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翻譯中的抄襲鐵證示例:“方舟子抄襲潁河”
本網友曾寫過《瘋僧傳謠撒謊之鐵證集錦》,其中提到抄襲的鐵證:
“根據學術界的共識,抄襲的鐵證通常有下面兩個。
第一個是:兩篇文章的某段文字有連續十四個實詞完全相同,并且沒有任何注釋,就可以被認定為是抄襲。
記得數學網友曾在一篇帖子里給出了一種抄襲的方式,那就是在原文中加上一些表示語氣的詞匯或者短句。
本網友認為,這說明數學網友并不知道抄襲的這個鐵證。如果真有人按照數學網友的這個建議去做,那肯定要被當作抄襲而處罰的。
若是雖然有一段文字完全相同,但是并沒有連續十四個實詞相同,那么就不能算抄襲了。
例如,在把第十四個實詞與第十三個實詞交換位置,那就不算抄襲了。
第二個是:兩篇文章的某段文字內容完全相同,雖然沒有連續十四個實詞,但是原文出現的明顯錯誤例如語法錯誤、拼寫錯誤等也被原樣照搬,就也可以認定為抄襲。”
當時,本網友沒有舉出實例。
前幾天,本網友轉貼了《美國《科學》雜志審稿人關于“方舟子2001年10月的文章涉嫌抄襲該刊論文”的調查結論》,
其中就提到了使用不同語言的文章之間內容雷同不算抄襲:
“However, a charge of plagiarism would be difficult to uphold since Fang did say the work was performed by researchers at Princeton University, and--unless the translation I have is wrong--he neither implied that the work was his own by writing in the first person nor directly copied the language in the Science paper.
然而,要認定“抄襲”是很困難的,因為方確實提到這個工作是普林斯頓大學的研究者完成的,而且——除非我看到的譯文是錯誤的——他在文中既沒用第一人稱以暗示此項工作是他自己做的,也沒有直接照抄《科學》那篇論文的語言(本網友注:這里的意思是說,方的文章是中文,而《科學》雜志的文章是英文)?!?BR>
那么,如果兩篇文章都是中文的,并且內容有一定的雷同,是否就一定算抄襲呢?這也是不一定的。
對有些事情的敘述,不同的人是可能使用很接近甚至完全相同的語句的。
例如,如果兩篇文章都是科普性的,都是翻譯同一篇外文文章,那么,在某些地方,兩位作者的翻譯完全相同,并不一定就是抄襲。
那么,是不是只要是翻譯同一篇外文文章就一定無法作出“抄襲”的判定呢?也并非如此。這種翻譯文章,也是同樣存在公認的抄襲鐵證的。
常用的鐵證也是兩個,與前面提到的類似:
1)兩篇文章的多處都有連續十四個實詞完全相同,并且沒有任何注釋;
2)翻譯者在某些地方對于原文的理解出現了錯誤,而抄襲者對于這些理解錯誤也照抄。
本帖就給大家舉出一個科普翻譯中的抄襲鐵證實例。
方舟子2006年12月15日在《經濟觀察網》上發表了一篇科普文章《現代藥物是怎么開發出來的》。
這篇文章2006年12月11日他的新語絲網站上提前發表了出來。
第二天,筆名為“脆弱”的網友就在三思科學論壇上發表了質疑的帖子《方舟子的《現代藥物是怎么開發出來的》似乎有抄襲的嫌疑》:
“作者:脆弱
時間:2006-12-12 01:10 三思科學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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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讀了方的文章,感覺很熟悉,似乎在哪兒見過,就查了一下,果然……
穎河《認識藥物一》
穎河《認識藥物二》
穎河《認識藥物三》
穎河《認識藥物四》
穎河《認識藥物五》
穎河《認識藥物六》
穎河《認識藥物七》
方文:
生理學家研究人體在正常狀態下的各種生理功能和變化規律,生物化學家研究生命過程中的化學變化,分子生物學家則研究參與生命過程的各種分子的功能和相互作用。這樣,我們就能從分子、細胞、器官到人體不同的層次了解我們的身體在正常狀態下都是如何運行的,而病變又是由于哪一方面發出了異常。
穎文:
生理學家研究機體在正常條件下的各種功能及其變化規律,生物化學家研究生命過程的化學,分子生物學家研究參與生命過程的各種分子和發生在分子水平的各種相互作用。研究人員試圖從不同的層次--從器官水平到細胞與分子水平--去理解這些改變,去思索藥物將如何從細胞和分子層次上糾正這些異常改變。
方文:
有時候,研究人員能很快地發現這種特殊的化合物,這是很幸運的。更多的時候,研究人員需要篩選成千上萬種化合物,才能發現有效的少數幾種。
穎文:
科學家們有時很幸運,可能較快地要找到想要的化合物--比如前面所說的那個酶抑制劑。但通常他們要在試驗中一個個地檢查幾百個,幾千個甚至上萬個化合物。
方文:
這些是無法在離體實驗中觀察到的。但是,出于人道的考慮,我們也不能就直接拿人來做試驗。因此,下一階段,研究人員需要做動物試驗。
穎文:
在離體實驗系統中就無法觀察藥物作用的這些特征。因此,下一階段研究人員需要采用另一套藥物實驗系統--動物實驗,在動物身上進一步檢驗這幾種化合物的效果。
方文:
常用的實驗動物有小鼠、大鼠、兔子、貓、狗、猴子等。在做動物試驗時,需要用到兩種或更多種的動物,因為不同種類的動物對藥物的反應可能會不同。
穎文:
常用的實驗動物有小鼠大鼠狗貓或猴子等,當然這些實驗動物--稱為醫學實驗動物--的物種都經過特別甄別和培育,生物學特性相當明確,普通的同類動物并不能擔此重任。因為藥物對不同的種屬的動物可能產生不同的作用,通常需要在兩種以上的不同種屬的動物身上進行試驗。
方文:
有時候,人們會發現,一種藥物的代謝產物甚至比藥物本身還更有效。
穎文:
有時研究人員會發現,藥物的某種代謝分解產物可能比正在進行試驗的藥物更為有效,或者藥物必需經過機體代謝生成新的物質才能發揮療效。
方文:
I期臨床試驗為短期小規模。試驗對象通常為20-100人,健康志愿者或患者都可以。其主要目的是觀察新藥是否會出現急性毒副作用,檢驗合適的安全給藥劑量,并初步研究人體對藥物的吸收、代謝和排泄。時間持續數月。如果沒有嚴重的問題,例如不可接受的毒副作用,就可進入II臨床試驗。大約70%藥物能成功地通過這一階段的試驗。
II期臨床試驗為中期中等規模。試驗對象是病人,通常為100-300人。主要目的是觀察新藥是否有療效,也對短期的安全性做進一步觀察。時間持續幾個月到兩年。大約只有33%的新藥能成功通過這一階段的試驗,進入III期臨床試驗。
III期臨床試驗為長期大規模。試驗對象是病人,通常為1000-3000人。目的是確認新藥療效和安全性,確定給藥劑量。時間持續一到四年。約25-30%的新藥可通過這一階段的試驗。
在完成III期臨床試驗之后,制藥公司就可向藥監部門提出上市申請,由藥監部門組織專家鑒定。在美國,最后經食品藥品管理局(FDA)批準上市的新藥,只占最初申請進入臨床試驗的新藥總數的20%。
穎文:
I期臨床試驗,短期小規模。初步觀察新藥的安全性并確定合適的給藥劑量,也研究觀察人體對藥物的吸收,代謝和排泄。療效觀察不是這一期的重點??梢赃x用少量健康的正常人(志愿者)或病人進行人體試驗,通常20-100人,持續數月。約70%藥物可通過成功通過,并進入 II期臨床試驗。
II期臨床試驗,中期中等規模。主要觀察新藥療效,進一步觀察安全性,調整并確定合適的給藥劑量。試驗對象是病人,通常100-300人。持續幾個月到兩年。平均約33%的新藥可通過,進入III期臨床試驗。
III期臨床試驗,長期大規模。確認新藥療效和安全性,確定給藥劑量。試驗對象是病人,通常1000-3000人。持續一到四年。約25-30%的新藥可通過。
完成III期臨床試驗的新藥,在進行數據分析和總結之后,由制藥公司負責提出上市申請,FDA組織專家進行審批。最后經FDA批準可以上市的新藥,只有最初申請進入臨床試驗的新藥總數的20%。
方文:
新藥被批準上市之后,通常仍然需要進一步觀察藥物在大范圍長時間臨床應用時的療效和安全性,并與其他已有藥物進行比較,稱為IV期臨床。由于在做臨床試驗時,兒童、孕婦和老人常被排除在外,因此在新藥上市后,特別需要觀察藥物對這些群體和某些特定的病人群體的安全性、療效和劑量范圍,以獲得更全面的資料。
穎文:
通常,新藥被北批準上市之后還要繼續進行一期臨床研究,稱為IV期臨床。主要研究新藥的長期療效與毒性,與其它藥物的比較等。在新藥經批準公開上市之后,需要進一步觀察該藥物在大范圍長時間臨床應用時的療效和安全性。特別需要觀察藥物對兒童和老年病人,婦女和懷孕婦女,或者某些特定的病人群體的安全性和療效以及劑量范圍,以獲取更為全面的資料。
方文:
有時候,在臨床試驗過程中,一種藥物被發現能夠有效地治療惡性疾病,會提前中止臨床試驗而直接用于治療病人。例如,第一種治療艾滋病的新藥AZT的臨床試驗在只進行了106天之后,發現它能顯著增加病人的存活率,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立即提前中止了該臨床試驗,并在批準其上市之前允許它被用于治療4000多名艾滋病患者。
穎文:
在實踐上,一旦發現某藥可能影響病人的生存狀態,就可能立即停止試驗。舉例來說,當發現第一個治療愛滋病的新藥 zidoculine--簡稱AZT--能明顯增加病人存活之后,FDA就立即提前終止了該藥的臨床試驗,并在批準該藥上市之前授權允許四千多愛滋病病人使用它。該藥的臨床試驗只進行了(大約) 106天就獲準結束。
莫非穎河是方舟子的另一個筆名么?
附:
《經濟觀察報》2006.12.11
方舟子《現代藥物是怎么開發出來的》
方舟子《現代藥物是怎么開發出來的》”
當然,上述這些內容雖然有雷同,而且是文章的核心內容,但是兩篇文章其實并不嚴格相同,不滿足“連續十四個實詞完全相同”,嚴格說來不算抄襲的鐵證。
因此,質疑者只是說“似乎有抄襲的嫌疑”。
方舟子于12月13日對該指控做出說明。方辯稱,該文是他未出版書中一的節,書中注明參考了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的一份資料(下稱FDA文件)。
他說:“我對了一下”,穎河的系列也是參考了該資料,只不過“他的表達比較忠實于原文,我則采用復述”。
假如這個說明屬實,那么,盡管方舟子在《經濟觀察報》和新語絲網站上發表的該文都沒有注明任何參考材料、也沒有說是翻譯而來。
那么,可以指控他把翻譯當了原創以獲取稿費,這僅僅是誠信有一點問題,但是尚不足以證明他確實抄襲了穎河的中文文章。
然而,兩天之后,筆名為“白字秀才”的網友在“教育與學術”論壇發貼《神秘的106天—-扒開騙子的畫皮》,以兩個鐵證直指“方舟子抄襲”:
“送交者: 白字秀才 2006年12月15日22:08:32 于
[教育與學術]http://www.bbsland.com
FDA文中關于藥物在人群臨床試驗的唯一內容就是這個表格
世有諺云:騙子的唯一出路就是繼續用謊言掩蓋前面的謊言。
方舟子被人揭露抄襲穎河的文章,方辯解說,他和穎河參考了“同樣的參考材料”,所以他的文章和穎河的文章“有些段落相似,例子、數據都相同”,最后還說,穎河的”表達比較忠實于原文“,而他方舟子是采用“復述”。
言下之意,一)方舟子在寫方文時,沒有看過穎文,二)所以,方文沒有抄襲穎文,三)穎文屬于直接翻譯,方文是“編譯”?“改寫”?秀才實在不知道方所謂的 “復述”到底是什么意思?!冬F代漢語詞典》里面關于“復述”的含意有兩個,1)把別人或自己說過的話重復一遍;2)把別人的講話的內容用自己的話說出來。這個兩個含意都是要求”忠實于原文“,秀才實在不知道這個過期的語文狀元在這里玩弄什么文字游戲:穎文”忠實于原文“和方文”復述原文”有何本質差別。
這僅僅是開胃菜。如果故事就此結束,我也不會寫這個帖子了。
下面我就證明方舟子確確實實地”抄襲“了穎河的文章。
姑且叫那本參考文獻為”FDA文“。FDA文見此連接[www.drugpatentwatch.com]
【鐵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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穎文:
I 期臨床試驗,短期小規模。初步觀察新藥的安全性并確定合適的給藥劑量,也研究觀察人體對藥物的吸收,代謝和排泄。療效觀察不是這一期的重點??梢赃x用少量健康的正常人(志愿者)或病人進行人體試驗,通常20-100人,持續數月。約70%藥物可通過成功通過,并進入II期臨床試驗。
II期臨床試驗,中期中等規模。主要觀察新藥療效,進一步觀察安全性,調整并確定合適的給藥劑量。試驗對象是病人,通常100-300人。持續幾個月到兩年。平均約33%的新藥可通過,進入III期臨床試驗。
III期臨床試驗,長期大規模。確認新藥療效和安全性,確定給藥劑量。試驗對象是病人,通常1000-3000人。持續一到四年。約25-30%的新藥可通過。
完成III期臨床試驗的新藥,在進行數據分析和總結之后,由制藥公司負責提出上市申請,FDA組織專家進行審批。最后經FDA批準可以上市的新藥,只有最初申請進入臨床試驗的新藥總數的20%。
方文:
I 期臨床試驗為短期小規模。試驗對象通常為20-100人,健康志愿者或患者都可以。其主要目的是觀察新藥是否會出現急性毒副作用,檢驗合適的安全給藥劑量,并初步研究人體對藥物的吸收、代謝和排泄。時間持續數月。如果沒有嚴重的問題,例如不可接受的毒副作用,就可進入II臨床試驗。大約70%藥物能成功地通過這一階段的試驗。
II期臨床試驗為中期中等規模。試驗對象是病人,通常為100-300人。主要目的是觀察新藥是否有療效,也對短期的安全性做進一步觀察。時間持續幾個月到兩年。大約只有33%的新藥能成功通過這一階段的試驗,進入III期臨床試驗。
III期臨床試驗為長期大規模。試驗對象是病人,通常為1000-3000人。目的是確認新藥療效和安全性,確定給藥劑量。時間持續一到四年。約25-30%的新藥可通過這一階段的試驗。
在完成III期臨床試驗之后,制藥公司就可向藥監部門提出上市申請,由藥監部門組織專家鑒定。在美國,最后經食品藥品管理局(FDA)批準上市的新藥,只占最初申請進入臨床試驗的新藥總數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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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顯,穎文是根據FDA文那個表格而寫的,而方文是抄襲自穎文!如果方文也是根據那個表格而寫的話,基本不可能寫得如此和穎文類似。因為FDA文不是文字,而是表格內容,任何兩個人,獨立敘述這個表格時,肯定有較大的差別。雖然方文在抄襲穎文時,有意改動了一些詞句的前后順序,但只有有點基本漢語知識的人,一看就知道,方文是參考了穎文而抄寫的,絕對不是看了FDA文后”獨自“”復述“出來的。
【鐵證之二】
鐵證如山的事實是下面這個AZT的例子。如果穎文和方文出現了一個相同的錯誤,而這個錯誤在FDA文里面沒有的話,那么,方文再堅持說是獨自復述自FDA文就是太欺負我們的智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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穎文:
在實踐上,一旦發現某藥可能影響病人的生存狀態,就可能立即停止試驗。舉例來說,當發現第一個治療愛滋病的新藥zidoculine--簡稱 AZT--能明顯增加病人存活之后,FDA就立即提前終止了該藥的臨床試驗,并在批準該藥上市之前授權允許四千多愛滋病病人使用它。該藥的臨床試驗只進行了(大約) 106天就獲準結束。
方文:
有時候,在臨床試驗過程中,一種藥物被發現能夠有效地治療惡性疾病,會提前中止臨床試驗而直接用于治療病人。例如,第一種治療艾滋病的新藥AZT 的臨床試驗在只進行了106天之后,發現它能顯著增加病人的存活率,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立即提前中止了該臨床試驗,并在批準其上市之前允許它被用于治療4000多名艾滋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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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先只注意穎文和方文里面的“106天”。
穎文說“該藥(AZT)的臨床試驗只進行了(大約) 106天就獲準結束”。
方文說“新藥AZT 的臨床試驗在只進行了106天之后,....即提前中止了該臨床試驗”。
穎文用了“大約”106天,方文了肯定的“只”進行了106天。查遍FDA文,在FDA文第33頁:“Zidovudine(AZT) was approved in 107 days,without cutting any corners.”。
看官,FDA文用的是“在第107天”!?。?!所以,穎文估計似地用了個“大約106天”,如果方文是”獨自復述”FDA文的話,怎么也會來個奇怪的106天?難道穎河和方舟子兩個一看到這里的時候,就會突然大腦感應,出現一致的思維模式?
更糟糕的是,FDA文所說的”在第107天“是指”FDA批準AZT“!,也就是說,從AZT完成所有臨床實驗后,把收集的所有數據上報給FDA,而FDA從接收AZT的申請后的”第107天’批準其上市,而不是說“AZT的臨床試驗只用了106天”。
穎文錯誤理解了FDA文的意思,有趣的是,方文也能“獨自復述”出同樣的錯誤???欺負秀才沒文化嗎?
方舟子抄襲穎河文章的“鐵證”就是“方舟子連穎河文章的錯誤也照抄不誤”!
如果不是白癡的話,就不會相信藥物的臨床試驗只會進行106天?!。
事實上,在這個FDA文的第10頁,關于AZT藥物的臨床試驗,說得非常明白:
AZT的I期臨床試驗,用了33個病人,時間是從1985年的7月到12月;
AZT的II期臨床試驗,用了300個病人,開始于1986年的2月份,提前終止于1986年9月份。
在1987年3月份,FDA正式批準AZT上市,從其申請到批準,只用了大約106天。
所以,AZT的臨床試驗,I期用了大約150天,II期用了大約210天,總共用了大約360天。
穎文錯誤理解了FDA文第33頁的那句話,以為AZT的臨床試驗用了106天??尚Φ氖?,方舟子抄襲穎文,連人家的錯誤也照抄不誤。
方文還有其他抄襲穎文的證據,只有基本漢語常識的人,肯定會得出方舟子抄襲了穎河文章的結論。
有詩為證:
假打事業方興艾,抄糊文章騙錢銀;
只恨穎河眼昏花,錯算一百天又六;
機關算盡方舟子,怎逃秀才通天眼?!?BR>
原來,潁河在《認識藥物》系列科普文章中,對FDA的原文出現了理解錯誤,誤將“FDA在第107天批準AZT的申請”當作“AZT臨床實驗用了106天”,而方舟子在《現代藥物是怎么開發出來的》里也使用相同的提法!
這就可以算是抄襲的真正鐵證了。
方舟子再次作出反應。12月16日,他發表了《對<現代藥物是怎么開發出來的>的一點更正》。
此文稱:“因為以前讀過穎河《認識藥物》介紹的同一個例子提到臨床試驗只進行了106天,留下的印象導致先入為主的誤讀”,并隨即更改新語絲網頁,抹掉了“106天”。
這就是說,方舟子堅持他沒有“參考”穎河的文章,而只是參考了腦海里留下的五年多前閱讀的一個細節印象。
而這個印象是如此深刻,出現在他根據英文原文翻譯的“原創”當中。這不是抄襲,而叫“先入為主的誤讀”。
這件事當時在海外互聯網上成為了學人們相當一段時間的話題,某浙大教授還專門讓其五個學生各自獨立翻譯FDA文件,比較結果。
第二年2月,筆名為“難度五級”的網友發帖《方舟子確實抄襲了穎河的文章》,找出了更多的鐵證:
“送交者: 難度五級 2007年2月08日13:25:18 于 [教育與學術]htt
http://bbs1.creaders.net/education/messages/325488.html
認真讀了一下FDA的文字,From Test Tube To Patient,對比了穎河和方舟子的文字,也看了浙大某教授的文章。筆者得出的結論是:方舟子確實抄襲了穎河的文章。
下面,我準備按確定抄襲難度從易到難分五個級別,對方舟子抄襲穎河這個問題進行分析。
難度一級:文字分段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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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比穎河和方舟子的文字,可以看出他們在介紹三期臨床實驗時,同樣都用了三段文字。這確實會引起讀者的懷疑。但是,經過那位浙江大學教授的實驗,某位博士生也在敘述表格內容時,進行了相同的分段。所以,可以認為僅僅用相同的文字分段,還不足以確證方舟子抄襲了穎河的文章。
方舟子通過了難度一級的檢驗。
難度二級:內容組織相同
?。?BR> 注意看穎河對第一期臨床實驗的描述,不難這段文字在內容的組織上,超出了FDA表格的內容,引用了在FDA文中第27頁的相關描述,即在實驗對象的選擇,以及實驗的目的等等方面補充了第30頁上表格中第一期臨床實驗的內容。這種文字內容的組織,應該說是比較特殊的,在浙大某位博士生和其它兩位碩士生的翻譯里,都沒有出現;但方舟子的這段文字卻與穎河的文字再次完全相同,他同樣引用了27頁上對一期臨床實驗的描述,用來補充表格的內容。如果這是巧合,那應該比上邊難度一級的“分段相同”,概率低多了。
另外需要指出,方舟子在最后一次“說明”中,說FDA文除了表格以外,在文字中也對三期臨床實驗有描述,這是不準確的,有誤導的嫌疑。因為FDA文中,只在27頁上有一句涉及到第一期臨床實驗,也就是穎河所引用的內容,此外就沒有對三期臨床實驗有什么分別的描述了。
方舟子沒有完全通過難度二級的檢驗,我們不得不存疑了。
難度三級:自創措詞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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穎河在介紹三期臨床實驗時,在三段的開始分別用了“短期小規?!?,“中期中規?!?,和“長期大規?!薄_@三個措辭并沒有出現在FDA的表格中,也沒有出現在其文字描述里,顯然是穎河自創的。在三個研究生的翻譯里,自然沒有出現這些詞匯;但是,方舟子卻使用了同樣的這三個詞匯。難道又是巧合嗎?雖然也許方舟子有能力對三期臨床實驗進行這種概括,但與穎河的文字如此一致,確實令人難以想象,可能性太小了。
方舟子基本沒有通過難度三級的檢驗,很有可能他抄襲了穎河的文章。
難度四級:引用數字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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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FDA表格里第二期和第三期臨床實驗的患者數目,第二期是“數百人”,第三期是“數百至數千人”。在三個研究生的翻譯里,對此做了忠實的翻譯。但在穎河的文章里,卻把二期的“數百人”改成了100 - 300人,把三期的“數百至數千人”改成了1000 - 3000人。這些具體的數字并未在FDA的文字里出現,估計應該是穎河參考了其他的文獻,或者是根據自己的經驗寫出來的。不幸的是,方舟子也在這里舍棄了FDA文里有關參加實驗人數的大概數字,而使用了與穎河完全一樣的100 - 300人和1000 - 3000人!這已經不可能是巧合了。
方舟子沒有通過難度四級的檢驗,基本可以肯定他抄襲了穎河的文章。
難度五級:理解錯誤相同
?。?BR> 這點已經在之前被其他網友指出,這里只是復述。應該說:鑒定抄襲的一個鐵證,就是對原文的錯誤照抄不誤。方舟子的文章里就存在這樣的鐵證。
穎河的文章里舉例說,某種治療癌癥的藥物,臨床實驗只進行了106天,因為發現有療效,即告結束。穎河在這里犯了兩個錯誤:一是把FDA文里的107天誤讀成106天;二是把FDA文里所說的批準申請用了107天,錯誤地理解成實驗只進行了106天。同樣不幸的是:方舟子也犯了與穎河絲毫不差的錯誤。
方舟子沒有通過難度五級的檢驗,他確實抄襲了穎河的文章。
綜上所述,如果說第一和第二級難度的問題所涉及的內容因為基本沒有超出FDA的文字,方舟子的文章還有可能與穎河的文章巧合的話,第三第四和第五級難度的問題已經完全超出了FDA的文字內容,屬于穎河的文章獨有的,恰恰是在這些完全超出FDA文字內容的方面,方舟子與穎河的文章完全一致——同樣的措詞,同樣的數字,同樣的錯誤??梢钥隙ǎ街圩游恼碌倪@部分內容,是來源于穎河的文章。也就是說,方舟子剽竊了穎河。
附:
穎文:
?。剑剑?BR> I期臨床試驗,短期小規模。初步觀察新藥的安全性并確定合適的給藥劑量,也研究觀察人體對藥物的吸收,代謝和排泄。療效觀察不是這一期的重點??梢赃x用少量健康的正常人(志愿者)或病人進行人體試驗,通常20-100人,持續數月。約70%藥物可通過成功通過,并進入 II期臨床試驗。
II期臨床試驗,中期中等規模。主要觀察新藥療效,進一步觀察安全性,調整并確定合適的給藥劑量。試驗對象是病人,通常100-300人。持續幾個月到兩年。平均約33%的新藥可通過,進入III期臨床試驗。
III期臨床試驗,長期大規模。確認新藥療效和安全性,確定給藥劑量。試驗對象是病人,通常1000-3000人。持續一到四年。約25-30%的新藥可通過。
方文:
?。剑剑?BR> I期臨床試驗為短期小規模。試驗對象通常為20-100人,健康志愿者或患者都可以。其主要目的是觀察新藥是否會出現急性毒副作用,檢驗合適的安全給藥劑量,并初步研究人體對藥物的吸收、代謝和排泄。時間持續數月。如果沒有嚴重的問題,例如不可接受的毒副作用,就可進入II臨床試驗。大約70%藥物能成功地通過這一階段的試驗。
II期臨床試驗為中期中等規模。試驗對象是病人,通常為100-300人。主要目的是觀察新藥是否有療效,也對短期的安全性做進一步觀察。時間持續幾個月到兩年。大約只有33%的新藥能成功通過這一階段的試驗,進入III期臨床試驗。
III期臨床試驗為長期大規模。試驗對象是病人,通常為1000-3000人。目的是確認新藥療效和安全性,確定給藥劑量。時間持續一到四年。約25-30%的新藥可通過這一階段的試驗。”
這回算是徹底賴不掉了:方先生不但基本照抄潁河的翻譯,還完全照抄潁河超出FDA原文的自己獨有的內容!
面對這個指控,方先生是什么反應呢?很遺憾:沒有反應。唯一的反應是:此后,只要有人在新語絲上發帖提到這件事情,帖子馬上就被刪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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