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暴力與行為暴力的關系——談談任志強、方舟子及“不爭論”
從佛家的角度來說,語言又叫口業,由于暴力往往屬于惡業,所以“語言暴力”其實又可以稱為“造口孽”。這個世界是彼此聯系的,有作用力,就必然存在著反作用力,如果作用力是“因”,那么反作用力就是“果”,因果不昧。
有的人依仗自己的“嗓門大”、或者手里掌握著“話筒”,或者自己伶牙俐齒口舌便利,不對稱的使用自己的話語權,肆意嘲諷、踐踏、蹂躪別人的意志,而對手卻因為各種原因無力回擊,這就是所謂的“語言暴力”。對于大多數老百姓來說,只能充當“沉默的大多數”,被動的成為語言暴力的承受者。雖然網絡為老百姓撕開了一道口子,但版主又成了這道口子的閘門。所以,語言暴力通常是權貴、精英、名人們的專利,只有掌握著某種話語權的人才具有實施語言暴力的條件。
但是,如上文所說,有作用力必然存在著反作用力,語言暴力的反作用力往往體現為行為暴力。經常看到這樣的場景:一牙尖嘴利者,滔滔不絕的數落一口舌笨拙者,笨嘴笨舌的那位憋得滿臉通紅,而伶牙俐齒者則得意洋洋,但故事的結尾往往是笨拙者以“行為暴力”抵抗“語言暴力”,在伶牙俐齒者痛苦的尖叫聲中結束。說不過你,我還打不過你嗎?
聽起來似乎不怎么講道理,但是,如果一個人手里掌握著碩大的話筒,而你手里什么都沒有,而他卻告訴你:“君子動口不動手”,大家只能講道理,不能使用暴力。你千萬別相信他是真的想和你講道理,因為事實上是只有他能講,你講了也等于白講,他的聲音誰都聽得見,而你的聲音只有你自己聽得見。形式上大家平等,而實質上卻在使用語言暴力。那些相信西方票選民主的人大體上就是被這樣忽悠成腦殘的。所以,如果手里沒有“話筒”沒有話語權,在遭受語言暴力的時候,絕對不要承諾放棄使用暴力回擊的權力。
方舟子被人襲擊了,原因還不太清楚,但很有可能是他的某些言論引起的反作用。與他同命運的還有任志強,當然我也只能說任志強,說別人恐怕版主就會對老僧的帖子實施暴力了,任志強遭遇的是一只皮鞋,雖然比方舟子的錘子要溫柔,但表達出來的意思是相同的,都是某些群體對他們語言暴力的回應。要按佛家的觀點,這其實叫現世報。近來為口孽付出代價的人其實不少,海事局的林局長以“你們算個屁”丟了官;周久耕因為放言“查處低價賣房”而坐了牢;河南的逯軍因為一句“替黨說話還是替百姓說話”而被停職,這些都可以看著是“口孽”的現世報。當然,還有一位袁騰飛,他的口業造得太大,一時半會恐怕還沒報不完吧?
對于掌握著話語權的人來說,“不爭論”其實就是語言暴力的一種,而且是態度最不好的那一種。“不跟你們講,懶得和你們爭.....”。用林局長的話說就是:你們算個P啊。不過,語言暴力的后果很嚴重,那就是很容易引起行為暴力的回應。周厲王“防民之口,勝于防川。路人相遇,似之以目,不敢輕言”,結果老百姓以行為暴力將其放逐,歷史上因此留下了“國人暴動”的史跡。
這里要對那些掌握著話語權的權貴精英名人們奉勸一句,因果不昧,少造口孽。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