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不讓日方將本來就是他們的化學武器運回銷毀?
笑傲紅塵
新華報業網-揚子晚報 9月4日 報道 本報 9月2日 刊登《日本終于開始銷毀在華“遺毒”》的報道引起市民高度關注,多位讀者致電本報熱線(025)96096表示,很擔心化學武器銷毀過程中可能會對環境產生污染。本報記者為此進行了追訪。
化武為何不運回日本銷毀?
來自揚州的 孫 女士以前是化學老師,她對日本遺棄在華化學武器的新聞特別敏感,她很是激動地表示:“當年日本是怎么將它們運進來的,現在就應該依樣運回去。”
南京 蔡 先生則直接表示“這個銷毀工作不能在南京進行,因為污染太大”。
為何不讓日方將化學武器運回銷毀?本報記者了解到,早在1999年談判時,日本聲稱國內法律禁止化武入境,國民也難以接受,加之運輸難以確保安全,請求允許在中國境內銷毀,最后中方出于盡早處理的考慮,同意在中國境內銷毀。
哈哈,看了上面的新聞朋友們有何感觸?特別是這句“早在1999年談判時,日本聲稱國內法律禁止化武入境,國民也難以接受,加之運輸難以確保安全,請求允許在中國境內銷毀,最后中方出于盡早處理的考慮,同意在中國境內銷毀”。有良心的中國人難道不應該問個“為什么”了嗎?
要問:
當初是誰參加的談判?
當初是誰批準了談判結果?
“日本聲稱國內法律禁止化武入境,國民也難以接受”。他們是入境嗎?難道中國就有法律化學武器可以入境嗎?本來就是他們的東西,難道不應該“還”給他們?
“國民也難以接受”?他們的國民難以接受,難道中華的“國民”就愿意接受?難道中國的“屁”國民就應該接受當初小日本沒毒害成而需要補上毒害嗎?
“最后中方出于盡早處理的考慮,同意在中國境內銷毀”?
不說了,我生氣了!雖然我知道我生氣問題不那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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