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 1879年日本強行吞并琉球王國后,引起琉球士族的反抗,日本不得不實施“舊慣溫存”政策。“舊慣溫存”政策的實施,使琉球士族愈益分化,無法團結抗日,白黨士族與以首里士族為首的中立派支持日本,傾向清朝的黑黨士族卻日益衰弱,不得不出逃海外,或在中國從事“琉球復國運動”。白黨士族雖協助日本管理琉球群島,卻趁日本開放組黨之契機,推動“公同會運動”,要求日本同意琉球王族擁有琉球群島的行政權,可見其政治行動與身份認同的矛盾性。在日本持續同化教育之下,新一代琉球知識分子逐漸“日本化”。盡管如此,宮古島人頭稅與杣山管理問題暴露了“舊慣溫存”政策的流弊,這些知識分子也切身體會到日本剝削琉球的事實,開始推動“沖繩自由民權運動”,主張廢除“舊慣溫存”政策,可見其身份認同的復雜性。“沖繩自由民權運動”雖然失敗,卻讓琉球民眾認識到了“日琉同祖論”的虛假,作為“琉球人”的身份認同得以覺醒,逐漸萌發“琉球民族主義”思想。
關鍵詞 日本 琉球士族 舊慣溫存 身份認同 公同會運動 沖繩自由民權運動
琉球王國是一個獨立國家,立國長達五百多年,擁有本土語言、宗教信仰、服飾音樂及生活習俗等,使琉球士族得以發展自我身份認同。琉球士族主要分為首里士族、那霸士族、久米士族,他們都認為自己是琉球王國的臣民,但在中日兩國的影響下,琉球士族對中日兩國均有一定的文化認同,并因他們的教育背景與職務性質的不同,形成多重身份認同。供職于琉球王府的首里士族掌握實權,與琉球王族關系最緊密,對琉球王國認同最強;負責日琉貿易的那霸士族常與日本薩摩藩往來,精通日本語言文字,對日本文化認同感最強,即白黨士族;負責中琉朝貢貿易的久米士族本是閩人三十六姓之后代,熟悉儒家經典,對中國文化認同最強,即黑黨士族。1879年日本頒布“琉球處分”,非法吞并琉球王國,引起琉球士民激烈抗爭,尤其是黑黨士族反抗最激烈,不只發起“贊成事件”,還遣人向清朝求援,在中國推動“琉球復國運動”,促使清朝不承認“琉球處分”的合法性,持續與日本交涉琉球歸屬問題。在當時形勢下,日本不得不實施“舊慣溫存”政策,拉攏白黨士族,打壓黑黨士族,以圖盡快控制琉球群島。從“舊慣溫存”政策的實施情形,可知該政策不僅是籠絡琉球士族的手段,也是壓迫琉球士族的工具。該政策在削弱島內親華反日勢力的同時,也通過與琉球士族合作開發等形式,實現了日本資本家獨占琉球各島的自然資源與廉價人力,使琉球群島成為日本的“內殖民地”的目的。
對于日本吞并琉球及之后施行的“舊慣溫存”政策,日本學界有較充分的研究,并以1945年日本戰敗投降為轉折點,呈現兩種完全不同的研究重點,尤其是出身日本與出身琉球的學者關注的門徑不同,對琉球研究也有不同的研究取向。1945年以前的日本學界深受軍國主義思想的影響,刻意強調琉球王國的經濟困窘、人民貧困、技術落后,抬高明治維新帶給琉球人民的各種“好處”,主張“琉球處分”有“民族統一”與“農民解放”的二重意義。例如,日本出身的學者柳田國男(1875-1962)、鳥居龍藏(1870-1953)主張“日琉同祖論”的合理性,并利用民俗學和人類學的理論,先入為主地推論日本同化教育是實現日本與琉球民族統一的手段,借以掩蓋并正當化日本的侵略行為。琉球出身的學者伊波普猷(1876-1947)、太田朝敷(1865-1938)、真境名安興(1875-1933)等人處于被日本學者輕視的窘境,自然不敢挑戰當時日本學界“日琉同祖論”的主流論述,但他們更關注日本統治琉球的殖民性質與差別待遇,多少觸發了琉球民眾對自身處境的省思。日本戰敗后,部分日本學者深刻反省日本帝國主義與戰爭暴行,指出“舊慣溫存”是日本在琉球建立殖民體制的過渡政策,其目的是壓制琉球民眾的反抗,深化了“琉球學”的研究內涵。例如,金城正篤批判“舊慣溫存”政策是用來麻痹琉球民眾的工具,他同時也揭示了“日琉同祖論”的虛偽。我部政男認為“舊慣溫存”不只是溫和的過渡政策,更是近代日本對外擴張的重要環節。山下重一根據《尾崎三良日記》揭示出明治政府、沖繩縣廳及琉球士族在“舊慣溫存”政策下的合作與對抗。新川明收集琉球耆老們的回憶,強調琉球鄉土史的重要性,并分析“舊慣溫存”政策對琉球社會的影響。波平恒男與后田多敦認為“舊慣溫存”政策削弱了琉球民眾的自我認同,并指出“琉球復國運動”是“琉球民族主義”的起點。豐見山和行、高良倉吉、西里喜行、上江洲智克、奧田博子、后藤乾一、澤田洋太郎、小熊英二、平良勝保等均指出“日琉同祖論”是“舊慣溫存”的文化策略,用以虛構“民族統一”的假象。
相較于日本學界反復論證“日琉同祖論”的合理性、或避重就輕地探討“舊慣溫存”政策的現代化意義,中國學界則側重強調中琉政治、經濟、文化往來的緊密關系,并指出“琉球處分”的侵略本質,抨擊日本“舊慣溫存”是殖民政策,否定“日琉同祖論”的理論假設,尤其關注琉球士族在中國發起的“琉球復國運動”,認為這些請愿活動是中琉宗藩關系存續的證據之一,也是現今琉球獨立運動的精神紐帶之一。可惜的是,中國學界較多關注尚德宏(幸地親方朝常,1843-1891,琉球國王尚泰之姐夫)、林世功(名城里之子親云上春傍,1842-1880)等人的請愿活動及其影響,卻未能討論留在琉球各島的琉球士族如何應對日本統治及其身份認同的變化。換言之,中日兩國學界認識到“舊慣溫存”政策的重要性,卻未能在制度層面去探討琉球士族接受日本統治的根本原因,也未能從文化角度去分析琉球士族的群體處境及其認同變化,使日本殖民琉球的差別待遇被美化為琉球現代化之契機。有鑒于此,筆者認為有必要撰文厘清,破除日本帝國主義者的謊言。本文討論對象是琉球士族,乃因當時琉球民眾民智未開,生活艱辛,尚未能發展出鮮明的自我認同意識,而琉球士族是琉球王國的政治主體與中堅力量,是引領琉球民眾的思想與行動的人。
本文主要探討琉球士族如何應對日本的“琉球處分”,并觀察宮古島暴動的“贊成事件”,分析日本推行“舊慣溫存”政策的必要性與局限性,進而解釋日本如何通過“舊慣溫存”政策,改變琉球士族的政治經濟地位,間接影響他們的政治行動及其身份認同。根據《琉球見聞錄》《沖繩縣史》《琉球所屬問題關系資料》等資料,可知日本在吞并琉球初期礙于清朝的勢力,只能暗中監視、伺機打壓黑黨士族,并實施“舊慣溫存”政策,驅使白黨士族,拉攏以首里士族為主的中立派,重新分配琉球士族的權力與資源。在日本軍警的逼迫下,琉球群島的抗日復國勢力逐漸衰弱,若干黑黨士族被迫出逃中國,從事“琉球復國運動”,而白黨士族推動“公同會運動”,強調琉球群島的自治權,要求日本同意琉球王族擁有琉球群島的行政權。由此可知,白黨士族雖與日本合作,卻未必完全認同日本,仍想以自治形式恢復琉球王族的統治,亦能窺見琉球士族自我身份認同的復雜性與矛盾性。通過日本同化教育與在琉球實施征兵制度,琉球新一代知識分子逐漸“日本化”,但他們卻從“舊慣溫存”政策的流弊,發現琉球上層士族獨占的特權及日琉兩地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上的差別待遇,洞悉了日本視琉球為“內殖民地”的真面目,進而推動“沖繩自由民權運動”,向日本爭取平等之權利,無形中強化了他們作為“琉球人”的身份認同,這成為戰后“琉球民族主義”的思想資源。
一、琉球士族的抗爭與“舊慣溫存”政策的形成
按照琉球王府主導編輯的系譜規定,具有系譜的是士族,沒有系譜的是百姓。作為琉球王國的文官,琉球士族與琉球王府結成從屬關系。琉球士族按階級高低、教育背景及職務性質之差異,分為首里士族、那霸士族、久米士族。三者在血緣認同上皆屬琉球,但在中日兩國文化的影響下,那霸士族的文化認同傾向“日本化”,久米士族的文化認同傾向“中國化”,首里士族以琉球文化為主,兼采中日文化之優長。1875年7月14日,日本明治政府禁止琉球向中國遣使進貢,并要求琉球國王尚泰(1843-1901)覲見明治天皇(1852-1912)。尚泰不愿束手就擒,立即派向德宏等19名琉球士族秘密前往福州,向清朝陳奏日本阻貢之事。此時,琉球士族按照其政治主張,分為親清的黑黨、親日的白黨及中立派。黑黨多為久米士族,以毛允良(龜川親方盛武,1808-1880)為首,主張依靠中國,對抗日本,必須延續中琉宗藩關系;白黨多為那霸士族,以向有恒(宜灣朝保,1823-1876)、向嘉勛(內間親云上朝直)、翁逢源(伊舍堂親云上盛英)為首,主張依靠日本,對抗意圖不軌的歐美列強;中立派多屬首里士族,以向居謙(浦添親方朝昭,1825-1883)為首,主張維持現況,確保琉球王室的利益。清朝雖要求日本交涉琉球問題,但日本直接派遣松田道之等強占琉球群島。1879年3月,日本宣布廢琉球改設沖繩縣,命令琉球國王尚泰遷出首里王宮,移交琉球版籍與王府文書,并出動警察、軍隊駐防琉球各島要地,避免琉球士族反抗或逃往中國陳情。4月4日,黑黨士族不愿服從日本命令,曾想以中城御殿為中心,召集琉球各島士族,共同反抗日本軍警。為避免琉球各島士族群起反抗,日本采取了分化瓦解手段,任命前三司官向居謙為沖繩縣廳的顧問,籠絡首里士族,使其不支援黑黨士族,并授權白黨士族協助沖繩縣廳接管琉球各間切,輔助日本軍警快速控制琉球各島。
以往琉球王國的地方管理制度,即是在琉球各地設置“間切”,“間切”轄有數量不一的“村”組織。由于琉球王國多為離島,管理不易,所以設置“藏元”,不設“村”。統轄“藏元”的最高長官為“頭”,由琉球王府派任,而“座”與“方”分別負責賦稅征收與行政管理。此時,琉球王府拒絕移交冊籍,準備發起抗日行動,不但遣人向福州館的向德宏、林世功、蔡大鼎(伊計親云上汝霖,1823-?)、毛精長(國頭親云上盛乘)等人報告日本吞并琉球的消息,請他們向清朝上書請愿,并要求琉球各島琉球士族簽下血誓書,宣示自己不服從沖繩縣廳的命令,也拒絕擔任沖繩縣廳派下的官職,采取不合作態度,更拒絕交出琉球王國時期的戶籍與賦稅文書,使沖繩縣廳無法掌握琉球群島的戶口、賦稅、勞役等情況。尤其是黑黨士族領袖毛允良、向龍光(津嘉山親方朝助)等人,常與向有德(浦添按司朝忠)、向文治(名護按司朝忠)、金培義(澤岻親方安本)等人私下策劃抗日活動,還與在中國的向德宏等人互通消息,暗中推動“琉球復國運動”。
為了控制琉球各島的秩序、完成政權轉移,沖繩縣令鍋島直彬(1844-1915)罷免琉球各島的“頭”,只沿用“頭”以下的役人,并設置警察本署與審判所,由日本軍警派駐琉球各島的警察分署,琉球時期的“在番所”也改為“警察派出所”,收繳琉球各島儲存的武器彈藥,更頒發日本鑄造的沖繩縣廳新印,回收琉球時期的各級官印。但原琉球官員并未理會沖繩縣廳的命令,仍命令琉球各島的“頭”繼續工作,造成兩套領導班子的權力重疊,而琉球士族也發起許多抗議活動,要求琉球各島人民簽下血誓書,用性命宣誓自己不愿接受日本的統治。對此,鍋島直彬命令日本軍警大規模逮捕一百多名琉球官員,嚴刑拷打,導致哭聲震天、聞者落淚。這次逮捕反抗者的牽連范圍甚廣,包括琉球王府、本島各間切、離島各藏元的役人們,主張抗日復國的琉球士族元氣大傷,不敢再公開反抗日本軍警,只能偷襲日本軍警與那些背叛血誓書的白黨士族們。例如,1879年7月“贊成事件”不但是琉球士族內部肅清的行動,也是琉球士族反抗日本統治的具體行動,其規模之大、牽連之廣、圍剿之難,讓日本不得不改變強硬策略,轉而籠絡琉球士族,遂有“舊慣溫存”政策之實施。
“贊成事件”發生在宮古島。該島是宮古列島的最大島,距離琉球本島約290公里。鍋島直彬罷免宮古島的“頭”時,宮古島役人們已接到琉球王府的命令,并簽下血誓書,承諾不執行日本命令,違反誓約者將被斬首示眾、以死賠罪,家人也會被逐出村落。當時作為下地村士族的下地仁屋利社雖簽署了血誓書,但迫于生計,出爾反爾,擔任了宮古島警察派出所的譯員兼雜役人。宮古島上層士族默許了此事,但宮古島的下層士族與島民們卻深以為恥,遂將下地仁屋利社的父母與弟弟驅逐出村,流放到伊良部島。根據血誓書的約定,島民們本想殺死下地仁屋利社,但擔心遭日本軍警的報復,只敢私下嘲諷下地仁屋利社。派駐宮古島的日本警察知曉此事后,命令宮古島“藏元”交出兇手,不過他們只是口頭訓誡這些兇手,避免擴大沖突。未料,下地仁屋利社不堪忍受金城松之妻的嘲諷,勃然大怒,竟拉著金城太太的頭發,將其扭送派出所。金城松深感恥辱,發動宮古島士族西里、仲里、東仲宗根等人履行血誓書,殺死違約者,下里村士族奧平昌綱也率領約1200名島民,包圍派出所,要求交出下地仁屋利社。島民們沖入藏匿下地仁屋利社的派出所后,將其亂拳毆死,并棄尸洞窟。沖繩警察部警視園田安賢聽到消息后,率3名警部與45名巡查全副武裝奔赴宮古島,因無法全部抓捕鬧事者,只好妥善安葬下地仁屋利社,將其供奉在那霸的寺廟,安撫那些為日本工作的琉球役人。值得注意的是,當時謠傳日本將派軍隊復仇、登島屠殺,琉球人心惶惶,許多琉球士族準備出逃中國,琉球民眾也害怕被牽連,趕緊帶著食物躲入山里避難。為了平息事端,宮古島的上層士族真榮平親云上自殺謝罪,而園田逮捕13名嫌疑犯,判以一至五年徒刑,草草了事。
園田的調查顯示,這13名嫌疑犯不只有宮古島的下層士族,還有首里的下層士族,他還在宮古島“藏元”搜出宮古島役人與全島島民簽名的30道血誓書。沖繩縣廳擔心一旦徹底追查血誓書,會刺激宮古島民群起反抗,于是選擇了快速結案。這一事件讓日本方面注意到琉球士族反抗的力量仍然很大,決定實施“舊慣溫存”政策。沖繩縣廳免除了琉球王府對薩摩島津氏的欠債5萬元,豁免琉球農民未繳納的租稅3萬石;并繼續維持琉球王國時期的土地制度、租稅制度及地方制度;保護琉球士族的特權,更優待琉球王族與首里士族,保留琉球國王尚泰的私有土地財產,給有俸祿的首里上層士族頒發公債證書,救濟無俸祿的首里下層士族,借以籠絡人心。尤其是日本保留了“人頭稅”的惡法,繼續剝削琉球農民,而琉球士族卻享有免稅特權,還能領取祿金,維持其經濟上的優勢地位。日本實施“舊慣溫存”政策的目的:一方面是壓榨琉球農民,使其負擔沉重的苛捐雜稅,讓日本有利可圖;另一方面是籠絡琉球士族,保留其經濟特權,減少琉球士族的反抗,避免中日兩國沖突升級的可能性。從結果來看,沖繩縣廳施行“舊慣溫存”政策相當有效,減緩了政權交替帶來的沖擊,但因在稅制與地方制度上采取特別制度,保留了琉球士族的特權,使琉球群島沒有縣議會或村議會,無法與日本本土同步改革,淪為了日本的“內殖民地”。
二、“舊慣溫存”政策壓制下的黑黨士族
在白黨士族的勸說下,尚泰接受“琉球處分”,也同意接受日本華族爵位,借以保全琉球王族的榮華富貴。尚泰的貪生怕死,讓黑黨士族相當失望,決定靠自己守護家國,于是派人秘密前往中國,向清朝求援,并串聯各村町、各間切、各島黑黨士族拒絕日本的任命,還讓琉球士民簽訂血誓書,拒絕與日本合作,引發“贊成事件”那樣的抗日活動。正因為有黑黨士族的反抗,日本決定實施“舊慣溫存”政策,拉攏中立派的首里士族,并派密探偵緝黑黨士族的動向,伺機逮捕。為了打壓黑黨士族的力量,日本單方面貶稱這些潛赴中國求援、從事“琉球復國運動”的黑黨士族為“脫清人”,剝奪其政治權利與經濟待遇。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國從事“琉球復國運動”的琉球士族未必全是黑黨士族,也有白黨士族識破日本野心后,轉而成為親華抗日者。例如,向德宏原本是白黨士族的骨干成員,但因日本軟禁琉球王族之舉,不再相信日本,轉而認同中國。
琉球各島星羅棋布,舟楫往來不絕,日本軍警人數有限,只能勉強控制那霸港,無法顧及宮古島、八重山、久米島、久高島等離島港口。根據1878年制定的《海外旅券規則》,沖繩縣廳要求出海者必須持有日本頒發的旅券,也要求日本軍警加強巡邏琉球各島港口,防止有人偷渡出海,但因查緝困難,仍無法阻止黑黨士族前往中國請愿。因此,日本內務省援引琉球王國舊法令《琉球科律》,并特別制定《甲第二五號》《甲第一七號》《甲第一五號》及《集會條例》等法令,剝奪這些在中國從事“琉球復國運動”的黑黨士族之祿金與入仕資格,給予經濟制裁與政治打壓。事實上,《琉球科律》的懲處條文曖昧,沒有明確處罰標準,但因中日兩國仍在交涉“琉球分島改約案”,讓日本投鼠忌器,不敢嚴懲這些黑黨士族及其親屬,于是在1879年至1885年期間日本以“舊慣溫存”政策的名義,用琉球王國舊法令懲處黑黨士族,并派出日本間諜,潛伏在中國福州、天津、北京等地,監視“琉球復國運動”的情形,避免刺激清朝出兵,也防止歐美列強出面干預琉球歸屬問題。
根據潛伏在中國的日本間諜情報,日本制作了《脫清人明細表》,還搜集黑黨士族秘密集會與私收貢稅的證據,試圖逮捕這些抗日者。此時恰巧發生“贊成事件”,引發宮古島騷動,讓日本不得不擔心捕抓黑黨士族的連鎖反應,可能讓中立派的首里士族加入抗日活動,于是命令沖繩縣廳一面執行“舊慣溫存”政策,延續琉球士族的經濟特權,一面暗中監視黑黨士族的抗日活動,伺機逮捕。沖繩縣廳欲懲戒的目標人物是黑黨士族領袖毛允良,但因日本仍與清朝交涉“琉球分島改約案”,遂不敢逮捕毛允良,避免琉球動亂,或引發中國出兵。正當“琉球分島改約案”即將議定時,滯留中國的琉球官員林世功自殺死諫,感動了清朝官民,中國國內主戰輿論大起,使清朝中止“琉球分島改約案”的交涉,不承認日本占有琉球群島。這使日本相當苦惱,其占領行為始終無法獲得國際社會的承認。
1884年中法戰爭爆發之際,日本欲趁機解決琉球歸屬問題。黑黨士族領袖向龍光也注意中法戰爭帶來的契機,希望促成清政府出兵干涉琉球問題,于是鼓動毛允良的嫡孫毛有慶(龜川里之子親云上盛棟)偷偷搭船前往福州,向欽差大臣督辦閩海軍務左宗棠(1812-1885)請愿。1884年11月,毛有慶返回首里,在中城御殿糾集黑黨士族,傳遞“琉球復國運動”的消息,并聲稱清朝將出兵琉球,讓黑黨士族們欣喜若狂,再次堅定了抗日信念,引起首里一帶的騷動。為了找出毛有慶,日本軍警立即逮捕毛允良一家人,逼問毛有慶行蹤與潛入中國的原因,毛允良不堪拷掠,竟同意退隱、不再過問政事。毛允良的歸順,讓沖繩縣廳得以大肆逮捕黑黨士族,并逮捕毛有慶,對其嚴刑拷打,毛有慶不幸傷重逝世。日本認為,毛有慶帶回的消息真偽難辨,卻引發琉球各島的騷動,于是命令沖繩縣廳加強控制琉球各島的港口,封鎖相關消息,并派出密探暗中監視黑黨士族的行動,避免他們阻礙“琉球分島改約案”。為了安撫黑黨士族,日本刻意安排尚泰回島探親,勸說向龍光、小津波朝睦、神山庸榮等人放棄“琉球復國運動”。這讓向龍光等人相當失望,準備另立新王。向龍光等人假意答應尚泰的要求,卻在1885年3月潛行中國,并假借尚泰的名義,在中國招攬從事“琉球復國運動”的志士。
中法戰爭結束后,日本多次頒發禁令,阻止琉球人前往中國,并加強稽查黑黨士族的抗日活動,迫使黑黨士族津嘉山朝功、高良龜、小波藏安章、津嘉山朝克、平田繼榮、津嘉山牛、仲村渠太良紛紛出逃中國。這些黑黨士族以福州琉球館為據點,集結流散在中國國內的琉球志士們,成為“琉球復國運動”的核心力量。梳理黑黨士族的政治主張,可知他們的主張有些微差異,但其共同點都是想尋求中國協助,脫離日本的控制。根據神山庸忠的訊問書,可知這些旅居中國的琉球士族約47人,分散在福州、北京、天津三地,從事請愿活動。他們被日本剝奪士族身份,喪失配享祿金與出仕當官的資格,失去了原來的收入,還因賄賂清朝官員代呈請愿書,花費巨資,生活困苦。最終,他們中有些人水土不服,埋骨異鄉;也有些人不愿接受日本統治,留在福州結婚生子、落地生根;還有些人見“琉球復國運動”前景黯淡,偷偷潛回家鄉,卻無法入仕,只能開私塾授業維生,延續儒家文化的火苗。此外,許多琉球士族不愿接受日本的統治,選擇移民夏威夷、菲律賓等地定居,開墾荒地或從事漁業,并將琉球文化保留下來,成為當地文化的特色之一。
1894年甲午戰爭爆發,原本沉寂多年的黑黨士族又活躍起來。在向志禮(義村按司朝明)的安排下,旅居中國的黑黨士族在寺廟聚集,祈求中國戰勝日本,聲勢浩大;而琉球各島也流傳著清朝將派出黃色艦隊攻打那霸的傳言,許多日本商民躲入山里避難,一時間風聲鶴唳。沖繩縣廳立即提高警戒,出身大和的日本商民也打算偷襲黑黨士族的大本營久米村,一舉鏟除黑黨士族的勢力,避免他們向中國通風報信、里應外合。可惜的是,日軍在遼東半島的陸戰大勝,直逼山海關,清朝元氣大傷,只好議和,無法再要求日本交涉“琉球分島改約案”,日本非法吞并琉球遂成定局。甲午戰后,清朝更為衰弱,黑黨士族含恨接受“琉球復國運動”很難成功的現實,而日本管理琉球群島的重點也轉向國防軍事,試圖將琉球群島打造為日本“帝國之南門”,得以窺伺中國。
三、“舊慣溫存”政策的廢除與“琉球人”自我身份認同的覺醒
1881年,沖繩縣令上杉茂憲(1844-1919)巡視琉球各島時,看到琉球農民饑餓窮困的慘狀,遂建議日本改革“舊慣溫存”政策,廢除琉球士族的特權,減輕農民負擔,并針對琉球兒童施行免費的義務教育,加強日本同化教育。為了評估上杉的建議,日本派出參事官議官補尾崎三良(1842-1918)進行實地考察。考察琉球各島后,尾崎指出琉球王國時期的土地制、貢稅法、階級劃分都是不合理的惡法,讓琉球農民生活貧苦,但考慮到黑黨士族仍在反抗日本,遂主張日本仍應維持琉球士族的特權,繼續施行“舊慣溫存”政策,否則日本將得不償失。在尾崎考察之后,日本政府罷免了上杉茂憲,決定仍沿用琉球舊制管理琉球士民,籠絡琉球士族。但同時也開始大力設立會話講習所、師范學院、中小學校等機構,開展同化教育,強調“天皇制”與“日琉同祖論”,創造日本人與琉球人為同一民族的幻想,甚至倡導征兵義務,鼓吹帝國主義思想,讓琉球兒童無形中接受日本統治,培養出“日本人”的身份認同。
在“舊慣溫存”政策下,琉球各島仍采用“間切制度”,讓白黨士族能擔任代理人,協助沖繩縣廳進行管理。但隨著日本官員不斷調入琉球各島,白黨士族逐漸失去實權,再加上琉球新一代知識分子也逐漸成長起來,可以取代白黨士族的代理人地位,使白黨士族不得不尋求自救之道。其間能看到白黨士族與沖繩縣廳的關系頗為微妙,呈現合作中有對抗、對抗中有合作的矛盾性。1889年日本頒布《大日本帝國憲法》后,日本民眾獲得了參政權,但琉球民眾沒有參政權,讓白黨士族看到機會,將日琉兩地的差別待遇訴諸日本本島的新聞媒體,一時輿論大嘩。在輿論壓力下,日本只好同意琉球民眾擁有組黨集會的參政權,并考慮“舊慣溫存”政策的存廢問題,將日琉兩地體制同一化。因此,白黨士族聯合琉球王族尚寅(宜野灣王子朝廣,尚泰次子,1866-1905)組成“公同會”,再以“公同會”的名義,向日本提出“琉球自治”的請愿書,希望琉球王族能世襲沖繩縣令,由白黨士族管理各島內政。
“公同會運動”表面上是琉球民眾爭取琉球自治的自由民權運動,但從公同會只允許士族身份者加入之事,可知“公同會運動”實際上是琉球王族與白黨士族伺機恢復權力的抗爭,不能視作琉球民眾自發的自由民權運動。日本不可能同意“公同會運動”的自治訴求,也不可能推翻日本同化琉球士民的政策方針,但琉球王族尚寅仍不死心,收集了73322名琉球士族與琉球各島役人的簽名,制作琉球自治請愿書,并授意《琉球新報》記者太田朝敷(1865-1938,白黨士族骨干成員,首里士族出身)撰寫文章,為“公同會運動”宣傳造勢。對此,日本為避免直接沖突,并未采取強硬手段,而是運用輿論工具,通過《鹿兒島新聞》《大阪每日新聞》《讀賣新聞》嚴厲批判尚寅等人發起的“公同會運動”只是披著自由民權的外衣,掩護白黨士族想維持特權的私欲,根本不是為了爭取琉球民眾的權益。在日本官民的口誅筆伐下,“公同會運動”很快沉寂,白黨士族欲奪回行政權的希望落空,只能采取更隱蔽的方法,維持白黨士族的地位及影響力,如設立沖繩銀行和開辟桃原農園等,間接推進了琉球農業的發展。然而,通過“公同會運動”引發的輿論戰,徹底揭露了琉球群島在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不同于日本本島的事實,而由日本本島移居琉球各島工作的日本商人、警察、教師們同樣不滿“舊慣溫存”政策,認為沖繩縣廳沒必要保護琉球士族的特權,并主張琉球群島不是特殊之地,應與日本本島同一制度。在琉球島內外的壓力下,沖繩縣廳不得不開始思索如何重整琉球各島管理層的問題,并嘗試調整“舊慣溫存”政策。
正當沖繩縣廳準備調整“舊慣溫存”政策時,宮古島“人頭稅”問題卻引發了士族的動亂。宮古島“人頭稅”問題起因于琉球王國時期的稅制混亂,難以數字化管理,尤其是宮古、八重山兩島,不但征收15歲至50歲男女的“人頭稅”,還要以實物與貨幣并存的形式繳納地租,讓宮古島農民不堪重負。在日本移民中村十作(1867-1943)、首里士族城間正安等人的努力下,沖繩縣令奈良原繁(1834-1918)準備進行地租改革,于是命令宮古島役所所長吉村貞覺調查“名子”“御蔭米”“吏員名單”的情形。未料,“人頭稅”的收取涉及宮古島士族的經濟利益,遭到宮古島士族強烈反對,甚至派人阻礙吉村貞覺的調查工作。無奈之下,中村十作帶著福里村代表與保良村代表前往東京,向日本國會與內務省控訴“舊慣溫存”政策的不合理之處,還請同鄉友人《讀賣新聞》記者增田義一撰寫“人頭稅”相關報道,向日本11家報刊揭露宮古島農民的慘狀,引起輿論一片嘩然。此時已傾向調整“舊慣溫存”政策的日本內務省,命令琉球出身的謝花升(1865-1908)暗中調查琉球地租與杣山開墾的貪腐問題,揭露“舊慣溫存”政策的弊端。
謝花升是琉球農民之子,家境貧寒,沒錢讀書,但受惠于上杉茂憲的同化教育政策,得以進入東京帝國大學學習,成為新一代的琉球知識分子。求學期間,謝花升加入勇進社(后改名為沖繩學生會),向日本自由民權運動理論家中江兆民(1847-1901)、幸德秋水(1871-1911)等人學習政治理論,參與日本本島的自由民權運動,直接觀察日本社會的現狀及其變化。日本非常重視謝花升這批琉球公費生,試圖將他們培養成預備干部,所以謝花升取得學位后,很快成為日本內務省任命的農業技師,甚至還作為日本同化教育的樣板人物,獲得明治天皇的接見。謝花升回鄉任職后,負責指導琉球各島的農業改良工作,前途一片光明,但因“人頭稅”與杣山開發的調查工作,侵犯了琉球士族的既得利益,令許多人相當嫉恨。杣山指的是琉球王府獨占的官有山林,嚴禁琉球農民進入。沖繩縣令奈良原繁命令“杣山官有化”,以增加財政收入。作為農業技師的謝花升反對“杣山官有化”,指出這樣只有利于沖繩縣廳與首里上層士族,建議“杣山共有化”,讓琉球士民都能共享林業利益,并拒絕了29組首里上層士族對杣山的開墾申請,使奈良原繁與首里上層士族對其恨之入骨,欲除之而后快。同樣接受日本同化教育、出身首里士族的太田朝敷,明知道“杣山官有化”的結果是弊大于利,無益于琉球農民,但為了保護首里士族的共同利益,遂利用自己是《琉球新報》的記者身份,污蔑謝花升挾私報復,并批評謝花升嫉妒首里士族的身份地位,才會刻意阻礙首里士族開發杣山。
事實上,在“舊慣溫存”政策的外衣下,掩蓋的不僅是“杣山官有化”的陰暗面,也隱藏了奈良原繁與首里士族之間輸送利益的貪腐問題,甚至讓人忽略了日本官員及東京制糖業者等資本家以權謀利,通過暗中與首里士族合作,掌握琉球各島的自然資源與農業利益的問題。被迫去職的謝花升,仍努力爭取琉球農民的權益,不但與當山久三、安里元榮、赤嶺銀太郎、大田長慶、渡口龜助(生卒不詳,曾任澎湖丸一等運轉士)等人組成“沖繩俱樂部”,推進“沖繩自由民權運動”,同時創辦《沖繩時論》,批評“舊慣溫存”政策的各種弊政,要求日本廢除該政策,減輕琉球農民的納稅壓力。為了維護沖繩縣廳的權威,奈良原繁強行解散“沖繩俱樂部”,還派人襲擊謝花升,導致其精神崩潰,貧病交迫,病重而死。“沖繩自由民權運動”雖然失敗,但日本政府也已意識到“舊慣溫存”政策的局限性,在1903年廢除該政策,并收回沖繩縣令的權力,仿照日本本島的行政制度,將琉球群島改制為二區五郡制,完成了日琉兩地的制度同一化。謝花升不畏強權的精神及其自由民權理念,啟發了許多琉球新知識分子,使他們注意到日琉之間的不平等地位及其差別待遇,開始強調琉球人與日本人平等,覺醒了“琉球人”的自我身份認同;并促成了重視琉球各島的固有文化,關注琉球群島本土語言、文學、歷史、民俗等的“琉球學”的出現,形成戰后“琉球民族主義”的思想基礎。以新一代琉球知識分子謝花升的遭遇為例,可知日本本以為同化教育能抹去琉球士民的自我身份認同,使其“日本化”,但謝花升卻在爭取琉球民眾權益的過程中,不但意識到日琉兩地的差別待遇,也發現了日本社會歧視琉球人的現實。而“沖繩自由民權運動”傳播的自由意志與民權思想,讓琉球民眾意識到自身被歧視的制度性原因,也認識到向日本官民爭取平等權益的重要性,遂能看破所謂的“日琉同祖論”只是一套讓“琉球人”忘記了自己是誰的宣傳工具而已。
結語
身份認同(Identity)屬于主觀意識,分為個人身份認同與族群認同,而族群認同又以血緣關系、文化根源、歷史傳承、語言文字及宗教信仰為主要識別標志。在不同時代、不同事件背景下,個人身份認同或族群認同會受到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因素的影響,所以認同問題是一個歷史過程,也是文化發展的結果。在中日兩國政治文化的長期影響下,琉球士族對中日兩國的文化認同是多變的、流動的、共時性的。琉球士族主要分為首里士族、那霸士族、久米士族,他們效忠琉球王國,在政治上認同琉球王室,但自1875年日本阻貢后,琉球士族很快分為親日的白黨士族、親華的黑黨士族及中立派。白黨士族以那霸士族為主體,黑黨士族以久米士族為主體,人數最多的首里士族屬中立派。
1879年日本強行吞并琉球王國后,引起琉球士族激烈反抗,尤其是黑黨士族,鼓動琉球各島士族簽訂血誓書,不與日本合作,引發“贊成事件”,并籌劃“琉球復國運動”,反復向清朝請愿,使日本不得不實施“舊慣溫存”政策。“舊慣溫存”政策的實施,導致琉球士族進一步分化,無法團結抗日。白黨士族與以首里士族為首的中立派支持日本;支持清朝的黑黨士族失去特權,實力日益衰弱,不得不出逃海外,或在中國從事“琉球復國運動”,其愛國情操令人感佩。遺憾的是,1895年甲午戰敗后,清朝更為衰弱,“琉球復國運動”也難以為繼。反觀白黨士族選擇與日本合作,協助沖繩縣廳管理琉球各島,但隨著日本本島不斷調入官員,又培植新一代琉球知識分子,擔任沖繩縣廳的役人,使白黨士族不再是不可替代的代理人,逐漸被邊緣化。為維持特權,白黨士族抓住日本允許組黨的機會,與琉球王族合作,推動“公同會運動”,請愿由琉球王族世襲沖繩縣令,琉球各島享有自治權。日本不可能同意琉球自治,于是發動新聞媒體的輿論力量,批評“公同會運動”不是琉球民眾自發爭取權益的政治活動,只是琉球王族的復辟之舉。“公同會運動”失敗后,白黨士族通過設立銀行、創辦新式報刊、發展現代化農業等方式,維持自身在琉球社會的地位及其影響力。白黨士族的一系列政治活動反映了其在政治行動與身份認同上的矛盾性。
1880年以后,日本推行同化教育,宣傳“日琉同祖論”,刻意培植琉球新一代知識分子,使琉球士族原有的文化認同逐漸被日本刻意建構的族群認同替代。通過日本同化教育與征兵制的實施,新一代琉球知識分子逐漸“日本化”,但宮古島“人頭稅”與杣山管理等問題,讓這些人不但發現“舊慣溫存”政策的各種弊病,也注意到琉球士族的特權與日本剝削琉球各島的事實。新一代琉球知識分子謝花升的遭遇,展現了其身份認同的復雜性。謝花升雖接受同化教育,自我身份認同“日本化”,但在爭取琉球民眾權益的過程中,意識到日琉兩地的差別待遇,發現了琉球人被歧視與被雙重剝削的制度性原因,開始推動“沖繩自由民權運動”,主張廢除“舊慣溫存”政策,呼吁琉球人與日本人地位平等,不應受到差別待遇。“沖繩自由民權運動”雖然失敗,卻讓琉球民眾認識到“日琉同祖論”的虛假,作為“琉球人”的身份認同也得以覺醒,逐漸萌發了“琉球民族主義”的思想。
為了緩和琉球島內外不滿“舊慣溫存”政策的輿論壓力,日本在1903年廢除該政策,又陸續廢除了“人頭稅”、夫役及林地租稅,減輕琉球農民的賦稅壓力。但同時,日本委任首里上層士族開發琉球各島的官有山林,士族祿金政策也保留到1909年才廢除,使琉球士族能自謀生路,從事商業活動,或融入沖繩縣廳的管理階層,繼續與日本合作。不幸的是,“舊慣溫存”政策廢除后,琉球民眾仍未擺脫雙重剝削的困境,也無法翻身做主人,反而是日本資本家很快通過與琉球士族合作開發琉球各島,取代了琉球士族的特殊地位,侵占了琉球各島的自然資源與農業利益,使琉球群島淪為日本的“內殖民地”。在嚴酷的剝削下,琉球青年們被迫離家,在日本本島打工糊口,卻遭到日本社會普遍歧視,他們精神痛苦,開始進一步懷疑“日琉同祖論”的合理性。此時,謝花升不懼強權的抗爭精神與“自由民權運動”的思想種子慢慢生根發芽,啟發了琉球青年們的自由意志,使他們認識到“日琉同祖論”僅是宣傳工具。之后日本帝國主義者對琉球民眾的迫害與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沖繩戰的慘烈,讓琉球民眾對“琉球人”的自我身份認同再次被強化,逐漸形成戰后“琉球民族主義”的思想資源與“琉球獨立”的政治理想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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