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勇,北京大學歷史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北京市中日文化交流史研究學會會長、中國抗日戰爭研究學會副會長等。
內容提要:近代日本對外擴張以吞并琉球王國為起點,逐步炮制“大東亞共榮圈”殖民帝國。日本戰敗投降后,由于國際因素交叉支配,琉球未能像朝鮮等殖民地那樣實現民族自主,仍陷于日本縣政與美軍占領“雙重殖民地”狀態。琉球民族堅持其復國愿景與實踐,長達一個半世紀。國際社會應該堅持《開羅宣言》等國際原則,吸收處置日本殖民地的經驗與教訓,尊重琉球人的民族自決權,真正解決琉球主權歸屬這一國際化問題。
關鍵詞:中日關系 日本 琉球 殖民主義 民族解放
發生于1879年的琉球滅國事件,是近代日本對外擴張并實施殖民統治的起點,琉球民族的復國思想與行動就此萌發與展開,受到國際社會持久而深切的關注。二戰前后對于日本殖民琉球問題,曾有開羅會議討論,隨后是美軍占領以及舊金山和會委托管制等國際性處置,但問題仍未解決。現今琉球群島被分割,其北部奄美大島等約1/3面積被劃入日本九州南部的鹿兒島縣轄區,剩余2/3約2600平方公里的沖繩本島及中南部島嶼等被設置為日本沖繩縣,處于新的“雙重殖民地”狀態。
從廣域角度考察亞太地區反抗殖民主義的民族解放運動,在二戰后實現民族獨立和建國的有東亞的朝鮮民族獨立運動、南亞的印度非暴力抵抗運動等。琉球雖未能達成“救國”“復舊”目標,但并未停止努力,進至21世紀更有新的“琉球獨立”“主權再議”“自主決定權”等政治吁求。琉球人的復國愿想及其實踐,事關一個千年民族的存滅以及亞太區域政治大事,并非通常的批評者所言“居酒屋的獨立論”。琉球問題一開始就具有國際化性質,也是21世紀中日共同歷史研究的討論問題之一。國際社會應借鑒二戰結束以來處置日本殖民地的基本原則,以及處置琉球問題的經驗與教訓,重新探討對其主權歸屬等問題的解決方式。
“琉球所遭受的殖民地統治,持續140年以上,在世界范圍也是最長的”。與琉球問題相關的中外研究成果相當豐富,本文在梳理21世紀前后出版的學術成果與史料文獻基礎上,探討近代日本殖民主義與琉球復國問題,敬請各位方家批評指正。
一、 琉球滅國與日本近代殖民主義形成
古琉球所在的琉球群島分布于亞洲東端、太平洋西部海域,南北綿延上千公里。島上居民源流尚無定論,但已發現有多種古人類化石,如沖繩本島發現多具完整化石的港川人,推斷距今22000年以上,早于日本本土的濱北人(距今約14000年)。琉球群島的地緣物產等諸多自然條件,對于群島人類活動“不單提供了文化與歷史形成的場所、舞臺,還是規定其文化與歷史存在方式的基本條件”,造就了獨具特色的古琉球文明。
古琉球人在先古村落、分散性城寨的社會基礎上,自15世紀前后由尚氏王朝統一,開始了琉球人“自為一國”的歷史。統一后的15—16世紀是琉球國對內發展、對外交流的黃金年代。高良倉吉指出,無論是中國皇帝的冊封,還是日本國家的權力操作,都沒有改變琉球王國獨立國家的特征。以統一后的琉球國王“作為君臨‘琉球世’唯一之主而保持其存在地位,也就是說,琉球王國是擁戴這一‘主’為頂點的純然獨立國家,這在古琉球時代即已成立”。
琉球人之國家認識及其政治文化表現,可從1458年尚氏王朝鑄造“萬國津梁鐘”看出,其上有漢字銘文“琉球國者,南海勝地也。鐘三韓之秀,以大明為輔車,以日域為唇齒,在此二中間涌出之蓬萊島也。以舟楫為萬國之津梁,異產至寶充滿十方剎”。該銘文被廣泛引用,也被寫入沖繩縣廳屏風。“萬國津梁”成為琉球群島居民身份認同、琉球歷史文化存在的表征用語。
進入17世紀后,1609年發生薩摩藩藩主島津家久“薩摩入侵”事件,琉球國王被俘,不愿投降的大臣鄭炯等人被殺害。在其后200年間,琉球國不斷受到薩摩的經濟掠奪和政務操控。一些日本學者依據薩摩的入侵與控制,強調琉球“屬于”日本。但非法暴力侵略不應作為領屬的理由,且琉球人實際保住了相對于“大和”(日本)的獨立國地位。18世紀,日本兵學家林子平的《海國兵談》《三國通覽圖說》等著作,以朝鮮、琉球、蝦夷地(今北海道)為“日本的三鄰國”。19世紀中葉的琉球國,先后與美國、法國、荷蘭締結國際條約,由此可見國際社會對琉球國政治主權的承認。
19世紀后期,日本從根本上改變了琉球的歷史軌跡。同為亞太地區島國,日本國在19世紀亦曾遭受歐美殖民勢力的壓迫,其后歷經1868年前后的王政復古、明治維新,重建國家政權,漸次確立軍國主義體制,制定“布國威于四方”的對外擴張政策,走上與西方列強為伍并侵略東亞鄰國的戰爭之路。
明治政權羽翼未豐,卻迅速對外開戰,第一步就踏上島國琉球。對于沒有武裝力量的弱小琉球國,日本軍警的開進幾乎是兵不血刃,這是琉球民族悲劇的揭幕。日本于1872年強占琉球,1879年改琉球為沖繩縣。作為后起的殖民主義國家,日本對琉球的掠奪與壓榨較老牌帝國遠甚。為嚴密控制琉球殖民地的名分與思想,日本幽囚琉球國王尚泰于東京,掠走國王內府涉外條約原本、戶籍等全部文書,再按官史“皇紀”模本快速出版大批史書,以宣傳其殖民統治的合法性,如大槻文彥編著《琉球新志》(1873年)、小林居敬編《琉球藩史》(1874年)、伊地知貞馨著《沖繩志》(1877年)、松田道之也編《琉球處分》(全3卷,1879年)等。這些論著大力宣傳琉球人是日本人之一部分,否定琉球人之民族個性,宣稱琉球歷史是日本歷史之組成部分,是地方史與全國史之關系等,其目的是為將琉球人同化為日本人的滅琉政策服務。
面對日本的侵略,有“溫和文化”“非武文化”特征的琉球國展開軍事武裝之外的救亡歷程。其中最為激烈的抵抗是在1879年前后。琉球政府一方面向日本政府請愿保存舊制,同時向中國和英美各國政府請求援助。1878年,琉球三司官毛鳳來、馬兼才等在東京向各國使館提交請愿書:“竊琉球小國自明洪武五年入貢中國,永樂二年我前王武寧受冊封為中山王,相承至今,向列外藩。遵用中國年號、歷朔、文字,惟國內政令,許其自治……自列中國外藩以來,至今五百余年不改。”宣敘“敝國雖小,自為一國”,呼吁各國斡旋:“今事處危急,唯有仰仗大國勸諭日本,使琉球國一切照舊。闔國臣民,戴德無極。除別備文稟求大清國欽差大臣及大法蘭西國全權公使外,相應具稟,求請恩準施行。”
琉球還另派使節向清政府求助。1879年,使臣紫巾官向德宏致李鴻章請愿書表示:“生不愿為日國屬人,死不愿為日國屬鬼。”向德宏其后客死中國。另一使臣林世功1880年10月20日在北京“血諫”殉國,遺下絕命詩:“一死猶期存社稷,高堂專賴弟兄賢。”林世功“享年40歲。清朝悲其志,贈銀二百兩,以補棺衾之資。二十二日挽靈柩,葬于張家灣”。林世功以死抗議日本而喚醒同胞,他與1905年在日本蹈海表示抗議的中國人陳天華,還有1909年刺殺首任韓國統監伊藤博文的韓國義士安重根,同為東亞地區反抗日本殖民主義的英雄人物典型。
清政府對琉球問題,有過多種討論,雖未能直接發兵,但始終認同林世功的“存社稷”主張,支持“使琉球國一切照舊”,及“存球祀”的對日交涉。琉球國士族發動的“琉球復舊運動”和“琉球救國運動”,堅持多年后終告失敗。琉球王室仍堅持抵抗立場,沒有同日本簽訂有關國家主權的條約。琉球多方努力,終沒能擋住日本軍警的鐵蹄。“日本政府的‘征服’結果,消滅了琉球國,成立了沖繩縣這樣的殖民地政府”。原本“自為一國”的琉球王國成為日本對外擴張的第一塊殖民地。
對于吞并琉球的擴張政策,日本國內的軍國主義、民粹主義的支持力量十分強大,不過也有民權、民主派思想家明確反對,其中影響力較大、有代表性的是社會主義者河上肇。1911年,河上肇到訪琉球進行演講,強調琉球人擁有與帝國主義國家日本對抗的權利,遭遇當地親日報紙的強烈批判并被趕走。河上反對日本帝國主義對外侵略、反對殖民琉球的思想影響深遠,促成原本主張“日琉同祖論”的琉球本土學者伊波普猷“覺醒”。同時期的思想家植木枝盛認為,“應該在亞洲諸國之間推進主權平等(同等主義),排除武力主義,施行‘開明主義’”,并提出“琉球獨立構想”。柳田國男將琉球狀況描寫為“地獄”“破滅”“餓死”。廣津和郎指出,世界各國關注朝鮮等殖民地的悲慘遭遇,卻無人知道琉球人的悲苦。
上述反對吞并琉球的主張處于劣勢,無法抗衡當時日本的對外擴張思潮。且民主派中也分化為支持合并琉球的“處分派”和反對吞并的“非處分派”。還有激進論調攻擊琉球民族是“琉奴”、琉球國王是“酋長”,要求“討琉”等。可見,日本殖民主義吞并琉球的思想與行動,獲得國內多種政治力量支持,形成朝野合作的優勢。
在琉球滅國過程中,雖不乏林世功那樣以死相拼的民族英雄,以及日本民主派反戰和平人士、中國清政府等外部力量的支持,卻受限于琉球貧狹的地理條件和弱小的人口力量,未能直接阻止日本建立殖民統治。之后,琉球民族的抵抗運動進入更加艱難的殖民地時期。
日本吞并琉球,直接影響其后來的國策決策與發展方向。1887年,哲學家中江兆民發表《三醉人經綸問答》,該著作影響巨大,在中國也有多種中譯本。書中描寫三個人物的國策論戰,一是“豪杰君”,主張全面興兵,對外征戰并割占鄰國領土;二是“紳士君”,主張洋學,實施全面民主的非武裝政策;三是“南海先生”,主張以商業貿易為主,適度保持軍備。日本研究者認為,“南海先生”的主張“是明治20年那個時代的日本民眾最為支持的意見”。但日本內外政策的發展軌跡顯示,自吞并琉球開始,日本即在戰爭道路上狂奔,“豪杰君”完全壓制著“南海先生”和“紳士君”,不斷侵占鄰國領土、掠奪他國財富的霸權政策,加速了日本國家殖民主義體制的完成。
圍繞琉球問題的和戰之爭,在此后數十年的日本政界不斷重復出現,且多是反戰民主派失敗,特別是到20世紀三四十年代的日本侵華戰爭時期,更是掀起舉國一致的戰爭狂熱。
日本侵占琉球是其近代殖民主義的起點而非終點。還在吞滅琉球過程中,日本即有宣揚更為激進的擴張理論,覬覦更加廣闊的地域。如1873年出版的《琉球新志》便“舉十證以辯之”,強調不僅琉球,東亞大范圍都應該歸屬于皇國日本:“嗚呼!今日開明之隆,自千島樺太,以至沖繩諸島,南北萬里,環擁皇國,悉入版圖中,而風化之所被,無有窮極,骎骎乎有雄視宇內之勢矣。”基于如此霸道理論,日本每隔5—10年就要發動一次對外侵略戰爭,搶占殖民地。在吞并琉球后,臺灣島、朝鮮半島連續被日本侵占,至二戰時期又炮制“大東亞共榮圈”,這就是戰后日本右翼引以為傲的近百年的所謂“東亞解放戰爭”。日本“豪杰君”叫囂的“骎骎乎有雄視宇內之勢”,為亞太地區帶來沉重的戰爭災難。
綜合考察日本在19—20世紀對外侵略戰爭的歷史,有助于深入認識琉球滅國對于日本近代殖民主義的啟動作用。琉球群島是日本殖民帝國之戰爭起點,也是日軍國內動員和對外征戰的戰略基點。又吉盛清指出:“日本國獲得了琉球國與臺灣領土,進行殖民地統治,國名也由‘大日本’膨脹為‘大日本帝國’,成為東亞唯一的帝國主義國家,開始一次又一次對東亞的侵略戰爭與殖民統治。”換言之,日本吞并琉球之舉,是明治維新之后,國家社會全面走向軍國主義、殖民主義過程中,具有對內、對外雙重作用的大事件。
近代琉球人的滅國、救國及戰后復國愿景,歷程長達一個半世紀。琉球人從未停止過抵抗,只要琉球人的復國意志沒有被摧毀,日本終不能獨自消化其殖民主義戰果。琉球民族的偉大在于堅持正義,而日本無法洗刷的是其侵略無道的恥辱。以有道勝無道,是為琉球民族復國愿景之內生底色,也是國際社會給予認同的道義基點。
考察現今琉球問題,不能忽略19世紀以來歷史演變的諸多場景。琉球國存滅是一個國際化問題,不能受控于日美兩國。具有千年傳統的中琉關系以及世界性和平力量,正在提升處置琉球問題的話語權。由多邊力量加以協調,有助于琉球人擺脫殖民主義的壓迫,實現民族的自主決定權。
二、 “琉球學”及其復國理論的戰后發展與實踐
在始于2006年的中日共同歷史研究項目中,琉球問題被列入共同研究的要點。中方認為,日本侵占琉球是暴力征服;日方則肯定吞并琉球合理,強調“清朝則處于劣勢,逐漸接受了日本的主張”。琉球人的抵抗運動確實在滅國后轉入低潮,清政府也確實“處于劣勢”,失去談判實力。但是,“接受了日本的主張”說法違背史實,清政府從來沒有認同日本對琉球的領屬。在甲午戰爭后的東亞格局之中,琉球群島主權問題仍然屬于無外交承認的日軍強占狀態。
由“琉球處分”而滅國的琉球民族,失去清政府在外交領域的協助,處境更為艱難。直至1945年春沖繩戰役日軍戰敗,琉球被美軍占領,這一段殖民地時代方告結束。對于殖民地時代琉球人的處境,伊波普猷等稱之為“蘇鐵地獄”,即長滿蘇鐵植物的人間地獄。琉球人盡其所能推進復國愿想,從未停止抵抗。雖然琉球人的抵抗不如朝鮮三一運動、印度非暴力不合作運動那樣宏大壯闊,但也展現出不遜于其他民族的光榮抗爭史。在各類抗爭形式中最為成功、具有長遠歷史意義的是,琉球人在思想理論上的建樹,即建構出反映琉球民族文化努力的琉球學。
琉球學也被部分日本研究者稱為“沖繩學”,按琉球學者解釋,其主體內容是主張“琉球人是為純然自主之民”,旨在堅守“琉球史像”。琉球學的建構突破了日本的同化政策;打破了日本殖民主義史觀,即日本宣傳的琉球人是日本人的分支,琉球群島是大日本帝國之領土的謬論;解決了何為琉球、何為琉球人等民族獨立所需要的身份認同問題;順應了林世功期望的“存社稷”,以及王國政府“照舊”“自為一國”等政治要求。
伊波普猷是琉球學創建者,被譽為“沖繩(琉球)學之父”,著有《古琉球》(1911年)、《孤島苦的琉球史》(1926年)等著作。伊波是在日本強占并同化琉球30余年之后的大正年間,使用“琉球民族”概念,主張“琉球人是為純然自主之民”。伊波區分琉球人和阿伊努人、大和(日本)人之間的人種界限,指出“琉球民族這一個迷兒在其兩千多年間,并沒有在東中國海上彷徨,不是像阿伊努及生蠻那樣的‘人民’(people)存在,而是作為‘民族’(nation)而共同生活著。他們以首里為中心經營政治生活,傳世的《思草子》可與《萬葉集》相比較”。伊波將琉球文學作品與日本頂級文學作品并列,認為琉日關系是國家民族的對等關系,而不是日本國內居民部落或種族分支的關系。在大正及昭和那樣的戰爭時期,伊波頂著殖民主義暴政,批判日本政府對琉球人的暴行:“我想說的是南島今日的窮困狀況——世人謂之蘇鐵地獄,其原因,可以說古有島津氏所為,近是中央的榨取政策。反正,從島津的奴隸狀態下解放出來的南島人,現今猶在疲勞掙扎于瀕死狀態。”
伊波為保存琉球文化而在殖民地條件下艱苦開拓,其學術貢獻實有公論,但學界對其政治立場則有不同評價。伊波早期曾提出“日琉同祖論”,被批評是為日本的同化政策服務。按高良倉吉的歸納,在日本吞并琉球設置沖繩縣之后的近現代,對于琉球史的研究模式可以劃分為“日本之內的沖繩”與“日本之外的沖繩”兩種架構。伊波的政治立場大體屬于前者。這個問題當然值得繼續討論,但無論如何,不能否定伊波創建的琉球學及其關于琉球文化、琉球民族的諸多研究的歷史意義。
琉球人命運最為慘烈的悲劇,是在被殖民統治近70年之后,仍被日軍視為異國人或被作為異邦間諜加以迫害。1945年春沖繩戰役期間,琉球人或被日軍剝奪口糧,或被推至戰壕之外抵擋美軍火力,或被強迫集體自殺,以斷絕美軍占領之后的人力資源。沖繩戰役后,琉球人口銳減1/4,主要原因在于日軍的直接屠殺與強迫自殺。日本殖民主義的反人道罪,在琉球人心中留下永久的傷痛,促進戰后琉球民族在身份認同方面加速覺醒。
琉球民族復國之夢發展新階段,無疑啟動于二戰結束前后。伊波普猷率先看到這一點,在戰后提出“沖繩之歸屬問題”新思考。1945年春,美軍攻占琉球群島,8月15日,日本天皇宣布投降。在琉球群島的戰爭廢墟之上,伊波引用占領軍總司令麥克阿瑟的說法,指出“沖繩人不是日本人”。伊波繼續發展“蘇鐵地獄”批判論,希望琉球擺脫“殖民地”身份,實現琉球人的終極愿望:“從‘不幸時代’中解放出來,在‘幸福時代’的充分快樂中發展其個性,并能夠為世界文化做出貢獻。”可惜兩年后伊波去世,未能繼續觀察琉球人的戰后命運。
美軍占領琉球群島后,實施扶植琉球人脫離日本、脫殖民化政策,促成戰后琉球人在身份認同方面的革新認識迅速發展。20世紀50年代,金城朝永強調其身份認識,指出在前近代“沖繩人既不是中國人,也不是日本人,而是不屬于任何一方的、有著正式裝扮的一個民族‘琉球人’”。按這樣的認識,琉球人可以解脫“日本之內”的依附禁錮,實現自己的對日與對華政策。20世紀60年代,“港川人”等古人類化石出土,也支持了日琉兩族群對等的人類學觀點。
可惜的是,琉球民族命運多舛,戰后的復國愿景仍然遭受外部力量的嚴重束縛。美軍自攻占琉球群島后,于1952年再獲舊金山和會確認的托管統治,成為戰后琉球群島上的支配力量。冷戰以及20世紀五六十年代的朝鮮戰爭、越南戰爭爆發后,美國政策發生變化。為將日本納入對抗中蘇等國的戰略范圍,美國對日政策由管制轉換為扶持。1972年,美國和日本締結條約交接琉球行政權,日本恢復設置沖繩縣。于是,琉球經由美治時代轉入美軍基地與日本縣政的共管時期。按大城立裕等專家評論,這是在1609年薩摩入侵、1879年日本吞并、1951年舊金山和會托管之后,日本對琉球的第四次“琉球處分”,是日本殖民主義再度殖民琉球人的重大歷史事件,造成琉球今天的“雙重殖民地”狀態。
在這第四次“琉球處分”前后,日本政府為實現其“本土化”民族同化企圖,宣傳琉球人歸屬日本是“回歸祖國”。圍繞日本“回歸祖國”這一戰略性口號,在琉球人社會分化出反對歸入日本的“反復歸派”與愿意回歸日本的“復歸派”,而后者又包含有真心回歸日本或急于脫離美國而暫時回歸日本的區別。如此而出現了新的社會性對抗。1971年10月,日本政府召開的通過沖繩復歸相關重要法律的“沖繩國會”上,當佐藤榮作發表施政演說時,本村紀夫等三名沖繩青年聯盟的成員在旁聽席上點燃爆竹并散發傳單,宣布“日本人沒有決定沖繩命運的權利”。這一行動是非常具有象征意義的,它仿佛在宣告即將到來的沖繩復歸并不是沖繩問題的結束,而是另一種形式斗爭的開始。
從1945年春的美軍軍事占領,到1972年起至今的美軍與日本縣政的“美日共治”,琉球民族始終處于“雙重殖民地”狀態。而戰后琉球人的抗爭與殖民地時期相比較,其不同之點在于戰后的社會政治行動方面。戰后涌現出吁求“獨立”或“自治”的政治團體,改變了原來組織薄弱的狀態。戰后琉球人的社會政治行動刷新了近代琉球的政治紀錄,這是在“雙重殖民地”嚴酷環境中,琉球人值得驕傲的偉大歷史。
據修斌、胡冬竹等學者研究,早在1941年5月,即有琉球青年同志會在琉球和臺灣兩地成立。其宗旨是:“倡議革命,解放琉球,歸屬中國,啟發琉球之民族思想,擊破日本之侵略政策。”后來該會領導人赤嶺親助等2人被捕,日軍以武力解散該會。戰后赤嶺親助出獄,與蔡璋(喜友名嗣正)等合作,琉球青年同志會恢復活動,其后蔡璋繼任該會會長。1947年初,琉球青年同志會更名為琉球革命同志會,成員發展至6800余人。在20世紀六七十年代美日協商交接琉球行政權期間,具有代表性意義的政治團體還有琉球獨立黨。琉球獨立黨成立于1970年,第一任黨首是野底武彥,2005年選舉屋良朝助為第二任黨首。2008年3月3日,琉球獨立黨召開記者會,更改黨名為嘉利吉俱樂部,確定黨旗為三星天洋旗,并作為設想中未來的琉球共和國國旗。琉球獨立黨還制定了自己的綱領及《琉球共和國憲法》。
戰后一段時期是琉球人最接近復國愿想之勝利時期。琉球人政治團體活動持續不斷,卻未能實現復國目標。究其原因,與對手之力量差異固不待言,也有其自身存在的短板,即領導與組織力量不能穩定持久,戰略與戰術“停留在對于來自日美攻勢的反射性處置”。相對于社會運動方面的抗爭,琉球人更為顯著的勝利還是在思想學術領域。特別是20世紀70年代前后,在美日共管琉球的復雜形勢下,出現“反復歸派”與“復歸派”,琉球人需要思考何謂“祖國”,以及自己究竟是日本人還是沖繩人的問題。于是,由自我身份認同的論戰“誕生了‘新沖繩人’”。他們從多方面持續批駁日本的殖民地史觀,提升琉球學的學術高度,取得以“新琉球史”為代表的涵蓋歷史、政治、法律、經濟諸領域、全方位重大成就。在日本政府“祖國回歸”宣傳刺激之下,琉球復國學說反而向縱深發展并獲得階段性成果,新垣毅稱之為琉球社會的“二律背反性質”。
“新琉球史”代表著作之一是20世紀80年代宮城榮昌、高宮廣衛編著的《沖繩歷史地圖》(全2卷)。該書以其十分豐富的地理資料,從獨特視角證實琉球國與日本國之間是國與國關系而非中央與地方關系。該書借助圖示表達,在琉球群島上建立的統一的琉球王國,是一個包括北部奄美群島在內“獨自的王國”,是“與日本中世紀大體相當的時代,和日本社會有區別的獨立的國家”。該書以中日琉三方對比視角,以直觀的圖表將琉球史劃分為五大歷史階段:“先史沖繩—古琉球—近世琉球—近代沖繩—戰后沖繩”,充分表現了琉球歷史不依附于日本的獨立發展線索,以及與中國歷史的密切關聯。“近代沖繩”和“戰后沖繩”時段與日本歷史線索橫向交叉,生動揭示了日本通過“琉球處分”強行改變琉球歷史方向的征服性質。
其后的標志性成果是由20余位學者編撰的《新琉球史》(全4卷)。其編寫宗旨十分明確:“舊有的歷史形象、歷史觀已經被大幅度地改寫,必須要編纂新的琉球史、沖繩史,這一時刻可以說已經開始了。”全書堅守琉球史固有理論與概念,將被日本吞并后的“沖繩縣”時段,書寫為“《新琉球史》(近代·現代編)”,保持了全書琉球表述的統一性。《新琉球史》在歷史分期以及全書內容表述方面,不遵守明治初年《琉球藩史》及《沖繩志》等官史模式,也突破了日本史學《古事記》和《日本書紀》的“記紀”或“皇紀”模式。該書影響力很大,其中近世編(上)至1999年共發行了7版。《新琉球史》擺脫日本史敘事框架,采納琉球學人對琉球史的歷史分期思想、體裁與方法,提出“先史時代—古琉球—近世琉球—近代沖繩—戰后沖繩”的琉球歷史五階段論,這也成為其后諸多琉球史研究著作,以及當地紀念館、博物館通用的敘事框架。
《新琉球史》是一套集體性著作,作者隊伍并不都是琉球復國論者,但其研究傾向及社會政治意義重大。該書作者之一的高良倉吉指出,琉球史并不是日本正史下屬的地方史,琉球史具有與日本史并列的學術地位。他還強調,“就現研究史之大勢而論,大多將琉球沖繩史形態無批判地嫁接到日本史形態上。這樣放棄警覺性而在‘鄉土史’范圍論述歷史,是不可想象的。我們的工作目標之一就是要明確解答:與日本歷史形態相對應的琉球沖繩史之課題”。《新琉球史》標志著琉球學的成熟發展,是琉球滅國以來,重新確立琉球民族史觀的代表性成果。
進入21世紀之后,琉球復國思想從歷史學領域擴張到社會、政治、法律諸領域,并與社會民眾運動和國際社會緊密連接,進入一個全方位的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發展新階段。發表這些新理論、新研究成果的陣地有《琉球之弧》《琉球》《琉球獨立學研究》等刊物。學術成果方面,后田多敦出版多部研究琉球復國獨立運動的著作,波平恒男發表有關“琉球合并”問題的研究,高良倉吉多部著作直接以“琉球”為題,還有梅卓木人的《新琉球國的歷史》、又吉盛清有關東亞殖民主義體系的研究、友知政樹對美軍基地的經濟分析等。在國際法、社會政治領域,上村英明(惠泉女學園大學教授)和阿部浩己(神奈川大學教授、國際人權法學會理事長)“從國際法觀點揭示‘琉球處分’是‘不正確’的”。上村指出,“‘琉球處分’違背了維也納條約法案第51條”。此外,還出現了一些新式的政治團體。其中,琉球獨立研究學會的《總則》規定該會是“扎根于琉球諸島,為琉球民族所有、琉球民族所立、琉球民族所用之學會”,要為琉球復國而奮斗。
關于琉球建國方式,琉球大學教授島袋純提出一部《聯邦案》,建議通過擴大琉球人自治權力,進而設置投票機構,最終以和平投票、制憲等漸進步驟,建立一個“與日本對等的主權國家”,并與日本國實現“以歐盟為模本的聯合國家”。松島泰勝對琉球“復國”“獨立”兩個概念做出區分:“沖繩縣就是過去的琉球國,從日本分離出來不是獨立,而是‘復國’。而且琉球不是要恢復過去的國王或天皇,應該是成立一個立憲、人民民主的‘共和國’。”松島著有多部與琉球建國相關的著作,其中一部《琉球獨立宣言——可以實現的五種方法》于2015年由講談社出版,書中引征日文、英文多方資料及日本著名學者柳宗悅等多種論著,強調“琉球人和日本人是完全不相同的民族”,要求琉球復國,建立多民族“非武裝中立的聯邦共和國”。
客觀說來,21世紀的琉球復國訴求,業已達到理論化、社會化、普及化的完善境界。其關鍵詞可以提煉出“自治”“自立”“自決”“琉球獨立”“琉球共和國”“恢復自主決定權”“1879年琉球處分非法”“1972年美日協定未解決主權歸屬”“不做軍事殖民地”“1863年的美琉等三條約證明琉球是獨立國家”等等。其中,“琉球獨立”是各類書籍和各種集會場所普遍使用的口號。具有國際法條款依據的“恢復自主決定權”,則是近年叫得最為響亮的口號。據筆者所見,與之相關的著述有著名藝術家喜納昌吉的《沖繩的自己決定權》(2010年),琉球新報社、新垣毅主編的《沖繩的自己決定權》(2015年),歷史學家伊佐真一、后田多敦等著《琉球的自己決定權的行使》(2022年)等。
由上可知,21世紀以來,涵蓋領域廣泛、吁求琉球民族“自主決定權”的著作潮呈井噴式涌現,說明日本殖民主義統治琉球的合法性已經在琉球民族的抗爭面前漸至喪失。琉球人經由滅國之困,仍堅守正義的復國愿想,逐漸突破殖民史觀之禁錮,實現了戰后之涅槃局勢。
琉球復國之社會基礎,在于當地經濟界、大學、媒體等知識層以及市民社會的認同與支持。當地社會屢屢出現的數萬、十余萬民眾參與的各類抗議活動,顯示了獨立復國運動的深刻民意基礎。2007年抗議日本右翼教科書集會人數高達11萬人,即每10人中即有1人上街抗議。再如2014年《琉美條約》160周年,全域召開一系列大規模集會,抗議主題包括條約問題、琉日關系以及美軍基地等。《琉球新報》自當年5月1日起發表《道標追求——琉美條約160年叩問主權》的系列文章,持續至翌年2月15日,連載數量達100余篇。特別是在7月11日紀念日當天,刊載文章標題鮮明指出“‘琉球處分’不具備國際法效力”,強調琉球“現今仍有恢復主權之可能”。對于琉球獨立和美軍基地等琉美關系問題,有研究強調可以參考《琉美條約》,以及美國放棄在菲律賓的殖民權益那樣,“美國也應該歡迎(琉球)獨立”。
日琉之間兩世紀以來之對立焦點,在于日本政界堅持其右翼擴張、殖民主義,不承認琉球民族的存在,而琉球民族則通過思想理論與各時期社會實踐,證明了琉球文明的生命力不可遏制。琉球人的復國訴求占有政治與道義制高點,也獲得“大和”族和平人士,如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大江健三郎、前首相鳩山由紀夫等人的同情與支持。琉球人以原住民人權等多種相關議題,爭取聯合國人權委員會關注,獲得了可觀的國際性成就。
琉球人復國思想與實踐相結合的發展軌跡是清晰的。從滅國期間林世功“存社稷”絕唱,經由殖民地時代琉球學建構,二戰后“新琉球史”勃興,再到21世紀以來“自主決定權”著作潮涌現等發展階段,琉球民族已經成功建構其政治理論,社會實踐的條件也日趨成熟。
在琉球學術研究領域,日本殖民主義史觀已經走向衰敗,但政治上的日本右翼、殖民主義勢力不會躬身退讓,琉球人能否在對決中實現自主決定權,尚需假以時日觀察,并有待諸多國際因素的博弈變化。
三、 戰后琉球復國的國際外交與處置日本殖民地原則
二戰后,日本的殖民體系土崩瓦解,琉球群島被美軍攻占,這是琉球民族戰后復國的最佳時期。卻未料正義在握的琉球民族命運多舛,由于冷戰、朝鮮戰爭等世界性因素,美軍改變對日政策,使日本收漁翁之利,重獲琉球施政權。如今在日本縣政與美軍基地的雙重控制之下,琉球群島進入日美雙重殖民時期。日琉兩個民族之間的斗爭,必然牽動美國以及中國等亞太國家之政治與道義博弈,個中研究具有特殊意義。
琉球復國問題之所以復雜難解,源于其自身力量弱小卻居于“萬國津梁”地緣位置。滅國之前琉球是中國的藩屬國家,擁有與朝鮮、日本等東亞國家大致相同的“自主”地位,受到以中華文化為中心的華夷秩序保護。隨著清政府力量衰頹,逐漸失去對周邊地域的影響力,琉球國先后受到美英西方列強和后起日本殖民主義的全面沖擊。特別是日本在滅琉之后大批遷入“大和”族人,迫使琉球人大量移民拉美等地,并持續推行殖民同化政策。“大和”族勢力全面控制了琉球群島的政治與經濟命脈。
當時能夠牽制日本擴張的只有西方大國。其中,美國自南北戰爭結束之后日漸強盛,在亞太地區的支配力劇增,逐漸發揮出主要作用,必然要全面介入琉球問題。在19世紀中后期,美國曾力壓日本與琉球國締結不平等條約,也曾同情并支持過琉球王國的保存。進入20世紀后,受到日本軍國主義崛起挑戰,美國一度采取綏靖政策。1945年春,美軍攻占琉球群島,在琉球推行“去日本化”政策。綜合看美國在各時期對琉、對日政策,確實兼有扶持與限制、穩定與變化多重表現,在今后也不排除美國重新支持琉球復國的選項,即松島泰勝所判斷“美國也應該歡迎(琉球)獨立”。因此,有必要考察兩個世紀以來的美國政策變化歷程。
首先需要追蹤琉球滅國之前的國際環境。19世紀中葉,美國佩里(Matthew Perry)艦隊到訪,迫使琉球王國于1854年7月11日簽訂《美琉修好條約》。條約正文采用漢英兩種文字,美方簽署者為“合眾國全權欽差大臣兼水師提督被理”;琉球方簽署者為“琉球國中山府總理大臣尚宏勛、布政大夫馬良才”。簽署時間美方使用公元紀年,琉方采用宗主國清廷年號,分別為“紀年一千八百五十四年七月十一日,咸豐四年六月十七日”。繼該條約之后,琉球國還以相同方式與法國、荷蘭兩個國家簽約,這就是19世紀中葉琉球王國對外的“三大條約”。琉球滅國后,“三大條約”原件和大批琉球文書被日本擄走,現存于日本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日本幕府及薩摩藩對“三大條約”的簽署情況并非不知,依據日本學者緒方修對《佩里提督日本遠征記》等美方資料的綜合整理,佩里率艦隊抵達江戶灣與幕府展開談判,要求日本五港開港,其中也涉及那霸的問題。而“日本方面當局以‘琉球地處遠海,那霸之開港不在我方管轄范圍’之說反駁佩里。依據這樣的說明,佩里的理解是,日本國皇帝對琉球列島權限是有限的,琉球王國是獨立國家,擁有主權,日本權責不能觸及這里”。當時,不僅美國認同琉球國的政治地位,1855年琉球與法國間簽訂的《琉法條約書》、1859年琉球與荷蘭間簽訂的《琉荷條約書》中,也都有相同認識和實際的條約簽署。
通過對19世紀《美琉修好條約》等“三大條約”的歷史回顧,思考琉球國與中日兩國以及美歐西方國家的近現代關系,可以得出三點深刻啟示。第一,美法荷等國家和國際社會認同琉球王國作為國家的政治地位。第二,東亞地域關系正在加速融入世界外交體系,但是傳統的東亞政治格局還沒有完全改變,琉球與中國的藩屬關系是相對穩定的,琉方的文書簽署也合乎清廷禮制。第三,日本政治外交對當時的琉球確有影響,但在涉及琉球國外交包括中琉關系領域,日本無力干預,琉球國擁有不受日本政治外交約束的自主地位。
有關“三大條約”資料的最新動向,據《琉球新報》載,一批有關1855年《琉法條約書》的文獻史料在東京拍賣,因要價過高而流拍。神奈川大學教授后田多敦發表文章指出,本次所見史料證明,在當時的東亞和國際社會,琉球王國政府表現了“作為主體取向的琉球國之覺悟與行為”。后田多敦還依據其中使用“琉球國印”的情況指出,中國皇帝冊封琉球曾賜予“琉球國王之印”,琉球的國內政務常用“首里之印”,而“琉球國印”是琉球王廷自制,專為琉球國和歐美世界交往所用。使用這些印章的史料極少見,目前在全日本只有“三大條約”原本中可見,卻被日本收走,在琉球當地已經完全看不到了。這批史料的意義在于,可以說明“琉球國作為(東亞)冊封體制中之一員,也是另一世界條約體制中的國際性主體(國)”。后田多敦還表示,這批史料具有重大歷史研究價值,希望能夠回到琉球當地安置。
日本吞并琉球后,“三大條約”簽約國的對琉政策及其與琉球國條約關系的延續性,以及中國與國際社會和琉球的關系等問題也值得關注。
第一,在琉球滅國期間的國際外交動向。美國應琉球王國的請求,在美日之間進行調解。1872年,駐日美國公使德隆(C.E.Delong)致信日本外務卿副島種臣,說明“1854年7月11日美利堅合眾國與琉球王國締結的規約”,其中對于琉球的稱謂是“Kingdom of Lew Chew”。副島的回函則表述為“關于1854年7月11日貴國與琉球之間決定的規約”,將琉球國簡稱為“琉球”,不附加美方所用的Kingdom(國、王國)一詞,極力淡化琉球歷史上曾經實際擁有的獨立國地位。顯然,美方從《美琉修好條約》至其后的對日交涉中,一直認同琉球所擁有的“國”(Kingdom)的政治地位。
該時期最為重要的外交事件還有美國卸任總統格蘭特(Ulysses Grant)參與調停。目前史學界對于格蘭特調停有不同的記載與評價,但可以肯定的是,當時清政府的“存球祀”方針,與格蘭特調停目標基本一致,故而兩國在對日交涉中多有配合。在后來的訪美旅程中,李鴻章還專程到格蘭特墓前憑吊。可以說,李鴻章與格蘭特合作的,中美兩國歷史上共同的“存球祀”外交,是一份極富研究價值的歷史遺產。
第二,二戰時期國際社會的共識。隨著日本殖民主義范圍的迅速擴張,琉球殖民地問題逐漸與其他日本殖民地問題融為一體,成為全世界反法西斯陣線共同關注的對象。1941年12月7日,太平洋戰爭爆發。翌年1月1日,由美、英、蘇、中四國領銜,26個國家簽署《聯合國家共同宣言》,國際反法西斯聯盟正式形成,奠定了處置包括琉球在內的日本問題的國際法政治基礎。1943年開羅會議期間,中美會談事項共18條,第八條為“香港·琉球事項”,據記載,會議期間“羅斯福再三詢問,中國是否欲得琉球,蔣主席答稱愿將琉球先由中美占領,再按國際托管辦法,交由中美共同管理”。其后“羅斯福自德黑蘭會議散后,歸至華府,則在太平洋戰事會議上宣稱,琉球應歸中國,已得史太林完全同意”。蔣介石對琉球政策基點在于:“琉球乃一王國,其地位與朝鮮相等。”開羅會議雖然未能正式解決作為殖民地的琉球群島主權歸屬問題,但是會議確定的將琉球與日本相分離的思想是明確的,中國政府支持琉球作為獨立國地位與朝鮮相等同的構想是完整的,中美等國將琉球從日本分離出來的戰略構想是一致的,這些都為其后對琉球問題的繼續討論奠定了堅實基礎。
《開羅宣言》規定,“三國之宗旨在剝奪日本自從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奪得或占領之一切島嶼;在使日本所竊取于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四省、臺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欲攫取之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1945年7月26日發表的《波茨坦公告》重申,“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裕仁發表廣播講話,宣布接受盟軍公告投降。1947年6月19日,遠東委員會制定《遠東委員會對投降后日本之基本政策的決議》,強調“日本之主權必將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可能決定之附近島嶼”。這再次明確解除日本對殖民地的占領及重新劃定其領土的基本原則,琉球群島主權屬于再議的范圍。
第三,美軍攻占并托管琉球的美治時期。1945年春,美軍付出巨大傷亡代價攻占琉球群島。在美國主導之下,1951年9月4日,《舊金山對日和約》規定將琉球交由美國托管。在美國20年的占領及托管時期,管制琉球的政府稱為“琉球列島美國民政府”(United States Civil Administration of the Ryukyu Islands),簡稱“USCAR”。政府最高首腦稱“琉球列島高等弁務官”(The High Commissioner of the Ryukyu Islands)。兩者均采用“琉球”(Ryukyu)二字。琉球大學和《琉球新報》也是在這一時期重建和創刊。
美國在托管時期,配合其鏟除軍國主義和殖民主義的政治需求,推進“脫日本化”以及回歸“琉球化”等諸多措施,取得了相當程度的改造當地社會政治的成效。這與美國在19世紀《美琉修好條約》簽訂時期使用琉球概念等決策,具有相通的政治認同意義。
第四,日本重新控制琉球治權的“雙重殖民地”時期。戰后對琉球主權歸屬的總體認識,美國曾有軍方的“軍部理論”,以及曾任國務院政策企劃部部長的凱南(George Kennan)的“凱南理論”。這兩種理論都明確要求清除日本影響,樹立美國在當地完全的統治權(事實上的主權)。麥克阿瑟說:“沖繩人不是日本人,可以通過美軍基地得到的收入,過上愉快的生活。”凱南則強調:“沖繩并非日本所固有之一部。”如同羅斯福在戰時提出的將琉球交予中國等主張一樣,美軍要求從地緣政治方面消除和限制日本在琉球的存在與作用。
但是,隨著美軍在朝鮮戰爭、東南亞戰場上迭遭挫折,美國急需假手日本等國,發揮多邊力量以對抗蘇聯、中國。而日本通過戰后的“軍需景氣”,增加了對美外交籌碼。美國政策最終轉向。1972年5月15日,美日雙方關于琉球群島的行政協定《美日沖繩協議》生效,琉球列島美國民政府被廢除,日本再度設置沖繩縣,任命縣知事,獲得對整個琉球群島的實際控制權。
按梁敬錞分析,美國放棄琉球行政權,“不特與開羅會議、德黑蘭會議之了解不同,且亦非羅斯福之本意”。《美日沖繩協議》只是美日之間的雙邊行為,沒有獲得國際法的確認,美日私自授受琉球行政權不能了結其主權歸屬問題。總之,沒有聯合國和相關國際會議的認同,殖民地琉球主權的歸屬問題依舊是懸而未決的國際議題。
本來,美日兩國作為亞太戰場的對手,美國不僅有國力與兵力優勢,更有反擊日軍侵略的道義優勢。但美國在主導戰后日本民主改革過程中,為應對蘇聯和中國問題,急于對日媾和,放棄原本的分離琉球與日本,或在琉球實施非日本化的戰略目標。這種重務實而輕道義的策略,放縱日本右翼勢力逐漸坐大。在日美軍基地被視為“外來”霸道勢力,不斷受到日方巧妙而實在的、越來越大的挑戰。戰敗國日本反客為主,隨時借助美軍違紀暴行事件扮演被占領、被強暴的哀兵角色。日本重獲琉球群島控制權,也極大提高了戰后日本在東亞的戰略地位。對于目前的琉球社會政治問題,美退日進的態勢似乎仍在繼續。
當然,日本政府對琉球人權益的壓制,也受到包括美國在內的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戰后國際社會通過《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獨立宣言》(1960年)、《維也納宣言和行動綱領》(1993年),以及《聯合國土著人民權利宣言》(2007年)等多個國際條約,規定殖民地人民“擁有自決權”,這對戰后琉球民族的復國愿景具有重大意義。據琉球學者松島泰勝研究,自20世紀末以來,有80余名琉球人赴聯合國人權會議等各類會議,控告日本政府推行殖民主義,踐踏琉球原住民的權利。與之同時展開的還有關于琉球原住民遺骨問題的法律訴訟。琉球人的吁求取得了積極成果。
琉球復國思想及其社會運動呈現出國際化趨向,并逐步獲得越來越多的國際性關懷與支持。但是,“日本政府繼續地無視聯合國的勸告”。留學夏威夷并多次參加聯合國活動的青年學者親川志奈子寫到,自20世紀80年代開始,琉球原住民會的代表多次往返于琉球群島與聯合國會議之間,他們的發言得到聯合國的認同。“2008年之后,聯合國廢除人種差別委員會和自由權規約委員會數次勸告日本‘應該承認琉球沖繩民眾為原住民并保護其權利’”,多次批評日本政府壓制琉球人和阿依努人的行為。日本政府則辯稱,“沖繩縣出身者屬于日本民族”,強調沖繩人和日本人“不存在人種差異”,繼續堅持其統治琉球民族的殖民主義立場。
從琉球民族力量來看,其未來前景離不開國際社會的關懷。國際社會也不應無視琉日關系今后的演變。伊波普猷在戰后率先提出“沖繩之歸屬問題”的同時,指出沖繩人雖然有表達愿望的自由,但命運并不能完全由自己決定,“所有一切,只能聽憑后來者之意志,別無選擇”。伊波夫人冬子也曾說:“沖繩以一人自我獨立是不可能的。世界的弱小民族沒有解放之際,沖繩也得不到解放。”
正因為琉球人的復國之夢如此艱辛,自殖民地時代以來,在伊波普猷等琉球史家筆下,琉球歷史即為“孤島苦的琉球”。真境名安興等著史書《沖繩一千年史》中附有詠懷古跡的漢詩“停筇撫古胸懷塞,泣聽中山城外鐘”,正表達了滅國后的悲傷心情。琉球人之悲苦持續于今,世界各國和平人士不能無視琉球人的正當情感與期盼。
琉球問題一開始就是國際化問題。國際社會應該在尊重琉球民族自主決定權基礎上,借鑒20世紀為解決東亞問題而召開的華盛頓會議、太平洋會議、開羅會議、舊金山和會等歷史經驗,適時聯絡相關國家,或通過聯合國相關機構,召開新的國際會議,公平公正處置遠東軍國主義時代的遺留問題,重新討論琉球主權與琉球人的人權問題。這不僅有必要性,也具有可能性。
四、 傳統中琉關系之變化及其學術交流動向
中國與琉球隔海相望,經過上千年的往來交流,凝固有不可分離的全方位歷史關聯。學界關于明代三十六姓移民的大量研究成果,證明琉球人與中國人是親戚關系。因此,對于近代琉球民族之滅國和現今琉球人之復國愿景,也直接牽動中華民族之關注。換言之,中國人對于琉球問題抱有天然的關懷情結。
對比日本侵略并掠奪琉球之史實,傳統中琉關系則是一部沒有戰爭,唯有人與物的友好交流史。按伊波普猷所考,1609年,薩摩入侵琉球劫掠,造成群島的赤貧與饑餓,琉球人一度處于滅絕邊緣。幸虧從中國引種甘薯成功,甘薯產量大而且不利于薩摩的掠奪運輸。伊波認為,中國甘薯免除了琉球人全面“餓死的恐怖”。
伊波還指出:“在薩摩方面是無窮盡的榨取,從中國來的總是恩惠,島民的中國崇拜熱逐漸高漲。”“沖繩醉心于中國文明之說,并非無理”。伊波所言醉心中國文明之人,在留學官生中有國民英雄鄭迵、義士林世功等;在私費勤學生中有著名學者程順則、大政治家蔡溫等杰出人物。按伊波分析,中國培養琉球學生的教育方針是尊重人格的教育,結果是“歷代官生醉心中國不足為怪”,形成了尊崇儒學講求詩書禮儀的琉球士族,這完全不同于以尚武為特征的日本武士階層。
日本吞并琉球直接沖擊到中琉之間的傳統友好關系,琉球王廷派多批使臣向清廷求援。如前所述,使臣林世功為“存社稷”,于1880年“血諫”京師,自殺殉職,慘烈地重演了楚臣申包胥哭秦庭以請兵救國的歷史。1879年訪問中日的美國前總統格蘭特,就保存琉球王國提出所謂三分案,即將南部小島歸中國,中部歸琉球王復國,其北島嶼歸日本。1880年,日本也提出“分島、改約”的“兩分案”,但均無結果。
琉球使臣的努力、美國政策與格蘭特調停,諸多因素促成清政府堅持“存球祀”方針,并試圖引渡琉球國王,未果。李鴻章向格蘭特說明了中方的道義立場,表明清廷是基于“公法”以解決琉球主權問題,琉球對中國“貢之有無,無足計較。惟琉王向來受封中國,今日本無故廢滅之,違背公法,實為各國所無之事”。格蘭特亦表示:“琉球自為一國,日本乃欲吞滅以自廣,中國所爭者土地,不專為朝貢,此甚有理,將來能另立專條才好。”
格蘭特和李鴻章之間有共識,二人也結下相當程度的信任和友誼,但對日調停未果。格蘭特歸國后,清日雙方繼續就琉球問題展開曠日持久的交涉。第二任駐日公使黎庶昌以重議琉球案為目標,自光緒七年(1881)秋第一次赴任,至光緒十六年(1890)底第二次出使回國,前后與日方交涉近10年之久。中方提出過“出兵”“棄琉保朝”等多種方案,但是“使琉球國一切照舊”“存球祀”一直是清政府處理琉球問題的基本原則。即使在甲午戰爭之后中國進入困難時期,中國也堅持世界公法與道義原則,從來沒有承認日本吞并琉球。中日兩國之間沒有就琉球歸屬問題達成任何條約,這也是當今琉球主權歸屬需要再議的歷史依據之一。
日本戰敗投降前后,一度出現處置日本殖民地問題的轉機。在1943年開羅會議期間,如前所述,中國聯合國際反法西斯國家,共同討論處置日本軍國主義及其在亞太地區的殖民地事項。其中,對如何解決琉球群島主權問題,中國政府的基本政策是確認琉球地位“與朝鮮相等”,應該給予同樣的政治主權獨立。開羅會議保障了朝鮮在戰后實現獨立。此后冷戰爆發,中方沒能參加舊金山和會,但將琉球與朝鮮同列、將琉球分離日本的原則也在國際社會獲得一定程度的認同。相信在現今乃至今后的琉球人復國再議之中,近代中國的對琉政策也將繼續發揮其獨特作用。
中國是前近代琉球學的史料保存與研究大國,但因為近代中國革命和社會轉型等特殊歷史因素,琉球學研究一度處于相對停滯狀態。20世紀70年代初,由于釣魚島等海洋問題的拉動,海峽兩岸學界有關琉球、琉球人、琉球歷史文化的學術研究走向復興。從梁敬錞《開羅會議》(1974年)等研究成果起,經過數十年的積累,福建地區關于明清時期中琉文化研究取得了高水平發展。上海、山東、天津和北京等多地區的新史料與優秀研究成果也不斷面世。進入21世紀后,在古琉球文化研究的基礎上,琉球主權歸屬等近現代政治史領域也不斷涌現嶄新成果。如今,琉球學已經快速成長為與漢學、日本學、朝鮮史等并立的專門學問。
中國學界的琉球研究新成果,已經跨越國界,受到中日兩國政界、學界和媒體的重視。2005年8月,《世界知識》發表有關“琉球地位未定”的文章,當天即有日本共同社、時事通訊社及《產經新聞》等發表摘要介紹、評論。翌年開始的中日共同歷史研究項目(2006—2009),以“琉球”為關鍵詞,將其滅國問題納入考察范圍。中方執筆者指出日本是“暴力侵占琉球”,日方則辯稱琉球與日本合并具有必然性。雙方的論點都被寫進報告書,如此跨國界的直接對話,在琉球學術發展史上具有標志性意義。
北京大學自2014年開始,連續召開以琉球通史,特別是以政治史為中心的琉球學術國際討論會。當時已89歲高齡的著名政治家、學者大田昌秀出席了2014年的第一屆討論會。大田原為琉球大學教授,著作豐富。自1990年連任兩屆沖繩縣知事,推行革新政策,在任內完成首里城重建工作,是富有聲望的政治家。大田為保護琉球文化,不斷抨擊日本殖民主義。其專著《丑陋的日本人》開篇寫道:“日本人很丑陋——我可以這樣斷言,因為關系著沖繩。”大田在北京大學不辭辛苦,白天為大會做報告,晚間為學生作學術演講。其報告題為《關于沖繩的分離問題》,指出“如今的趨勢是,回歸后的沖繩早已厭倦了日本政府拙劣至極的對沖繩政策,特別是沖繩成了永久的軍事基地。如今,沖繩應當獨立的言論已經公開提出,而且也就該問題展開了學術活動,大學的老師們甚至成立了‘琉球民族獨立綜合研究學會’。恢復和平和人類尊嚴的活動也搞得有聲有色”。報告表達了對琉球復國運動的堅決支持,和對琉球群島作為和平之島的深切愿望。三年后大田先生去世,《琉球新報》等媒體發表悼詞,表示要繼承大田先生的遺志。大田先生生命的最后階段,其中國大陸之行落腳點是在與國子監琉球學館有歷史淵源的北京大學,這揭示了中琉民族之間特殊的歷史文化關系。其后是在2016年召開的第二屆會議上,與會琉球學者帶來沖繩縣副知事署名的關于開發張家灣琉球人墓地遺址、重建紀念建筑的請求函,轉交北京市政府。
日漸發展的琉球學研究,促進了中國海峽兩岸學界和社會各界對琉球政治問題認識的不斷深化。“琉球地位未定”的觀點獲得越來越多的認同,特別是國內出版的與國際法和美國政策相關的論著,以數百萬字論證了日本占有琉球為非法,具有相當的說服力。2013年5月,《人民日報》等報刊連續發表評論,指出基于扎實的研究論證,“琉球再議”之學術與政治條件已經成熟。
概言之,近現代各時期,中國政府從未承認過日本殖民主義的琉球統治。故無論琉球復國問題之走向如何,對琉球民族復國愿景的關懷,符合傳統的中琉關系。圍繞該問題的思考和研究,對重建近代以來失衡的東亞和平格局,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
結語:道義與權勢博弈下的琉球前景
自林世功捐軀吁求“存社稷”,琉球民族在一個半世紀堅守復國愿景,并通過殖民地時代“琉球學”、戰后“新琉球史”、21世紀“自主決定權”等著作大潮流,完善其復國理論,培育出成熟的可實踐環境。
琉球民族以有道抗無道,“自主決定權”之大義毋庸置疑。但深陷日本縣政與美軍基地之雙重殖民形態,此后能否克服自身力量局限,獲取世界支援,達成“屬于琉球人、立于琉球人、為了琉球人之獨立”的建國目標,尚是有待觀察的問題。但筆者認同一位琉球學者的判斷,即依據2014年民調數據以及更為深廣的社會考察,琉球之民心走向,自1972年至今,“‘吾土吾民’之意識并未因本土化(日本化)浪潮而減弱,反而更加增強了”。
就中國和國際社會而言,琉球學蔚然成長,其復國問題首當其沖。應該把握的焦點在于,琉球滅國是近代日本軍國主義擴張及其殖民統治的起點,也是琉球民族救國運動的開端。琉球問題是一個國際化問題,應該有國際化的解決方式,應該繼續堅持戰后國際處置亞太殖民地的基本原則,借鑒其解決琉球問題的經驗與教訓,從過往中思考未來,從歷史中研究現實,繼琉球之絕學,開亞太之太平。關懷琉球民族的命運前景,符合中琉關系傳統,有利于世界和平,具有學術與現實雙重意義。
來源:《抗日戰爭研究》2024年第2期,注釋從略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