIK/ucm061293.htm 。)。
那白底黑字說的明白:在醫療方面,美國FDA-管轄范圍有醫療設備和藥品,但該部門不管醫療和醫生的事情。再說了,NIH-和FDA-都是美國衛生部的專職部門,根本就不是什么“美國衛生部或者FDA的角色”的機構關系。--- 對照看,很清楚,賈鶴鵬的新聞評論關于肖某外科手術歸哪個部門管轄的說法是造謠惑眾。某些盲從者,就用了他的造謠惑眾說法、攻擊肖傳國、說FDA-沒批準、所以肖某“作假”,即賈鶴鵬的造謠惑眾新聞評論已經造成社會影響。
到美國衛生部NIH-網站稍微做些流覽就能知道,該部門主要職責是引導、審批和資助醫療新知識和新技術的科研項目,使那些新發現和新發明能盡快轉化為醫療保健的應用實踐。詳見:NIH Mission,http://www.nih.gov/about/mission.htm。
譬如,肖某及其所在醫院的相關新手術科研的經費,就來自NIH-的財政資助。當前,他們有個項目,獲得NIH-資助年度是2010年到2014年、數額約為230萬美元、每年約47萬美元(即肖某在美國有個“進行時”的NIH-官方資助項目,其研究不是在NIH-做的、而是在一家美國頗有名望的醫院里做)。而該項目起碼內容必須包括臨床應用(臨床試驗),英文叫clinical trial。沒臨床應用試驗,您研究什么手術?怎么搞?哈!
NIH-的審批和資助的整個過程是公開的,特別重大項目還可能要接受國會的公開聽政審議,即項目成立和實行資助都有一套嚴格的法規程序。得到美國聯邦政府NIH-部門審批和資助的項目也是“非法”的?哈!賈鶴鵬造謠誹謗的水平也忒低劣了吧?--- 對照看,很清楚,賈鶴鵬關于FDA-/NIH-的說法、他所謂肖某科研“可能是非法”的說法,都是造謠誹謗。
一、賈鶴鵬搞的造謠惑眾是十分荒唐的。
賈鶴鵬參與對肖傳國搞造謠誹謗的文章還說:“實際上,即使純粹就基礎科研領域,肖教授的創新是否如他所說的那么大也有一定疑問。例如,這篇在肖教授看來經典的Journal of Urology(2005, 173, 2112-2116)文章,引用數這一衡量科學重要性的金標準在到昨天晚上為止的將近5年的時間中只有16次,其中一半來自肖教授本人。我想如果說這是革命性的成果,任何一個科學家都會對這么低的引用量表示懷疑的。”
事實:那言論純屬造謠惑眾。肖某的第一職位職責是臨床醫生,他的業務學術主要屬于“應用科研”而不是“基礎科研”。因而,他的成就如何,主要看臨床技術和臨床案例,而不是看論文。中國最高科研機構辦的報刊媒體的總編輯,居然連什么是“基礎科研”和什么是“應用科研”都不知道,豈不荒唐到家?
而肖某的論文被引用數量少,那是很正常的,引用很多倒顯得奇怪了。理由:
[1] 肖某的領域并非流行領域(譬如愛茲或癌癥等),當然,關注的讀者就不那么多,引用也不會多;
[2] 西醫精細分工使得同領域的不同范圍也如同“隔行如隔山”、彼此幾乎不懂。肖某的東西是新技術,能做會做的人很少。兩個業務因素合起來,那當然,引用肖某文章的人根本就不會多,多了倒顯得奇怪了。
簡單說,賈鶴鵬用論文引用量判斷臨床醫療如何,純屬是外行不懂卻要裝懂的“科學評論”的樣子搞造謠惑眾的說法。再說了,現代西醫基礎內容之一的解剖學,來自中世紀晚期和文藝復興初期的教會;您看看那些文獻在醫學界的引用量是多少?幾乎是零。按照賈鶴鵬的“科學評論”的說法,嘿嘿,現代西醫基礎之一就是“作假”了,哈!他那是荒唐到家的造謠惑眾說法。
美國西歐的科技學術體系體制相當成熟,這里順便極為簡單地說說美國西歐的對搞科研的人的學術成就如何的評價尺度:當然,論文發表數量和被引用數量是個參考,但那僅僅是參考;評價最主要的尺度是看有沒有創新,特別是看該創新的在領域內的“新”的程度和未來發展前景如何;若跟實用沾邊,則還要看該創新的應用價值和普及程度。
從反論角度說,有些科技研究成果的文章數據等等是不能引用的。譬如許多轉基因種子的基因數據及文字,您未經允許就不能引用。舉例。杜邦公司未經允許“打開”和引用了孟山都公司的玉米種子基因數據,結果被起訴和蒙受了大官司。就是說,孟山都通過專利手段,把他們的科技學術成果的引用量強制性地限零,且是只能自己引用。如此,按照賈鶴鵬的說法,孟山都的轉基因玉米科技學術成果是“作假”了、沒意義了、“任何一個科學家都會對這么低的引用量表示懷疑的”而可以宣判孟山都公司的轉基因玉米是“學術作假”了,哈!荒唐到家。不必再多言,賈鶴鵬的說法不但是造謠惑眾,且是很荒唐地搞造謠惑眾。
一、小結:
《科學新聞》雜志是中國最高科研學術機構科學院主管的官媒。按常識常理說,觀察評論在美國發展起來的某個新醫療技術的時候,應該以該專業行家學術成就和美國政府NIH-政策為基準,可是,該報刊總編輯卻跟在沒有任何醫學專科訓練、其作假程度超過任何已處理案情的長期無業人員方舟子的屁股后面搖尾巴和搞造謠誹謗。嘿嘿,該報刊總編先生賈鶴鵬的造謠誹謗的言行表現說明,他不具備科學方面的起碼常識和起碼品質,其表現讓人對那雜志及管理的水平是感到大跌眼鏡。
當然,更重要的是中國的科技學術發展的社會環境問題。《科學新聞》雜志總編輯賈鶴鵬的那些造謠誹謗的說法,已在網媒流傳、且成為攻擊肖傳國的輿論。賈鶴鵬的文章說,他的那些說法是“存疑”和“沒有證據之前暫且保留”,以為如此一說、他就可以沒責任地搞造謠誹謗了。然而,國家新聞管理法明文規定,新聞機構不得發表未經核實屬實的新聞評論。對照法規和事實,很清楚,賈鶴鵬的新聞評論是明知故犯地觸犯了國家新聞管理法規、并在社會造成誤導和惡劣影響。
任何個人公民和所有組織機構都必須遵紀守法。因此,《科學新聞》雜志總編輯賈鶴鵬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責任和社會責任,就他自己那些的造謠誹謗和誤導社會的新聞評論,向讀者社會做出公開檢討和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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