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網友治水英雄的帖文《糖酒公司“改制”十年黑幕重重、問題諸多、懸而未決--揭示長沙…》、《百多名老黨員老干部聯名上訴--怒斥朱法明違規操作企業改制》,很高興。堅決支持這樣的革命行動。
近期網上已經有不少揭露企業改制問題和罪惡的文章,預示清算國企改制問題和罪惡的暴風驟雨就要來臨了。
國企改制百分之百存在問題或罪惡。
為什么,道理很簡單。
我國企業改制,主要是兩次。一次是南巡以后。主要標志是諸城經驗,“一股就靈”。第二次是20世紀末21世紀初開始的,“一賣了之”。10年,集體企業全部賣完了,國營企業所剩無幾了。
賣了這么多企業,賣了多少錢?我當然不知道,肯定有人知道。但是我知道,買企業是需要錢的。錢從哪來?我毫不含糊的負責任的說,當時的企業領導,如果不貪污的話,正常的收入,沒有一個人能買得起一個企業。哪怕這個企業是一堆破銅廢鐵。當然現在不同了,年薪幾百萬甚至幾千萬,買個把企業,不是問題。因此就出現了“借錢”買企業的問題和“變通”買企業的問題。
“借錢”買企業,就是“借”企業的錢,“借”銀行的錢,其實就是挪用企業的錢,挪用國家的錢。
“變通”買企業,例如“零”字買斷,“負”字轉讓,政府倒貼。其中的技巧和奧秘就是:隱匿資產,轉移資產,虛列負債,偽造欠職工工資款,凈資產評估,呆壞賬核銷,無形資產,優惠出售····。
舉一個例子,如呆壞賬核銷。財務政策規定,超過三年的欠款,經過有關部門批準,就可以核銷。問題是核銷以后,欠款并不一定消失,仍有收回的可能,這就有可能進入個人口袋。如果欠款或超期欠款是人為故意的呢?一些企業改制,是經過幾年預謀的。企業改制前,大量核銷呆壞賬,是改制企業財務工作的重點之一。要知道這可是一槍兩眼的事。
當然,上述這些做法的前提是“自賣自買”,“相互勾結”。標準就是按你能出多少錢來決定賣多少錢。目的是不拿錢或少拿錢。結果是巧取豪奪,無償占有,越多越好。要不改制企業的主要頭頭,怎么會一夜之間就成了百萬、千萬、億萬富翁。
我國改制企業的問題和罪惡,用一句流行的話說叫:地球人都知道。
有人檢舉上告,紀檢、監察部門的態度是,國企改制的問題一般不受理;有確鑿證據的可以立案;要深入查證的,人力不足,沒有經費。甚至提出你能出錢嗎?
有人上訪,各個主管部門既相互推諉,又相互包皮。明睜眼漏的問題,不長時間就會有人打補丁。一句話,為改制企業保駕護航。第二句話,改制企業有改制企業的特殊政策。
國企改制的問題和罪惡,早晚是要被清算的,這一點誰都明白。法律界人士更明白。怎么辦,有一些人就提出,這些罪惡就叫做“原罪”吧,如能立法“豁免原罪”就可以逃避被懲罰。一些人總是這么想。
但是,也不要忘記,“法”是有階級性的。當無產階級及其人民大眾重新當家做主的時候,為官僚買辦資產階級服務的“法”是會被徹底廢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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