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東農村很多地區,正在推行一項名為“城鄉用地增減掛鉤”的政策試驗。
所謂“城鄉用地增減掛鉤”,就是在保證耕地保護紅線不被突破的前提下,減少農民用地,增加城市開發用地。
農民的用地,除了耕地,就只有他們的宅基地了。
所以,這項政策,說穿了,就是拆農民的房,蓋城市的房。
這項政策是國家國土管理部門在2006年頒布的,山東為第一批試點地區中試點面積最多的省份。
目前,這項政策正在山東很多地區大力推進,在山東農村,一個個農民世代棲居的傳統村落被整片整片地夷為平地,數個村落的村民被集中安置到新建的所謂農村社區中。
農民人家省吃儉用、含辛茹苦建起來的、祖祖輩輩居住的房子被推倒,這些房子中大部分是這些年逐漸富裕起來的農民們剛剛建起來的新房。被強迫拆除自建房屋的農民被迫用高于原來房屋建置價格一倍左右的價格購買政府統一提供的樓房。
這些樓房的質量可想而知,使用壽命遠遠不如農民的自建房,而且沒有大產權,只有小產權,這些樓房沒有院落,農民傳統的家庭副業無法繼續,農機具無處存放,家畜無處寄養,農民的傳統生計方式將因此遭到徹底的破壞。
這是一項有計劃的赤裸裸的對農民的掠奪行為。
法律規定,農民的宅基地歸農村集體所有,農民在合法審批的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受法律保護,但是,在巨大的利益驅動下,地方政府和開發單位完全有力量瓦解勢單力孤的農民所有的抵制行為,采取威逼利誘的方式,對他們的房屋進行強制性的拆除。
這一次對于農民合法權益的毀壞和掠奪,與上個世紀90年代對產業工人的強迫下崗相比,其惡劣程度有過之而無不及,如果這項政策得以在全國農村范圍內推行,其后果必定是災難性的,大量農民將因此背上沉重的債務負擔,整個鄉村社會秩序將遭到毀滅性破壞,我們整個社會必將為此付出沉重的代價。
當次之際,希望有良知的學者、知識分子、讀書人站出來,為農民仗義執言,吁請有關政府部門,盡快停止這項愚蠢的政策。
我們讀書人中,很多人都是從鄉村走出來的,那里有我們的家園,那里有我們的根,那里有我們的父老鄉親,為了我們的家園不被破壞,為了我們世代居住地房屋不被變成廢墟,為了我們父老鄉親的生活不被毀滅,我們應該發出自己的聲音。
希望網友們到下列網址發言,山東農民需要您的支持。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974769.shtml
下面的貼子轉自天涯雜談:
『天涯雜談』 山東農村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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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山東大俠 發表日期:2010-9-1 17:43:00
一、山東新農村建設的主要目標是:對全省農民住房全部拆除,合村并點,讓農民全部住進蓋高樓,建立新型農村社區(俗稱萬人村),實行城市化管理。自2009——2010已在各市全面推開,農村住房改造規模空前,史無前例。
二、山東新農村建設的運作方式:各鄉鎮政府的“合村并點蓋樓計劃”經上級政府批準后,自行組織實施。鄉鎮政府在獲取批準后,在丈量村民住宅和評估村民房產價值后,在規定時間內拆除農民住房。蓋樓即新農村房地產開發權由地方政府授權相關人組織實施。
三、待拆除的農民房產估值一般為每平方300——400元,地方政府組織開發的樓房一般是每平方600——700元或更高一些。農民要想住同樣面積的樓房就需要每平方倒貼300——400元或更高。
四、省市級政府對縣鄉政府的激勵措施:1、每從農村農民住房中騰出1畝地,補貼20萬元。2、騰出的土地可以流轉,招商、拍租,以獲取收益。3、農民被集中規劃到大型社區后,可以將農民承包的耕地因地制宜地集約經營,即將土地轉包給種田大戶,規模化經營,失地農民可以到土地承包大戶當“農業工人”。
五、農民的真實情況:
1、處于被動消極甚至抵制狀態。
2、大部分表示無力承擔購買、搬遷、裝修樓房費用,必須借貸,不能承受這樣的經濟壓力。
3、大部分認為不符合農村生產生活現實,對大量農民住房強行拆除屬于歷史上罕見的敗家子行為,是對農村農民財產和經濟的嚴重侵犯與剝奪,令人難以容忍。
4、山東版的新農村建設是擾民勞民傷財的行為,是對農民的敲詐。
5、政府組織開發的樓房屬于劣質樓房,其安全和使用年限遠沒有農民自己蓋的房子質量高,壽命長。一旦地震“萬人村”就會變成“萬人坑”。
6、相當多的基層政府為了政績和經濟利益,在輿論宣傳方面弄虛作假,欺下媚上;在操作上則是強迫農民就范。
7、農民人心惶惶,極度不安,產生了很大的焦慮和恐懼心理。極度憤懣而又無可奈何。對未來的生活迷茫而不知所措。
山東新農村建設的本質探討:
1、 脫離了黨中央關于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基本方向,沒有認清新農村建設的核心在于發展農村生產力,提高農民科學文化素質,切實增加農民收入。錯誤地認為新農村就是農民住樓,就是搞城市化。
2、 背離了黨中央倡導的科學發展觀,違背了農村社會發展的基本規律。當前山東農村的生產力發展水平極不平衡,農村生產力總體水平并不高,農村經濟十分薄弱,物質和精神文化尚處于較低的層次,在這種情況下,搞這樣的全體農民住樓運動,違背了農村社會經濟發展的基本規律,背離了科學發展觀。
3、 脫離了實事求是的原則,背民心離民意,對山東農村經濟的發展有害無益。山東農民生活還沒有達到小康水平,農民生活還很不富裕,經濟承受能力非常有限,經不住折騰。在這樣的新農村運動中,不僅會使農民返回赤貧狀態,而且還會使大部分農民背上沉重的經濟負擔,大大降低農民的經濟能力,屬于一次性把農民的口袋掏空,是涸澤而漁的行為,最終致使山東農村經濟陷于長期滯停狀態,釜底抽薪,山東農村經濟將徹底傷失可持續發展力。
4、 農民失去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埋下社會動蕩的根源。假如在合村并點之后,農村土地實行集約經營,意味著大批農民失去賴以生存的土地,不僅進一步削弱農民生存和增收的基本物質條件,而且,集約經營的土地由于機械化作業,大量出現“農民工人”的虛夢將落空,致使大部分農民成為無業流民,從而為中國社會的穩定帶來可怕的隱患。凡是稍微有點歷史知識的人都明白,中國農村的穩定是中國社會穩定的支柱。
5、 山東現階段的新農村建設之所以被基層政府急不可耐地貫徹執行,讓農民住樓、改善居住環境的背后,凸顯的是巨大的經濟利益,是經濟利益的驅動使然。一是從合村并點、拆遷民房中騰每出1畝地,補貼20萬元,這里面有巨大的經濟利益。二是騰出的土地可以流轉,招商、拍租,也可以獲取巨大的收益。三是,農民們住樓時繳納的每平方差額費用將是巨大的經濟收入。所以為農民蓋樓、讓農民住樓的背后隱藏著巨大的經濟利益,這才是問題的本質。關鍵是政府所追求的經濟利益,完全是取之于農民,是與民爭利的行為。
由上觀之,盡管山東省的新農村建設方式也許是出于急于建設新的農村,但有可能在具體操作上存在與民爭利、擾民的現象,有操之過急之嫌。在執政觀念上還需要進一步領會黨中央關于新農村的真正內涵。此舉應當因地制宜,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基礎上進行,切不可一哄而上,嚴重影響干群關系,影響國家穩定的大局,應當切實從發展生產力的角度維護和促進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涸澤而漁的方式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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