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9年日本借“廢藩置縣”為由,強行吞并琉球,拒絕與清朝交涉,并污蔑清朝駐日公使何如璋失禮。美國前總統格蘭特出面調停后,中日兩國討論“琉球分島改約案”的可行性,但各自解釋格蘭特的調停方案,難以妥協。清朝堅持琉球復國,日本卻要琉球“屬地化”,并欲以琉案要挾清朝,達到修改《中日修好條規》的目的。當時中俄兩國正在交涉伊犁問題,總理衙門擔心日、俄聯合謀華,遂倉促草簽《琉球專約》,但因琉球官員林世功自殺死諫,中國朝野群情洶洶,加上中俄交涉已見曙光,清朝再無顧忌,遂拒絕簽署《琉球專約》,使日本并吞琉球之舉無法獲得國際承認,成為外交懸案。
1872年至1879年,日本通過冊封尚泰為琉球藩王、阻止琉球朝貢中國、琉球廢藩置縣,得以吞并琉球王國,將其變為屬地“沖繩縣”。二戰結束后,東亞諸國曾爭議琉球歸屬問題,引發廣泛討論。有人強調中琉兩國存續500年的宗藩關系,或梳理中琉宗藩體系的運作機制,或分析朝貢貿易對中琉關系的重要性,作為中方主張琉球歸屬的歷史根據。對日本吞并琉球的研究,中國學界主要有梁嘉彬、張啟雄、米余慶、李理等人指出日本單方面將琉球變為日本屬地,中琉宗藩關系就此斷裂,而臧運祜也指出日本吞并琉球之舉,不但是日本對外擴張的開始,也是其實踐亞太政策的第一步。日本學界的植田捷雄、安岡昭男、佐藤三郎等人,注重明治政府對“琉球處分”的內部討論與外交政策。出身琉球的學者更強調日本吞并琉球的不正當性,及其統治琉球群島的差別待遇。金城正篤指出明治政府實施“琉球處分”的非法性,西里喜行討論了漂流船、走私貿易、信息交流、苦力交涉、清朝外交官的對日策略及琉球問題的處置等問題。此外,我部正男、毛利敏彥等人分析近代日本對外擴張的軌跡,并討論日本學者如何評價“臺灣出兵”與“琉球處分”。據上所述,中日兩國學界較少提到日本吞并琉球后的情形及善后措施,也未能連帶討論琉球救國運動的輿論影響,尤其對美國前總統格蘭特提出的“琉球分島改約案”缺乏分析。因此,本文欲討論1879年格蘭特調停琉案的過程,并厘清“琉球分島改約案”的交涉,從而解釋中日兩國擱置琉案的動機及其影響。
一、日本吞并琉球后的中日交涉
1872年10月15日,琉球依據過去的“江戶立”慣例,派人請覲明治天皇。未料,明治天皇趁機頒詔,冊封琉球國王尚泰為“琉球藩王”,琉球正使伊江王子尚健驚慌失措,竟接受詔書、收下賜物,等于承認琉球成為日本的一個藩。日本外務省照會各國駐日公使,聲明琉球已屬日本,以后由日本負責琉球對外交涉事務。隨后,日本借1871年琉球宮古島民被中國臺灣牡丹社地方民眾所殺之事,于1874年出兵臺灣,征討牡丹社。日本出兵臺灣的目的不只是安撫日本國內的征韓派,也向琉球君臣展現日本的武力,并根據前任美國駐廈門領事李仙得的建議,趁機在臺灣島建立殖民地。但因清朝堅持臺灣為中國疆土,向日本提出強烈抗議,日本不得不簽訂《中日北京專約》,擱置殖民臺灣的計劃。《中日北京專約》的簽訂,是日本將琉球“屬地化”的關鍵。此后日本派駐琉球的辦事人員不再由“外務省”派出,改為“內務省”派出,試圖證明琉球已是日本屬地。
為了切斷中琉宗藩關系,日本命令琉球不得再向清朝遣使進貢。琉球三司官大驚,懇求日本收回成命,多次說明維持中琉宗藩關系的必要性。明治政府將琉球王國改“琉球藩”的目的,不只要廢除過去的幕藩體制,終結琉薩關系,還要切斷中琉宗藩關系,讓琉球“屬地化”。作為琉球三司官之一的向德宏在政治認同上雖是親日的白黨士族,但認為琉球有必要向中國求救,否則無法維持自主地位,所以奉琉球國王尚泰之命,率領通事蔡大鼎、林世功等人抵達福州,并在4月12日向閩浙總督何璟、福建巡撫丁日昌等人上書求援。但何璟、丁日昌態度消極,拖延至6月24日才向清朝上奏日本阻止琉球進貢之事,由此影響了清朝對琉球問題的判斷,也未能利用日本內戰的軟肋,錯失保全琉球的良機。
由于向德宏控訴日本阻貢,清朝派何如璋赴日本交涉。抵達東京后,何如璋觀察日本國情,聯絡日本親華人士,并探明琉球情形,遂向李鴻章提出《琉球三策》,卻未受重視,只好與外務省辯論日本阻貢之無理。1878年10月7日,何如璋等人向日本外務省抗議琉球問題,指出“日本堂堂大國諒不肯鄰交、欺弱國,為此不信不義無情無理之事”,表達中國不滿日本阻貢的態度。何如璋的照會措辭嚴正,有理有據,但日本外務卿寺島宗則利用這份照會,指責何如璋無禮:“貴國政府在尚未熟知我國政府所以發此禁令之道理前,忽然向我政府發出如此假想暴言,豈是重鄰交、修友誼之道乎?若貴國政府果真命閣下須發此等暴語,則貴國政府似已不欲保持兩國以后之和好。”寺島借此要求何如璋交出謝罪狀、撤回照會,否則中日兩國將停止談判,不再交涉琉案。寺島宗則刻意指責何如璋無禮,目的是為日本實施第三次“琉球處分”爭取時間。何如璋不知道日本的計劃,還試圖找寺島澄清誤會,又與內務卿伊藤博文解釋情由,但日本為了盡快控制琉球君臣,拖延與清朝談判的時間,自然不會接受何如璋的解釋,甚至故意要求何如璋撤回照會,或交出謝罪狀,貶抑中國體面。
此時,總理衙門正在與歐美諸國交涉朝鮮開放通商問題,無暇顧及琉球,日本內務省開始行動。內務卿伊藤博文先命松田道之擬定“琉球處分”的草案,并命令在東京駐扎的琉球官員全部回國,避免這些琉球官員向各國駐日公使四處陳情。1879年4月4日,日本實施第三次“琉球處分”,以“廢藩置縣”為名義,將琉球群島納入日本屬地,并單方面宣布廢除琉球藩,改設沖繩縣,由鍋島直彬擔任首任沖繩縣知事。當“廢藩置縣”的命令傳遍琉球各島后,琉球國王尚泰等人拖延時間,希望能等到清朝派兵援救。親華的黑黨士族不愿接受日本統治,將希望寄托于清朝出兵救援,欲阻止尚泰等人前往東京,尤以遷居琉球久米村的閩人三十六姓后人反應最激烈。但親日的白黨士族勸琉球王族趕緊啟程,并主張琉球官民順從日本,避免日本出兵。5月27日,松田道之強迫尚泰等人離開首里、前往東京。何如璋很快將此事電奏總理衙門,并建議“宜假兵威,亦示必爭”,但總理衙門卻認為中國沒有海軍,難以跨海征討日本,“自應仍以依據情理辯論為正論”,并引用《中日修好條規》第一款,質問新任日本駐華公使宍戶璣:“今琉球有何得罪于貴國,而一旦廢為郡縣,固與《修好條規》第一款所云‘兩國所屬邦土,以禮相待’語不符,且琉球既為中國并各國認其自為一國,乃貴國無端滅人之國,絕人之祀,是貴國蔑視中國并各國也。”由此可知,清朝一開始希望用外交手段去處理琉球問題,并要求兩江總督兼南洋大臣沈葆楨等人籌備海防事宜,避免日本突然開釁,可見清政府的保守態度。
二、格蘭特的分島方案
聽說琉球被吞并的消息后,前駐英公使郭嵩燾向李鴻章建議,“一面遣派使臣,會同各國公使保護琉球,聽其自主,日本事事取法西洋,即當以西法治之。大小相維,強弱相制,故無臣事之禮,不令入貢中國,亦不令入貢日本”。換言之,郭嵩燾認為總理衙門不必糾結日本阻貢問題,而是直接承認琉球是獨立國家,可不傷中國國體,亦能爭取琉人認可,并拉攏歐美諸國共同出面干涉琉案,迫使日本放棄琉球。李鴻章贊同郭嵩燾的提案,于是琉案交涉的重點不再是證明中琉宗藩關系,而是證明琉球是獨立國家,日本不得并吞琉球,借以維護琉球王室的統治權。1879年4月,日本駐華公使宍戶璣來華赴任,卻不愿交涉琉案,于是刻意改道,不經天津,避見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李鴻章,但仍無法避開總理衙門的抗議。總理衙門照會宍戶璣稱,“琉球以弱小一邦,服于兩國,其國與貴國尤為密邇,宜如何保護之,乃無故滅絕之,于貴國聲名無益,于各國公論亦未合”,并要求日本遵行《中日修好條規》,對琉球“以禮相待”,爭取琉球不被滅國。宍戶璣稱自己權限不足,將責任推到外務省,而外務省答復琉球“廢藩置縣”是日本國內政問題,與中國無關。總理衙門與外務省各執一詞,爭執不已。
此時,琉球官員向德宏滯留福州,等待消息,卻收到了日本將琉球“廢藩置縣”的報告,于是令蔡大鼎奔赴天津,向李鴻章報告琉球亡國的悲狀,懇請中國出兵救援琉球。恰巧,1877年卸任美國總統的格蘭特正帶著妻子與幕僚環游世界,并在1879年4月7日抵達香港,準備前往中國內地游歷。李鴻章認為,格蘭特雖已卸任美國總統一職,但在美國仍有威望,于是建議恭親王奕優待格蘭特,請格蘭特出面調停琉案,或許能影響日本的態度。未料,向德宏接獲琉球王世子尚典的密函,得知琉球王族被軟禁在東京。向德宏等人心急如焚,不惜剃發易服,躲避日本密探追捕,潛赴天津,向李鴻章哭訴乞師,并表示“惟有絕食而死,不能辱國負君”,“生不愿為日國屬人,死不愿為日國屬鬼”的悲痛,甚至指出清朝若能保住琉球,琉球君臣將世代感恩,甘為馬前卒,連帶能鞏固暹羅、朝鮮、越南及中國沿海島嶼等地的防務,使李鴻章開始重視琉球問題。
格蘭特抵達北京后,恭親王奕出面款待格蘭特,并談及日本強占琉球之事,希望格蘭特能代為調停。格蘭特雖認為日本未必同意自己出面調停琉球問題,但愿意與外務省商談,從中斡旋。李鴻章也與格蘭特討論琉球問題,希望格蘭特能說服日本重開談判,并強調中國有義務保護琉球,延續琉球王祀,而日本無故廢滅琉球,明顯違反國際公法。此外,李鴻章也指出琉球向來臣事中國,又與美國簽訂通商條約,日本卻明目張膽地并吞琉球,“固于中國萬不下去,即美國亦不好看”,更強調琉球位置的重要性,不只有助維持太平洋航路的暢通,也能利于中美通商的發展。格蘭特同意斡旋琉案,認為“中國所爭者土地,不專為朝貢,此甚有理,將來能另立專約才好”,并趁機提出美國華工問題,希望中國能控制華工數量,避免美國引發排華風潮。李鴻章贊同格蘭特的看法,并暗示格蘭特如果能談妥琉案,中國也能在華工問題上讓步。
格云:所言均是正理。我最怕各國失和動兵。如善言調停息事,大家皆有益處。
答云:我聞日本廢滅琉球,大都出自薩摩島人主意,國主美加多頗為所制。聞東京等處輿論亦頗有以廢琉球為不然者。誠得貴總統至日本力持公論,則美加多倚重總統聲名,當可壓服薩摩島人。
格云:我甚愿秉公持議。如日本國主為薩人所制,我可為伊漲膽子。
由此可知,李鴻章采取“親美制日”的手段,希望格蘭特利用國際輿論的壓力,迫使日本考慮“琉球處分”的正當性,并試圖拉攏日本國內的中日聯合論者,鼓動明治天皇,壓制薩摩派官員。
李鴻章一開始只寄望格蘭特的調停,未能顧及琉球君臣請求復國的愿望,但因向德宏等人提供許多情報,讓李鴻章考慮“琉球救國運動”對中日關系的利弊得失,遂允許向德宏等人以顧問身份參與琉案交涉,而美國駐天津領事也提供琉球內部的消息給他們,可見中、琉、美三方分享情報、合作分工的情形。根據蔡大鼎《北上雜記》的記載,原本在福州等待消息的毛精長等人收到尚弼送來的消息后,深感事態嚴重,遂前往北京,先后向總理衙門、禮部陳述琉球被日本并吞后的種種慘狀,請求清朝速派問罪之師。總理衙門與禮部皆不愿留下毛精長等人,但兩者的處理方式不一樣。總理衙門不僅不受理毛精長的請愿書,反而命令他們盡早返回福州,不允許他們留在北京,避免中日交涉再增變數。禮部注重“彰我國家優恤遠人之至意”,建議將毛精長等人當作琉球貢使,安置在會同四譯館,并由北洋大臣李鴻章派人護送他們回福州候命。毛精長等人托詞生病,不愿出京,并以正陽門外的旅舍為據點,組織“琉球救國運動”,不斷向清朝陳情請愿。
1879年7月3日,格蘭特抵達日本橫濱,向明治政府表示斡旋琉案之意。7月22日,內務卿伊藤博文、陸軍大將西鄉從道接待格蘭特,討論琉球問題的交涉情形。伊藤博文等人雖向格蘭特說明琉球“廢藩置縣”的原因及其歸屬日本的主張,但格蘭特不在意中日兩國各自的主張,反而強調太平洋航路必須保持暢通,指出“支那注意此等諸島(琉球群島。——引者注),乃因在太平洋通商不可或缺的要道上,故若占領此諸島,直接阻礙支那之互市”,“現今日本占有琉球,遂至控制支那之互市,是故支那視為一大事件”。因此,格蘭特強調中日兩國和平解決琉球問題的重要性,并暗示了分割琉球群島的妥協方案,卻未考慮琉球復國的可能性。8月10日,格蘭特會同美國駐日本公使平安(John A.Bingham)及太政大臣三條實美會見明治天皇,并討論中日兩國如何解決琉球歸屬的沖突。席間,格蘭特表示他理解日本“廢藩置縣”的動機,但再次強調中日兩國親善合作的重要性,指出琉球問題是中國不信任日本的原因之一,尤其是日本出兵臺灣之舉,讓中國戒備日本,最后向日本建議解決方案:“據余聞,中國分劃該島嶼間之疆界,給彼一進出太平洋的廣闊通路,如至此議,彼將能承諾琉案。”由此可知,格蘭特沒有把話說死,而是暗示日本可利用分割琉球群島的辦法,解決琉球問題。不過,日本向格蘭特強調琉球與日本的從屬關系,并引用《中日北京專約》第一條“日本出兵,為保民義舉,中國不指以為不是”,作為中國承認琉球歸屬日本的證據,甚至要求清朝解決何如璋的“暴言”事件,否則日本不愿重開談判。
格蘭特一面致函李鴻章建議召回何如璋,以利調停,一面注意到英國駐日公使巴夏禮不愿中日和談的心思,于是向伊藤博文等人建議:“此事在日本必辦不了,既有英國公使在此牽掣,必了不成,應該在北京與恭親王等,或在天津與李中堂商議辦結。”格蘭特隨員楊越翰(John R.Young,或稱楊格)也指出巴夏禮從旁挑唆日本吞并琉球,還誤導何如璋,兩邊撥弄,希望中日兩國失和,并引據國際法慣例,分析琉球問題之始末,一語道破了琉案交涉的陷阱:“琉球既有臣服日本幾百年之憑據,不難一查即可明白,何不先與中國說知,交出憑據,乃先做出此失和之事”;“中國如愿真心與日本和好,不在條約,而在自強。蓋條約可不照辦,自強則不敢生心矣”。可惜的是,總理衙門只想息事寧人,未重視楊越翰的建議,竟同意召回何如璋,使其成為琉案失敗的替罪羊。
根據過去的研究成果,可知格蘭特欲通過斡旋琉案,促成中日兩國接受琉球分島方案,借以強化美國對中日兩國的影響力。從日本現有的官方檔案來看,無法確定格蘭特提出的是“琉球三分”或“琉球二分”的方案,而《沖繩縣史》記有“格蘭特氏三分論一說,絕不可能被伊藤、西鄉兩參議同意,但在格蘭特送交中國的信中,隱含中日互讓之主旨,議削彼二島(宮古、八重山)給中國”。格蘭特調停琉案的說法,讓伊藤博文誤判清朝出于戰略考慮才爭取琉球復國,于是將改約案與分島案綁定,試圖訛詐中國,達到修改《中日修好條規》的目的。根據1879年9月7日何如璋寄來的報告,可知格蘭特一開始提出的方案是“琉球三分”,但未得伊藤博文等人的同意,只好另擇方案,所以格蘭特懷疑巴夏禮從中作梗。為了避免機密外泄,格蘭特刻意隱瞞何如璋,不將調停方案告訴他,但何如璋從美國駐日公使平安打聽到格蘭特“琉球三分案”的內容,即琉球中部歸琉球王室復國,再由中日兩國各設領事、共同保護,北部隸日本新設的沖繩縣,南部割隸中國,遂在8月11日將其方案回報李鴻章,讓總理衙門誤以為琉球問題即將解決。
三、“琉球分島改約案”的失敗
清朝試圖維持《中日修好條規》的有效性,希望能聯合日本、抵抗歐美,重振以中國為中心的東亞國際秩序。但這個構想只是一廂情愿,讓日本誤判清朝爭琉案的行為動機。根據英國駐日公使報告,可知日本誤以為清朝想確保通往太平洋的航路,才會爭取琉球復國,所以日本根據緯度線劃定琉球本島與南部諸島的邊界,并準備用“琉球分島案”為籌碼,要求清朝重修1871年《中日修好條規》,與歐美列強一樣取得“最惠國待遇”與“利益均沾”等特權,所以日本提出的“琉球二分案”是將南島(琉球群島最南端的宮古列島及八重山)劃歸中國,中國必須承認琉球其余領土歸給日本,并同意修改《中日修好條規》,給予日本“最惠國待遇”,允許日本商民進入中國內地自由通商。毛精長、林世功等人得知日本的“琉球二分案”后,非常擔憂交涉的走向,于是在北京四處陳情,請求清朝出兵、協助琉球復國,讓中國朝野又出現了同情琉球的輿論,清朝不得不面臨“琉球復國”與“琉球分島”的兩難抉擇。
為了調查“琉球分島”的可行性,并偵察琉球救國運動者在中國的活動情形,日本派竹添進一郎前往天津與李鴻章交涉。竹添進一郎向李鴻章強調中日兩國應和平解決琉球問題,并提出日本“琉球二分案”與修約主張,試探李鴻章的態度與清朝的交涉底線。從竹添與李鴻章的對話內容,可知伊藤博文誤判中國爭取琉球的目的,所以用宮古島與八重山島為交換籌碼,換取“最惠國待遇”,使日本商民能免除厘金,享有中國內地通商之權。李鴻章并未被竹添的方案迷惑,不但反駁竹添的琉球專屬日本論是“惑世誣民甚矣”,并指出琉球君臣愿意歸屬日本的誓書皆“當時強逼擬稿照寫”,不能作為琉球從屬日本之證,甚至擔心竹添派人謀害向德宏等人,遂命令天津海關道鄭藻如暗中保護。值得注意的是,1880年4月竹添進一郎第三次赴天津與李鴻章會談,李鴻章曾向竹添出示何如璋的信函。信中,何如璋提到美國前總統格蘭特與美國駐日公使平安皆支持“琉球三分案”,但當李鴻章提及此事時,竹添進一郎神色困惑,仿佛從未聽說此事。因此,外務省再向格蘭特與平安求證時,他們否認曾提出“琉球三分案”,使外務省堅持“琉球二分案”,并批評何如璋道聽途說,誤導清朝的判斷。
根據竹添進一郎的會談報告,日本外務卿井上馨認為清朝不會輕易接受修約方案,所以用“追加條約”的說法,掩飾日本修改《中日修好條規》的真正意圖,并命令日本駐華公使宍戶璣向清朝正式提出“琉球分島改約案”,也就是將分島案與改約案打包交涉,讓中國顧此失彼,很難有轉圜空間。除了正面交涉之外,外務卿井上馨也利用了中俄兩國正在交涉伊犁問題,刻意營造日俄親善的氣氛,虛張聲勢,借以威嚇清朝,以達到日本推進“琉球分島改約案”的目的。日本駐華公使宍戶璣一面制造日俄合作的假象,一面模糊焦點,讓總理衙門將注意力放在“琉球如何分割”問題,進而獲得《中日修好條規》重新修約的談判空間。宍戶璣指出,日本考慮中國的立場,同意“琉球二分案”,而《中日修好條規》將屆十年之期,希望中國能釋出善意,同意日本獲取“最惠國待遇”,等于把“琉球分島案”與“日本改約案”綁定處理,甚至語帶威脅:“加約一層,此是全局死活之關。此事不行過,球案亦無去路。”對日本近似勒索的修約要求,清朝內部意見不一。清朝官紳雖同情向德宏、毛精長等人,但考慮到中俄交涉陷入僵局,傾向“宜速聯絡日本,所議商務可允者早允”,避免日本與俄國勾結。北洋大臣李鴻章等人也考慮到琉球亡國的既定事實,認為清朝若同意“琉球分島改約案”,日本便不與俄國合作,也將琉球南部諸島讓予中國,中國再轉贈尚泰,再加上以首里王城為中心的琉球本島,這樣琉球就能復國存祀,清朝無后顧之憂,也能完成“興滅繼絕”的責任。
正因為日本深知中國顧慮日俄合作,遂設想用“聯日制俄”為籌碼,誘使中國退讓,確保并吞琉球的成果,還能修改《中日修好條規》,取得“最惠國待遇”等優惠,單方面提高中國貨品的關稅稅率,甚至把中日兩國相互領事裁判權,改成“片面領事裁判權”,讓旅日中國商民接受日本司法的管轄。由于《中日修好條規》牽涉層面太廣,利權損失甚多,李鴻章建議總理衙門拒絕改約,但可以考慮日本提出的“琉球二分案”,并要求日本送還琉球國王尚泰,使其在琉球南部島嶼重新復國。日本不愿釋回尚泰等人,卻暗示總理衙門自行冊立尚氏王族為新國王,避免琉球黑黨士族重燃希望,鼓噪琉球各島士民暴動。李鴻章本打算冊立旅居中國的向德宏,但向德宏仍希望迎回尚泰,完成琉球復國大業。1880年10月28日,中日雙方以“琉球分島改約案”為談判基礎,初步達成共識,由總理衙門大臣沈桂芬草擬《增加條約案》。在《增加條約案》案稿第一款,即日本將宮古島、八重山島交中國管轄,其余各款皆是有關《中日修好條規》最惠國待遇、內地通商、關稅自主權等的修改內容。隨后,中日雙方又草擬《球案專約》,決定在1881年2月交割宮古、八重山兩島給中國后,中日兩國才會簽訂《增加條約案》。
清朝已與日本談妥《球案專約》之舉,引起向德宏等人的不安,而林世功見琉球復國無望,決定死諫乞師,竟在總理衙門前揮劍自殺。通過林世功的遺疏,總理衙門才知道日本“琉球二分案”是陷阱,中國想借宮古、八重山兩島復興琉球王國的構想很難實現,也未必能保證宮古、八重山兩島與進入太平洋航道的安全。至于同意修約,給予日本許多特權,簡直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因此,總理衙門急忙中止交涉,讓宍戶公使一頭霧水。
據北洋大臣李鴻章稱,詢諸琉球官員向德宏云:每歲出谷不過二萬石,并云琉球自屬日本以來,所產各物日人肆行取納,或隨人口增稅,與日人言皆舉大約之數等,因是不獨北島久為日本所踞,即中島、南島亦均歸日本收稅,琉球之隸中國其名,而屬日本其實。此時若不與定議,亦無策以善其后。兼之俄國兵輪現均停泊東洋海島,球事不定,恐俄人要結日本,又將另樹一敵。臣等再四籌商,雖以南島存球一線之祀,地小而瘠,將來亦不易辦。
根據林世功的遺疏內容,詹事府右春坊右庶子陳寶琛主張“倭案不宜遽結,倭約不宜輕許”,指出總理衙門允許日本修約而自損利權,換取宮古、八重山兩島,借以延續琉球王國的王祚,但只靠宮古、八重山,琉球復國也難以自立,最后“中國受其實害,而琉球并不能有其虛名”,“案一結則琉球之宗社斬矣,約一改則中國之堤防潰矣”。李鴻章聽取陳寶琛緩議琉案的意見,重新審視《球案專約》與《增加條約案》的利弊,又考慮日本覬覦朝鮮、臺灣的野心,必須加強防范,提出“聯俄制日”的策略:“與其多讓與日,而日不能助我以拒俄,則我既失之于日,又將失之于俄,何如稍讓于俄,而我因得以懾日。”可知李鴻章注意到日本在朝鮮半島的勢力漸大,已成清朝與朝鮮王朝的大患,再加上出使俄國大臣曾紀澤與俄國外交大臣格爾斯交涉伊犁問題已見曙光,不必擔心日俄兩國合作、聯手謀華的危機,所以清朝不必勉強接受“琉球分島改約案”。事實上,總理衙門與日本交涉“琉球分島改約案”的唯一目的,就是琉球復國。在林世功的死諫下,清朝驚覺“琉球分島改約案”是個陷阱,不但無法實現目的,還會損失內地通商、最惠國待遇、領事裁判權等利權,于是單方面中止談判,拒絕簽署《球案專約》,琉球問題遂成外交懸案,而日本欲挾琉案,要挾修約的計劃也失敗了。
結語
日本通過三次“琉球處分”的實施,逐步控制琉球內政外交。當1879年日本并吞琉球時,清朝更重視閩浙兩省的海防問題,對琉球問題止于外交交涉,不愿為琉球出兵。何如璋派往日本交涉琉球問題,但日本外務省卻誣指何如璋“暴言”,架空何如璋的交涉權,中日交涉也陷入僵局。美國前總統格蘭特出面調停,中日兩國重開談判,開始討論“琉球分島改約案”的可行性。所謂“琉球分島改約案”的方案有“三分割”與“二分割”兩種說法,出現歧義是中日雙方各自解釋格蘭特方案造成的。清朝只要確保“存球祀”,讓琉球復國自立,就完成了“興滅繼絕”的責任,于是同意修訂《中日修好條規》,作為日本交還琉球南島的酬庸。但流亡北京的琉球官員向德宏等人大力反對,甚至林世功自殺死諫,讓中國朝野大受震撼。根據林世功的遺疏,清朝才驚覺琉球復國只是空言,難以實現。再加上伊犁問題已見曙光,使中國再無日俄聯手謀華之顧忌,遂拒絕簽署《琉球專約》,也不愿修改《中日修好條規》。中日兩國未達成共識的情況下,“琉球分島改約案”的交涉倉促結束,琉球歸屬問題擱置不論,成為懸案。對日本而言,中國拒絕簽署《琉球專約》是日本對華外交的重大失敗,日本駐華公使宍戶璣與太政官井上毅相當憤怒,竟提議向清朝開戰。日本評估自身實力后,決定采用井上毅的方案,對外宣稱中國已放棄琉球宗主權、日本擁有琉球全島的權利,并撤回日本駐華公使宍戶璣,表示日本將自由處置琉球,以示抗議,甚至在國內鼓吹仇華言論,揚言用戰爭解決外交爭議。
事實上,日本只是虛張聲勢,外務省多次派人向李鴻章游說,希望能修改《中日修好條規》,并確保琉球歸屬權。李鴻章不滿意日本的方案,主張“將中、南二島仍給尚姓,或議明琉球仍系兩屬,嗣后中日兩國其為保護,似于日本面上亦得轉圜”。但這超出了外務省的底線,竹添進一郎怏怏而歸。接著又交涉了幾次,中日雙方都無法達成共識。清朝駐日公使黎庶昌提出的方案類似于“琉球三分案”,其差異在于中日兩國立約保護其國,并維持中琉宗藩關系,等于退回到原先的琉球兩屬狀態,自然不被日本接受。經過多次交涉,日本同意釋回尚氏,也允許琉球繼續朝貢,但日本設琉球為縣,理其內政,尚氏為縣令,子孫世襲。李鴻章認為黎庶昌的方案雖能挽回中國體面,為琉球延續國祚,但隱患甚多,琉案仍是中日之間的不穩定因素,難以了結。因此,清朝不予采納,琉案再被擱置不論。
由于中國不愿再交涉琉案,日本便盡可能掌握琉球群島,再將勢力延展到琉球南部島嶼,并企圖染指臺灣等,欲造成實際占領的既定事實,再行外交交涉。除此之外,日本制造“琉球世代為薩摩附屬”“琉球為日本人種”“琉球文字語言與日本相近”等說法,借以證明所謂琉球為日本屬國、屬民。中國卻始終以“琉球為中國屬藩”為論,未見其他論點。中國態度消極的原因,并不是不懂國際法,而是琉球問題的背后牽動多方勢力,自是難以了局。1880年至1894年,中日兩國一直嘗試解決琉球問題。清朝自認實力勝于日本,但因顧忌俄國與英國的威脅,認為聯合日本才能穩定東亞秩序,所以不愿為琉球出兵日本,也不愿接受“琉球分島改約案”,遂擱置琉球問題。日本無法取得國際社會承認琉球歸屬日本的法理地位,也無法重修《中日修好條規》,日本國內紛紛指責外務省太過“軟弱”。1894年甲午戰爭大敗,清朝失去優勢地位,無法再討論琉球問題,日本遂進一步擴大其侵略中國的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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