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也是水到渠成瓜熟蒂落的規律性成果。大家看自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十萬元”的死刑可能線以來,三十多年中通貨膨脹的最高境界其實就是貪官們被處死刑的價額。從10萬元到3億元,試問還有哪個領域的上漲幅度能夠與之媲美?這其實就是在為最終廢除貪官死刑做著實踐上的準備,把人民群眾對貪官大惡的深惡痛絕和不共戴天心理進行溫水煮青蛙式的調適。如今不過是火候已到,干脆扯下最后一根纖維徹底裸奔而已。老百姓愿意看官員的光屁股你就看,不愿看你就自己閉上眼睛,哪還管什么丑惡不丑惡和羞恥不羞恥呢?要與時俱進嘛。
用貪官免死來防止腐敗這個執政黨的最大危險,這樣的理論和實踐創新確實是思想夠解放膽子夠大步子也夠快,要說是最深入的改革和最宏大的開放,恐怕一點兒也不過分。在立法確認和維護了先富者們不管用什么手段積累的不管有沒有道德血液的財富之后,終于要讓“公平正義”在奸商和貪官中得到最切實的體現,讓兩種在改革開放發展成果的分配中受益最多的群體都能吃下定心丸。記得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就曾經有“規范灰色收入”的提法,后來終于因民意沸騰而被迫改掉,那也不過就是一次試探民意底線的未能成功的夭折嘗試。
對貪官適用死刑已經是防止“執政黨最大危險”的最后防線,老百姓或許會繼續用怒吼來為執政黨進行堅守,但在今天也說不一定。作為對貪官們的最后一個震懾手段,雖然數額上已經膨脹到百萬分之一的適用概率,但文強之死要說對貪官們沒有震撼,那肯定是違背事實和常理的——畢竟生命對于人只有一次啊。從很多貪官在監獄里治好三高頑癥、保外就醫還能深山創業、監獄之內仍然享受比全國兩會代表委員高一倍的生活標準、特別是監獄里還有妓女可供消遣的情形看,現在還會有誰擔心貪官或者還有哪位貪官擔心到了監獄里會“生活水平下降”呢?活罪不會受,死刑也免除,試問如果有人居然不想當貪官,那豈非天下第一大傻瓜!
在活罪不會受、死刑極少用的情況下居然還要爭取把死刑給免除,其實正好說明死刑對于貪官究竟有沒有震懾力。既然已經不具有震懾力,又何必去廢除掉?讓死刑成為擺設不正好在反腐大旗上留下些許纖維以維護形象么?但終究是不放心,還是把那看不順眼的死刑惡夢徹底解除為好。在已經不可能享受貪官免死新待遇的情況下,我們說文強以“新中國最后被處死刑的貪官”的里程碑地位而載入史冊,堪稱貪官免死的最大受益人,難道還會是反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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