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傳部長與《金鏡頭》孰是孰非?
長江大學宣傳部長質疑金鏡頭的一等獎《挾尸要價》,媒體炒的沸沸揚揚,雞飛狗跳。
單報道看,暫不論真假是非,宣傳部長的語態還是穩重平和的。沒有聲色俱厲,慷慨激昂,指桑罵槐,歇斯底里,只講了理由和判斷,盡管沒到現場,卻有一定不充分的道理。倒霉就倒霉在他是宣傳部長,若非宣傳部長,而是另一報社揭秘、質疑、唱反調的記者,決不至于被劈頭蓋臉地罵得體無完膚落湯雞的程度。
這究竟是為什么呢?也簡單。特別是以來的宣傳部長與習慣于數字游戲人民年均工資增長百分之二十的統計局一樣,成了扯謊專家和粉飾太平的喉舌,睜眼睛說與現實相去十萬八千里的自己也不信的鬼話太多了,百姓反感。只要宣傳部長開口,無論什么內容,人民就直覺逆反認為他在放花花屁。
從這個角度看,宣傳部長有點冤。不是他講的完全對,只是他講的也有道理,不全錯。
即使從后來雙方對抗新曝光的照片看,撐船老頭的確挾尸了,但卻沒有要價,至少不是要價的主角。攝影記者和《金鏡頭》將那張照片命名為《挾尸要價》雖不是故意栽贓污蔑,卻也不準確。挾尸老頭背黑鍋倒在其次,關鍵是放過了真兇,讓更壞的家伙逃脫了人民的譴責。
打手和走狗的確可惡,但撐不起一片天空,為誰打?為誰走?這后臺、背景、幕后是最大的主謀和真兇,怎能放過了呢?正如礦難、空難、腐敗案、改制搶劫、煙花爆炸案,直接責任人要譴責,要抓,要懲辦,但策劃者和總后臺呢?
尸體不過是發財工具,誰發財?挾尸老頭發財?發小財而已,發大財的是背后開公司的資本家。換言之,挾尸老頭的確缺乏仁義道德,沒有見義勇為,但不是最大的受益人。既然如此,挾尸老頭怎么能代人受過,成為矛頭所指的最大目標?
據吳敬璉們的市場經濟二道販子理論,市場經濟講法治,而絕非道德。據南方報系的一貫宣傳,雷鋒是傻子,年廣九是英才。凡做起來有危險的好事兒,千萬不要去做,這家自我保護。“你看美國的大片,劫匪搶劫,市民照樣逛大街”,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照上述“民主自由”“人性私”和“法治”的“先進”理念,挾尸老頭有錯?他不也是受害者嗎?老頭賺兩百,要恪守與老板簽訂的契約,不也被挾了嗎?縱不能以品格感動中國,卻也不是罪大惡極的罪魁禍首。作為病態社會下的常態,你憑什么無理取鬧,非要人家見義勇為?
就是論事,打撈公司的老板脅迫老頭挾尸然后要價,為什么不曝光它,讓它一等獎呢?
可見,媒體喜歡欺負下層和底層,還是不敢直面當今社會的“先進生產力”。進一步,不妨繼續懷疑,攝影的記者是義士么?僅作為記者抓拍了轟動的場面罷了,是工作的一部分,其攝影與挾尸怕也沒有區別。
作為記者,他跳水救人了嗎?拍拍照片,發發新聞,挾照片搞轟動,賺取點擊率和眼球罷了。
有了不起的記者,如揭露黑煤窯的,偷拍地溝油的,抨擊毒奶粉的,尤其是將改制巧取豪奪的過程公諸于世的,那些記者的確了不起,工作有危險性,面對的是資本大佬,黑社會,貪官污吏,直搗黃龍,了不起。拿一個老頭猛扁算球本事?
至少至少至少,也要痛扁陳波。陳波不僅要價,也許還策劃了假溺水。被救的孩子在哪里?挾尸不是目的,目的是要價,是賺錢,資本的目的就是賺錢。為了賺錢,新聞可以造假,這樣的事情國外發生過,先策劃制造事件,記者潛伏在那里第一時間報道,促進報紙銷量。
類似地,電視臺也有殺人事件,為了收視率,搞一個闖關節目,重重關卡,危機四伏,闖過去就拿大獎。法國有個影片講這故事,施瓦辛格也有個片子講這故事,到后來不是故事了,真有電視臺搞這活動了。為了怕闖關者拿獎,制造危險,把闖關者殺了。
時下的報紙和電視是好東西?還反三俗呢,它們比誰都俗。為明星和開發商站臺,少不了記者。
當然,金鏡頭和攝影記者的性質我不了解,是否也炒作賺錢了?也不知道。但只看表面,如果真的有一顆誠實為民的心,《金鏡頭》、攝影記者、宣傳部長完全沒必要聲嘶力竭地對立起來,吵什么吵啊?不都是為了真相和道義嗎?干嘛都死撐著?死不認錯?認錯就丟人跌份了?
真相只能這么表述:陳波是主謀要價,老頭挾尸幫辦。宣傳部長說沒有挾尸,錯了,金鏡頭的照片直接講老頭要價,也錯了。陳波讓老頭挾尸,自己要價,這是全部真相。宣傳部長有錯,金鏡頭也有錯,錯了沒關系,改了就行。怎么改?也簡單,直接將陳波要價與老頭挾尸的照片合成在一起就行了。
現在的技術,做這點事,不要太簡單了。合成之后,全部真相明了了,更大的罪魁現身了,這不是更好的選擇嗎?非要吵,非要證明自己沒錯。自己一定對嗎?人民大眾的新聞原則是道義和真實。不是非要證明自己對了,為證明自己對而扭曲事實是非常自私的心理。
宣傳部長片面了,金鏡頭和攝影者有問題。挾尸老頭要批評,但矛頭應是那個叫陳波的資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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