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是指“凡屬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運作事項必須由領導班子集體作出決定”筆者對企業管理那套玩意不甚精通,也不愿廢那些腦細胞去研究。然好賴也在國企做過工人、做過機關混了幾年,對企業內部的管理也有切身的感受。當年的在黨組織監督保證下的“廠長(經理)負責制”在理論上也沒有排斥集體領導嘛,另外還有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嘛,叫喊了30年的現代企業制度,實際執行的怎樣,恐怕人人心知肚明吧?那些官氣十足的老爺們也都成了獨斷專行、為所欲為的“土皇帝”了吧?黨組織的監督保證作用也都被拋到九霄云外去了吧?更令人匪夷所思,行政領導犯了錯就“發配”去做書記,這不是對黨的莫大諷刺又是什么?“三重一大”強調集體領導是好事,不過你說是為了“防止專權、專斷”就未免太輕描淡寫了。看看企業內部的官場現實,僅僅說是“防止”?首先就存在認識上的問題。目前的狀況不是什么“防止”的問題,而是要堅決糾正、堅決杜絕的問題!如何糾正?如何杜絕?當然是需要制度創新。那么,出臺了“三重一大”那個“廠長(經理)負責制”還算不算數?沒有明確說明啊?再說,過去講企業重大問題需要經過職代會的討論通過,而這個“三重一大”沒有這樣的規定,只是說“應當聽取企業工會的意見,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職工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如此就叫人不解,《工會法》還算不算數?職代會的各項職能還算不算數?筆者絕不是吹毛求疵,私下認為,既然出臺了新的制度,就不要模棱兩可,就應該對過去的制度啊法規啊有一個修正的說明嘛,不要留下政策、制度和法規上的空隙,也好讓我們的官員操作起來有個“把手”30年來,我們的官員正確理解上級文件精神的能力不見提高,鉆法律、制度、文件空子的本事到是人人都是高手!不信就去問問那些上訪的老百姓,那些官員要么不接待你,接待你了就有的是話對付你,這個法呀那個文件呀,一套一套的,幾句話就叫你啞口無言,就把你支出大門外,就讓你東奔西跑好幾年也沒有個結果。他們個個都是道貌岸然、口若懸河、精確領會上級精神的好公仆!
不容置否,“三重一大”絕對是一個推進黨內民主、以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的好舉措,重要的還是能不能執行下去的問題。也不是筆者放什么冷箭,也沒這個膽量。就目前官場的狀態而言,我看懸。他們玩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指鹿為馬弄虛作假這一套玩了30年了,想叫他們有所收斂也是很難。筆者始終認為,任何法律、法規、制度的推出和執行,都必須有與之相適應的社會氛圍,就像種莊稼,你就必須選擇“芒種”這個最好的季節,才能有所收獲。如果你非要錯過這個機會,非要在大冬天玩玩,我不敢說你是弱智,也只能說大概你有了不起的本事呢!那么,也許有人要問:你說“三重一大”何時推出好呢?筆者P民,不知其然。但有一點可以肯定,黨風沒有一個根本的好轉,對墮落、腐敗的勢力集團沒有一個根本的動搖,你就是有再好的法律、法規和制度也不過是一紙空文!所以,筆者堅持認為,當務之急還是反腐敗的問題,不對腐敗分子痛下殺手,不對他們的官僚習氣徹底整治,不讓他們體會到“伸手必被捉”的痛楚,最好就不要出臺什么制度了,沒用,“52”高壓線就是最好的佐證!
“三重一大”好,好的很。那么,就讓我們再做一次期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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