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接吻樓”、“公寓”、“日租房”......城中村,無數打工人背井離鄉來到大城市打拼時,最先落腳的地方。城中村是中國改革開放后市場轉型的特殊產物。原來務農的村民,也追隨著這股浪潮,蓋樓致富,搬進了城市里更高檔的小區。
這篇文章梳理了廣州地區城中村的變遷史,講述了村民如何利用自己的宗族關系和土地使用權,將原先的村莊轉變成了工業區,并為來自外地的打工人提供暫居之處。通過成立村集體股份公司,并向小老板和農民工收取地租,原先的村民們慢慢成為了城市居民。但于此同時,外來人口,尤其是農民工,遭受了再一次的壓榨。甚至在有的地方,村民們雇傭執法人員監管、控制外來人口,并從他們身上勒索各種“費用”。
在今天,隨著城市化的進程,城中村也在慢慢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更加現代化的小區。但是,對于基層勞動者來說,城中村里有價格低廉的住房和親民的小商店、小飯館,仍然是許多人的選擇。了解城中村的歷史,以及作為實際房東們的“土二代”的角色,是我們理解珠三角地區外來打工人生活的一個重要切入點。
前言
隨著暮色降臨在廣州狹窄的街道上,騎著三輪車和自行車的人們在制衣村世界聞名的服裝市場旁川流不息。在這個市場的高樓后面,是一棟棟擁擠的五層樓高的公寓樓,狹窄的小巷在其間拐來拐去。這些建筑被人們稱作接吻樓,它們貼的很近,好像占滿了整個天空,只留下一小道縫隙可以看到天上的烏云。在毛時期,這里屬于人民公社,村民們務農維生,而當年的村民現在基本已經全部搬走,住進了廣州已全面完成城市化的市區。在口語中,這些人被稱作“土二代”,曾經是農民的他們,憑借手中公有的村莊土地使用權,迅速變身為收租階級。這個叫法源自自 “富二代”,用來描述中國新一代非常富有的城市居民的一個詞語。“土”象征著土地和他們的農村背景。土二代們的戶口身份,讓他們擁有對這一片土地的使用權。
取而代之的是,數以萬計的工人離開他們在內地小縣城和農村的家鄉,來到廣州的制衣區生活和打工。這里是珠三角地區大約200個仍然存在的城中村中的一個(譯注:原文如此,實際上珠三角地區城中村數量更多,有統計稱珠三角地區城中村有1000多個)。城中村所在的土地不再被用作農業生產。盡管如此,根據毛時期為了控制人口而實施的戶口制度,這片土地以及它的居民也不完全屬于城市。城中村是過去三十年迅速城市化的結果。與建在國有土地上的城市小區不同,城中村土地的使用權和規劃權仍然屬于之前位于這里的農業生產大隊。在城中村,人們主要關心的并不是土地在法律上的所有權,而是土地的使用權,以及如何公平地分配通過使用土地積累產生的財富。
1978年市場經濟后不久,土二代迅速恢復了他們的宗族關系,這些宗族可以追溯到毛時代之前。在毛時期,中國南方的許多農村集體是圍繞姓氏宗族關系進行組織的。根據戶口制度,土地使用權的持有者仍然是農村居民,盡管有些人通過將住房出租給尋找工作和便宜住所的農民工,已經成為了富有的房東。這樣,由村民房東管理的村集體可以在日常經營和安全事項上保留很大程度的自治。許多學者記錄了中國和其它后社會主義社會大規模剝奪公民土地使用權的情況,但廣州這些前農業公社的成員卻成功阻止了這些土地使用權被出售,并利用他們在法律上模糊的地位賺取了大量金錢。他們如何阻止市政府沒收他們的土地?這種模糊身份導致了哪些財富積累的方法?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廣州制衣村不斷經受翻天覆地的改變,這些做法又如何塑造了以階級為基礎的競爭和矛盾?
本文通過探討這些問題,研究了廣州農民階級的解構過程,尤其關注了廣州城中村的土二代通過尋租和其他積累行為對有爭議的財富的要求。E. P. Thompson(1963)的經典著作《英國工人階級的形成》證明,階級意識的形成是文化、工業化和勞動者能動性的結果。土二代的案例揭示了毛時期農民階級是如何通過宗族集體化公司,從流動人口身上榨取勞動力和地租,最終導致農村人口的減少的。村集體曾經是毛時代農民階級的基礎,它們現在面對市場化、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的反應,恰恰摧毀了自己的基礎。土二代在保留農村居民身份以及對土地的使用權和租金收入的同時,部分地將自己提升到了城市階層的行列。游走于農村、城市和各種行政區劃之間,土二代在流離失所和大力發展的之中探尋出路。城/鄉身份以及農民/房東身份的融合使得土二代能夠利用其模糊的社會地位,通過收租和持有房地產積累了大量財富。
具體而言,村民房東通過城中村模糊的行政地位擴大和推動其苛征租金和其它逐利活動。在土二代與廣州市政府之間,圍繞城中村轉讓的持續爭議和協商不斷推遲農村土地城市化的進程。隨著土二代階層逐步向正式的城市公民轉變,留下了一個行政和管轄權的真空,村集體成員利用這一點,通過宗族企業在與市政府的談判中策略性地拖延土地使用權的出售。我的基本觀點是,村集體成員已經將宗族集體公司化,實質上變成了尋租實體,依靠未經許可的管理模式維持運作。他們通過這種方式加大從農民工身上收錢的力度,同時應對與搬遷和開發相關的困境。
土二代這一群體復雜的位置,是在我研究廣州低成本時尚產業中的跨國分包和手工批量制造的過程中逐漸顯現的。本文不涉及廣州城中村中的快時尚和流動勞工的具體細節。本文旨在解釋土二代房東階級如何與低成本時尚產業的全球商品鏈相聯系,發展出基于土地的尋租形式。通過我在2014年至2019年間實地收集的初步數據,我展示了這些活動如何規避政府的直接干預,同時通過苛征租金方式進一步壓榨農民工。土二代同時是農村和城市居民,但又不完全屬于其中一方,他們通過基于土地的策略尋求對有爭議財富的所有權。這些策略隨著他們逐漸切斷與集體土地的生計來源并融入城市核心而展開。反過來,這些積累策略加深了前農民階級中的階級分化,使得流動勞工特別容易受到管控和租金剝削。
土二代:在農村與城市之間
現有學術文獻主要關注2.5億農村民工的遷移和流動,他們被稱為“流動人口”,離開家鄉來到城市尋找工作。它們深入探討了戶口政策下的人口控制如何影響社會與經濟,因為戶口在城市中將農村移民排除在國家提供的福利和服務之外,包括住房、就業、教育和醫療保險。戶口制度至今依然在城鄉之間維持著空間和主觀意識的分隔,現存的豐富的研究展示了當下城鄉張力如何在農民工這一形象中得到體現。這種張力既具有空間維度,也具有時間維度,因為農村移民在從鄉村到城市的遷移過程中遭遇著持續不斷的驅逐。
學術研究的另一個重點是與這些移民相關的資本積累動態,通過空間流動,他們或超越、或彌合了城鄉差異。一些人類學家描述了移民通過家庭消費和匯款對維持農村社會再生產所做出的貢獻,另一些人類學家則強調了移民的勞動過程,尤其是“打工妹”這一群體。她們在體力消耗殆盡前,在城市工廠里出賣自己的勞動力。工作一段時間后,她們回到農村的家庭和親人身邊生兒育女,培養下一代農民工。這些研究的一個主要思路是,農民工被剝削的經歷與中國將資本 “固定 ”在城市核心地帶的政策有關,農村以及其它城郊空間被視作征用勞動力和資源的蓄水池,而這些都是持續推進城市化所必需的。
對勞動力和資本從農村向城市流動的關注,使一些歷史學家和社會科學家就農民工的流離失所程度展開討論,因為他們仍然擁有對農村土地使用權。比如,戰洋提到,Arrighi(2007)認為,農民工并沒有經歷完整的去農民化,因此也并非完全意義上的無產階級。Joel Andreas和Zhan(2015)認為,農民工只經歷了半無產階級化,黃宗智、高原和彭玉生(2015)將中國的這種情況描述為 “沒有無產階級化的資本化”。這些作者認為,農民工擁有農村土地使用權,既可以作為避免完全被剝奪的緩沖,也可以作為在城市失業、無業和/或發生意外時的一種社會保障。鑒于這些爭論,人類學家試圖說明農民工所處的農村與城市之間的社會經濟差異。這種不平衡跨越了空間和時間的界限。
這些研究對中國人口遷移、城市化和不同時間、不同地域的人的不平等提出了寶貴的見解。然而,這些研究將資本積累的必要性,包括人口遷徙和城市化在城鄉二元對立中的轉變所帶來的緊張關系和困境進行了框架化;城市仍然是資本積累的中心節點,而農村則作為邊緣空間存在。新出現的城中村人類學和地理學研究為這些爭論提供了批判性的新觀點,它們研究了移民的方方面面,打破了農村/城市的空間二元論。這些新研究審視了空間和地點的轉變所帶來的社會不平等、角力和共謀,認為農村/城市不是固定的空間,而是動態和流動的。一些學者講述了村民們在抵制國家支持的快速城市化項目和暴力掠奪土地的過程中,為維護其農村村民身份而做出的集體努力。還有人指出,在普遍存在的意識形態中,農村村民仍然被視為文化落后和不文明的人,以及村民們面對這樣的意識形態如何表達他們對正義的訴求。還有人強調,當建筑環境和歸屬形式在農村和城市之間不平衡地斷裂時,城中村居民在什么樣的情況下流離失所。
參考了浩繁的關于中國城中村的文獻,我認為,在土地使用權的整體商品化和土地的城市化過程中,城中村的遷移和發展過程與土地緊密相連。廣州城中村土二代的案例表明,資本主義的積累不是沿著單一的、線性的市場擴張軌跡——即從農村到城市的發展——進行的。相反,農民房東的積累實踐反映了Anna Tsing(2015 )所描述的 “斑駁陸離”,即農村與城市之間錯綜復雜的生活方式,具有開放性、臨時性和不確定性。Tsing寫道,“財富的集中之所以可能,是因為在未經規劃的不同片區中生產出的價值被資本所占有”。
對于理解城鄉動態的區域差異和歷史特殊性,城中村有其啟發意義。因為即使居民和基建發生天翻覆地的變化,戶口所帶來的空間和主觀感受鴻溝依然根深蒂固。事實上,與城中村捆綁在一起的土二代們正在被剝奪其作為農村居民的身份,盡管他們尚未被完全接納為合法的城市居民。這種集體意識的解體,與其說是線形、有規律,更大程度是偶然、無序而相互矛盾的。由于他們尷尬和矛盾的社會經濟地位,他們向城市居民的轉變可以被理解為一種懸浮狀態,他們作為農村集體的地位仍然非常模糊和不確定。正如項飆(2017)所描述的,懸浮本身并不是指流離失所。相反,它指的是一種去除定位的狀態。在這種狀態下,流動人口被連根拔起,并被吸收到國家與企業的關系網中。他寫道:“背井離鄉、流離失所和一無所有的經歷,在歷史上曾帶來巨大的無產階級團結。然而,懸浮者在形成政治立場的過程中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由于他們沒有立場,他們也不可能成為反對派:懸浮就是去立場化”。
一起,盡可能地延長收取租金的時間。例如,在中國引入市場改革的早期,村民房東建造了多層樓房,并通過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將集體收入集中起來。這些做法實際上阻礙了國家對其土地使用權的直接干預。隨后,村民們通過振興宗族集體來橫向擴大利潤,而宗族集體又反過來管理這些集體收入。隨著城中村村民與全球供應鏈日趨接軌,宗族利用其作為合法土地所有者的企業身份,保護和投資該地區的房地產開發。最后,隨著其財富要求日益受到質疑,村民房東在城中村實施了不正規的治安管理和未經批準的尋租行為,使外來務工人員受到不當剝削和剝奪。因此,城中村不均衡的積累空間與工業化節奏同步,成為了爭奪財富的場所。這反過來又使得流離失所與發展之間的矛盾以獨特的方式展開。
去中心化、工業化和家庭聯產承包制
廣州的制衣村是分析以血統(而不是國家)為中心的投機性投資和政府管理實踐動態的一個特殊地點,因為該地區仍然是一個利潤豐厚的商業和工業區,且不受市政府的直接管轄。在與這些村緊鄰的其它城中村,市政府的征用和暴力拆遷在某種程度上預示了城市化的后果,導致投機行為增加。從歷史上看,土二代是在改革初期村莊集體的后社會主義轉型過程中出現的,當時移民潮和企業活動與家族作為農村經濟體中的公司實體的重新出現相呼應。宗族以土地為基礎的親屬和禮儀身份,同時也是企業實體,維護土地使用權并組織盈利計劃。雖然改革前幾十年的暴利通過宗族企業中的權利主張使單個家庭富裕了起來,但周邊地區的快速工業化擴大了宗族內家庭之間的不平等,造成了因發展不均而分裂的壓力。
歷史學家科大衛(2007)在其關于華南鄉村生活的經典研究中發現,宗族可以被恰當地描述為公司,而鄉村身份和生計正是圍繞著這些公司展開的。通過將宗族描述為企業實體,Faure強調了宗族是國家決策和商業生活的歷史文化產物,從16世紀到清末一直在不斷擴大。在中國的帝制時期,面對將農村生計和地方習俗(包括稅收和家庭經濟)納入中央國家官僚體系的壓力,宗族成為了農村居民維護地方身份、政治與經濟自治的工具。在市場改革的最初幾十年里,宗族企業的振興表明了它們長期以來的靈活性。正如科大衛所描述,去集體化進程和戶口政策的實施最終使家庭取代村集體成為主要的經濟單位,通過家庭來維護定居權和組織各種尋租計劃。他認為,在地方宗族政治與外部國家要求將其納入中央官僚機構之間持續存在的緊張關系下,家庭起到了調節的作用。
在當代,隨著村集體解體,以及通過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實現的公共產品的去中心化分配,家庭作為一個經濟和行政實體重新崛起。1978 年實行的市場改革,包括將珠三角部分區域劃為經濟特區,加劇了周邊地區的工業化和城市化。以前,這些城中村所隸屬的公社管理著村莊生活的全部政治、經濟和社會事務,而市場改革則將共有土地、生產資料和政治事務的管理權下放。權力下放到了村集體(村委會)和生產隊,而這些組織最早正是在 20 世紀 50 年代的農業集體化過程中組織起來的。
隨著去集體化的推進,制衣村所在地區創業活動蓬勃發展。這些活動始于海珠橋附近,海珠橋將這些農業村落與珠江對岸的廣州中心城區連接起來。這里有一家建于1930年代的國有工廠生產用于工業和軍裝的棉織品。外來務工人員和村民都涌向這家工廠,收集剩余的布料,并在新興的服裝業中開展二手交易。農民工小販們蹲在中山橋下,在大型非正規露天市場里出售線軸和殘次布料。商販坐火車從東莞和深圳運來原材料和布料碎屑,那里的國有制衣廠開始為香港、臺灣和東南亞客戶生產服裝,后來被完全私有化并由獨立企業家接管。買家主要是廣州周邊地區的年輕婦女和母親,她們采購這些下腳料帶回家,以便從附近的大型制衣廠分包服裝和手工藝品生產。
由原生產隊經營的小型制衣廠群也在村子西側相繼出現。此外,隨著越來越多外來勞動力的涌入,當地人與香港制造商和經紀人之間的血緣和友誼關系也在不斷加強。這些鄉土關系促進了生產外貿服裝、箱包和小商品的工廠的發展。到1986年,已有510名外來務工人員在今天的制衣村定居。通過與前殖民地香港和澳門華人的血緣關系,珠三角周邊形成了數以千計的工廠鎮,而制衣村就是其中之一。這些跨境關系和巨額金融投資促進了香港的經濟繁榮,使其成為輸出歐美的廠商中的高效典范,同時也為廣東發展成為其中一個世界工廠完成了早期的基礎設施建設。
在隨后的十年間,銷售服裝供應品和配件的臨時市場攤位如雨后春筍般遍布整個地區。這些市場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市政府的容忍,因為它們為許多貧困移民提供了重要的生活來源。雇用百名以上制衣工人的工廠迅速涌現,證明了珠三角地區經濟的迅猛增長。許多家族企業建立了廣受認可的 “前店后廠”模式,把非正規的工廠車間置于銷售面料、輔料和成衣的店面后面。這種布局使工廠主能夠壟斷服裝供應鏈的生產和批發環節。它還使買方能夠直接從制造商處采購服裝,促進了制造商與客戶之間的緊密聯系。
與此同時,村集體組織也演變成了一種政治渠道,擁有宗族身份和以前的土地所有權的本地居民通過村集體,在大規模拆遷計劃中維護自己討價還價的能力。這些渠道非常重要,因為即使村民可以掌握土地使用權,但他們的農村戶口使他們失去了享受城市居民才有的國家福利待遇的資格。隨著城市化的推進,廣州各地的村集體成員開始利用他們的土地使用權牟利,同時以此與有意入駐當地的的房地產公司角力。
1980和1990年代服裝出口行業擴張,使村民面對房地產投機和利潤豐厚的拆遷計劃驅動下的大規模土地征用時,能夠通過土地使用權來發揮他們的談判能力。村民將土地使用權轉變為以利潤為導向的租賃權。隨著服裝生產逐步擴大,村委會成員利用涌入的外來務工人員,將住宅和商業單位出租給他們。到1990年代中后期,隨著商業不斷繁榮,寬敞的農田讓位于一排排多層住宅和商業建筑。個別家庭不顧當地的分區規劃法,建造了數十棟5、6層高的公寓。這些家庭猜測他們最終會因國家主導的征收而失去對農田的權利,因此他們通過建造多層住宅來出租給外來務工人員,提高這些土地的價值。
與此同時,來自農村的外來務工人員數量不斷增加,導致需要廉價住宿的租房階層日益壯大。在 1980年代末和1990年代初,來自潮州、溫州和福建沿海地區的第一波外來務工人員在制衣村周圍的村莊定居下來,寄宿在村集體成員爭相搭建的握手樓里。最終,一些移民在該地區建立了自己的服裝廠、倉庫和攤位,使服裝生產和供應采購的熱潮得以持續。潮州、溫州和福建移民逐漸在當地從事服裝生產和供應采購。為了相互競爭,這些企業家建立了加工廠,這些工廠只負責生產鏈中的某一個專門環節,如裁剪布料、在牛仔布上安裝紐扣、制作花針配件等。同時一批工人從四川、山東、湖南和湖北來到這些村莊,在工廠和附近的運輸行業從事臨時工作。隨著來自潮州、溫州和福建的外來人口越來越多地占據了整個村莊的住宅和商業空間,當地的房東開始逐漸離開該地區,搬進海珠區外更新、更貴的住宅中。一些本地村民將自己的服裝生產和供應采購業務賣給了這些第一波移民,轉而投身于更有利可圖的房地產和股市投機活動。隨著服裝生產和交易市場蓬勃發展,當地居民很快意識到,投資房地產市場所獲得的利潤,遠遠超過了經營服裝廠的風險和艱苦勞動所換來的收益。
宗族企業化作為橫向擴張和積累的實驗
市場改革和隨之而來的意外的利潤改變了土二代的階級和親屬關系的輪廓。具體而言,后社會主義時代的人口控制、國家治理、財產所有權和社會流動性重新定義了人們的親緣觀念,因為它們在政治上和經濟上都是由宗族組織的。為了確保每個成員的利潤份額,村集體建立了分紅制度,分配通過收租積累的利潤。分紅制度下,村里各家各戶每月收取的租金都會放入一個由宗族控制的集體池中。這些集體利潤由村民選代表管理,他們在村委會中扮演強大的中介角色。這些利潤每年根據各家各戶擁有的股份數量在本族集體內部進行重新分配,從而將村集體轉變為股份制公司。
村領導和成員由委員會組織,委員會由毛時代基于共同姓氏或血統的生產隊組成。去集體化以來,這些毛時代的村委會已正式轉變為擁有土地的房地產公司,公開表明它們現在以營利為目標。這些委員會由宗族領導領導,而宗族領導往往是中共黨員。他們通常充當中間官僚,執行黨的政策,同時監督宗族企業的日常活動。最近,這些村長的職稱由村長變成了企業經理,意味著他們的行政職務也發生了變化。村委會領導通過五年一次的選舉產生,負責維護本村成員的安全,防范火災、犯罪和事故。他們還向租戶收取租金和費用,并調解宗族成員之間的糾紛。村領導往往持有最大份額的土地財產和貨幣財產(以戶為單位),但村民往往不敢公開抱怨,因為害怕失去瓜分利益的權利。因此,這些領導經常被傳有腐敗行為。比如,通過提供好處來收買選票的賄選行為十分猖獗,而村長的家族在分紅時占有最大份額。
隨著中國各地流動人口的涌入,村莊周圍的常住人口日益多樣化,而保留著土地使用權的村民開始開發房地產。資本積累的分紅制度催生了該地區的土地投機活動。由于土地在法律上歸國家所有,而其使用權則租給了戶主,村民的財富積累來自于建筑物增值,而非土地本身的價值。因此,制衣村昏暗狹窄的街道上那些不起眼的公寓樓是村民們寶貴的政治和經濟資產。由于土地的使用權仍屬于村集體,因此上繳給上級政府的稅款極少。然而許多人猜測,官員們最終會通過更嚴格的稅法和執法措施征收更高的稅款。
村委會成員的房地產投資主要通過三種方式進行:(1) 土地使用權的持有人將土地使用權出租給投資公司,由投資公司負責房屋的建設和管理。(2) 土地使用權的持有人直接將房產出租給租戶。負責管理這些房產的村集體首先要決定這些房產是作為商業空間還是住宅空間出租。(3)在較少的情況下,業主自己將資產集中起來,獨立投資土地的重新開發。例如,2000年代初,一個位于通村主干道沿線的村集體在著名的布料批發市場旁投資建造了現代化的高層住宅,為每個成員帶來了數十萬元的收入。矗立在布料市場旁的高樓是村里人自己集資建成的。村委會根據三分之二多數投票,對樓房的規劃和建設進行表決。
然而,村民房東之間很快就產生了爭執。從地租中獲取的大量利潤導致村民之間關系緊張,他們的爭吵既關于誰該算作村集體的合法成員,也關于個人利益份額的分配。當下分紅制度的等級結構源于宗族關系網,因此它的運轉基于受益人之間的不平等份額分配,尤其是行政領導和普通成員之間的不平等份額分配。它還基于將服裝制造業中資本積累的風險轉嫁給對土地沒有法律或行政權益的流動人口。因此,“分紅 ”制度幾乎純粹被視作一種管理或行政制度,用于積累和分配從外來務工人員和小企業家那里收取的租金。隨著各地流動人口涌入,村莊周圍的常住人口變得越來越多樣化,但當地村民仍保留著土地使用權,以收取租金并開發當地的其它地產。村委會有時能將數十萬人民幣納入囊中,尤其是在靠近大型布匹批發市場等高利潤商業場所的村莊。村委會成員土地使用權逐步市場化,加深了農民工與本地村民之間的階級裂痕,因為前者沒有土地使用權和國家福利保障,而后者擁有宗族身份和與城中村的社會經濟聯系。
此外,由于周邊地區的創業和土地投機活動愈演愈烈,村內各家各戶的父母與子女之間開始出現代際不和。具體而言,面臨退休經濟壓力的年長股東希望一次性發放盈利,這樣他們就能在更短的時間內拿到更多資金。一些成員甚至建議完全廢除分紅制度。這些股東往往年齡較大,更希望在短期內獲得更多的集體資金。年輕一代的愿望與老一代相反,他們希望在更長的時間跨度下,共同將集體資金投入新一輪投資,建設公寓樓或批發市場。后來,村集體成員之間達成了一個折中方案,將集體資金的一部分留作再投資,以維持分紅的分配制度,而另一部分直接分配給各家各戶。
掠奪性的苛征租金
除了土二代群體內部的階級劃分,隨著該地區房地產和工業的繁榮,村民房東和外來勞工之間也出現了緊張關系。快速的工業化催生了土二代的第三種積累方式,即通過村集體私下雇傭的穿制服的執法人員用現金收取管理費和衛生費,以榨取租金。這些執法和收費形式使農民工特別容易遭受監控與勒索。
2010年以來,我在一家裝配車間對廣州的快時尚產業進行田野調查,那里經常有由宗族集體雇用的官員,在一天中的不同時段來檢查外來務工人員的身份證件,并收取衛生費、水電費和其它所謂的管理費。當車間里衣服開始堆積起來,工人們特別忙碌時,工廠主就很容易遇到官員們突如其來索要錢款。相比之下,在時尚行業淡季,包括夏季和春節期間,官員來得較少,因為此時大多數外來務工人員都會離開廣州返回自己的家鄉。此外,所有通往該城中村的交通都隨時有保安巡邏,除了傍晚下班高峰期,因為傍晚必須向廣州以外的工廠運送物資和成衣。
村領導的尋租行為并不是為了控制并減少該地區的商業活動,而是為了將外地老板的利潤轉移進宗族企業的庫房中。城中村的監管治理和攫取民工血汗錢的政治運作,都會對外來人口的社會和空間流動軌跡產生影響。例如,警察經常向移民工廠老板索要各種衛生費和管理費。當某個外來人口運營的作坊生意興隆或經常受到國際客戶光顧時,穿制服的警察就會頻繁造訪。偶爾,警察也會檢查小老板和街頭小販的戶口本和營業執照,如果覺得合適,就徹底查封他們并沒收貨物。警察還會調整三輪車、汽車和摩托車進出城中村邊界的時間。在商業高峰期,警方要求進入城中村的人員持有特別許可證。然而,在白天和傍晚時分,交通閘門敞開,流動人口的商業活動得以恢復。
移民與警察和其他穿制服的執法人員間的沖突揭示了城中村的工業化如何無意中助長了尋租和監控這樣的次級影子經濟。隨著城市核心區生活成本的持續上升,對外來人口的掠奪和榨取也愈演愈烈,往往導致暴力沖突甚至大規模抗議。例如,2014 年,這些城中村爆發了外來人口的抗議活動,因為私人警察加強了對三輪車夫(他們是服裝制造業商品和人員流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進行處罰、沒收,并將三輪車轉手賣回給原車主的策略。在廣州城中村陰暗破舊的公寓樓里,農村流動人口隱蔽、封閉的形象,讓遠離城中村的城市居民產生了惡劣的印象,認為這些無證人口的世界充滿了犯罪和廉價勞動。隨著市中心和城中村鴻溝日益加深,城中村里這種以現金交易為主、外來廉價勞動者撐起的非正規經濟,在城市居民和市政府眼中頂多只能算是暫時容忍著。
結語
在本文中,我試圖說明毛時期以宗族為基礎的公社成員在出售其土地使用權時,透過角力和談判,不僅在廣州的城中村產生了一種私人與集體混合的產權所有模式,也發展出了一種針對外來務工人員的尋租和管制的次級經濟。盡管村民房東被剝奪了與土地的情感聯系,也不再從事農業生產勞動,他們仍被夾在戶口制度下的農民身份與利用自己擁有的土地使用權進行牟利的計劃之間。“土二代”這一標簽不僅強調了這一特殊的前農民階層在土地私有化進程中獲得的巨大經濟收益,還強調了這些成員游走在“城”與“鄉”的階級身份之間,占據的戰略性和掠奪性地位。這些以階級動態最終導致城中村的外來務工人員特別容易受到各種形式的管理和敲詐勒索,正是資本積累的鏈條當中,“驅逐”和“掠奪”所采取的其中一種具體形式。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