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臺辦昨天消息,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26日對“楊智淵案”進行公開宣判,以分裂國家罪判處楊智淵有期徒刑九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他應當是臺灣島內第一個因從事“臺獨”分裂活動被判刑的“臺獨”分子。
消息一出,島內又驚起蛙聲一片。因為以前在大陸被判刑的一般都是從事間諜活動或顛覆活動。
比如,2017年11月被湖南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5年徒刑的李明哲(臺灣民進黨前黨工),他的罪名是“顛覆國家政權罪”。
至于臺灣特務在大陸被捕被判案件那就更多了,國家安全部門也會不定期地公開一些典型案例。
此案報道的信息是這樣的: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8年至2020年間,被告人楊智淵為分裂國家、謀求“臺灣獨立”,在臺灣地區通過“臺灣民族黨”等“臺獨”組織,公開宣揚“臺獨”分裂主張,積極實施制定“臺獨”分裂行動計劃、圖謀推動“臺灣建國”并加入聯合國等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
《反分裂國家法》于2005年實施,司法機關追究被告人楊智淵2008年后分裂國家的行為符合追訴時效的規定。
臺灣當局的回應還是那些陳詞濫調,什么“秘密審判”、什么“侵犯人權”、什么“傷害感情”……這類。
它們甚至將臺灣民眾拉出來當擋箭牌,將少數靠分從事裂活動混飯吃的“臺獨”分子與臺灣民眾混為一談,制造人人自危氣氛,想破壞兩岸正常的民間交流。
但民進黨當局鬼話說多了,島內相信它的人越來越少。
油管上有關此事的評論區,一些島內網友就直接說“爽”!
無論綠營水軍如何費勁地去將楊智淵包裝為“無辜受害人”,但這“臺獨”人渣的劣跡仍然無所遁形。
楊智淵不僅靠“臺獨”混飯,而且還靠“臺獨”騙色。
臺灣網友爆料,2020年他在參選新北市永和區民意代表時,就曾對陳水扁的女粉絲進行性騷擾,有的還是已婚女子。
其中有一位被他騷擾的25歲女子還將聊天截圖貼到了網上。
不過,他只是“臺獨”組織里的一個小角色,當時也沒什么人注意到他。
2022年8月,他在浙江溫州被捕后,才有了些名氣。
現在宣判消息一出來,他的名氣又大了一些。
楊智淵的存在感跟臺面上那些“臺獨”大頭目沒法比,但反過來想,這種小丑都被判了9年,那些“成名已久”的“臺獨”大頭目一旦被捕得判多少年?大概率會被關到死。
楊智淵,1990年1月21日生于臺灣省臺中市。
他曾祖父是當過日本兵的臺灣人,死在東南亞。
他外公是國民黨低級軍官,1949年隨蔣軍逃到臺灣,然后女兒嫁給臺灣本省人,生下了他。
他在小學就接受了接受了校內外的“臺獨教育”。
他其實就是“臺獨勢力”一個典型的洗腦產物,一個怪胎。
這家伙在16歲時就成了一個極端仇視中國人的“臺獨分子”,被民進黨吸收為外圍成員,然后在綠營各派系中來回橫跳,有錢就是爹,有奶便是娘。
他的政治“履歷”
民進黨(2008-2009)
當兵。
臺灣民族黨(2011-2019)
“一邊一國”行動黨(2019-2021)
2008年,蔡英文曾以黨主席名義親自委任他為民進黨“校園青年駐校代表”。
“校園青年駐校代表”就是民進黨向學校滲透時的一個“臺獨”組織,然后,再通過這批人去影響更多的臺灣學生。
在民進黨的資助和鼓動下,楊智淵開始搞街頭政治,書也不讀了。
后來,他又效仿起納粹沖鋒隊,加入了一個“新納粹”組織。
由于該組織引起了以色列人的注意和抗議,民進黨嚇得將他勸退。
20歲時,他去當兵,21歲退役(后備役中士)。
由于跟著“臺獨”在街頭起哄,導致其學歷不足,找不到固定職業。
退役后,因為錢的問題跟父親鬧翻,離開臺中,游蕩在臺北街頭。
他又投靠了謝長廷,拿謝長廷派系的狗糧,成了一個極度崇拜日本的“新皇民”,為日軍罪行洗白。
2014年,他參加了“反服貿”運動,但他卻沒有得到青睞。
這期間,他加入了“臺灣民族黨”,這是一個由陳水扁的心腹幕僚黃華建立的“極獨”組織,妄圖推動臺灣“加入聯合國”,他在這個幾百人的小黨里成了“代理黨主席”。
后來,他又去跟陳水扁本人鬼混,又認了一個爹,加入了“一邊一國黨”。2019年,他還跟香港的“黑暴分子”勾連,公然從事挑戰國家主權和領土完全的活動。
這也是他被捕之前加入的最后一個“臺獨”組織,目的是為了借阿扁之力參選民意代表。
但因為阿扁太臭,2020年他僅僅得到了可憐的900票左右,輸得灰頭土臉。
由于參選,他背上了債務,再加上性騷擾差點被人告,他身邊的人說他“陷入了人生低谷”。
2021年,他終于想起要“顧三頓”(為一日三餐奔波),于是,搞了個圍棋班(專門騙小孩子錢一節課400元新臺幣)
但他自己本來就是個臭棋簍子,找他學棋的小孩少得可憐,別說還債,就連養活自己都成問題。
2022年1月9日,他可能是領到了什么任務,也可能是要躲債,他離開臺灣來到大陸,一開始是在廈門。
他真以為自己在臺灣干的那些破事,大陸會不知道。實際上,當他來到大陸時,就被國家安全部門注意到了。
不久,不知為何,他又跑到溫州送死
他的借口是參加在溫州舉行的業余圍棋比賽,據說他還想在溫州開餐廳,估計是想在溫州搞個“據點”。
2022年8月3日,溫州市國家安全局依法對楊智淵實施刑事拘傳審查。
8月4日,楊智淵由拘傳轉為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8月5日,依法通知其家屬。
2023年4月25日,他被溫州市檢察院以涉嫌分裂國家罪批準逮捕。
楊智淵跟那個李明哲還不大一樣,李明哲的老婆不斷上媒體,還跑大陸“撈他”,雖然李明哲老婆在“撈他”時跟情夫在一起,但畢竟演完了自己戲份。
楊智淵就沒有人“撈他”,他的父母不管他。否則,按照民進黨的戲碼,他父母早就開記者會哭訴了。
雖然臺媒沒有報道他家人對他棄之不顧的原因,但這種人渣肯定也沒少禍禍家人。
好手好腳,本來可以做點正當營生,但他卻干起了“臺獨”勾當,最終淪為“臺獨”勢力的炮灰。
臺灣人,絕大多數是要“顧三頓”的,生計才是第一位的。
以前,國民黨喊“反攻”,喊得震天響。
現在,民進黨喊“臺獨”,也喊得震天響。
但對老百姓來說,有多少人會把這些口號當真?
“反攻”也好,“臺獨”也罷,都是自欺欺人的電詐口號。
但從楊智淵的經歷來看,“臺獨”是可以將一個人從青少年時期就摧毀掉,讓他變成一具行尸走肉。
“臺獨”不除,島內還會有多少人會被洗腦。
它們沒有中華民族自尊心,也沒有中國人認同感,還將仇恨中國刻在骨子里。
無論大陸對臺灣多么友善,這些“臺獨”分子及受其影響的人都不會感恩祖國。
“臺獨”勢力就是要卡在大陸與臺灣人民之間,切斷兩岸聯系,絕不讓臺灣民眾看到大陸真正景象,把井蓋焊死。
所以,打擊“臺獨”決不能手軟。經濟手段、軍事手段、法律手段,都可以用上。
楊智淵案,只是一個開始。
要讓那些“臺獨”分子明白:《反國家分裂》同樣適用于臺灣地區,你在臺灣地區參加分裂活動,你就已經涉嫌犯罪。
楊智淵被判九年,令那些心存僥幸的島內“臺獨”分子感到心驚膽戰。別以為你在島內搞分裂活動,到了大陸就會沒事。
楊智淵十幾年的“臺獨”分裂活動都是在島內進行的,結果如何,他能逃脫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嚴懲?
不見棺材不落淚,“臺獨”末日不遠了。
希望等楊智淵出來時,他就可以看見祖國統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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